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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的奖惩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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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的奖惩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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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奖惩制度篇一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奖惩,有效使用激励和约束的杠杆作用,规范职员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奖励的类别:

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奖金或晋级;

本条例所指惩罚的类别:

警告;

记小过;

记大过;

降薪,降级;

解聘;

本条例所指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在内。

第二章 奖 励

嘉奖

有下列事迹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嘉奖:

工作努力,态度积极,按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互相协作有事迹者;

爱岗敬业,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表现突出者;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拒绝不正当礼金,礼品馈赠或贿赂者;

有其它事迹足为其他职员学习者。

记小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小功一次:

对管理咨询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并确具成效者;

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为其他职员榜样者。

记大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大功一次: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对管理技术有重大创新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者;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奖金

奖金是指:

1、年终盈余奖金;

2、改善提案奖金;

3、节约成本费用奖金;

4、特殊成绩奖金;

5、竞赛考核奖金;

6、非经常性奖金。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颁发奖金或予以晋级:

1、年终评比总成绩优秀者;

2、有研发创新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对公司作改善提案,经实施证明能为公司创收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4、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5、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6、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三章 惩 罚

申诫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职守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的;

工作时间内玩游戏,听音乐者;

初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小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指令时间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迟到30分钟或旷工半天以上的;

屡犯(两次以上)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损毁公物者;

疏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信誉和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工作指导和安排,屡劝不改者;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欺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违抗命令或有侮辱威胁管理人员行为,情节较轻者;

泄露公司资料和商业秘密或虚报事实者;

造谣生事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利用bt或其它软件下载电影等大容量文件者;

旷工两日内者;

记小过两次者。

辞退或开除,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队秩序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盗窃公司财物,故意损毁公物者;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未经公司许可,向第三方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资料者;

未经公司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连续旷工3天或月间隙性旷工累计达3次者;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印信,票证或擅自用公司名义在外进行不法活动者

挪用公款或收取公款不交者;

一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且未有明显改进者;

严重违犯公司管理制度且情节重大者。

第四章 奖惩作业

奖惩加减标准

职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下列金额:

嘉奖一次:加发奖金30元;

小功一次:加发奖金50元;

记大功一次:加发奖金100元;

申诫一次:减发薪资30元;

记小过一次:减发薪资50元;

记大过一次:减发薪资100元。

奖惩互抵规定

职员在同年度之奖惩 (辞退和开除除外),得予互抵:

嘉奖一次得抵消申诫一次;

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一次抵消小过一次或申诫一次;

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二次抵消大功一次或小过二次;

职员奖惩记录存入其人事档案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二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一、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二、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一、十一、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1、公司奖惩制度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三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四

第一章总则

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五

1、奖励:对工作中的进步和优秀员工,本着“鼓励先进”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2、惩罚:对工作中犯有过失的员工,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

1、奖励:公司的奖励措施从高到低分为(可合并执行):

1.1晋职:对于具有管理能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给予的升迁和激励。

1.2加薪:对于先进和优秀员工从薪酬上给予的激励。

1.3一次性奖励:对于先进和优秀员工在特殊事件、阶段工作总结中所给予的激励。

1.4通报表扬:对于日常工作中或特殊事件表现较好的员工所给予的书面激励。

2、惩罚:公司的处分处罚措施从高到低分为(可合并执行):

2.1辞退:对于工作中严重危害公司利益或不适合公司的员工所给予的惩处。

2.2降职:对于工作中失职、渎职或不适合该岗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所给予的惩处。

2.3经济处罚或赔偿损失:对于违犯公司相关制度或损害公司财务的员工所给予的惩处。

2.4通报批评或口头警告:对于日常工作中或特殊事件表现落后、出现差错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所给予的书面和口头惩处。

公司在处理员工奖惩行为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彻底深入的调查,调查后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涉及通报表扬、通 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的制度。为表彰先进,惩罚违章违纪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报批评或口头警告的可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公司相关部门执行,涉及晋职、加薪、一次性奖励和辞退、降职、经济处罚或赔偿损失的必须报公司总经理会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会为本公司的最终裁决机构。

对于在奖惩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和员工,公司保留每位员工的申诉权利。申诉期限为公司奖惩通知下发15日内。针对员工申诉,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指定人员或部门进行二次调查或确认,确保给申诉者满意答复。

5.1奖励:

5.1.1对企业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效益的,予以奖励。

5.1.2为企业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奖励。

5.1.3为维护企业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奖励。

5.1.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奖励。

5.1.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予以奖励。

5.1.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奖励。

5.1.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奖励。

5.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奖励。

5.1.9季度或年度奖金:是指季度、年度中公司另外所给予员工的评先或绩效外的报酬。金额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1.9.1季度内请假超过10天或年度内请假超过15天,奖金减半发放。 5.1.9.2季度内请假超过15天或年度内请假超过30天,无奖金。

5.1.10日常福利:是指年度或季度给予员工临时性的冬季取暖费、夏季降温费、重大节日礼品、春秋旅游等费用;

5.1.11生日蛋糕是指凡公司转正后员工,以身份证上登记日期为准,每年给予员工的一次性鼓励或生日贺礼。

5.2惩罚:

5.2.1公司有相关制度者,以相关制度的惩罚为准,无惩罚制度者,依据本制度执行。

5.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2)工作时有非工作性串岗、脱岗或有嬉戏、闲谈、看无关书报、上无关网站行为的;

3)在要求禁烟的地区随便吸烟的;

4)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5)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6)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生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5.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1)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零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

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5.2.4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

5.2.4.1代人签名考勤的,处予双方各50元的罚款。

5.2.4.2上下班不及时签到,迟到、早退,违反一次扣5元,当月违反3次(含)或请假则扣除全勤奖50元。旷工除扣除全勤奖外,另按照旷工天数从工资总额中进行加倍处罚,直至为0。

5.2.4.3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征得公司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同意,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如因事情紧急,可电话或同事代为请假,但上班后当天必须及时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照旷工予以加倍处罚。

5.2.4.4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经领导指出后仍不修正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当月违反3次以上者,加倍扣罚;

5.2.4.5接到公司领导指令后推委或措施不力、指挥不动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扣当事人主管100元,当月违反3次以上者,加倍扣罚;

5.2.4.6开展工作遭客户投诉,确认属实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当月投诉3次以上,确认属实者,加倍扣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劝退或辞退。

5.2.4.7同事间或上下级领导间吵架、斗嘴,不听劝告或协调,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300元。相互打架斗殴者,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400元。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5.2.4.8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处予100元的罚款。

5.2.4.9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处予50元的罚款。并给予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5.2.4.10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处罚双方当事人400元的罚款。

5.2.4.11对有可能或已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的;处予50元的罚款。

5.2.4.12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处予500元的罚款。并给予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5.2.4.13发生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处予500元的罚款。并给予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5.2.4.14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处予500元的罚款。并给予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5.2.4.15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谋取私利的;处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5.2.4.16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秘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处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六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七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并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7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企业的奖惩制度篇八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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