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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度管理制度(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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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度管理制度(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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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一

1.维护本项目一切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本项目部一切规章制度。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爱护项目部财物。

3.节约材料,精心管理现场。

4.生产场地、机械设备、生活区及宿舍,要求整洁、整齐、文明卫生。

5.项目部管理人员如需离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申请,否则一概不予开写证明。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不仔细看图纸或违反操作规

程,一切损失由自己承担。

2.上班时间不允许溜班、现场嬉戏打闹,不得在上班时间无故滞

留宿舍。

1.严格执行公司请假制度,必须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限回项目部上班者,必须电话沟通,候补假条。

2.凡未请假者,一律交与公司劳资科,本项目不再留其工作岗位。

1.项目部为保证施工质量,一切报验及验收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负责

人亲自现场查看和亲自签字。

2.各专业工长必须层层落实质量验收及报验,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落实好和执行好“三检”制度。

3.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管理好各项资料,整理成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及要求。

4.材料主管必须把握好材料质量关,不合要求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5.材料组对现场材料使用和浪费严格监管,对现场浪费较大的项,必须对专业主管提出交涉。

6.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方便工程各项验收和公司随时检查。

1.技术负责人必须监督和管理好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重要部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2.各单项工程及各施工程序,各专业工长必须对各分包队严格进行文字性技术交底,并由各责任方代表签字确认。

1.机械管理员必须每天对机械是否正常运转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2.施工机械的数量及要求必须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要。

3.生产主管必须与机械管理员加强沟通,充分使用机械,避免浪费、增加成本。

4.机械进场及撤场时必须及时做好安排。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用电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否则不允许使用。

2.必须每日对现场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一律禁止使用,并作断电处理。

3.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标准,坚决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断电并做重额罚款处理。

1.工人进场前必须通过项目部、劳务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2.项目部各主管必须监管好对各劳务队的安全教育管理,督促劳务队严格执行对工人施工前、中、后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对有安全隐患的`施工,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管理人员拿出可靠及安全性策略方可施工。

4.每周五上午项目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及安全员及各专业工长,必须对该项目工程单栋楼逐一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其不符安全、质量要求的,一律给该劳务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定期整改。

5.同事之间必须精心尽力,团结互助,管理好自己的财务,防止偷盗。

1.每周五下午三点项目部生产例会,各生产部门汇报进度及提出工程所需要求。

2.各分包劳务汇报人员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

3.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提前请假。

4、项目部生产会议如有所改变,临时通知。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二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依据《北京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关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所有印章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使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所有公章存放在业委会办公室保险柜里,由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共同负责保管。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印章保管人外出,印章可暂由其他副主任保管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保管人,并办理暂时交管手续,工作完成后或印章保管人回京,及时将印章保管手续交回保管人。

第五条经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事项,可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其他情况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申请单',写明使用原因,报业主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由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六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水、电、气等供用合同等对外行使权利的,须经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签字同意,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七条开具介绍信、证明使用印章,一般使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经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和一名委员签字同意方可盖章。

第八条财务章使用除业主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签字外,还需一名委员签字。

第九条所有印章使用,须做好登记并存档。印章保管人每年须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印章使用情况。

第十条未执行以上程序擅自使用印章的`,由印章保管人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依法追究印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遗失,应及时在北京新闻媒体上声明遗失,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刻制。除不可抗力导致印章遗失外,因印章遗失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印章遗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若保管印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应在资格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其保管的印章,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原印章保管人不再是本制度规定的保管人,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移交给新的保管人,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十四条若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应在集体辞职之日起5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交由延庆县政府小区办代为保管。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示后生效。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xx总经理电话xx2,手机:xx6,邮箱:xxx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xx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五

1、本标准规定了xxx有限公司项目申报的分类、程序、管理、考核等内容。

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公司向政府部门申报是指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公共事务部通过与项目单位协商,确定上报项目,并及时、准确向政府相关部门上申报。项目申报可分为:带资金补项目和不带资金项目及常规性数据报表申报。

1、带资金项目:由中央、省、市级发改、工信、商务、科技、农业、林业、财政等政府部门下发的项目申报文件,具体如:节能减排项目、节能技术、贴息、重点投资、提升改造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发展专项项目、工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导向型投资计划、技术创新项目及其它项目的财政奖励项目等由公共事务部负责进行项目申报。

2、不带资金项目:对企业意义重大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如驰名商标、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奖、重点实验室、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等。

3、常规性数据报表申报:由中央、省、市级发改、工信、商务、科技、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月度、季度、年度网上申报及纸制版的数据报表申报等。

4、企业员工个人荣誉申报:由各级工会、联合会等相关政府及协会级织的`评选的各类活动。

1、项目单位申报管理

公司各项目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发文要求,积极配公共事务部,认真、如实填报项目资料后,按要求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同时由公共事务部统一对申报资料备案。

2、公共事务部项目申报管理

公共事务部对项目单位填报的项目资料认真审核后,会同项目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资料备案,落实项目申报进展情况。

3、项目申报成功后,公共事务部与项目单位需完成项目备案管理工作。

4、项目申报不成功,公共事务部和项目单位需共同做好项目申报不成功原因,做好备案说明工作。

1、公共事务部部接到政府部门有关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后,上报主管领导批示,公共事务部向项目单位及相关业务部门联系申报事宜,经协商,确定项目单位上报项目申报资料,公共事务部统一编制汇总并审核后上报政府部门。

2、项目单位直接收到政府部门有关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后,向公共事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六

报告文件执行国家、省、市建委关于实行监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填写施工报表。

按进度部位向业主方呈报阶段性《施工报告》

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参加监理例会。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方案研讨会、技术协商会。

根据进度部位组织综合交底会。

以月为周期组织生产例会。

以周为周期召集调度会。

设局域网,连通现场与业主、监理的'计算机,每日发送网页日报。

将全部施工文件制成电子版文件,供检索调阅。

文件信息管理是现代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信息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将大大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系统也将能够很好的保障信息在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顺畅与安全。

针对于本工程总承包管理中施工环节多、涉及面广的特点,我们参照多年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设计了一套科学、高效的文件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七

1、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工具必须配备齐全。

3、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齐全,开工前必须上墙。

4、现场必须配置齐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分项工程施工时,各专业施工队伍必须设专职质检员。

6、发生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为本公司质量事故)应立即停工,并召开全公司质量事故现场会,对事故责任者严肃处理。

7、发现甲方外委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抄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司,并有收件单位收件人签字回执。

8、竣工单位工程:

8.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建立用户满意服务小组,本着以用户为服务中心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由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三人组成,并上报公司。

8.2、用户满意小组必须由本单位有责任心、有耐心、高素质、懂专业的人员组成。

8.3、工程办理竣工手续时,将用户满意服务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公司质检部。

8.4、工程竣工填写用户住房使用说明书时,须将用户满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姓名填写在说明书内,以便用户有问题及时取得联系。

8.5、项目部成立回访组(经理、技术、质量),负责处理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石油勘探、产能建设、****地面建设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输工程、变配电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区道路、区队建设)及厂区配套、职工住宅建设以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投资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前期规划与计划、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及项目后评价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统一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在投资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联席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机构,行使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权,负责审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分批投资计划。

(二)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投资项目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组织机构,负责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重大投资项目方案,并提请党政联席会审定。

(三)公司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是公司拟建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监管机构,负责公司拟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审查工作。

(四)投资管理部是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下达、落实及调整工作,建立设计单位准入资源库;负责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跟踪检查管理、项目结算初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限上项目的预验收、竣工验收与后评价工作;负责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备案工作;负责对投资项目管理中的责任追究与奖罚提出意见等。

(五)勘探部负责石油勘探项目建设所需资源的界定、资源配置、矿权获取工作;负责组织年度勘探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

(六)开发部负责****开发方案编制;负责组织年度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并监督、指导其实施、验收和效果评价;参与注水及相关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负责限上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负责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管理工作;负责****地面工程、配套建设等项目的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负责限上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工作。

(八)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与落实,工程财务决算;参与项目投资调研决策及相关方案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经济评价等工作。

(九)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负责估算、概算、预算、结算计价定额、指标及其他相关费用标准的制定;负责限上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概算调整审查。

(十)审计部负责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的监督、工程结(决)算审计,负责对初步设计、项目开工手续、施工图预算、招标议标、项目合同签订及建设项目验收程序等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十一)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限上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和职业卫生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立项、审批、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和指导所属各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投资项目“三同时”工作;参与限上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十二)物资装备部负责设备购置专业范畴内的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十三)科技与信息化管理部负责科研项目专业范畴内的项目(包括中试、示范项目及新技术推广项目)论证、实施监督、指导、验收和效果评价。

(十四)勘探开发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勘探、开发、注水、油气储运等的投资项目相关技术研究论证;负责信息工程专业范畴内的项目论证、检查、验收和投资控制的管理。

(十五)生产运行部负责项目试生产、投运和达产达效标定工作,参与项目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负责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和工艺技术方案的专业审查工作;负责钻前费、钻前转征费审核,参与钻前费、钻前转征费计划落实。

(十六)招标办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部门)在授权范围内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包括工程、设备物资、设计、监理及其他服务的招标;组织监督招标文件资料的统计分析与建档归档工作。

(十七)保卫部负责投资项目中与消防相关的布局、设施、装备、器材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建设的消防建审,参与项目预验收工作。

(十八)法律事务部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以及合同争议、纠纷申报处理等专业管理工作。

(十九)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并对项目实施中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十)档案馆负责监督、指导投资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二十一)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具体项目的实施单位,承担项目建设方的职责,实行项目长负责制和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负责编制、办理需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以及报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任务。

第三章 管理权限

第六条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权限层级,投资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简称“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

(一)以下项目为集团公司限上项目:油、气(页岩气)资源新区勘探项目;油、气(页岩气)****产能建设项目;投资在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的****地面工程所属集输、注水、变配电工程、油区道路(新建、扩建)等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科技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项目;职工住宅建设、办公、科研、培训用房,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及食堂、倒班宿舍等非生产项目;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新增的所有生产类投资项目。

(二)以下项目为****公司限上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3500万元以下的****地面工程所属集输、注水、变配电工程、油区道路等项目;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 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 20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上述项目以外的投资项目均为限下项目。

以上投资项目管理限额,****公司可以根据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业务发展与管理需要予以调整。

第七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重要事项管理。

第八条 ****公司限上项目由****公司负责审批,项目所属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和现场实施。

第九条 限下项目实行备案制(特殊要求的除外),由****公司授权所属各单位管理和实施。

第四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现场开工报告等环节。

第十一条 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应当确定投资方向和结构,明确重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效益预期。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战略规划,以每2-3年滚动编制,并建立****公司投资项目储备库。经公司投资管理部综合平衡,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列入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库。

公司投资管理部每年以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库为基础开展项目前期(在立项之前开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以及评价)工作。未纳入集团公司、****公司前期工作计划或本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组织立项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议书。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公司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批准;其他项目(不分****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公司审查通过后,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在提交****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时一同上报集团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备案和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的依据。

石油勘探、****开发项目以勘探、开发部署方案、整体开发方案作为项目建议书。审查通过后的石油勘探、****开发方案,列入集团公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后组织实施。

凡产品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规模、建设投资等内容有重大变化或项目建议书批复超过两年以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三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项目决策的主要依据,重点研究项目的原料供应、产品市场、方案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即可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公司初步论证并提出初步论证意见报集团公司,****公司限上项目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批,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报****公司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的项目效益标准及资本金比例:勘探、****开发项目内部收益率达到12%以上,资本金比例为60%;内部配套的安全、环保、节能、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原则上内部收益率达到5%以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之内。超出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10%以上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当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

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场址选择、工艺技术路线、产品方案、原材料方案、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批准超过两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四条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工艺技术基础上进行工程化的一个工程设计阶段,是为确定项目所有的技术原则和技术方案,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设进度提供条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即可进行初步设计编制。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初步设计报****公司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初步论证意见报集团公司,****公司限上项目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限下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报****公司备案。初步设计未经批准,不得签订设备购置合同。若遇特殊情况,可以对引进订货部分先行审定。

对于超出设计批复的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的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技术方案、关键设备选型与选用、主要材料选用及设计变更、引进范围变化、概算投资和经济评价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批准超过两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或取消。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概算。是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概略计算。投资概算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依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即为项目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就是该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原则上应当控制在按本制度规定权限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超出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以上的,项目责任单位应当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本制度规定权限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审查重点是审查工程量是否真实反映工程内容,计价标准和概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集团公司依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并提供书面确认意见,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批复。

(二)****公司限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资产部,根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查意见进行确认并提供书面意见,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

(三)限下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各项目责任单位预算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查意见进行确认并提供书面意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十七条 已批准的项目投资概算一般不得进行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一)超出原初步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如工艺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设备选型、主材规格、项目选址、原材料方案和建设规模等内容发生变化的);

(二)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变动或费用增加的;

(三)因国家政策变化(主要包括定额、费用标准修订、外汇汇率较大调整、贷款利率较大变动等)导致投资费用发生变化的;

(四)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变动导致工程费用变化的。

第十八条 投资概算的调整程序是:对于因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引起的概算调整,应当先由建设单位内部预审,与原设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编制变更报告,报****公司投资管理部重新审查,按本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进行审批。在未获批准前不得实施投资调整方案。

第十九条 施工图设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应当严格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以内。

第二十条 现场开工报告。已批准初步设计的投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及时编制现场开工报告,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通过后,适时启动建设。投资项目应当具备的开工条件是:

(一)项目法人或委托法人已经设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项目经理已经过培训,具备承担所任职工作的条件;

(二)项目的初步设计已批复;

(三)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

(四)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五)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

(六)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

(七)项目法人或委托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八)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

(九)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已签订协议;

(十)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并已备好连续施工3个月的材料用量。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其招标组织机构落实,采购计划与工程进度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第二十二条 现场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是:

(一)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就绪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上报开工申请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复核,报集团公司审批。

(二)****公司限上项目开工申请报告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三)限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由基层项目管理部门审批,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职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单位超越程序和管理权限擅自审批项目,对****生产急需建设的项目,可以加快工作节奏,但不能超越规定程序。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公司设立的设计单位准入资源库内选择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通过招标程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五章 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五条 年度投资计划是指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业务发展目标而编制的勘探开发、工程建设、技措技改、科技、安全(含消防)、环保、节能、信息化、设备购置、股权和债权投资等计划。

第二十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按时间顺序分为框架计划、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调整计划。依照《综合计划与统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条件是,项目已按规定审查程序获得立项批准,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应当视年度资金筹措及市场情况,按照效益择优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八条 专项投资项目计划(节能、科研技措、设备购置、输变电工程、信息化工程)实行归口集中管理。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计划意见,由投资管理部复审后,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钻前费、钻前转征费由基层单位提出计划,经生产运行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投资管理部复审后,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第六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对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标。

第三十条 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包括石油勘探、****开发项目)。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范。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公司限上项目实行项目长负责制。由项目长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投运的全过程负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质量控制。与施工单位共同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并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一)项目质量控制应当采取“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满足工程项目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项目质量控制应当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分步控制,也应当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工程完工的全过程控制;

(三)施工过程均应当按照要求进行自检、互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和认可。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项目过程控制。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对本单位施工质量负责。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成本控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施工。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杜绝先建后报、边建边报,擅自提高标准、增加内容,或擅自改变设计内容,降低建设标准,致使项目建成后其使用功能及安全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同时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以下任务:

(一)对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订立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成本控制的责任者,并对成本控制措施、方法进行检查和整改;

(二)坚持节约支出、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原则,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三)根据成本控制要求,做好施工采购和施工策划。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进度控制应当以实现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可以按单位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也可以按承包的专业或施工阶段分解为时间目标。

建设单位应当责成施工单位根据工艺、组织、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材料、机械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流程,明确项目建设的'关键控制点。

当项目工程进度出现偏差时(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不断预测未来进度状况。

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责成施工单位提交进度控制总结报告。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基建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事故处理。

(一)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专业性较强和处于危险环境的工程和工序,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污染和危害,保护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的安全。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投资项目包括前期、建设期和竣工验收的所有技术文件、专项审批手续及批复文件、各阶段会议纪要和施工纪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号、归档以及管理,由项目建设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集团公司、****公司相关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管。

第三十八条 投资项目完成月报的统计报送截止日为每月25日。各单位应当于统计截止日前向****公司报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并附简要分析材料。

第三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施工规范。由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及时处理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第七章 项目验收、投用与后评价

第四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核实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额,依据财务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于次月10日前报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财务核算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十一条 投资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依据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竣工验收。投资项目验收按照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步骤进行。

第四十二条 项目预验收是指项目基本建成,为使项目建成投用而进行的预先审查工作。

(一)对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在各单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集团公司组织进行整体预验收。

(二)对****公司限上项目,在各单项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体预验收。

(三)限下项目及所有钻前井场道路、油区道路、区队建设由基层计划部门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需要预验收的项目,应当先进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压力容器、防雷接地检测、特种设备使用、工程质量评定等专项验收,并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各项专项验收手续,获得同意试生产的批复。

第四十四条 预验收完成并由立项审批单位确认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试投产的需要后,方可开展试生产工作。

第四十五条 项目试生产的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限上项目试生产工作由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

(二)****公司限上项目试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安质、保卫等部门参与,项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

(三)****公司限下项目试生产工作由基层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试生产组织机构,负责人员培训、试生产方案编写、操作规程制订、原材料准备等工作。试生产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等费用,除设计文件中列入的投资外,其余均按照单项列入建设单位当年生产运行费用。

第四十六条 投资项目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后,方可实施竣工验收:

(一)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已经实施完毕,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二)编制完成竣工决算报告,完成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三)具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验收规定;

(四)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意见书;

(五)有消防、环保、人防、劳动安全卫生、档案、水土保持等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六)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

(七)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八)生产性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经标定能够形成生产能力,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第四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一)对集团公司限上项目,竣工验收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负责准备各项所需材料,验收完成后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下发项目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

(二)对****公司限上项目,竣工验收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负责准备各项所需材料,验收完成后由****公司投资管理部下发项目竣工验收结果通知书,同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对限下项目,竣工及所有钻前井场道路、油区道路、区队建设由基层计划部门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 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中标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先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预后评价,由****公司编制预后评价报告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其他项目的后评价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完成。

第五十条 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应当从以下范围中选择:

(一)对****公司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调整投资方向有重要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公司认为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

第五十一条 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和运营效益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完备;

(二)项目完工投产后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和竣工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产运营1~3年。

第五十二条 ****公司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的名称、专业类别、详略程度、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及费用,根据项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定实施部门及单位。

第五十三条 按照投资项目的专业类别和建设规模,以及后评价工作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根据详略程度不同分为简化后评价和详细后评价。

(一)简化后评价由建设单位按照****地面工程简化后评价模版和格式编写报告。

(二)详细后评价由****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但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第五十四条 对不能按期建成(超过设计工期1年以上)或建成后长期(1年以上)不能投产项目应当组织开展阶段评价工作。

第五十五条 ****公司建立后评价与新上项目挂钩机制。所有新上项目应当有集团公司或****公司后评价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中改扩建项目应当有对原项目的后评价报告,作为改扩建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财务和资金管理

第五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在项目开工前应当对项目资金筹措情况进行落实,审计部门应当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 财务部门根据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筹措资金,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合同和实际进度编制工程进度款资金计划,财务部门按照计划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监督使用,同时负责编报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中标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有关财务报表。

第五十八条 投资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挤占、挪用、置换或截留。

第五十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建立专账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加强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十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及****公司限上项目的工程最高限价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限下项目工程最高限价由各单位审定。

第六十一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工程结算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公司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审计部进行内部审计,对集团公司抽查审计的部分重点项目,需报集团公司组织审计。其他项目(****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公司投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审计部组织审计。工程结算送审及审计时效性为项目验收投用后12个月内完成,对送审工程总造价超过计划总投资的,由基层单位予以书面说明,在剔除材料价格、政策性费用调整等合理因素外,仍然超计划的建设项目,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

第六十二条 集团公司限上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基层单位财务部门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审计部进行审计,最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其他项目(****公司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由基层单位进行初审,****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审计部组织审计。

第九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六十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管理工作评优活动,对投资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项目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

(一)未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计划外投资项目,未经批准或授权对外投资;

(二)越权审批或者擅自立项;故意造成单项工程缺漏,扩大范围“搞搭车”项目,弄虚作假;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引进范围、变更建设地点或内容;

(三)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

(四)故意拆分项目逃避审批;

(五)擅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提前开展设备订货;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或集团公司招标、合同、质量、hse等有关规定;

(七)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八)未按照规定造成投资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合同相对方不按合同履行设计、监理、施工、采购、中介服务职责造成项目损失的,除追究其合同违约责任外,列入****公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及商务谈判。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九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

3、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定合同。

4、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所谓的书面合同指正式合同文本、备忘录、传真、信函、图表等可以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的形式。如果因情况紧急,要采取国际流行的电子签名加以确认合同内容的,首先要经公司法人同董事长同意,其后要尽可能地采用上面的提到的几种合同形式加以固定。

5、本规定所指的合同只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6、公司发展壮大后,聘请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1、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予以审查。

2、分管领导对合同的专业技术性、经济性予以审查。

3、本公司法律代表或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以上人员在认真评审后须在合同上签名,以示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订,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可以由总经理、副总或其他负责人签署。授权方式可以为授权书、电话、传真等。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

上述合同在签字之前由顾问律师附签,以说明该合同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审查。

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尽可能对对方的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要求对方提供将其主体资格方面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重大的交易对象不妨到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查其登记内容;

b、交易公司的背景和相关历史;

c、对交易公司的营运状况进行分析;

d、对交易公司的信用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过去是否认真履行了与他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欺诈或不讲信用的行为,是否已卷入与他人的或与国家机关的纠纷;

e、对交易公司的资信了解,包括是否有房屋还是租用他人房屋、相关财产是否抵押。

2、所欲签订的合同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可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有相关建议的,

可以在合同草拟稿中说明,并由会计签名。

3、以上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尽可能知晓,如果调查了解的成本过高,可以在将来签订主合同时加入对方保证条款。

4、经办人员对以上信息的记录或调查的情况将来与合同原件一并入档。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涉及合同对于适用法律及选用仲裁条款要尽可能选择中国法律及本地范围内仲裁。

3、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状况、目的、双方所处的地位,以采取不同的方案和对策,在对方商谈过程中要从有利于本公司的角度逐次引导。

4、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5、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6、拟稿完毕后,经本部门审核后,交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顾问律师根据法律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交由经办人按合同签订权限报相关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

7、法律顾问对合同稿提出意见的.、则向经办人说明情况并退回。经办人要求通过的、但法律顾问仍持保留意见的,经办人可以根据层级上报到上级管理人员,并由该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再次审查。

a)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重要合同和有争议合同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

1、合同在签订之后,原则上整个过程应当由经办人负责全过程的执行,经办人员要做到

对合同的内容、每一个细节要有充分的了解。须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新的重大的事实情况时,经办人应及时汇报并及时征求律师的意见,以寻求对策。

3、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员变动的,如该人员只是在公司内部变动,则由该经办人员继续负责,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原经办人向新经办人完全、充分说明合同执行的整个情况,环节,交接相关资料。新经办人不了解的地方,原经办人要负责说明。

4、如原经办人离开公司的,要由其将合同执行的全部资料交接下来,并充分说明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经该业务部门确认无误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合同执行完毕后,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及时交档案保管部门入档。经办人要对入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2、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3、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审批程序相同。合同经过签证或公证者,须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公证处重新公证。

4、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解除合同前仍应严格履行原合同。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与对方发生纠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多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处理。

3、合同处理应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

1、合同签章生效后,正本由档案保管部门归档,合同有关的业务资料由相关的业务部门保管复印件,原件有富余的也可持有一份原件。

2、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公司内部明确职责的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3、档案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

4、以上资料不得随意改动、弃置、销毁、遗失。

5、档案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已执行完毕但未归档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1、未按合同管理办法所定标准程序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签约人承担。

2、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因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导致所签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合同金额的20―60%赔偿公司损失,并给予降级处分和500―5000元/次的罚款;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予以除名。

4、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者,按合同金额的50―100%赔偿公司损失,并以开除论处。除赔偿损失外,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和1000―10000元的罚款。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可根据新情况由公司作出另行规定。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

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合法合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按规定通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应分别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严格合同审查。经过公开招标或比选确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咨询服务等单位,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司办公会讨论审查并上报集团审批。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合同内容应明确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造价,时间要求、技术要求、质量等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工程验收、决算等内容。

3、严格合同执行。凡经公司办公会审查并报集团审批后签订的合同,不得随意更改,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必须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办公会讨论通过,同时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及相关法规、规范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1、各项目工程建设监管责任由负责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管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人应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

2、依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对设计、施工和监理进行监督管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3、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现场情况做相关记录,参与关键部位、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和旁站,做好相关记录。

4、项目建设监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工艺要求,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对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工序以及发现的其他质量问题,必须要求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应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5、部门负责人应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作会,主要就近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处理方案。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生产管理必须负责安全管理,各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要对项目工程建设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牵头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关预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参建单位整改施工中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3、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1、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应要求项目施工单位按总进度计划申报月施工计划,由监理单位审核。根据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应建立全面反映项目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应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研究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要积极为项目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若需公司及集团协调解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应及时协调解决。

6、应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向各参建单位通知,按奖惩办法进行奖惩,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1、工程投资管理由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财务部门协调监督。

2、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工程相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投资控制,不得随意调整方案、增加工程量,变更工程单价。

3、在进行工程现场收方计量时,必须通知公司财务部门、纪检人员参加。若确需方案调整,应本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和节约投资的前提下与各参建单位讨论出初步方案,再报管理局办公会审定,同时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4、配合财务部门将每月工程款拨付、工程投资、工程完成等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报公司领导。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一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1.3xx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并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管理,其管理方式是:xx公司直接管理和授权委托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进行管理。xx公司直属项目由xx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下同)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管理。无论xx公司、分公司的工程项目都要减少管理层次,优化作业层次,采用适宜的组织形式。

1.4xx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加强计划和经营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实行集约化管理,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管和考核,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

1.5本办法是明确企业层次与项目层次、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1.6xx公司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xx公司与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监管与执行、服务与服从的关系,是有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利润承包的关系,更不存在利润分成与项目留利的问题。强调项目管理一次性的特点,防止项目部固化而造成企业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削弱企业总体经济实力和肢解企业的整体优势。

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xx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

1.8xx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xx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2.1项目管理策划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一项有效的事前控制手段,是对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职能工作,各种管理过程以及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完整的、全面的、整体的计划。有效指导项目未来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以发挥企业优势,达到xx公司资源共享,增加项目收益的目的。

2.2项目管理策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项目策划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依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3项目管理策划包括: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营策划。

2.3.1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是预测和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确定。

2.3.2施工组织设计,对投标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其编制和审批执行中xx。

2.3.3项目经营策划,其策划是围绕合同管理主线,以项目经营为核心,实现施工技术与工程经济有效结合为手段,以增加项目收益为目的,对成本管理计划、二次经营措施和实施重要新技术及针对施工重点、特点、难点等内容的策划。

2.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是项目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 50502-》和xx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2.4.1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及建质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2.4.2项目应当积极利用工程特点组织开发、创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2.4.3项目策划应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如6软件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通过多种实施技术方案的比较确定最优方案,使项目达到最佳的技术经济指标;

2.4.4以下(不仅限于此)需要大量进行设计、计算、仿真模拟类型的工程应重点进行技术方案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2.4.4.1 深基坑支护: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条件组织专家制定出完善的基坑支护方案(包括监测)并做出详细的设计图纸;

2.4.4.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及其支撑架、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局部稳定与整体稳定性计算与验算;

2.4.4.3 起重吊装工程起重机械的选择应根据现场作业面条件及施工工艺要求,合理选择起重机械的类型、数量,吊装方案要有完整的计算书;

2.4.4.4 网架结构、大跨度桁架和桥梁工程施工对结构吊装、合拢、卸载全过程作计算机模拟仿真以及完整的力学分析计算书及结论,并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对结构应力、应变进行监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并制定监测方案;

2.4.4.5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应使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实现虚拟施工,在计算机上执行建造过程,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及施工方案优化等,并实现构件、管道、缆线、设备等碰撞检查等;

2.4.5 对于xx公司范围内技术能力不足或达不到的技术方案制定,如设计、计算、受力分析等工作,应聘请外部有资质的专家,在外聘专家的带领或指导下进行或委托科研院所等单位。

2.4.6 工程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即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初步技术创新策划,中标后及项目实施前期提出详细的科技创新项目方案。

2.4.6.1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工程项目中要优先应用国家住建部和地方建委重点推广的新技术,确定技术方案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并制定出拟攻关技术题目和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工法、科技成果奖、论文等等)计划。

2.4.6.2工程项目策划时要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要申请加计扣除项目费用列表,以利财务账目的处理和技术资料的准备;

2.4.6.3工程项目上所采用的技术(或关键技术)为xx公司目前尚未掌握或达到xx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可提出xx公司当年或下xxxxxxxx年度重大技术研发课题立项申请。

2.4.7施工组织设计中除主要的技术方案外,还应着重以下几方面:工期计划,至少还应包含以下内容:条形图或网络图(建议使用6):基于业主的合同工期计划;人员计划:说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及其各工种的计划人数,各个工种的总工时做出劳动力工期计划曲线(或直方图),时间以月、周或日为单位;做出一个近期工作计划(36个月),说明合同签订后近期的主要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材料采购等;

2.4.8分包计划(如果有分包的话);

2.4.9应有临建设施计划;在业主指定区域内所有的临建设施,包括总布置图,办公室、库房,停车场,卫生间,更衣室,门卫室,制作场地,堆场区域;临建设施要求的面积汇总表;临时施工设施的进场、 退场计划;临建设施区域和施工区域的水、电力计划和配水、配电系统;通讯和办公(电脑、网络)系统计划;围挡和保安系统;

2.4.10应做出一份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性能描述、生产厂家的名称、型号、出厂日期、自有或租赁的、数量、使用期限等;

2.4.11应做出安全、健康、环境计划;安保应包括:员工身份识别系统,现场的进出管理制度。

2.4.12应做出采购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合格的供应商清单,并从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并要提供供应商的报价、供货周期的优势等;预计工程需要的主要采购清单,包括每个采购单签定日期和交付现场日期; 主要定单的催货和检验计划;在采购计划里要有采购条形图(最好集成在6中);

2.4.13应做出设备、材料管理计划,显示项目对甲供材和自供材的综合控制管理,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设备、材料的领取、验收、运输、保管、发放等程序;对于设备和材料在仓储期间和安装后提供维护和保管工作;制定对仓库的要求,包括仓库的平面布置图、围墙保护等,特殊材料诸如焊接气体、油漆、化学品存放要求等;设备类型、数量和来源,如何运输。

2.5项目经营策划应依据中标通知书、项目投标阶段经营策划资料、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编制内容见附件:项目经营策划书提纲)。

2.6编制项目经营策划前基础工作

2.6.1市场开发部门进行经营交底,其内容包括:

2.6.1.1建设单位招标资料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澄清、修改、答疑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商务谈判备忘录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甲控材料表等)招标图纸

2.6.1.2 设计单位资料单项概算表综合概算表招标控制价(或限价)详细工程量清单设计总体思路和原则、设计特点、特殊设计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等)、业主关注点、设计总体负责人、各专业及工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经营关系情况。工程当地自然资源情况、社会及自然环境情况(社会环境是否复杂,是否潜在施工干扰;地质条件是否复杂,是否具备更多的变更理由)

2.6.1.3 本单位投标资料报价分册(报价编制说明、降本措施、各类材料数量及价格表、运输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等)技术分册(项目工程简介、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分册投标人澄清、补充的确认资料投标报价交底资料 (盈亏分析、合同风险提示、经营策划、现场调查等)

2.6.2全面系统研究通用合同.

2. 6.2.1 收集构成合同文件的全部协议书、文件。

2.6.2.2 合同整合将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整合成一个有效合同,分发给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合同条款,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分工,找出合同中前后矛盾或对我方有利的条款,归纳可以突破的关口,积极创造效益。

2.6.2.3全面研究合同,找准切入点研究合同条款

1)有利与不利合同条款分析,重点对可调整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确定二次经营工作方向。

2)变更索赔条款是现场变更设计的关键性规定,是否有利,如何变通执行,要认真分析,提出具体思路。

3)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可以看出业主对投资控制的态度和意向,对变更索赔工作方向具有重大影响。

研究费用情况

1)工程量及费用、不平衡报价情况,量差、盈亏分析,其它事项;

2)了解本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费金额,业主是如何使用该费用的,我们可通过哪些方式要回来;研究计量规则、投标报价说明重点是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明确各项合同单价包含哪些子项目和工程内容,确定合同中缺单价工程项目内容,提前着手增加缺单价工程项目数量和新增单价的编制工作。分析清单单价根据现场实际工料机单价分析成本,并结合清单单价,明确合同中哪些单价较低,可做负变更减少亏损或利用相关合同条款调整单价;哪些单价较高,可多做正变更争取最大效益。

进行风险评估

1)工期风险

2)安全、技术、质量风险

3)盈亏风险

4)审计风险

2.6.2.4 熟悉冶金项目、公路项目、市政、房建项目等行业变更索赔调差相关规定。

2.7项目经营策划编制的过程

2.7.1进行合同和实施条件分析。

2.7.2确定项目经营策划的目录及框架。

2.7.3分工编写:项目经营策划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工作,按照专业和管理职能分别由项目部的各部门编写。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编写。

2.7.4汇总协调:由项目经理协调上述各部门的编写工作,编写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汇总编写内容,形成策划书。

2.7.5审查:由分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经营策划进行审查,结合分公司对项目部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2.7.6报批:按审查意见由原编写人修改完后,由项目部报送分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经营策划。

2.8项目部按照管理策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xx公司两级监管职能部门定期对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及评审进行检查和考评。在项目管理策划实施过程中,依据策划内容进行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对重、大、特、新项目(业主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大型或特大型项目;涉及市场开拓、科技创新、企业品牌、xx公司信誉、难点特色等有特殊意义和重大影响的项目;新领域、新方式项目),由xx公司确定并组织xx公司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技术专家等共同对其项目管理策划进行评审,提出意见,优化完善。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定和奖罚办法。对项目管理策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将实际情况与策划要求进行对比,判断是否有偏差,是否要纠正偏差,或对策划进行调整。

2.9项目管理策划实施完成后,应按dca循环原理进行总结,总结出在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教训,新技术应用成果,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等,形成文件。也可制定工法,报有关部门审查、鉴定、批准。在以后的新项目中应有效利用这些资料,作为改进后续工作的参考和管理资源的储备,使xx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够持续改进。

2.10项目管理策划中的项目实施总体安排、风险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和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只作为xx公司和项目内部管理资料。

3.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授权代理人,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权,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3.2项目经理必须接受xx公司的领导,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信息和现场管理,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3.3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要求

3.3.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资质等级应与承担的工程类别和规模相适应。

3.3.2 项目经理既要具备工程技术管理和经济方面的专业和经验,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实践经验和业绩。

3.3.3 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3.4 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xx公司审批。

3.4 项目经理的聘任

3.4.1 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择优选聘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办法。

3.4.2 对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工程,由xx公司或分公司根据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择优选聘项目经理。

3.4.3 其他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xx公司或分公司应根据施工合同,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和安全等责任指标,通过内部招标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任项目经理。

3.4.4 项目经理聘任,应报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4.5 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内只宜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xx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审批。

3.5 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

3.5.1 代表xx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xx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xx公司的合法利益。

3.5.2 在xx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各项指标。

3.5.3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认真贯彻xx公司的三标管理体系文件,负责企业各项业务在项目上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3.5.4 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进度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的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3.5.5 建立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控制措施,严格履行与xx公司或分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时足额上缴xx公司的各项费用。

3.5.6 强化合同意识,加强各种合同制定、签定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接受xx公司的审计和考核。

3.5.7 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移交资料,清理和处理一切债权债务。

3.5.8 负责解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有关遗留问题,回收工程款,并做好保修期间的有关工作。

3.5.9 强化管理,带好队伍,诚信经营,沟通和协调好与业主、监理等外部关系,管好用好施工机械设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树立企业形象。

3.5.10 项目经理必须如实、定期向xx公司(分公司)汇报项目管理工作情况,接受xx公司(分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3.6 项目经理的权限

3.6.1 有权提名组织项目班子,经xx公司(分公司)审批后组成项目班子;有权择优聘用和解聘业务管理人员。

3.6.2 有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指挥权,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3.6.3 依据xx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与分配形式有决定权。

3.6.4 在xx公司的授权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签定有关业务文件。

3.6.5 企业法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3.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7.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xx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极其应承担的责任的文件,并作为项目完成后审计评价的依据。

3.7.2 工程项目中标后,在标后预算的基础上,xx公司或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等部门及项目经理对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论证、预测和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管理目标,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

3.7.3 xx公司(分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一项工程签订一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xx公司(分公司)执两份,项目部执一份。

3.7.4 xx公司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做了统一规定,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见附件。

3.7.5为了完善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项目部的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xx公司对项目部班子实行集体风险抵押制度。风险抵押金总额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挂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应交风险抵押金总额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建议明细)

3.7.6 风险抵押金由项目部班子集体交纳,项目经理交纳比例为应交总额的xxxxxx%。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交纳抵押金比例,由项目经理确定。风险抵押金必须由本人交纳,不得借用或变相借用公款交纳。风险抵押金上缴项目所属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7.7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xx公司需终止责任书的执行,xx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限定项目经理资质升级、不予审检、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罚,并解聘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不再返还。

3.7.7.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xx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3.7.7.2施工生产管理混乱、工期延误,已对施工合同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

3.7.7.3项目成本不清、不实,非正常原因严重透支的;

3.7.7.4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章指挥的;

3.7.7.5有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7.8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必须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

3.7.9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经xx公司终结审计后,工程项目完成各项项目目标指标时,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项目部公章交回xx公司后,xx公司将风险抵押金本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一次返还个人。超额完成降低成本指标(超额完成项目收益指标)时,xx公司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7.10 工程项目竣工后回收的资金,必须先偿还债务,在还清债务的前提下,xx公司再按回收资金的比例兑现奖励,直到工程款回收完毕,项目兑现奖也支付完毕。个人所得税由xx公司代扣代缴。

3.7.1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成本一票否决制,工程项目成本超支出现亏损由项目部集体承担责任,xx公司将根据工程项目的亏损情况进行经济处罚,xx公司以扣除风险抵押金为最高限额。项目经理50%,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50%。扣除的风险抵押金上交xx公司财务部。

3.7.12 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合同内容和价款有较大变动而对责任书的执行有较大影响时,项目部应及时向xx公司或分公司报告,xx公司重新评审合同后,由xx公司或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项目管理目标责任指标。

3.8xx公司严禁项目经理的下列行为:

3.8.1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自行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3.8.2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3.8.3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

3.8.4未经xx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私自刻制、使用各类公章。

3.9 项目经理的离任条件

3.9.1 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证书。

3.9.2 项目部对内、对外的债权债务核实确认完毕,实物资产核实无误。

3.9.3 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交工资料齐全并向xx公司办完移交手续。

3.9.4 竣工结算完毕,并取得拖欠工程款签证手续。

3.9.5 工程回款完毕,质保期结束后。

3.9.6 如遇特殊情况离任,须经xx公司或分公司批准。

4.1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

4.1.1 工程项目中标后,xx公司(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难易程度等进行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筹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部。

4.1.2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指导方针是:目标统一性,分工协作性,责权对等性,指令统一性,兼顾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的适当性。

4.1.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程序流程是: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工期等各项管理目标;划分项目管理的责任、义务、权力;制作工作任务分配表;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建立规章制度;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4.1.4 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原则是:组织与机构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1.5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般采用矩阵组织结构模式。

4.2 项目经理部

4.2.1 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中枢,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4.2.2 项目部的组建

4.2.2.1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项目,由xx公司负责或委托分公司组建,其它类别的工程由分公司自行组建。

4.2.2.2 大中型项目部的机构一般设三部一室,既工程部、经营部、物资供应部和综合办公室,一般工程或专业单一的项目部可不设部室,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4.2.2.3 项目部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和经营负责人,财务主管由xx公司或分公司委派。项目部业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既xx公司或分公司业务部门与项目部共同对业务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以项目部管理为主,业务人员既要对项目经理负责,又要对业务部门负责。

4.2.2.4 项目部应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人员可以兼职,一人多岗。管理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

4.2.2.5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项目可设常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副总工。

4.2.2.6 通常情况,项目总工(副总工)按以下原则配置,其职别同项目副经理。按项目合同总额,5000万元合同额至少配置一名项目总工;1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两名总工(一正一副),3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三名总工(一正两副)。xx公司对其配置进行监督和检查。

4.2.2.6 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成员的子女、配偶及亲属不允许在该项目上从事财务和物资采购工作。不允许分包工程或变相分包工程,不允许提供材料供应和机具及设备租赁,一经检查发现xx公司要严肃处理。

4.2.2.7 制定项目经理部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罚制度。

4.3 项目部的运行

4.3.1 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

4.3.1.1 应设立总包项目部,参与施工的专业分公司设立专业分包项目部;

4.3.1.2 为了有效解决项目指挥协调难度大,多头管理和内耗等管理问题,总包项目部和专业分包项目部应避免职责重叠,岗位重复设置,以提高管理效率,使总分包项目部形成有机的整体,共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4.3.1.3 总包项目部代表xx公司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总承包管理,统筹部署和实施总包项目经营管控,拥有项目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其主要职能是统一对外、统一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和部署、统一计划和管理、统一资源调配,对分包单位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监管、服务。

4.3.1.4 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接受总包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按内分包协议的约定对总包项目部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分包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优势,负责分包专业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3.2 中小型的工程项目要推行一级化管理,项目部只能有一个管理层,不允许层层设管理层。

4.3.3 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4.3.4 项目部在运行过程中,骨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变动,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个别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需办清全部手续后,经项目经理同意,xx公司或分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后方可调动,工程未竣工验收、交工和结算,有关手续不交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能调离项目部。

4.3.5 项目经理要确保项目经理部运行的高效化,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经理部构成,加强对现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

4.3.6 未经xx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等活动。

4.3.7 项目部是成本中心,xx公司是利润中心,xx公司监督服务于项目部,项目部一定要遵守xx公司各项制度,接受监督。

4.4 项目团队建设

4.4.1 项目团队主要指项目经理及其领导下的项目经理部和各职能管理部门。由于项目的特殊性,特别需要强调项目团队的团队精神,团队精神对项目经理部的成功运作起关键作用。

4.4.2 项目经理在团队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对团队建设负总责,项目经理应通过奖励、表彰、集中办公、召开会议、学习培训等方式和谐团队氛围,统一团队思想,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4.3 项目团队的分阶段建设

4.4.3.1 项目形成阶段:主要依靠项目经理来指导和构建团队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团队成员来到后,进入团队磨合阶段,成员与成员之间需要磨合,成员与内外环境之间需要磨合,项目团队与xx公司、上级、业主、监理等需要磨合。

4.4.3.2 团队规范阶段: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进入有序化状态,各项规则已经建立,成员经过认识、了解与相互定位,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文化,新的工作规范,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

4.4.3.3 团队表现阶段:团队成员彼此高度信任、相互默契,工作效率大有提高,工作效果显著。

4.4.3.4休整阶段:项目工作即将完成,进行项目总结表彰工作,如有新的工程项目,经过团队整顿后,准备接受新任务;如果没有新项目,团队面临解散,要为团队成员下一步的去向考虑。

4.4.4 项目经理部应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为成员提供培训与教育、表彰与奖励、项目团队建设的检查与反馈等持续培育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4.4.5 项目团队建设的标准

4.4.5.1团队成员有明确共同的奋斗目标,团队和谐一致,项目管理高效运行;

4.4.5.2团队成员有合理的分工和合作;

4.4.5.3团队各层次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4.4.5.4团队成员有高度的凝聚力;

4.4.5.5大家积极地参与团队建设,从而产生强大的战斗力;

4.4.5.6团队成员相互信任,民主气氛浓厚,大家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

4.4.5.7学习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5.1 为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保持企业的综合和专业技术优势,地基基础处理、市政路桥、钢构制安、机电安装、炉窑砌筑、管道、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特种起重机械安装等专业工程只允许内部分包,即由专业分公司组织施工。

5.2 区域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要按专业分工的要求进行专业工程内分包,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不得擅自外分包和转包专业工程。5.3 专业分公司要做专做精,加强与区域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支持总包项目部的工作,确保专业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5.4 对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必须签订内部专业工程分包协议书,以明确彼此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严格履约。

5.5 内部专业工程分包的价格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内分包项目综合价格专业工程分包价专业工程项目管理费其他直接费综合项目收益40%专业工程分包价按xx公司制定的《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见附件5-1)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时,由总包和分包项目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6 在内部分包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项目部负有对专业分包项目部进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责任,内部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服从总包项目部的协调和管理。

5.7 内部分包协议书约定付款率不能低于与业主合同付款率,因业主实际付款率低于合同约定付款率不能履约时,总包应积极与专业分包单位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因此而停工。

5.8 专业内分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工程资料,总包项目部与业主完成了竣工结算的三个月内,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完成内结。

5.9 总包项目部必须依据实际工程形象进度,对内部专业分包进行月度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应进行内分包年度结算。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合理公正进行最终结算,总包单位不能将自营专业的亏损转嫁给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业分包单位取得的专业工程超额收益,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按7:3分配。

5.10 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发生争议时,由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不成共识时,由xx公司工管部进行仲裁、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双方报请xx公司领导裁决。

6.1工程施工外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外分包和劳务作业外分包(统称外分包)。工程施工外分包,是指项目部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总包和专业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成建制的其它单位完成的施工活动。

6.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xx公司《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分包应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分包队伍、分包价格(不得超过工程分包指导价)确定,应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分包合同应经分公司评审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签订。

6.3工程外分包的原则:

6.3.1确因施工力量不足,不能保证施工合同履约的工程。

6.3.2xx公司尚未取得专业施工资质的工程。

6.3.3由于特殊原因,xx公司审批的分包工程。

公司禁止挂靠转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6.4合格外分包商的评价准则:

6.4.1具有三级(包括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能够满足分包施工要求的能力;

6.4.2各种证件有效齐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4.3近两年无质量、安全和其它重大事故;

6.4.4已取得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具有同类工程相关施工经验的分包商优先;

6.4.5专业分包商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要的机料具,专用工器具,一定的流动资金等;

6.4.6与本企业或其它企业合作的业绩,合同履约信誉良好。

信誉包括:

a)服从项目部协调和管理情况;

b)遵纪守法及信用。

6.4.7工程外分包施工要求的其他条件。

6.5外分包工程的招投标

6.5.1外分包工程必须采用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运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信誉好,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外分包单位。

6.5.2建立外分包方的选择、准入和淘汰机制,建立合格外分包商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6.5.3项目部必须在本单位和xx公司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选择使用外分包商。

6.5.4如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不能满足要求的,分公司可引进新的外分包队伍,但必须先评价,后使用。

6.5.5项目部在工程实施中原则上只能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项目创效能力。

6.5.6工程外分包价格,执行工程项目外分包指导价格及《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6工程外分包的基本要求

6.6.1项目部与外分包商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6.6.2未签订工程外分包合同,外分包队伍不能进场,不能支付预付、进度款。

6.6.3外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部应及时(xxxx日内)将变更协议报分公司评审、备案。

6.6.4为保证外分包合同顺利履行,外分包商应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按分包合同价款5~1 %确定)。项目部对外分包工程的履行担保,可采用抵押外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料具、机械设备、专用工器具或抵扣部分工程款等方式进行。

6.6.5外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部负责,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

6.6.6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外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队伍进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和交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

6.6.7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拖欠。xx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有责任定期对外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6.7外分包工程的结算程序

6.7.1分包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未达到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或有关遗留问题未处理,项目部不予办理工程最终结算。

6.7.2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必须经项目部工程部门或施工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7.3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单价及总价须经项目部经营部门或预算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7.4项目部要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上报分公司审定后,项目经理对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结算。

6.7.5项目财务人员要依据分公司审定的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办理财务结算手续,核对往来帐项,在扣除进度款、材料款、水电费和质保金等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6.7.6分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再返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

6.8对外分包商的考核

6.8.1对评价合格的外分包商实施动态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分包施工技术管理及施工能力、人员素质及持证上岗、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管理、分包合同履约及信誉等内容。

6.8.2外分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a)分包方的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b)违章作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c)不能满足工期的要求;

d)合同发生争议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滋事闹事的;

e)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xx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6.8.3因外分包商自身原因发生管理混乱、工程拖期、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已对合同履约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部可以中止分包合同。

6.8.4每项工程结束后分公司要对外分包商进行考核,跨年度的工程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考核表(见附件61),对考核不合格的外分包商,从本单位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除名,予以淘汰,并上报xx公司工管部,由xx公司工管部及时书面或网上通报xx公司各单位。

6.8.5凡考核不合格、淘汰的外分包商,其它分公司均不得继续使用。一经检查发现,xx公司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7.1合同的策划

7.1.1合同的种类:外部合同分为总承包合同(ec),合作开发合同(b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0213),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gf--021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见附件7-1),设备(料具)租赁合同(见附件7-2),专业工程内部分包协议书(见附件7-3)。

7.1.2合同的计价模式:单价计价模式(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总价计价模式(固定总价和可调总价),成本加酬金计价模式。

7.1.3合同计价模式的选用原则:业主合同结合市场需要,首选开口型合同(如定额预结算、成本加酬金),次选可调单价合同,后选固定价合同。分包合同结合经营方式首选固定价合同,次选单价合同,慎用开口型合同。

7.2合同的评审

7.2.1合同理解:内外合同签订之前,需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业主意图和要求,认真检查、审阅图纸和相关规范,避免随意理解和粗心遗漏。

7.2.2合同评审: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合同评审,业主合同由中xx集团及其授权的分公司审批,内外分包合同由分公司审批备案。材料采购合同、设备料具租赁合同经分公司评审和审批由项目部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业主合同应报中xx集团市场部、工管部备案。

7.3合同的实施

7.3.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合同的总价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按年、季、月进行分解,并实施收入预算向资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7.3.2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订立,合同名称、性质、要素等重要内容必须描述准确无误,完整无遗漏。

7.3.3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如补充协议、例会纪要、备录、签证、代用等,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为保证内部经济关系顺畅,总包项目部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签订专业工程内分包协议书。

7.4项目部合同代理的权责项目部对施工合同、内外分包合同及其它合同负履行职责,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应配备经营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7.5合同质保金、保证金约定

7.5.1项目部要按合同规定,同比例收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保金。

7.5.2分包单位正常履约、保修期内无返修等问题,保修期满后,项目部应将质保金返还分包单位。

7.5.3业主要求开具履约保函的项目,项目部对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分包工程量的比例,要求外分包单位开具相应的履约保函或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以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7.6合同索赔及反索赔

7.6.1合同履行中涉及合同主体变更、价款调整、付款方式改变、承包范围较大变化、重大索赔等问题时,项目部应及时与发包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报中xx集团合同管理部门评审。

7.6.2非正常中止(终止)合同涉及索赔的,应由项目部写出索赔报告,分公司策划索赔方案。

7.6.3合同反索赔管理以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主,预算、材料、物资、机械、财务等人员配合,主动把握工期的合同进度,牢牢控制施工质量,努力降低对方反索赔的机会。

7.7合同风险管理

7.7.1合同风险识别合同履行前分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要求、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及识别。

7.7.2合同风险评估xx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合同风险的评估及预警。

7.7.3项目部应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对高风险合同,项目部必须及时掌握市场变化,采取得力措施,避免、转移、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8.1成本管理原则

8.1.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进行价成分离确定合同总成本,其次按年、季、月分解合同总成本,最后实施成本预算向现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8.1.2项目部应该按工程部位、专业和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细化成本并制定成本控制措施、落实责任,用目标管理法进行有效控制。

8.1.3项目部以目标成本为最高控制限额进行支出核算。成本控制要坚持增效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8.1.4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好成本与工期、质量、安全等多目标综合优化关系,综合平衡降本增效。

8.2成本管理依据。

8.2.1在认真分析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条件、地域远近、工期长短和当地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按照中标合同价与目标成本价分离的原则,参照同类工程施工的成本经验,科学的测算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

8.2.2目标责任成本的确定应按照xx公司规定的外分包指导价,内部专业施工成本价及有关规定,由分公司按施工专业分类测算确定。

8.2.3项目部承担的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

8.2.4施工合同有较大变更,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调整。

8.2.5工程项目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等问题,业主方扣除质量款时,被扣除的质量款将计入项目成本。

8.3成本管理责任人及环节

8.3.1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8.3.2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

8.4成本管理内容

8.4.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进行工料机及分包成本分析,预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做好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计划成本应低于目标责任成本。

8.4.2清包管理模式下,人工费需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避免劳动力窝工或不足。

8.4.3项目部应做好材料及构配件的采购工作,大x材料要按规定实行招标制,以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项目部要搞好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材料发出要限额领料,并合理使用材料。

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项目部方可从外部租赁设备。外租机械设备必须执行xx公司有关规定。要合理配置机械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在场时间。

8.4.5项目管理层要合理配置管理人才,精干高效,一专多能。

8.4.6项目部要加强分包成本核算,经常按照各项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内外分包结算情况,来实施分包核算管理。

8.5成本考核

8.5.1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控制,宜以每月为一控制期,成本应坚持与施工形象、产值、收入四同步。

8.5.2项目部应在每月项目成本控制核算的基础上,进行二额、二量、二价的对比分析(即实际工程额与预算工程额、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找出增减差异,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使项目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5.3工程竣工决算后,xx公司通过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审计,并与目标责任成本对比,作为对项目团队的奖罚依据。

8.5.4总包项目部应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与监督,应对xx公司的整体利益负责,正确处理与内分包项目部的利益关系,切实做好对内分包项目施工过程的成本监督工作。

8.5.5项目竣工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并上报xx公司工管部备案。

9.1.1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材料预算、计划、采购、检试验、分供方管理、验收保管、使用、索赔等进行管理。

9.1.2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材料管理制度,编制材料计划,并负责材料采购合同的实施。材料的采购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供应商、采购信息、原材料的验证进行控制。

9.1.3材料的采购应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材料供应商。对大x主要材料和价值较大的构配件的(见附件)采购要由分公司组织实行招标采购;其采购价格应经招标小组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确认。材料采购合同经评审后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一般材料可实行询价、比价的采购方式,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1.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组织材料、构配件的分批进场,材料的进场数量应保证均衡施工。

9.1.5项目部对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数量、规格和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进场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1.6项目部应安排适宜的存放场地,管好在库、在场材料,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湿、防潮措施。有保质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按品种分区,有序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发生材料的丢失、毁损。

9.1.7要求复检的材料要做好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做好材料、构配件的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块),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验测。建立材料检(试)验台帐,保证质保资料真实、完整、可靠。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9.1.8要求复检的材料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人使用。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1.9建立健全分类材料台帐,分类整理材料的质保资料和原始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9.1.10项目部必须严格办理材料的出库领用手续,建立材料耗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必须制定发料标准,实行限额领料,准确及时填写发料单。

9.1.1 1项目部应严格计量管理,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做到工完、料净、场清,防止材料的损失和浪费,现场的剩余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9.1.12项目部应定期对材料预算价与实际采购价、材料定额消耗量与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分析,并采取措施,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1.13项目部应制定周转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加强周转材料的核算管理。材料员应与预算、成本人员共同搞好核算、结算工作。

9.2项目设备管理

9.2.1项目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检查验证其技术状态,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项目在用设备台帐。

9.2.2对xx公司自有机械设备,项目部要坚持做好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9.2.3 坚持机械设备的强制保养和按时保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使用中的维修管理工作,不准拖保、失修,以保持设备的过程能力。

9.2.4 项目部应加强对现场在用机械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2.5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项目部在用的厂内机动车和起重机械应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9.2.6 项目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9.2.7 项目部使用起重机械应严格执行《中xx集团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xx集团大型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及《中xx集团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2.8 xx公司内部机械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时,租用外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确定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并备案至xx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由项目部签订并实施。其他机械设备租赁也要询价比价确定,签订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备案。

10.1工程项目是企业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各分公司要通过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其所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控制、资金收付、会计核算、以及基础资料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有序。

10.2项目部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2名以上会计人员,分别从事不相容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一人兼管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时,也必须符合此要求。

10.3项目财务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权限,分工和权限要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10.4工程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全面反映项目盈亏及资金收支情况。有条件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应积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时既要对工程项目设立单独的账套或通过明细科目进行清晰完整的辅助核算,还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10.5工程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项目规划过程中,项目经理应组织财务、预算等有关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进度等编制包括资金预算在内的项目财务预算,报其上级公司批准后实施。各分公司要将所属项目部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当年新增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项目部要编制滚动月度预算,月保季,季xx,切实进行预算控制。

10. 6根据项目策划的情况做好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成本,按时申报纳税。

10.7项目部要严格执行xx公司统一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和费用预算指标,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突破,尽可能降低项目管理的间接费用。10.8工程项目的资金收付实行预算管理。项目部的所有付款都要以经批准的资金预算和有关契约文件、原始凭证为依据,按xx公司规定的内部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支付事项。10.9项目部的资金收支原则上全部纳入xxxx和xx公司的资金集中结算系统,执行统收统支、以收定支制度。项目部的资金预算要按月或周及时上报,其作为xx公司审核下划款项的依据。因特殊情况暂不纳入资金集中结算系统的至少必须进行资金预算控制。

10.10项目部为办理资金收支结算,无须单独开立银行,统一由xx公司进行收款与支付。确因业主特殊要求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统一由xx公司办理并进行结算及管理。

10.1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xx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许坐支现金和大额支付金。严格禁止合同以外的垫资,不得私自进行借贷、投资、担保等各类投融资活动。

10.1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资金回收第一责任人,组织并负责资金回收的各项工作。在办理完竣工和财务决算后,项目部应及时取得债权确认资料,并与债务人签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保证,债权债务工作未清理完毕,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理新的工作。

10.13项目部要严格履行规范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料具租赁、领用回收、维护保养、折旧核算等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和周转料具以及材料物资卡片,详细登记资产的领用日期、使用单位或个人、资产数量和金额、租赁费用支付约定等信息,定期盘点,在年终财务决算时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项目竣工后或资产不再使用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0.14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和《中xx集团建造合同管理办法》、《中xx集团建造合同实施细则》进行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认与核算,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工程结算和债权债务的确认与核算。

10.15项目部要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10.15.1逐步推进以网络和财务软件为基础的项目集中会计核算,保证项目会计核算的统一化、规范化,保证对项目财务信息的适时调度和监控。

10.15.2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索赔制度。

10.15.3建立健全与项目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量统计制度。

10.15.4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登记账薄和财务报表要健全、完整、准确、清晰和及时地进行项目核算。

10.15.5建立健全各项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成本项目等管理台账,详细记载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

10.15.6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要按xx公司的并账工作规定组织并账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财务文件、签证函件、图表说明、计算分析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等收集、整理、按规定的交接程序移交其所属xx公司统一归档保存。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二

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两方面的工作。

项目行政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和总工主抓落实。

1、项目所属人员(含住勤人员)必须在以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服从项目工作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项目人员要以整洁的仪表出现在施工现场,维护企业的形象,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项目人员要以本企业利益为重,积极维护和争取企业利益,个人服从项目,项目服从公司,同心同德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以适应当前施工生产技术发展的需要。

5、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执行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决定,顾全大局,不违章违纪。

6、在工作中既要做好分工,又要搞好协作,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杜绝推诿、扯皮,一切行为以施工大局为重。

7、要保持思想的纯洁性,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潮的侵蚀,严禁参加违法活动。

8、树立廉洁奉公思想,::不以权谋私,严禁找客户'吃''拿''卡''要',收取回扣和接受贿赂,不接受施工队的请吃,不接受施工队送的礼物。

9、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单位的工作交涉中,要注意自身的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10、要按项目经理部规定出勤,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外出办私事。

11、遵守北京市文明公约,做文明市民,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好市民。

12、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正义,树立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1、项目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的发展,团结同志,互助友爱。

2、项目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贯彻劳逸结合的原则,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不含上下班往返路途),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八小时内完成的工作,由各室主任和总工统一安排利用休息时间加班,按累计加班时间30.00元/八小时,发给加班人员加班费。

4、爱护项目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员照章赔偿。

5、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上街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6、中午吃饭,不得饮酒,更不能纵容别人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停工、罚款或纪律处分。饮酒后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7、项目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8、工作时间不得闲谈,不得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闲谈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私串办公室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打扑克、玩电脑游戏.上网.下棋,违者发现一次,主任级每人罚款100元,其他人员每人罚款50元.并张榜点名公布。

9、早上上班前,要处理好与工作无关的各种事情。

10、工作时间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同事之间要友爱相待,以诚相处。

1、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项目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项目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现代化的途径。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项目的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2、项目所有计算机实行归口管理,管理单位为技术室,主管总工程师,负责指定使用、保管、维修人。

3、凡与计算机有关的业务联系,由技术室负责人接洽。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技术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工批准,到资料室领。

7、所有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如发现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者,一次罚款50元。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更不能随意拆卸电脑设备。

10、各室微机的清洗、保养和病毒检测工作,由指定使用人负责。各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根据具体情况(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按月上报技术室总工办(上报时间每月25日前)。

11、除项目经理、总工、预算、财务、材料室的计算机可上网外

,其他计算机一概不允许上网,违者发现一次,主任级每人罚款100元,其他人员每人罚款50元.并张榜点名公布。

一、探亲假:

1、凡本人及家属、子女户口在北京,其父母在原藉并健在的,每满4年可请假回去探望一次,假期为20天;凡夫妻两地分居者,每年可回去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返往路程除外。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经理、总工批准后,上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2、职工探亲必须按规定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事假: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提出申请,经室主任查实认可,并报经理、总工批准后,方可有效。在本市一次不得超过3天,回原藉近一次不得超过5天,远者一次不得超过10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将视为旷工。

3、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在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出勤工资和绩效奖金,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三、病假:

1、因病请假一天者,必须向室主任说明病因,经核实后,上报经理、总工处。

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免附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有医院证明。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需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但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现住院者,以半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一天者,计扣一天的绩效奖金,以此类推。

四、其它法定假:

法定假,如婚假(含晚婚)、丧假、产假、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按照国家、政府以及公司规定执行。

五、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由室主任批准。

2、请假超过一天,三天以内,由本人申请,由室主任报经理、总工审批。

3、请假三天以上,本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经理、总工同意,上报公司劳动人事部批准后方可请假。

4、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本制度结合员工工资发放办法实施。

1、为加强项目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每周六、周日实行分组倒休(因季节变化和生产任务的轻重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另行通知)。

3、项目职工一律实行早签到、晚签退的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代签、过后补签,发现一人次扣罚考勤员奖金50元,签字由刘自民负责,周备全监督执行,考勤员每月初进行统计,如考勤与实际不符,扣考勤员当月奖金50元。

4、所有人员须先到项目签到,办理外出登记手续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一早到公司办事的,须经经理、总工批准,未经批准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一次论,上班30分钟以后到达者,按矿工半天论处;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一次论,下班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矿工半天论处。

6、各室主任外出办理业务应经经理、总工批准:一般管理人员外出办理业务应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工程经理批准。所有人员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本'上按规定内容做好登记,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奖金200元,达五次者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奖金100元;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奖金300元;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奖金500元;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全部奖金;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上报公司建议给予除名。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经经理、总工批准并报考勤员备案。

11、全体员工每周必须上六天班,每周一到周五为员工必须上班时间,周末为倒休时间,按项目的安排上班,若周末需加班,由本人申请,室主任签字,总工批准,每人次发给加班费50元,否则,周末加班上班视为不出勤。

本制度结合奖金发放办法实施。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工资分配实行全员浮动办法。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出勤工资和绩效奖金及综合表现奖,依据工作重要程度,结合个人的工作质量和当前工作表现,确定每个员工当月的工资水平,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经理、书记、总工程师,岗位工资为1000元。

2、栋号张室主任岗位工资为800元。

3、代主任或专业主管岗位工资为700元。

4、工程师、主管工长、测量负责、试验员、后勤管理员岗位工资为500元。

5、各

专业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出纳、公安岗位工资为400元。

6、材料计划员、工长、材料员、实习大学生、司机、资料员、专业配属人员、统计员岗位工资为300元。

7、项目部没有明确本人工作岗位时,以第6条人员考虑。

1、项目部规定每人当月每周上六天为满勤,每天10元,每周少于六天,按每月累计分别按事假、病假、旷工处理;周末每超勤一天,奖励50元(正当理由,手续齐全加班)。

2、项目部工作人员实行早签到、晚签退,中途外出登记制度,凡是早退、迟到在3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的,或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按旷工半天计,旷工一天扣款300元。出勤未签到一次扣10元

3、夜间值班每人每次按30元补助。

4、病假期间工资发放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员工利用工作时间在外学习,必须有公司的证明,或经项目领导同意,否则按事假记考勤,正常学习期间不影响考勤和工资分配。

1、项目部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工作标准,绩效工资与每个人的岗位职责挂钩,着重凭每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综合打分考评。

2、项目部成立工资奖金考核发放小组,组长:组员: 。

3、预算室依据项目部工资奖金考核发放小组确定的分配数额造表上报,审批发放。

项目部每月在工资总额中预提20xx元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当月个人表现及成绩突出者,以此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

1、进入施工现场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由门卫保安人员询问是否预约,并征得项目相关人员的同意后,填写'会客证',押留身份证,方可入内,出门时需有关项目相关人员的签字,经门卫保安验实后,方可退还所押证件准行。会客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2、施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准会见与工作无关的客人。

3、商贩以及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现场,一旦发现,将交保安处理。

5、项目各施工队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因私事会客,各方面工作及业务关系除外。

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门卫应热情迎接并迅速通报项目各部门。

1、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待人处事一视同仁,讲究询问方式,言语文明。

2、门卫应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3、门卫对出入现场的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4、现场所属建筑材料出门时,必须执有项目经理或总工的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5、材料进场,门卫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核算时复查。

6、门卫对盗窃公物、损坏设施以及从事违法活动者,有权制止,对带包出门者,责令其自行将包打开,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及时上报项目主管领导。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三

在上海这个强手如林的建筑市场,要想取得更大发展,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搞好内部治安防范是当务之急。为推动综治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使我公司的综治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级治安综治领导机构始终要把综治工作作为一件事关国家和社会性稳定的大事,认清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起到领导的关键作用,确保综治工作的`展开。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防范”、“治本”的基础,分公司综治领导小组要把加强全员的法制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有专人负责。

三、公司的简报,各工地的墙报要起到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的作用,做到专人负责,内容丰富。

四、对每年分配到公司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换岗职工以及新调入的职工必须接受“入门教育”和“上岗教育”,其中法制教育、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社情介绍必不可少。对广大职工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五、文明礼貌教育力求做到三同:文明礼貌宣传教育与本市同步,文明单位建设速度与市委要求同度,职工文明程度与市民同提高。

六、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治安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特殊情况下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七、各办事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下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定的精神,学习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决定》。

八、总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在每年组织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检查中法制宣传教育的落实到位程度将作为考证成绩的重要依据。

以上几点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度,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制定具体措施,真正贯彻落实。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37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xx〕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xx〕4号)《四川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农业〔20xx〕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包括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登记赋码并取得登记证的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总社)、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总社)等。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金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除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短期投资、存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建设用地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农村集体“三资”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护利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等资源,并组织发包、出租、入股,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等;

(二)经营管理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并组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

(三)管护营运本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

(四)提供本集体成员生产经营所需的公共服务;

(五)依法利用本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资产对外投资,参与经营管理;

(六)其他业务。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金融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并预留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私章等印鉴,严禁多头开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有差异的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九条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本集体全体成员公布。

第十条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网银u盾不得由同一人保管。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集体财务会计人员。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稳定,不随本集体换届选举而变动。按照民主程序实行委托代理记账的,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第十一条财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以公开栏、明白纸、电子触摸屏、广播、网络、会议等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开,对于多数成员或者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会计年度终了及时公开上年度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执行等情况。实行委托代理记账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财务公开资料需报乡镇(街道)备案。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后,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安排专门时间,解答群众提出的质疑和问题,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

第十二条资产清查制度。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做到账实、账款相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产清查。

第十三条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第十五条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第十六条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第十七条收益分配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在弥补上年亏损、提取“两金一费”(公积金、公益金和应付福利费)后,应当向成员分配,让成员农户分享改革红利,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凝聚力。收益分配方案应当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后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第十九条资源登记簿制度。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建设用地等集体资源,应当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第二十条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备案。

第二十一条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统一编号,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第二十二条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专项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村民小组将农户书面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村集体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适用本暂行办法;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等市场主体的“三资”管理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眉山市农业农村局、眉山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项目制度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门卫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值班制度。工地进出一律凭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问明事由,办理好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二、门卫管理人员应树立个人形象,讲话文明,有着良好的责任感,待人应热情并做好接待工作。当班时间不准睡觉,不准私自外出,有违反规定的按有关制度采取相应处罚。

三、车辆进出大门必须随时关门,大门不得无故敞开,门卫人员必须做好车辆进出的`冲洗工作,待清洗干净后才准驶出,并注意车辆有无滴漏、散落、飞扬等情况。

四、工地大门内外,按卫生责任范围内做好保洁工作。不得有泥浆带出门外。

五、对进出工地的物资材料、设备一律凭出门证,并清点清楚。有权拒绝可疑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出门。

六、做好工地保卫工作,夜间应巡逻施工现场,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报警或及时汇报给工地夜间值班人员。

七、工地门口应维持好交通秩序,不得有无关本工地的车辆停放在门口,应保持大门口经常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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