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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读书笔记精彩片段篇一
《矛盾论》是毛泽东为反对党内严重存在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重要的哲学著作,它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情况,深刻、系统地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读过《矛盾论》之后,我认为毛主席的这篇文章是指导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锐利的思想武器。
毛泽东指出:“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趋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这就是说,事物的运动,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因外因的理论,在实践上,它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重要的哲学理论依据。
事物的矛盾能推动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是因为矛盾具有斗争性和同一性。矛盾各方面的相互对立、排斥、否定,就是矛盾的斗争性,“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双方的统一、联结,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矛盾论》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由此我又想到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属性,二者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时,没有同一性也不会有斗争性。
事物矛盾各方面既相对立又相统一,既相斗争又相同一的这种矛盾情形,普遍地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和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同时,每一事物和事物的每一发展阶段以及事物矛盾的每一方面在矛盾关系中的具体链接又各有其特殊性。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矛盾论》以大量的篇幅分析了矛盾的这种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具体表现及其相互联结。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这一矛盾普遍性、绝对性的思想,要求人们善于去发现和分析事物的矛盾运动,而不要否认和回避事物的矛盾。同时矛盾的特殊性和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那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又是怎样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的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结的特性。它
们的联结表现在:第一,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当然,没有普遍性也无所谓特殊性。第二,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发展的无限性,所以,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而在另一场合则变为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关系。毛泽东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懂得了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就能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的矛盾分析方法。《矛盾论》提出矛盾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的思想,是对唯物辩证法理论的极大贡献。
《矛盾论》还特别研究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事物矛盾地位的特殊性问题。在复杂的事物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这些矛盾在事物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平衡的,“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前者就是主要矛盾,其他的就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问题是矛盾的各方地位的特殊性问题。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我们要反对形而上学的均衡论,要认识事物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学会创造条件,促成事物矛盾地位的转化。
我认为《矛盾论》对我们当代大学生仍然有着指导作用,它能领导我们正确的看待和处理问题,也给了我宝贵的精神财富,那就是让我打下了一定的哲学思想基础,使我在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受益无穷。
《矛盾论》读书笔记精彩片段篇二
矛盾论读书笔记
写作背景
毛主席的这篇文章写于1937年8月,在当时,由于西安事变的爆发,抗日的局面得以到来,又因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使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以形成。但是,由于在长征之前的江西中央苏区时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的影响,使得党内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思想得以滋生和蔓延,这种不良影响一直持续到红军长征到达陕北,虽然在长征途中召开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清除了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者,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但是,对于王明这些人在党内所造成的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影响,不花费一番大的力气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为此,毛泽东同志写出了《矛盾论》和《实践论》这两篇文章,借以说明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危害性,并以此来统一全党的思想。可以说,这两篇文章是对建党16年来中国革命经验和教训的哲学概括和总结。我们党从她成立的第一天起,就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但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不可能对任何国家的革命提供现成的公式和答案,特别是中国革命,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因此,不能死板教条式的生吞活剥马列著作中的片言只语,更不能照抄照搬苏联十月革命的某些做法,只能在坚持马列主义普遍真理的基础上,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找出适合中国革命的路子来。
主要内容:
1、从宇宙观的角度,阐释了列宁关于两种发展观的思想,不仅仅指出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指出形而上学是简单地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否认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事物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书中还阐明了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3、论证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
4、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认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
5、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阅读感悟:
这篇文章的意义十分重大,特别是在它所处的那个时代背景,它扭转了很多人的思想。但我认为,即使在这个与当时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完全不一样的现在,它对于矛盾的一些看法和辩证的理念仍然使用,能让我们更好地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
这个世界上每件事物的发展都伴随着矛盾的不断产生,比如中国从封建转为中华民国是,矛盾是封建统治阶级和资本阶级的矛盾,而抗日战争期间,矛盾则是中华民族与侵略者,再者到了新中国建立的时期,矛盾则是资本家,旧官僚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不同的时期,同样是中国,矛盾的主体也在不断变化。中国之所以可以顺利的发展下来,我觉得与在看待矛盾时使用了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思想指导是密切相关的。试想如果用解决封建统治阶级与资产阶级矛盾的方法来解决中华民族与侵略者的矛盾,我们的国家可能早就被外来者侵蚀占领了。若使用对外来侵略者的那一套来解决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恐怕中国早就分裂了而不是现在这样团结的国家。
“不同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断,为我们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指明了方向,这大千世界所发生的事情,所产生的矛盾,其原因、其性质各不相同,所以,解决的方法也就各不相同,不能用“一刀切”的方法来解决,“一切从实际出发”才是王道。
《矛盾论》里的观点,同样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事情适
用。比如我们可能在理想的路上也会遇到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比如有人想做一个舞蹈家,可是身体却是患有残疾。有人相当歌手,可却天生五音不全。不难发现,有些梦想会与我们愈行愈远。实践与理想的矛盾也就在这时展露无疑。在这个时刻,比起不顾一切非要完成理想,从实际出发,发现自己的长处,并往自己适合的方向发展,努力奋斗,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当我们看见人家的成功羡艳不已的时候,我们也不必自惭形秽,盲目的模仿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相同的。而对于同一样的事情,有些人在某些特定机遇得到了成功,换了其他时候也不一定能取得成就。总之我们应该知道自己适合什么,找到自己本身实际与理想之间的矛盾,摸索出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然后在遇到合适的机遇的时候积极出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成功,才能在人生上得到进展。
也许,我对于《矛盾论》这篇文章的理解是肤浅的,不全面的,但我想,我从中领悟到的东西对我看待事物的方式方法起了一定的影响,而且这些东西也必定会在我未来的人生中有着更为深远的影响
《矛盾论》读书笔记精彩片段篇三
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最近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矛盾论》、《实践论》两篇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方面注重融会贯通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基本观点,另一方面又充分运用这些基本观点来解释和回答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事物普遍联系着,矛盾普遍存在于任何联系当中。《矛盾论》告诉人们,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矛盾的世界里,小至日常生活,大至国家大事、社会发展等等,矛盾可谓无处不在,对个体生命而言,没有了矛盾,生命就会化为尘埃,没有了矛盾,社会生活就会死水一潭,濒于衰竭。把矛盾的这些特性掌握了,我们也就掌握了理性思考的“钥匙”,才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做一个清醒的、理性的人。
一是要正确对待工作上的矛盾。
作为公安民警我们每天都面临各种各样的治安问题和工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是一项矛盾或一项系统综合矛盾。处理治安问题,想方设法完成工作任务,也就是在处理矛盾。
正确对待工作上的矛盾,首先就是要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工作。应该对在工作中可能遇着困难和问题早做思想准备,在工作任务面前也就是在矛盾面前尽量做到冷静、从容,站在相对较高角度分析问题。如果不能用矛盾的观点来看待工作,就可能出现一些错误。比如,在治安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时,产生急躁情绪,认为问题太多、任务太重,感到无从下手,抓不住主要矛盾和工作重点;比如,面对成堆的治安问题、人民内部矛盾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想在短期内解决所有的困难、问题和矛盾,把各项工作相互割裂开来,孤立的看问题,从而在不断涌现的矛盾和永远也“做不完”的工作面前感到疑惑,以至被动应付,身心感到疲惫;有时遇着重大问题或困难,感到绝望,以为不可能解决了,不懂得矛盾运动变化的绝对性,不知道任何矛盾肯定会向前发展变化的这一规律,更不能抓住有效的时机、作出有效的反应和行动。因此,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看待工作上的矛盾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其次,必须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有主要和次要之分,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也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因此,必须用矛盾分析的方法对所从事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分析。找出一段时期的主要矛盾,即找出当前工作中的重点;明确矛盾的主要方面,即明确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比如抓基层基础建设,当前有许多矛盾和问题,局党委以“抓基层装备设施建设,打牢人口管理、治安防控、情报信息、科技强警等工作基础,苦练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法律知识等基本功”为主要矛盾,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当然,矛盾是不断涌现的,旧的矛盾得到调和、问题得到解决,新的更高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又必然产生了,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早做规划,不断的加以解决,推动工作向更高更新层次发展。
有时,在工作中我们会处在矛盾的焦点上,本身就处于矛盾的一个方面,不允许置身事外,以第三方的位置和角度来处理和解决矛盾。这时,就要求我们认真分析,准确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对正确的东西要敢于、善于坚持,争取矛盾的另一面向已方转化;对错误的东西必须果断放弃,顺应发展方向与潮流,使自己的观点和行为向正确的方面转化,推动工作向前进步。
只要树立了正确的矛盾观,就不会出现一味回避矛盾和问题的错误做法。因为,矛盾是无处不在的,任何人不可能回避。事实上,回避了这个矛盾,马上就必然会陷入另一个矛盾或几个矛盾当中。因此,应该认识到“矛盾”是回避不了的,我们只能选择解决矛盾的时机,不能真正回避矛盾,置身于矛盾之外。
二是要正确对待同事之间的矛盾。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在一起工作的同事,相互之间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是必然的。
与其它事物的矛盾一样,同事之间的矛盾也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工作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多数是因解决工作矛盾而引起的。出现矛盾时应取包容的态度。比如,不同的观点、方法之间会碰撞出火花,不同的性格和习惯会产生矛盾,有时利益上的分配也可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意见,这些矛盾的出现都是正常的和必然的。因此,对待同事之间的矛盾,应以包容的态度,切忌走极端,搞激化。要坚持用化解和调和的方法解决同事之间的矛盾,和其它矛盾一样,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只要坚持正确的观点,互相体谅,同事之间的矛盾会得到有效的化解和调和,大家最终都统一到工作上来,友好共事。对工作上出现的分歧,还应该特别注意多考虑各方的观点,从中汲取营养与精髓。
三是要正确对待生活中的矛盾。
我们每个人都处在瞬息万变的物质世界当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就是生活在矛盾当中,生活本身也是一个矛盾发展变化的过程。人的一生,从小到大、从幼稚到老成,成功与失败、贫穷与富有、得意与失意、健康与病痛……这些都逃脱不了矛盾观、发展观所揭示的必然规律。因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顺心或不顺心的事,或者身处顺境或逆境,都应该正确对待。在个人修养上,特别是在对待财富、名利上,要努力做到宠辱不惊,去留随意。懂得人生矛盾运动发展规律,并不表示我们应该在人生矛盾运动中无所作为,消极对待。在对待事业、工作和人生的价值上,我们应在矛盾斗争中,时刻注意保持昂扬的斗志,积极把握主动权,使自己成为命运的主人。从各方面不断丰富提高自己,努力工作,使自己的人生矛盾运动向高层次发展,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书一读就有心得,是不可能的。由体会到领会,还要费一番苦功夫。我今天在这里就学习《矛盾论》与大家交流一点想法,不能叫心得,充其量算得上是篇读后感,不正确这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矛盾论》读书笔记精彩片段篇四
《矛盾论》是1937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抗日军政大学上作报告时发表的。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在于教育党内的教条主义者。
全文从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对立、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立性与同一性、对抗这几个方面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其中除了对抗以外,其他原理都在高中政治必修四有相近的讲述。我想是因为长年从事革命实践的缘故,毛泽东同志并不能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一样有足够的时间梳理革命的哲学原理;所以,《矛盾论》就其资料和深意来说,并不比高中课本明显多太多(仅仅相当于教师扩展阅读的程度)。
所以,我在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也将主要从三处相对细枝末节的地方出发。
一、“天不变,道亦不变”
在文章第一部分讲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两种世界观的时候,作者引用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作为形而上学的典型言论。由此看来必修四题目中引用寥寥几句话、让学生确定所属哲学观点还是有其传统的。
我的大学政治教师邵激光先生经常告诫我们要“读原文”。于是我也试着读了读董仲舒这句话的来源:《举贤良对策(三)》。从上下文来看,董仲舒说的是世界作为一个抽象整体,的确是恒定的,那么其总的规律也是必须的。可是历代政府还是要根据实际改变自我的政纲(“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总觉得反而是“套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会更适宜一些。可是就毛泽东同志而言,他的话语体系当中的儒家,是那个腐朽不堪、冥顽不化的孔教体系,这样去批判也是有一番道理的吧。
当然了,我是先接触了马克思主义,然后才开始看儒家书籍,自然会从这个角度去解释董仲舒的原文。倘若我是古代书生,只怕是也按照“祖宗之法不可变”的逻辑去想了。
思想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规律。儒书当中即使像《论语》这样算浅显的“孔子微博语录集”,对于我这样没什么人生经验的年轻人,也是向哪个方向理解都能够的大空话;于是自我理解搞不定的话,就只能听别人讲了。那么此时由 谁来做思想指导,就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可想而知,我是极端反对在小学、孩子们还没有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情景下,就去背诵意识形态比较浓厚的四书五经——教师只要稍微有一点三观不正,就可能会把孩子们培养成新时期的卫道士。
二、“反对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
毛泽东同志认为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和主观随意性,就必须反对这“三性”。其中片面性和表面性又算是主观性的一部分。他写这篇文章是拿来引导党内思想用的,也谈不上太多学究式的思辨。所以这种“三反”主要意味也很明确,那就是“全面认识,知己知彼”。
其实这也是我此刻读书、尤其是做社会主义相关思考的时候的指导;可是毕竟我还读得太少,所以是广泛涉猎而不精,也难怪会得到“什么都能说上两句(然而仅此而已)这样的评价”了。
就我所了解的十月革命及后续的俄国内战为例。一开始我只明白十月革命后有一份和约、然后用了几年打倒白军和干涉军而已。之后看了一些“毒草”,也就了解了白军、包括当代攻击列宁者的逻辑:无非是推翻了坚持抵抗的临时政府、然后和德国人签约求和割让大片土地而卖国固权而已——事实上,俄国内战是在布列斯特和约签署以后才全面爆发;之前只可是是小打小闹,很快就被布尔什维克镇压下去了,以至于和约签署时人民政府几乎是控制了全国的主要地段。而英美日本的干涉,也并不是如我初中想的那样是“我是资本主义,你是社会主义,我就要打你”的逻辑(不得不说自我当时想象力实在是匮乏),而是因为布尔什维克言传身教促使各国人民停战,“必须打掉这个大忽悠”,不然打不下去不说,怕是权力和小命都要被颠覆掉;另一方面也是趁这个世界面积第一大国内乱而要浑水摸鱼。
更有甚者,主导临时政府的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也并不是反对和平。只可是是一向强调要等到召开立宪会议再正式讨论这个问题罢了。
这个时候思路就容易走到他们的立场上:高举爱国旗帜、打倒卖国贼,有什么问题吗?而进一步,经过合法的全国议会以合法形式确认停战、改革大计,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可是,当站在最广大人民的客观立场(也就是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当时的俄国已经是根本打不动了,人民恨不得立刻就和平。就是因为这个主要矛盾,工人和士兵才会跟着布尔什维克推翻临时政府。否则,布尔什维克和它的人民委员会也将淹没在群众运动的怒潮当中。
总之,仅有了解双方、并立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立场,这才能把社会历史事件看更透彻。反过来,这些具体认识也会使自我的社会历史观更加巩固、科学。
三、一般与特殊
可是毕竟高中政治最主要的作用是考试;犹记得红霞教师有一言:“凡是说意识、认识、社会意识、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决定’什么的选项,率先排除”。当时也顾不得区别意识和认识有什么不一样,就这样下来了——除了历史课上偶尔有几个“背景”是按文化、政治为主要原因的异类以外。
直到大学遇到于丹教师,他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上讲物质决定意识只是一般规律,在不少具体事例当中不排除精神因素为主因。这下可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想来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当中,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必须条件下是能够相互转化的。
然而一向找不到他所引证的来源,这次在《矛盾论》当中最终找到了依据:
“......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必须条件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
作者举例就生产力来说,是在它被生产关系束缚不能向前发展的时候,就会出现生产关系起到决定作用的情景。当然有没有其他情景呢?恐怕我是要在马恩列的哲学讲解大部头中寻求答案了。
总之,这次温习《矛盾论》以后,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跨入辩证法的汪洋大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