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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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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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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二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三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联系、落实、接受施工任务,落实施工条件,参与同建设单位拟签施工合同,组织编制施工计划;

3、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对新工艺、新技术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安全做到“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

7、参加安全故分析会,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四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一条

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

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十条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十一条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馈工作。

第十二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设备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量蒸气、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10-1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办备案。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一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己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奖励处罚

奖励内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五条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一条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条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坚决对违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一条

发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四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一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第三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六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轻伤

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

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失去生命

第一条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条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办报告。

第三条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四条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条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六条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七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八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一条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条

对可能造成重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条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7]

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条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第六条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第七条

违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第八条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九条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条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六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七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个性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等资料。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务必理解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理解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能够根据具体状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职责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必须时期,务必继续理解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状况出发安排学习资料,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个性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务必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资料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资料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八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九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十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十一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十二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管理责任。

二、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部所有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三、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营运,确保营运安全。

3、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认真做好安检工作,车辆年检率达100%。

5、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查明原因,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教育广大职工,落实整改措施。

五、驾驶员管理目标

1、建立、完善驾驶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

2、对在岗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实施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签注制度,认真做好驾驶员诚信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4、完善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出勤率达到98%以上。

六、车辆管理目标

1、完善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建档率达100%。

2、有效落实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检车、整改合格率达100%。

七、考核与奖惩:

1、安全、机务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人员对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统计报告、车辆安全检查等要按规定每月召开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和修订,未完成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机务人员必须对车辆的年检、季度检、车辆技术状况把好关,及时准备好送检车辆的相关资料,并对送检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合格情况进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机务人员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车辆脱检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机务人员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2、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参照《安全责任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十三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林凤国(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洋(总工)张建国(安全总监)王立国(工区经理)秦文学(工区经理)

组员:宁世凯(工程部部长)侯永寿(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昭(计划合同部部长)王冬(物资设备部部长)

李继光(综合部部长)任海涛(工程质量部部长)

王景运(试验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师)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制定并颁布篇十四

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除了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人每次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初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公司全体员工及全体驾车驾驶员及押运员。

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突发事故的应对、驾驶常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

及时通报各类交通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公司领导、安全员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

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访教育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出培训。

外出安全培训须做培训备案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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