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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制度学校(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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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制度学校(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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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一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二

一、 坚持出满勤,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迟到或早退扣20元每次,旷工扣50元每天,事、病假扣30元每次。全期迟到、早退10次或以上,事、病假累计5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旷工2天或以上,下期不再聘用。

二、 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热情高,师生反映好。出现管理人员安排工作不服从,师生反映服务态度差,下期不再聘用。

三、 关心学校,爱护公共财物,损坏财物照价赔偿。盗窃公共财物,据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罚款,并追回赃物,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四、 遵守统一就餐制度,无特殊原因不单独开餐,来客申报客餐。不得随意吃、喝食堂食品,出现违犯行为,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元每次扣款。下期不再聘用。

五、 工作时间严禁带小孩上班,如发现违反者扣20元每次。

六、 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相互团结,严禁打架斗殴,谩骂等不良行为。职工内部拨弄是非,职工与职工之间打架扣100-200元每次。职工谩骂、侮辱学生处以100-500元罚款,职工殴打学生,罚款100-1000元每次。并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该职工当即辞退,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下期不再聘用。

七、 搞好食堂环境卫生,严格按照规定,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餐具严格清洗消毒,查出问题扣10-20元每次。

八、 搞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防止食物中毒。未按工作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九、 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子。不准吸烟。违反者扣10元每次。

十、 严禁徇私舞弊,经营过程中收取现金,不刷卡或少刷卡,一旦发现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立即辞退。如举报舞弊情况者,经查实属实奖励500元给举报人。

十一、 按时关好水电,防止浪费。出现未及时关电、关水情况扣20元每次。

十二、 由于人为所引起火灾、盗窃等事故,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立即辞退。

十三、 全期罚款、扣款累计50元以上或民意测验表现最差者,来期不再聘用。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三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斧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帆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四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1.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3.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4.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5.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

6.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7.违犯任何安全条件或从事任何是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8.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9.无故旷工;

10.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11.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12.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13.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16.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五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初一(8)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平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以原始分零分为准,优则加分,劣则扣分)如下:

1.课上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每人扣2分;

2.外出学校不写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

3.迟到的同学,每次扣1分;

4.自习课(午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5.每旷课一节扣3分,请假需写请假条并有班主任签字。否则当旷课计算;

6.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7.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每次扣1分;

8.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1.教室卫生每天扫2次,倒垃圾2次。包干区每天打扫2次,未扫干净的扣1分;

2.教室或包干区卫生在检查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值日生和当日值日班长各扣2分;

3.带零食、面包、点心进教室并把残渣掉落在地面或在班级外的包干区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4.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的,每次扣1分;

5.座位底下有垃圾,扣座位人1分。

1.做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1分;

2.外出上课时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1分。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2分;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班级全体成员承担;

7.穿人字拖鞋进教室者,两操期间穿拖鞋者,扣1分。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旷课积分加1分。

2.连续一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3分。

3.考试成绩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级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2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2分

5.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斟酌加分。

6.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说明:扣分情况每周由纪律部长组织统计,并公布于班级公示栏内。对于扣分情况较严重的制定以下惩罚措施。

一、一周内扣分达15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写出深刻检讨(不少于300字,对此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1遍。

二、一周内扣分达18分者,或连续两周扣分达10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500字,对此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与班主任商讨教育方法!

3、罚抄班级管理制度3遍。

三、一周内扣分20分以上者,或连续三周扣分达10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700字,对此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请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反省,反省清楚再由家长送来学校方能上课!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奖项并记入学生档案。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员工学习培训的质量,严格学习会议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参加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早退,违者一次扣发岗位工资10元。

二、因公务不能参加者,须有分管行长签字的请假条,提前向某地行办公室备案,非公务请假一次扣除岗位工资20元。网点员工请假,须有网点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经行级领导签字确认后,递交办公室备案,非公务请假一次扣除岗位工资20元。

三、未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发岗位工资50元。

四、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期间,应保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会场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一经发现扣除岗位工资10元;损坏公共设施者,按原价进行赔偿。

五、参加某地行组织学习培训或会议人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内安静。如有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纪律者,会后要进行全行公示,并扣发岗位工资20元。

六、某地行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学习培训或会议期间的考勤和组织工作,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进行登记。

七、参加某地行会议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某地行规定在网点召开的会议要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纪录,某地行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及个人的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比。

八、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七

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百色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到系里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准请假。

(一)学生的考勤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系办公室负责对任课教师考勤登记进行监督,学公办负责对各班的学生考勤进行监督。

(二)课堂授课由任课教师考勤。任课教师应以周为单位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录入学生考勤系统。

(三)各班纪检委员必须按时考勤本班同学出勤情况,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辅导员应及时查看学生出勤记录情况,对旷课学生及时批评教育和处分。

(五)全体考勤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工作,严禁包庇、弄虚作假等行为。

(一)学生因故需请假者,必须按“外语系学生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百色学院学生请假处理笺》,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系辅导员批准。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系学工组长批准。

3、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工组长签署意见,学工处批准。

4请假一周以上者,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者外(可电话向辅导员口头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院医务室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期满,需延长请假时间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如本人确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一)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按时回校注册,或不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或在节假日期间擅自提前离校、推迟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授课时间内,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数计;集中活动(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形势教育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旷课一天,按每天7学时计。迟到、早退二次作旷课一学时计。

(三)对旷课的学生,系学工办应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学时以上者,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报告学工处。

(四)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报到注册和连续旷课达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八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持续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务必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回到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必须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状况,理解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推荐,统一思想,到达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掉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状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务必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持续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用心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礼貌,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带给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务必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回到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状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状况下调整务必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职责。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职责。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资料务必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务必妥善保管自我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带给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职责。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掉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职责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掉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务必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贴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务必24小时持续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务必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务必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务必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状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我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状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职责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九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车间(工段)对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三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十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十一

(1)凡拒绝执行公司决策及部门主管指挥、调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内的处罚决定。

(2)公司外派执行任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在公司工作期间,拉帮结伙,搞小团活动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时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停职检查,无悔改表现者,将予以解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承担经济责任。

(5)在工作场所吵架,无论何由,一律停职检查并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0%,态度恶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将予以解聘,损坏公物,造成经济损失者,需照价赔偿。

(6)迟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两次扣除月工资30%,三次则视为不可原谅过失予以辞退。

(7)凡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并在本部门做公开的书面检查,旷工两天以上者,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自退,一切责任自负。

(8)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做私下生意,贪污受贿,偷盗或诈骗公司财务者,均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辞退,凡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9)对于缺乏职业道德,工作不负责任者,发现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会议场合要求讨论分析问题之外,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传企业,信口开河,贬低企业形象者,一经发现,无论何人,降一级工资,罚款500元,如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思悔改者,将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无论任何场合,不得超越公司公开刊登的内容议论公司领导,凡造谣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的行为,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13)对公司文件精神,要求,传达不实者,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传达不及时或未传达,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据经济损失情况,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就地免职或解聘。

(14)对意志不坚定者,发现其行为后立即解聘。

以上处罚决定,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公司人事部门批准执行,被处罚员工,如有理由认为处罚不当,可以向主管部门,人事部直至总经理提出申诉,最后裁定。对敢于举报违反纪律和自由主义错误行为的干部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将予以奖励并加以保护。

办公秩序

(1)工作场合必须保持肃静、整洁、文明办公。

(2)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正装,要衣着大方,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留长胡须、怪发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钟上岗。

(4)处理事物要准确、及时、合理、果断、不推诿、不妥协、不拖沓、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

(5)工作时间内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准窜岗聊天,不准喝酒。

(6)妥善保管办公用品,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文件放置妥当,防止遗失。

(7)每天打扫整理一次办公桌面,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

(1)会场秩序

a:会前要有准备,尽量节省时间,讲究实效。

b:应提前进入会场,禁止吸烟,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c:会议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与会议组织者联系。

(2)例会

a:晨会:每天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上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

15分钟,主要是贯彻上级部署,安排当天工作。

b:周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小结一周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

c:部门经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经理负责通报全月销售情况,部署下月营销企划方案和销售任务等。

d:民主会: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鼓励大家发表意见,共同改进工作作风。

1、公司各级员工每天必须记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当日工作心得,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第二天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

3、级对下级工作日志要定期检查、点评。

4、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工作日志。

a)业务经理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市场调查,如发现有欺骗公司的

b)情况,将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停发工资,就地解聘。

5、工资管理制度

采用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6、区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进行素质考核及业务考核。

a)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

b)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财务管理制度

a)因私人问题需预支工资的,必须书面申请,由综合部部长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否则无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资金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请,事情紧急,可直接找总经理审批。

c)业务员所签业务订单,自送货之日起,三日内回全款,按正常业务提成提取,超过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为处罚,十五日到三十日内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为处罚,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业务员此订单剩余提成到年终结算时一并结清。

d)因款未及时收回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由公司酌情给予业务员一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e)由业务员签定的订单收款由本业务员负责,出现经济纠纷,如因公司服务及产品不到位而产生由公司负责,否则由业务员个人承担,从业务员月工资的(包括奖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还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较坏的影响的,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下不等罚款,而不需向业务员解释。(本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据本公司性质以及管理现况而制定,仅供参考!)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十二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1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5.3降职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集会、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2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3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4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5 7.6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受留用察看(含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形成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在形成后的三日之内送达受处分员工一份,并由违纪员工签字;员工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处分决定形成之日起七日之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由违纪员工直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7对违纪员工提出的复议申请,人力资源部从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纪律管理制度学校篇十三

(一)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早晨上课前在班内读书,中午上课前各班主任安排学生在教室练字。

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准备,肃静坐好,拿出所需课本,等候教师上课。

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4.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

7.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在教室外楼道上由班干部整队到上课场地。

以上在学校检查时,违反一条扣0.2分/生。

(二)课间操和保健操

1.按时参加课间操,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需班主任同意。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前后左右要对齐,步伐整齐、动作标准。违犯的学生扣0.2分/生;

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认真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

(三)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违反学生扣0.2分/生;

4.行为文明,上下楼梯时靠右行,不推搡,不追逐打闹。违反学生扣0.2分/生;(四)自习

1.自习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不玩玩具。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自习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低年级也要引导学生形成好习惯。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如果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

4.自习课时学习要专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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