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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篇一
一、招标文件备案
(一)经办人收到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时,责成招标人改正;
(二)审查合格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备案章。
工作内容: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进行检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立即责成招标人改正。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二、对开标、评标过程的旁站监督
监管人员进入现场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旁站监督,以保证开标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如发现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立即制止和处理。
工作时限: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三、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一)经办人受理签字;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办领导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查企业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须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四、合同备案管理
合同管理分为备案管理和跟踪回访。
(一)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后,送市招标办二科备案;
(二)跟踪回访:合同实施过程中,市招标办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工作时限:
(一)备案管理:无违反《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当即办理;
(二)跟踪回访: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回访检查。
工作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公平性;
(二)发现不公正不合法条款,责成甲乙双方更正。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篇二
招标代理程序
1、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收集资料(按招标要求: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交所需资料
进行收集);
3、结合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办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及资格预审文件(如果需要);
4、填写各项招标表格(交易登记表(一式二份)、招标信
息发布表一份由招标人加盖公司及签字)、招投标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招标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5、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办
理,须提交资料:建设工程交易登记表二份、立项批复、土地证(若为旧路改造工程在则不须提交)、规划许可证及批复通知书。
6、提交招标资料给招标办窗口;
7、待招标办审查、招标人确认后发布信息;
8、收取投标资料:凭招标代理人员授权委托证明书到交易
中心窗口收取资料;
9、若需资格预审则编制资格预审表格,按资格预审文件要
求进行资格预审,及对结果进行公示需三个工作日;若采用摇珠方式入围的则在报名截止后在招标办所确定的时间,直接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10、将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复印一份(主要是报名早请表及
项目经理证书,和于评标过程中核对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将报名资料原件及报名资料确认(需甲方盖章)送回给交易中心备案。
11、发标会: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所需资料图纸、工
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收取资料费及图纸按金(收据从财务处获取)。发标会后若投标单位有需要看现场的则组织勘察现场。发标后需就爱那个签到表复印件给招标办及入围单位;
12、招标答疑:参加人员:招标人、投标人、设计单位、中
介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准备资料:签到表、工程量清单、图纸。收集个投标单位的问题,并复印四份招标人、设计单位、中介公司各一份,由各相关单位回复相关问题;答疑后整理招标答疑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的答疑记录下发给各投标人并做好签收手续。
13、在开标前半个工作日同招标人到交易中心抽取评委,抽
取专家登记表必须加盖公章,并由招标办主任(杨主任)或副主任(周主任)加一件后方可到交易中心抽取评委。
14、开标评标会:准备资料:签到表,计算器、评价表格,评价费用(由招标人负责评标费用(专家费、招标工作人员费用),将评标表格复印一份,原件交给招标办工作人员保管。
15、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投诉,将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
章后,送招标办备案后方可下发,从招标办窗口领会两份(招标人和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复印后移交招标人。中标单位的通知其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缴纳交易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16、整理招标记录三份,一份招标办送于窗口、一份招标人、一份公司存档。
17、招标工作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篇三
招标代理程序
1、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与业主洽谈业务,确定招标代理费、招标目标、招标方式等。
2、收集资料(按招标要求: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交所需资料
进行收集):
一般为立项批文、规划批文、用地批文、资金证明、施工图审查证明等,设计标与施工标不同资料也不一样,具体看交易中心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所需资料》表的要求。
3、结合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办的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及资格预审文件(如果需要):
a、确定投标人所需的资质条件、业绩、财务情况、获奖情况和
信誉等条件;
b、确定资格预审办法及评标办法;
c、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确认招标文件严谨无错误前后对应,确
认评标办法合理。
4、填写各项招标表格:
a、交易登记表(一式二份);
b、招标信息发布表一份由招标人加盖公司及签字);
c、招投标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招标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盖章。
5、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办
理:
须提交资料:建设工程交易登记表二份、立项批复、土地证(若为旧路改造工程在则不须提交)、规划许可证及批复通知书。
6、提交招标资料给招标办窗口或相关主管单位:
a、房建类和市政类项目递交给招标办;
b、交通类(主要指公路)项目递交给交通局;
c、水利类项目(河道、河堤、码头等)递交给水利局。
7、发布信息:
招标资料(主要指招标文件)在建设主管部门和业主确认后在招标公告要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8、收取投标资料:
凭招标代理人员授权委托证明书到交易中心窗口收取投标单位报名资料。
9、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
属于资格预审的项目在报名后需要本步骤,投标单位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文件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组织资格预审:
属于资格预审的项目需要本步骤:
a、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接收投标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
b、按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资格预审表格;
c、组织专家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资格预审结
果;
d、资格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11、摇珠确定正式投标人:
采用摇珠方式入围的需要本步骤:
在招标办所确定的时间,直接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12、复印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及提交《报名单位确认表》及
《入围单位确认表》:
报名申请表和项目经理证书,《报名单位确认表》和《入围单位确认表》(如表是资格预审或摇珠的在此步骤进行)送交易中心备案。
13、发标会及踏堪现场:
发标会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a、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标)、招标文件、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招标所需资料(投标单位须签署签到表及
签收表);
b、收取招标文件费和资料费(均提供收据)及图纸按金(收据,从财务开具);
c、发标会后若投标单位有需要看现场的则组织勘察现场(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14、招标答疑:
a、确定是否举行现场答疑会(招标文件中确定);
b、如不举行现场答疑会,则采取书面答疑,首先收集投标单位的提问(传真件收取和电子邮件收取电子版);
c、汇集整理所有答疑问题,形成初步答疑纪要文件,将文件发
给业主;
d、将业主定稿的答疑纪要文件送建设主管单位审查,建设主管
单位定稿备案后将定稿后的答疑纪要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通常以传真形式);
e、如举行现场答疑会,则要通知以下人员参加:招标人、投标
人、设计单位、中介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准备以下资料:签到表、工程量清单、图纸。收集个投标单位的问题,并复印四份招标人、设计单位、中介公司各一份,由各相关单位回复相关问题;答疑后整理招标答疑记录(接下来步骤与cd步骤一样)。
15、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半个工作日同招标人到交易中心抽取评委,抽取专家登记表必须加盖公章,并由招标办主任(林主任)或副主任(周主任)加意见后方可到交易中心抽取评委。
16、开标评标会:
a、准备工具:计算器、签字笔、大水笔、投影仪、电脑、打印
机等;
b、准备资料:招标文件(专家一人一份)、答疑文件(专家一
人一份)、工程量清单(专家一人一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签到表、资格审查表及汇总表、符合性审查表及汇总表、商务评审表及汇总表、技术评审及汇总表、报价评审及汇总
表、总得分汇总表、专家评标报告、专家费签收表;
c、人员分工确定:确定收标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司
机、后勤等相关人选;
d、准备专家费及其他费用。
17、定标及结果公示:
将所有评标资料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由业主定标,并同时将评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18、发出中标通知:
a、中标单位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缴纳交易服务费;
b、建设单位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缴纳场地使用费;
c、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后,送招标办备案后,从招标办
窗口领取四份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招标人、招标人主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d、发送中标通知书。
19、资料归档:
整理所有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并装订三份,一份招标办送于窗口、一份招标人、一份公司存档。
20、招标工作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篇四
招标投标程序
1、审查招标工程条件和招标单位资质
根据《荆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是投资在4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投资在2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均应实行招标。为了防止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资质的工程项目和业主进入市场,必须按规定对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及业主资质进行审查,并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工程项目的发包行为。
招标工程条件的审查,主要是对工程从项目是否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持有投资许可证;是否具备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建设征用地情况;施工现场状况;建设规划许可、资金筹措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于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将不予办理招标申请审批手续。招标单位资质审查:主要是审查招标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有无相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和组织开展招标工作的能力。对于不具备招标资质的建设单位,要求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
另外,根据《荆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与《荆门市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或其他指定的建设项目均应实行监理。同时,根据建设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进行资格审查,凡不具备管理工程项目资格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与建设投资效益。
2、招标申请和投标申请
招标申请由招标单位具体提交,荆门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是:工程项目规模、性质及适用范围等,审查后须经经办人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以确定招标形式及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和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发包的通知》规定、凡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控股投资审查的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应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单位。除以除以上所指的工程外,其它工程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而采取议标方式定标的工程,仅限于涉及专利权保护和有保密要求的工程,以及只有潜在少量投标人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无人报名投标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极少数工程。建设单位办理招标申请,需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在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书》时查详细写清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拟定投标单位名称,施工前期准备、招标单位机构等内容。招标申请得到批准同意后,即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与此同时,各投标申请单位均应按要求提交《施工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承担的同类工程质量、工期及合同履约情况、财务状况、社会信誉、经营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经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报荆门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合格的即定为正式参与投标的单位。对于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采取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单位中,由业主推荐1/3,随机抽取2/3的办法确定总数不少于5家的投标单位。
3、招标书的编制与送审
招标书是明确招标单位招标要求、指导整个招标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在招标申请获得批准后,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编写招标书。为了统一规范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制定了《荆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书范本》供大家参考。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书时,结合不同的工程特点,对范本的条款作恰当、必要的补充、修改即可。
招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及主要条款、图纸及技术资格、技术规范、投标书(表式)等,同时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招标书中规定招标评标的具体操作办法。
审查招标书,主要是为了杜绝压级压价、任意压缩工期、要求垫资带资、随意肢解工程等违反建筑管理法规的条款出现,确保公平竞争。
4、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是招标单位在招标申请被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向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发出的一种书面邀请。投标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若愿意参加投标,则要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5、编制工程标底价格
工程标底的编制与审定决定着整个评标定标过程能否顺利进行,是整个招标工作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合理的造价,每个招招标工程都要编制一个标底。
标底价格必须由具有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的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编制标底价格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招标单位要向编制标底的单位提供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有关资料。标底价格编制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地编制标底价格,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要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同时,标底价格作为招标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以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6、发放招标书
招标书是招标单位组织召开发标会议时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一种书面文件,该文件包括招标书、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7、勘察现场
为了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便于投标单位和标底编审人员获取与工程预算及施工方案有关的信息,招标单位要组织投标单位和标底编审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同时向他们介绍有关现场的情况,如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书规定的条件,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场地地质水文情况,现场周边环境、临时用地等等。
8、投标预备会
为了解答和澄清投标单位、标底编审人员提出的疑问,招标单位在招投标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预备会上,由招标单位、设计人员对所有问题一一解答澄清。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和标底编审人员提出的疑问以及对问题的解答,都要以会议纪要或补充文件的形式报招投标办核准,并在三日内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书的投标单位和标底编审单位。核准后的纪要或补充文件具有与招标书同等的效力。
9、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书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机具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书要求编制投标预算价和确定投标报价。
投标书编制完成,经核对无误后,按招标书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到招投标办。招投标办要做好投标书的接收和保密、保管工作。
10、标底价格的报审
为了保证标底价格的准确性和保密性,投标截止日后,开标前,标底应报招投标办审定,未经招投标办审定以及自编自审的标底价格一律无效。
标底价格审定完后应及时封存,开标前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
11、开标
开标是投标单位实力竞争的具体化和公开化,是评委获取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各投标单位唱标的内容和质量,尤其是投标报价直接关系到开标会的成败和中标单位的确定。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在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招标办、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开标会有如下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4)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5)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6)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检查结果;
(7)由投标单位代表宣读投标书,内容包括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技术措施、优惠条件等;
(8)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9)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12、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工作由评标组织在招标办监督下进行,评标办法有百分法、评议法、合理低报价法、商务标技术标两段评标法。目前普遍采用百分法评标办法。评标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体现程度。评标质量的好坏又与评标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密切相关。按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评标组织由招标单位评委及评委库专家评委共同组成,其中,专家评委占2/3以上。1998年,荆门市从质量监督、造价、勘察、设计、规划、水利、电力、交通、建材、化工等各行业筛选,组建成立了荆门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评委库,并制定了《荆门市评委库管理暂行规定》,对专家评委的权力、义务、评标工作纪律、评标专家确定程序都作了规定。工程招标必须根据工程规模和评标工作的需要,在招标办监督下,招标单位于开标前一天或当天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所需专业的评委,确保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评委工作由评委对投标书从符合性鉴定、技术性评估、商务性评估等三个方面进行审查,本着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选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及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对各项评分依据进行讲评,评分汇总后,经评委签字认可,招标办核准,当场宣布工程标底和评、定标结果。
13、中标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投标办核准,经招投标办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与招投标办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14、签定合同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其它行政规章,依据招标书、投标书的要约和承诺拟定合同草案,经招投标办审核通过后,由双方正式签定施工合同,办理合同鉴证手续,并报招投标办备案。为了保证招投标和合同的严肃性,双方不得签订私下合同或第二合同。合同中不得有违反《建筑法》、《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条款出现,更不能将不合法的条款付诸实施。
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篇五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工作程序:
一、招标项目备案登记
(一)经办人受理备案登记表;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招标人提交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已经按查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二、招标文件备案
(一)经办人收到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时,责成招标人改正;
(二)审查合格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备案章。
工作内容: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进行检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立即责成招标人改正。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4、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三、对开标、评标过程的旁站监督
监管人员进入现场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旁站监督,以保证开标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如发现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立即制止和处理。
工作时限: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一)经办人受理签字;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办领导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查企业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须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五、合同备案管理
合同管理分为备案管理和跟踪回访。
(一)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后,送市招标办二科备案;
(二)跟踪回访:合同实施过程中,市招标办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工作时限:
(一)备案管理:无违反《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当即办理;
(二)跟踪回访: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回访检查。
工作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公平性;
(二)发现不公正不合法条款,责成甲乙双方更正。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