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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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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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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黄岩汇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矿井的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简要汇报:

一、矿井概况

黄岩汇煤矿位于沁水煤田东部边缘,批准开采

8、9、15号煤层,井田面积15.0495km2,主采15号煤层,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截至目前可采储量5021.7万吨,服务年限39.9年。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尘无爆炸性,自燃发火等级为ⅲ级,15#煤为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类型中等,主要含水层为k

2、k

3、k4灰岩裂隙水,各含水层含水微弱,无带压开采。采掘布局为一采三掘,回采面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全部采用综掘工艺,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供电。主提升系统为胶带运输;辅助运输系统为绞车接力运输。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标准建设。六证齐全有效。矿现有员工1370人,职业病因素主要为粉尘、噪声。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

1、机构健全

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就是隐患,职业病就是事故”的理念,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设在矿安监科,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3名,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制度完善

制定完善了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了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3、职业有害因素的监测及防治措施的落实

矿井建有职业有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按国家规定,委托山西信载义矿山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日常监测。2014年11月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提交了评价报告书,判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治措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4、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矿井建立了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岩巷及接触噪声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为一年,煤巷周期为两年;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与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2014年对接触职业有害因素的822名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岗中809人,岗前13人),发现职业禁忌症3人,为冠心病患者;疑似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人员4人为噪声聋,现已调整了工作岗位。2015年定于6月21日、22日组织接触岩尘、噪声及离岗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5、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情况

矿井有严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为职工配备了工作服、安全帽、防水雨靴、防尘口罩、手套、眼镜、毛巾、耳塞、自救器等个体防护用品,并要求按规定佩戴。

6、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

矿井始终把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作为职业病防治的基础工作来抓,并纳入日常安全培训管理,采取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在全矿上下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了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

7、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均设置警示标志。目前,井上下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志共有13类,设置数量超过200个。

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3号令落实情况

1、粉尘防治方面

一是提升理念,提出了“无尘化生产”工作目标,树立了“源头治理、系统降尘、流程控制”工作思路,推动粉尘防治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由单一被动治理向源头主动控制的转变。二是强化源头治理,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采掘工作面坚持实行煤层注水、湿式钻眼、冲洗巷壁、装岩(煤)洒水、转载点降尘、潮料喷浆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对皮带、轨道运输大巷及地面煤流系统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对地面储煤场安装了防风抑尘网。三是加强监测监控,井下每月测定一次呼吸性粉尘浓度、两次粉尘浓度,每6个月监测一次粉尘分散度及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确保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噪声防治方面

2 一是对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均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音间。二是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使用高效低噪声通风机,并加装隔音罩。三是对副井绞车房设置隔音控制室。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强化职业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职业健康防护技术设施,不断提升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坚决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不受侵害,努力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确保职工健康从业。

以上是我矿职业健康工作的基本情况,希望各位领导对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国投昔阳公司黄岩汇煤矿

2015年6月10日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二

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xxxxxxx家具公司职业健康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你们好!

我代表xxxxxxx家具公司,就职业健康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作简要汇报:

我公司位于xxxxxx,是xxxx区2011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企业之一。公司现有职工118人,接触职业危害40余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木粉尘、噪音、苯和苯系物。根据xx市、xx区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为切实搞好本企业职业危害治理工作,转变安全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上消除职业危害隐患,实现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公司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领导组,制定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实施方案,并按照区第xx号文件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

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总经理为组长,其他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车间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机构,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职责,在综合部设置了“职业健康科”,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九项制度和五项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锯料工职业危害操作规程;砂磨工职业危害操作规程;封边工职业危害操作规程;底漆工职业危害操作规程;喷面工职业危害操作规程等。

三、主动申报 按时体检

我公司按照区安监部门的指导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完成了2010年度、2011年度的网上申报工作,并已通过区安监部门验收备案,相关资料报送街道安监所。

我公司严格按照区卫生部门要求,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通过组织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很好地预防了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员工体检情况,按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员工建立健全个人档案。

四、保证投入补充设施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为保证职业健康危害资金的投入,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资金台账,改善职业危害设施设备,从源头上改善

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改善劳动卫生防护用品质量,并由车间主任、工会和职业健康科人员督促落实。

公司正在完善职业健康“三同时”的相关工作,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车间现已新设“职业危害告知栏”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二十三块,更换防粉尘、防噪声、防毒等警示标牌六十一块。

五、宣传教育强化管理

每月组织对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职业危害自我保护意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告知和培训,并签订告知书。通过告知和培训,让作业人员明白自己所在场所的职业危害和预防措施,从而自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我们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业健康管理,从严从细,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在这里,我们要感谢区安监局、卫生局、龙桥街道安监办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虽然我们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请各位领导给予继续指导,谢谢!

xxxxxxx家具公司

2011年7月29日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三

军金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

一、矿井概况

我矿全称为黑河市军金原煤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黑河市军金联营煤矿,始建于1998年,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项目的建设主体。我矿位于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气镇东部10公里处。

2015年9月22日取得营业执照,2016年9月2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30万吨/年,开采煤层:0、ⅱ上

1、ⅱ上

2、ⅱ和ⅱ下层共5层,矿区面积为4.0584km²。

我矿目前属于资源整合技改矿井,根据资源整合相关批复文件,批准的矿井保有资源储量为2034.32万吨。

2017年6月19日,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下发了黑煤规划[2017]113号《关于黑河市军金原煤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2017年8月2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西部监察站下发了黑煤安监西字[2017]5号《关于黑河市军金原煤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文件。

2017年6月,我矿已与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井巷工程承发包合同,计划在9月上旬动工建设副井和风井。

我矿井田开拓方式采用斜井开拓,工业场地原主井仍为主井,装备大倾角带式输送机运煤,并在主井的西侧30m处平行新布置一条副井,采用单钩串车提升并装备可拆卸式架空乘人器(猴车)运人,同时在主井的东侧30m处平行新布置一条风井,作为全矿井的回风斜井。新掘的副井和风井布置于ⅱ号煤层底板之下不小于15 m的岩层中,三条斜井坡度均为-20°。

1 我矿目前员工总数为25人(不包括矿建处员工),接触粉尘人数为15人,经过职业健康体检人数为15人。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我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下发的《煤矿职业场所职业病防治规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职业病防治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总 指 挥:栾 奇 矿 长 副总指挥:王成岐 总工程师 李秀江 安全副矿长 成员:王文彬、张加秀、王国军、栾 峰

2、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我矿建立了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等十项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三、矿井现状及准备工作

1、矿建工程

日前,我矿利用现有的主井(以后改为带式输送机提升主井)进行排水和巷修工作。地面已达到“三通一平”,水泥、砂石、钢筋等建筑材料已准备就绪;副井、风井井口位置已经确定,矿建队人员已经入住我矿,为建设新井创造了必要条件。

2、土建工程

2 根据《资源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设计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要求,我矿土建工程已开工的项目除炸药库外,还有员工宿舍、食堂、更衣室和浴室,这些土建工程预计在今年9月末可全部完工。

四、职业健康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矿是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已停工六年之久,各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缺少专业人员。日前我矿还没有设置专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监测员。

2、缺乏检测仪器。我矿现在还没有检测噪音和粉尘的仪器,只有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瓦斯检测仪和一氧化碳检测仪。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我矿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动力,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配齐专兼职检测人员,购置职业病防治所需的检测仪器及设备,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向先进煤矿看齐,找差距、补短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矿井建设步伐,以优异成绩向十九大献礼。

黑河市军金原煤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四

天山煤矿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天山煤矿对各位领导、专家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一、矿井基本情况

圣域公司于2003年 月 日以资产收购的形式接收了天山煤矿,对其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井田面积 k㎡,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资源储量 万吨。矿井于 年 月 日正式开工,年 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2‟ 号”文批复通过竣工验收转入生产矿井; 年 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证发„2012‟ 号”文颁发了证号为“ ”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目前矿井“六证”齐全有效。年 月天山煤矿被评为山西省职业健康先进单位。

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各项机构、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49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我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副总以上领导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我矿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促进了全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了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同时,我矿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生产区队直接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矿根据2013年最新《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重新修订完善了《职业健康监护计划》、《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等二十七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奖罚,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办”,确保“清洁生产、舒适工作”。

(二)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坚持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我矿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由有体检资质的单位(xxxxx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

(1)上岗前体检

新招员工都进行严格的体检,确保了新招员工身体健康及职工队伍身体素质,2013年我矿新招55名员工,全部进行岗前体检,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2)在岗期间体检 我矿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周期、检查结果、检查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接触岩尘、噪声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接触煤尘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并对在职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2012年我矿进行职业健康体检532人,无(疑似)职业病病例出现,职业病增长率为0%。

(3)离岗期间体检

我矿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准备解除合同、调离或脱离作业岗位人员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本人,确保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均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目前我矿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32份,档案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统一目录、统一编号,录入信息完善,实现了电子档案管理。

(3)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设有设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预防档案损坏变质,妥善保管档案。

3、经费保障 我矿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康复疗养、仪器设备、防护设备设施等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2012年我矿共投入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 万元, 2013年上半年已累计投入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 万元,充足的职业健康费用,有利的确保了我矿职业健康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防护设施配备,控制危害源头

一是落实防尘措施,回采工作面每天利用早班时间,向煤体打孔采用动压注水,并在工作面安装尘源跟踪系统对产尘源进行监控,自动洒水降尘,加强工作面综合防尘效果;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湿式打眼、掘进机开机开(内外)喷雾,在进风巷和掘进工作面安装风水联动喷雾,提高喷雾雾化效果,回风流安装三道全断面喷雾,并安排专人每班对巷道进行冲刷,有效降低了煤炭在采、掘、运环节的粉尘浓度。

二是设置了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矿井在各个采掘工作面、主要进、回风巷道共计安装了各类传感器共 台,对井下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配备两台ccgz-1000型直读式测尘仪由专人负责定期对井下各区域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确保把粉尘等有害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我矿严格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规定,按时对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具,并建立健全有关的台账及防护用品的保管制度,由安监科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矿进一步加强员工入井管理,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

(四)宣传培训到位,提高全员职业健康素质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led显示屏、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阵地,对职业危害知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二是坚持每周二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每季组织全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每半年组织员工对矿井存在的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剖析,让员工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三是注重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准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新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使员工能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识别警示标识,维护防尘设施。

四是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掌握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知识结构,有重点的加强培训。

我矿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对职业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使我矿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矿安全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圣域公司天山煤矿 二o一三年九月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五

加强职业危害治理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创建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情况汇报

(2012年11月1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们:

大家好!

今天,您们不辞辛苦,不顾旅途劳顿,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光临我厂指导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全厂职工,对各位领导和专家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厂是集天然气采输、净化及建材、化工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产品为净化天然气、硫磺、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全厂占地150余亩,职工252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7人。我厂现有原生天然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三套,日处理原生天然气能力共达150万m,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一座。

近年来,我厂始终按照总公司“抓住能源主业,推进化工行业,实现多元产业,壮大鼎发实业”的发展思路,瞄准建设硫化工基地这一发展目标,加快塑造以人为本,塑造本质安全企业的典范,着力打造安全标准化管理。在赶超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征途上创造了一定的业绩。我厂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无泄漏工厂”、“青年文明号”、“模范职

1 3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年年荣获县“纳税大户”称号。

在抓安全、保生产、增效益的同时,我厂始终把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立企之本和发展之基,从多方位全面打造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就我厂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组织保障到位,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创建工作 我厂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安监局关于职业健康会议精神,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以各科室长为成员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健康科于安保科。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业健康科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立足企业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和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层层落实,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二、制度完善到位,提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 为确保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及时出台了《职业卫生工

2 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完善了《职业危害工作奖惩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等十四项措施制度,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每月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

总结

分析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制定防治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并通过日通报、月考核,对防毒防尘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反之则严格处罚,有力推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现场管理到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为了给员工创建一个良好的现场作业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源头上加以杜绝防范。我厂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净化装置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萨非诺脱硫和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焦亚硫酸钠装置采用吸收法生产,并设有尾气治理工序。近年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从源头加以彻底根治。

二是设置了职业危害性警示告知。其中设置了职业危害公告栏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栏各1块,各类警示标识29块,高毒物品告知卡11块。在公告栏里告知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方

3 针及目标;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高毒物品告知卡里告知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应急处理指令标识、理化特性、救援电话、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三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首先,厂职业健康科完善了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制度,同时,规定各类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和使用,并建立运行记录台帐。

四是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我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重庆渝中朕尔职业医学研究院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据我厂现有的职业危害因素h2s、so

2、硫酸镉、焦亚硫酸钠粉尘、焊烟、噪音、高温等检测结果,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五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职业危害治理。每半月对焦亚硫酸钠包装岗位扬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由安保科每月对全厂范围内的特殊区域和要害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员工职业健康;由厂领导牵头,每月进行一次全厂性的职业危害专项安全 4 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五落实”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宣传培训到位,提高全员职业健康业务素质 我厂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深入持久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不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知识水平。

一是利用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阵地,对职业危害知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二是坚持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全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并通过对我厂存在的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剖析,让员工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三是注重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准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新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使员工能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识别警示标识,维护防尘防毒设施。

四是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掌握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知识结构,有重点的加强培训。

五、个体防护到位,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定期配备了具有la标志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安全鞋、安全帽、工作服、5 各类听力防护用品、化学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眼罩、焊接面罩等,切实保障了员工对防尘防毒的有效防治。并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由供应科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册,按时对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具,并建立健全有关的台账及防护用品的保管制度,由安保科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员工上班管理,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一律禁止上班。

六、资金保障到位,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 为了实施“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战略,促进职业健康稳步向前推进,我厂在改善作业环境、增强人员防护、维护全员健康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从去年至今,累计投入80余万元,并做到专款专用。在职业健康体检方面,我们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危害状况,并委托垫江县人民医院对我厂接触有毒有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受检率达100%,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有效预防了职业病的发生,截至目前,未出现一例职业病患者。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等方面,我们不惜重金,选购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用于个体防护和环境改善,极大的促进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良性发展,确保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6 我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乘职业健康改革的东风,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办企理念,严格按照县安监发[2012]21号文件的精神、《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每年聘请资深的职业健康专家来厂讲课,提高全员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持续改善工作环境。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与救援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全力打造环境一流的职业健康示范企业。

总之,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的创建工作,对于提升我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在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狠抓管理创新,完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打造职业健康一流示范企业,引领企业职业健康蓬勃发展。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汇报材料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目标篇六

xxxxxxxx煤矿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录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抽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度 10、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工区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制。

四、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防治小组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的要求。5、落实“三同时”的原则,公司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公司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设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加强和监督劳动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监督执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补助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及时整改。

7、经常听取各工区、车间、安技人员、职业卫生人员有关职业卫生情况的汇报,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井下生产规程、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及时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5、对生产设施、保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6、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职业卫生制度与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对上岗前职工和在岗期间的职工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3、依法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本人。

4、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人的权益。

6、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设置警示和警示说明。

8、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和工作内容的,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

6、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项目管理,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制订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申报职业危害,并同时抄报市煤矿局安全科。 2、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1)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符合本公司实际。

5、职业危害申报后及时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索要回执单。 6、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7、公司申报后,因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申报机构申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矿煤矿实际情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宣传内容

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识,增强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能力。二、培训内容 1、2、3、4、5、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的临时工人,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本矿的在职职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培训,在每年的8、9月份进行,每年不少于2学时。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四、培训应有计划

培训时必须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采购中心必须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五、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检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职业 健康管理办公室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八、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账,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九、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十、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十一、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十二、凡是违背本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碾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

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职业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3)禁止将职业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资质认证合格的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3、监测仪器定期维修、检修、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地点、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监测范围。

6、监测人员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并认真填写公告栏及交接班记录。 7、监测项目及频次

(1)瓦斯:采掘面每班每两时测定两次,硐室、矿井总回风巷每班测定1次,串联通风地点每班测定2次,临时停风点每天测定2次,密闭前每周测

定1次;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每2小时监测1次;(3)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小于6毫克/立方),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4)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小于3.5毫克/立方),每月测定1次;

(5)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2.5毫克/立方),采掘面每3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6)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毫克/立方)每6个月测定一次; 8、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

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及时在宣传栏公布

10、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及时处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 一、管理职责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二、一般规定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档一卡制。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4、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2、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 3、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4、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单位不得安排末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作业。

5、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员。发现职业禁忌或有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疗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疗观察。

7、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其与订立的劳动合同。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诊断或医疗观察。

10、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

11、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时可根据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1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13、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员工本人。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对劳动者健康的影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额发生。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2、3、4、5、6、7、8、9、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8以下); 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职工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职工病查体率100%以上; 职业危害检测覆盖率100%以上;

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排率100%; 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专兼职职防人员,在滕州市疾病

控制中心等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声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额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监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火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掘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凡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查体,无职业禁忌症。 2、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3、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工作。 4、进入采掘作业场所前确认瓦斯、粉尘、通风等职业危害因素值在正常范围内,方可进入。5、湿式作业;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洒水灭尘。

7、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8、采掘过种中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通防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通防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后,持证上岗。 2、通防人员需在掌握通风的有关知识。

3、选择好下井测风路线,通风人员明确任务:测风、测温度、气体浓度;准备好下井仪器。

4、测风操作时要遵循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一般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

2)掘进工作面的测定,根据掘进工作面风量,具体内容具体确定,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4)测风周期不应大于10天。

5、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采煤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

6、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测量按其规程操作。

7、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 8、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牍板上。

9、填写报表,存档。

噪音和震动防治操作规程

1、加强设备日检和巡回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维护人员的责任心,维护人员必须加强学习。3、严格按照设备规定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4、对不能正常运行的配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定期加注润滑脂。 5、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和部件必须加装消音器和消音罩等。6、对各种中产生震动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防震动底座和减震装置。7、对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应采取人机分离同时缩短工作时间以降低其危害。

8、操作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的人员必须佩带防噪声和震动的个体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条件,并实施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所用监测计量器具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三、监测项目和频次 1、总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 2、3、呼吸性粉尘定点短时间粉尘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每六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当测定1次; 5、6、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作业场所空气温度的测定频次,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测定一次; 7、噪声、氡及其子体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有关单位。四、检测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2、3、监测的布点;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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