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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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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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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篇一

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教育预防,突出专项治理,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统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一、深化教育预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扎实开展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统计局十二项规定”及其他廉洁从政规定,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实事求是,不出假数,真实可信,准确完整”的统计职业操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明确将《统计法》和《省统计条例》作为学法的重点,认真组织法律宣讲,通过测评和竞赛等方式,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依法施统的法制意识,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开展典型示范教育,通过宣传勤廉先进典型,营造学廉、做廉、促廉、倡廉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案件剖析讨论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通过近距离地感受贪欲之害、失足之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因地制宜地举办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创作评选,增强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廉政文化深入心入脑。

二、深化整改治理,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和“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查摆“四风”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真正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把统计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全市统计人的自觉追求。

(二)切实解决统计调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认真梳理统计调查业务实践中突出问题,即知即改。依照《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规范》、《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严格规范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评估、核查等重点环节,做到规范统计、绿色统计、廉洁统计。认真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转变服务态度,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围绕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廉洁自律、公务接待、作风建设和统计数据评估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纠正和整改,对严重问题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广辟案源信息线索,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

三、深化监督管理,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以“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养性,干事创业。纪检组、监察室要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对应当让群众知晓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等,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取信于民。充分发挥统计行风监督员队伍的作用,积极扩大行风监督员对统计工作的知情面和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积极借助监督的力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系统工程,对照党风廉政规定和统计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月底前,对廉政风险源点进行全面检查,对廉政档案库信息进行及时维护更新,配合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廉政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会,摸清人员思想实际,析透职务犯罪案件新的特点规律和形式,找准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做到防患未然,抓早抓小,探索建立有统计特点的预防体系,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

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篇二

当前税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浅析

2011-12-23 08:38:00

向劲松

税务机关是国家授权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部门,肩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代表国家行使税务管理、税款征收、对社会财富实行再分配的权力。作为行使这种税收执法权的税务人员,是联系征纳双方的纽带,是税收政策直接的执行者。近年来,税务部门虽然通过改革税收征管体制,加强分权制约,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高队伍素质等一系列措施,使税务部门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很大提高,但同时一些税务干部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为了私情私利,违背职业道德,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挪用私分税款、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情节较为严重的,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危害了社会经济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此做一浅析。

一、税务部门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近年来,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也为税务干部敲响了警钟。究其本质,可以看出,目前税务人员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滥用行政管理权。多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主要表现有调入提拔干部收受贿赂、采购收取回扣、贪污挪用私分公款等。如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案、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案等等,都是滥用行政管理权谋取非法利益的典型案例。

2.滥用税收执法权。多在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处罚等环节发生。一是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或擅自降低税率,改变税目,或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而不征税款;二是积压、截留国家税款。发现较多的是一些基层税务所(分局)负责人伙同会计人员违反国家关于税款征解入库规定,收税不解税,将本年(月)度实际已征收的税款积压转下年,冲抵下年度税收任务,造成国家对税款暂时失控;三是收关系税、人情税。任意降低税率,缩小征收范围或擅自不加收滞纳金,在税收上照顾熟人亲友或为行贿人在税收上谋取非法利益;四是挪用税(公)款。从挪用的具体对象来看,主要是挪用税款、纳税保证金及办公经费;从挪用的手段来看,主要有涂改完税证存根联、报查联的开票日期;跳号开票,不按税收票款“限期限额”的双限规定结报入库,结报一部分票款,挪用一部分税款;五是利用职务或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

3.“不作为”引起的失职渎职犯罪逐步显现。目前一些税务干部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认为只有“为”了才可能犯罪,“不为”就不会犯罪,殊不知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很多“不作为”都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问题。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也属于行政执法人员,而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因一己之私或图一时之利,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却不知此行为也触犯了我国刑法。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个别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得到法律的制裁。

二、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第一,税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基层。由于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税收第一线,直接掌管各项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纳税单位紧密联系,从而使某些纳税人产生“税官”有权的思想,继而下功夫拉拢腐蚀税务干部。同时某些基层税务干部在工作中也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产生了“长官意志”、“特权思想”,导致了各类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二,犯罪主体多为中年业务骨干。这些人处在关键岗位上,手中掌握着相当的权力,同时,这些人大多属于业务尖子,具备一定工作经验,了解税收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善于规避法律的制裁,客观上具有谋取私利,搞钱权交易的便利条件。

第三,渎职型犯罪是当前职务犯罪的主要新形式。在新的形势下,税务领域职务犯罪又有新的特点,以违法使用税收执法权为代表的税务人员渎职犯罪尤为突出。其渎职犯罪主要表现在:收人情税、关系税,超越权限减免税收,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违反执法程序,超越职权,滥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严重侵犯纳税人的权益,对依法应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处罚,对应从重处罚的从轻处罚,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等等。

第四,窝案、串案现象较突出。犯罪嫌疑人相互串通,共同作案,有的结成利益共同体合谋贪污、挪用税款,长期多次作案;有的相互介绍行贿人,共同索贿受贿;有的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犯罪,违规审批减免缓税等,因此案件查办中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人带出一串,查处一案端出一窝。

第五,犯罪方式隐蔽性强,证据难以取得。由于税务系统职务犯罪多为“一对一”形式,如果采取稽查案件“放水”后,让纳税人重做账簿,销毁罪证,使人难以发觉;利用计算机等高科技手段作案,不留犯罪痕迹;征税工作中与纳税人私下秘密协商故意少征收税款而收受贿赂;将税款秘密转户进行贪污等方式作案,具体犯罪细节除犯罪当事人外无他人知晓,致使犯罪证据难以取得,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量行政、经济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税务部门和经济生活的关系越为密切。在经济运行中,一些地方,往往贿赂与经济行为相结合,权力行为与经济行为相结合,一些执法人员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把手中权力当“筹码”,使权力“物化”和“商品化”,以致走上职务犯罪道路,当然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我认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税务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始终没有足够的认识,极少数干部轻视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立场不坚定,存在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观念错位的攀比心理、权力滥用的失衡心理、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利益失衡的补偿心理、不为无罪的消极心理,从而经不起金钱诱惑和享乐主义的侵蚀,滋生了以税谋私、以权谋私思想,致使某些部位和环节权力失控,个别税务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违法犯罪分子。

(二)各种体制存在缺陷。一是财政体制的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支定收”的财政体制,导致税收工作陷入“计划或任务治税”,在税收工作中,主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收入计划作为考核、评价税务机关工作的首要条件,当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相矛盾时,依法治税反而服从于税收计划,致使收过头税、贷款缴税、虚报虚收,或者有税不收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依法治税。二是税务系统的体制缺陷。我国目前税务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导致上级难以有效监督下级,下级事实上“无权”监督上级;同时,在条块分割状态下,县市级税务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容易引发税收执法随意性和权力滥用。三是权力体制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权力过分集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围绕提高经济效率进行了以放权为主的权力体制的改革,但传统权力结构却没有相应调整,权力只是在集权的结构中大量下移,由上级的集权形成众多的大大小小缺乏制约和规范的小集体、小单位甚至是个人的集权。四是税制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税负不均。由于税率不等,评估标准掌握在少数税务干部手里,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捞取个人好处;或以税换贿,以贿减税;或收人情税、开人情发票等。

(三)权力运行监管不力。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从目前暴露出来的具体案件分析,大部分税务职务犯罪案件都离不开规章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这一重复了无数次的教训。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转换时期,处于社会的大变革过程中,尚未形成一整套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机制,税务机关对执法人员执法的监督制约仅仅流于书面的审批,缺乏执法动态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措施,特别是税收执法各岗位之间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缺乏严密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对税收执法权力从行政内部加强纵向制约和发挥纳税人对行政权的横向制约未能完全实现,尚未形成对税收权力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从而给个别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导致了职务犯罪。

四、税务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及对策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是预防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

(一)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职责分解责任,进一步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税务系统各级党组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到税收事业发展、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切实履行“一岗两责”。综合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基建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业务部门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研究部署、组织、督促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一方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另一方面着力搞好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的教育机制。税务机关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预防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在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渠道上下功夫,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养成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要把法律法规等基础性知识教育与渗透性廉政文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提倡个人自学、开展读书活动、交流学习心得、读书笔记展评、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努力做到课堂教廉、环境育廉、读书思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典型导廉、网络传廉、机制保廉,使反腐倡廉教育生动活泼地开展起来。要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大力表彰宣传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对腐败分子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活生生的现实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高自觉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完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惩处等方面,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工作制度,通过改革革除影响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查找容易诱发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着力打造完善坚固的防控链条,不断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制度设计制定、制度贯彻执行、制度完善创新的全过程,健全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和违纪行为惩处等制度,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做到以制度治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努力从制度的规范性和制度执行力上预防税务职务犯罪。

(四)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关键。要继续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以及税务行政审批、税收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注重发挥监督主体的整体效能,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切实发挥财务、人事、征管、稽查、税政、法规、计统、规费等各部门自身肩负的监督职能作用,业务部门对所分管的业务、所执行的政策都要有效实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要按照党纪法规开展监督,另一方面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监督,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增强监督的制衡力和实际效果,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立体动态的大监督格局,着力构筑“不敢为”、“不能为”的反腐倡廉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切实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形成执法合力,及早预防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要发挥信息技术在强化监督方面的作用,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或税收执法不当行为,确保税务干部不违纪、少犯错。要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惩防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利用科技化手段反腐防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电子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监督效能。

(五)建立健全严厉的惩治机制。查处也是一种预防,是对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对税务违法犯罪的查处,既惩治了腐败问题,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能起到警示作用,达到威慑效果,税务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以及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要以查处发生领导干部中以及“两权”运行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利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以及税务人员为谋取私利不征少征税款、越权减免缓征税款等案件。通过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狠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歪风,提高办案的震慑力、教育力和公信力,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效地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科学的预警机制。畅通预警信息渠道,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领导班子考察、述职述廉、来信来访、巡视检查、经济审计、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取有关信息;通过政风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和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及公检法机关交流情况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注意从机构调整、人事变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及税务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等活动中了解和掌握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全面掌握廉政工作信息。加强预警信息评估和分析,逐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正确分析和判断腐败行为的苗头和动向。注重预警信息评估结果的运用,不断完善机制和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税务人员的职务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篇三

职务犯罪预防,是我国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实施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已经成为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重要工作,它也是我国司法制度从单纯打击走向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司法逐步成熟的表现。各地根据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为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作出了很大的成绩。

然而,职务犯罪的预防方法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它既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加以指导,又有很强的实用意义,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和政策性,与传统犯罪学研究在方法论方面相对照,亦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犯罪学研究在方法上以理性分析和逻辑推理方法为主要手段,而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在此基础上以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结果的实效性为主要手段,其方法都是实证性的,体现出了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本质特点。它从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不断提出切合实际并充分有效的预防策略和措施。从方法论的理论角度讲,包容了唯物主义方法论、思维方法论、社会学方法论、经济学方法论等等。正确地把上述各种方法论有机结合,形成职务犯罪预防自己的预防理论和方法,达到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是从事职务犯罪预防理论研究和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实践的有识之士的心愿。

一、职务犯罪预防方法的变化发展过程分析

二、哲学方法上的职务犯罪预防

如前文所述,职务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犯罪原因是一个多质多层次的、综合的、变化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关系统,它包含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自然环境以及文化等多种因素,所以职务犯罪预防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性工作,其方法是理论学科方法论的有机结合。它采取适当的形式从社会结构系统和人的行为系统及其各种关系中寻找出犯罪的种种因素和动力组合,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措施。而哲学知识对职务犯罪预防具有方法论意义,它所具有的理论化、体系化、系统化等特点,对创造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有现实指导意义。因而笔者认为,注意用哲学观点和原理指导职务犯罪预防的方法,对预防效果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的认识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而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的感官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对表面现象的认识。感性认识是上升到的理性认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占有十分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遵循正确的途径和运用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职务犯罪预防的目的是根据已经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找出发生案件的主客观原因,分析在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堵塞漏洞。寻找原因、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即预防方法的研究与适用,实际上就是认识论的具体体现。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普遍运用的从个案预防到专项预防,进而发展到行业(系统)预防,应该说是比较符合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揭示的规律。职务犯罪预防不论运用哪一种方法,要有职务犯罪案件,这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基础,没有现成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事例,去搞预防就成了无末之弓、无源之水,好比造空中楼阁。要对犯罪人犯罪的心理及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案发单位的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尽可能去寻找犯罪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理发展轨迹。要了解案发单位各种状况,例如案发前状况,案发后状况变化等。只有这样,在大量占有案件事例的基础上,再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加以分析、归纳,探究了案发原因,分析出在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从中得出规律、提出预防对策。使它以自身认识的整体性反过来引导人们对职务犯罪预防这个具体领域进行再认识,提供一种思维的出发点和原则。在大量占有第一手材料形成一定的感性认识后,相类似的职务犯罪案件一个个加以分析、研究,才能对某一环节提出如何防范的对策,分析某一个案,提出相应对策,即个案预防。从认识论角度讲是职务犯罪预防的最初级方法。而从个案预防发展到专项预防,进而到行业(系统)预防,是人的认识的进一步发展,也是职务犯罪预防的高级阶段。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实践的同志都知道,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是在个案预防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也就是说,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的效果比之个案预防来讲,其预防的适用范围更大,层次更高,效果更好。原因就是个案预防仅仅是从一个案件的发生进行分析,它可能只对案发单位起到防范作用,而专项预防则是在个案基础上对一类案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它适用的范围扩大到不同领域相同环节,很显然,专项预防的作用大于个案预防;而系统(行业)预防则是在个案预防基础上对同一系统提出防范对策,其效果更具社会性和影响力。上海市检察机关根据前一阶段查办的大量职务犯罪案件中反映出财务管理制度的混乱现象,提出并实施了“会计委派制”和“村级财务代理记帐”;根据国有大型企业、基建领域案件多发的情况,提出并实施了“一级审计制”和“建筑市场准入制”等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党政组织的肯定,就是明显的例证。而这种预防方法的由低级到高级发展,无不反映了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发展过程。从方法论角度讲,预防效果的取得无疑是另外一个角度表现了积累材料和方法恰当的必然结果而已。

在强调哲学方法对职务犯罪预防产生作用的同时,不能把哲学方法笼统化。不同哲学学派形成不同的哲学理论,因而也有不同的哲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立在具体科学之上,它的有效运用,必须建立在唯物论基础上,要从实际出发。哲学方法的基本精神内涵于具体科学方法论中。分析、观察、归纳、判断在预防中的运用,实际上就是唯物论的一种体现。同时,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中,既要注意犯罪人身上反映的个性,又要注意反映的共性,在研究预防对策时,注意从个案中归纳出共性的东西,这也是唯物辩证法中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在职务犯罪预防中的具体贯彻。个案分析发展到专项预防,既是认识论的反映,又是辩证法的联系观点的体现。运用联系之观点使我们意识到,当前腐败现象不是个别现象,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社会走向,腐败的泛滥,将会影响到社会主义的根基是否牢靠问题,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对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全局意义。

三、科学方法上的职务犯罪预防

职务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在我国刚刚起步,还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全国尚处在建言献策探索阶段。很多时候采用的方法基本上套用刑事犯罪预防的一些方法。这些方法在共性上讲大部分适合职务犯罪预防,但由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使得在研究和适用预防方法方面也有其特殊性。笔者认为,鉴于职务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注意吸取和借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法中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十分重要。特别是当代新型科学理论和方法,例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经济学业、心理学、伦理学、预测技术、调查研究学等,这些理论与技术,并不是单纯的,而是一些传统科学之间交叉融合中产生的新型边缘科学,这些学科的研究方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具有一般方法论意义。笔者试从业已形成的检察机关预防方式方法,举例分析科学方法在职务犯罪预防上适用。

1.同步预防。同步预防是指在重大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在开工之初就介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预防对策,直到工程结束,做到预防和建设同步进行,其目的是为

了防止工程各个环节发生职务犯罪,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的。应该说,重大工程同步预防是检察机关根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情况采取的类似刑事检察“提前介入”的一种方法。因其实效性明显而受到广大建设单位的欢迎。自上海检察机关于1992年首创这种预防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之后,全国各地随之呼应。在重大工程建设中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已经成为共识。这里,我们不妨冷静论证一下,同步预防为什么会产生明显的效果?受到建设方的欢迎?一方面,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高发态势不仅影响到建设单位的声誉,更使得建设单位在经济上蒙受了不必要的巨大损失。从经济学角度看,这种损失完全是应该可以避免。于是运用经济学方法来尽量减少损失就成为必然,遏制减少职务犯罪,也降低了经济损失的风险,符合效益经济学的观点;另一方面,从新兴的控制技术看,同步预防采用提前介入的方法,随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设置防止犯罪的障碍,即加强了每个环节的管理,势必造成准犯罪人“不能为”的局面,因而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因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大都始于缺少控制,无控制或控制失效的情况后果。而同步预防恰恰利用控制技术,对整个工程的运作设置了一个有效的控制系统,既有预防控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机制、施工单位的廉政承诺等)有预防实地控制(预防干部参加工程例会、深入工地开展宣传教育等),还有预防信息的反馈控制(工地树立创“双优”活动示意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向社会公开承诺廉政告示牌以及设置举报联系箱等),三个步骤有机结合,使同步预防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2.预防宣传。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惩治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教育是基础”的论断,深刻地揭示职务犯罪预防,最根本的是首先要解决好国家公职人员教育问题的道理。我们知道,人的思想指导人的行动,在我国,有许多职务犯罪都是由于犯罪人受到封建特权思想和资本主义“拜金主义”的影响而为之。所以,大力开展预防宣传提高国家公职人员抵御职务犯罪的能力。

预防宣传,实际上在职务犯罪预防的方法中,主要解决犯罪人的头脑中“不想为”的问题。实践已经证明,宣传工作历来是我党在关键历史阶段和历史时期解决重大问题,统一干部思想的有力武器。在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今天,开展预防宣传显得尤为重要。但预防宣传与一般宣传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与心理学、经济学、伦理学、语言学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用心理学方法,可以通过对职务犯罪的心理成因、过程、发展、变化、心理变态等问题,开展有层次、有效性研究,从而得出具体的心理预防方法和对策。在宣传教育中,可以对某一案例的成因心理,进行因素分析与因素的调节与改善,使受教育者了解并掌握如何防止犯罪心理成形与发展,使他们在犯罪内心与动因之初,做好自身防范工作,用经济学方法教育国家公务人员会了解职务犯罪的“概率”是低,反过来使他们认识到职务犯罪成本很大。当前,职务犯罪成本教育受到普遍欢迎,听者感触颇深,无非是经济学方法起到了关键作用,运用得当,可以使犯罪人在犯罪之初通过对成本的计算后,头脑中产生“不想为”的思想。而伦理学的方法,主要是因为职务犯罪预防应该从伦理、道德教育抓起。虽然犯罪已经超越了伦理、道德的防线,但作为职务犯罪预防,注意这方面的教育,依然是十分重要的。江总书记提出“以德治国”的方略,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当今干部队伍伦理道德低下、腐败严重的背景下提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推出的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广告,从其内容上分析,这种宣传方法,实际上包含了对国家公务人中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由此可见,虽然预防宣传的效果不能很快的体现出来,但“润物细无声”,从长远角度看,只要坚持不懈,其影响力不仅仅影响一代人,可能会影响几代人。

3.预防调研。调查研究作为我党的一项工作作风,历来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调

查研究在我党历史上,为新中国建立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法律领域的调查研究,往往是事后调查。因而,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未能全面发挥调查研究的作用,未能把调查研究技术,完全运用到了预防与打击犯罪工作中去。但我们面对的事实是,调查研究在职务犯罪预防中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从某种意义讲,它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可以从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就是调动社会上一切积极因素,运用各种手段和采取社会性、专门性的防治措施,限制、消除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原因与条件,以达到防止、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目的。这个概念的表述告诉我们,职务犯罪预防是要对犯罪原因、条件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分析为前提,才能得出防范的措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由此可见,在职务犯罪预防中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全国检察机关经过将近十年的预防实践,在调查研究上形成比较有效的调研方法,例如专题调研、对策调研、立法调研、一般性调研等。这些调研方法运用不同的调查研究技术达到了最终的目的。例如,专题调研,即根据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带有共性的专门问题开展调研,然后制定专门制度或对策进行防范。比较典型的事例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了一起村干部利用村级财务混乱侵吞集体财产一百四十余万元的案件。该院根据案件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混乱这一问题,在全区展开调查研究,在发现全区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类似问题的情况下,就如何改进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思考,在区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支持下,制定了“村级财务代理记帐制”的制度,经过试点后,因该制度既达到了预防村干部犯罪的目的,又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农村,得到区府肯定,并随之在全区得以推广。这个专题调研之所以成功,在于该院在调查研究中适用了正确的调查技术,他们运用了现代调查技术的两个主要方法,一是开展社会化调查,他们调查的范围是全区性,不是仅凭一案事例,从而获取了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的大量材料;二是讲究科学化调查。在获取材料,得出正确判断后,运用实验法,选择二个镇作为试点,以推断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从而为区府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运用哲学的、科学的方法指导职务犯罪预防方法,可以使职务犯罪预防的成效更明显。但职务犯罪预防的方法论研究,只有与职务犯罪预防的实践紧密结合,才能体现出其潜在的巨大价值。

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篇四

红桥区职务犯罪预防科电话:26523189,地址:子牙河桥北侧,挨着红桥区委院

1.需要有申请函

申请函格式如下:

天津市红桥区职务犯罪预防科:

我公司因--------------------------(写明原因和目的),委派-,经办人、、、、、、、、、、2.经办人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所有准备的文件要加盖公司章,页面要用a4纸

年月日

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案例篇五

捍卫交警形象

打造红绿灯下的廉洁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很荣幸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一起交流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问题。今天我深刻地感受到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领导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以及反腐败的决心。

在开始之前,我们先一起讨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什么人过得最快活”,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快活?”群臣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有人说功成名就者快活,有人说金榜题名者快活,还有人说富甲天下者快活,大多都是说有权力、有名气,有钱……朱元璋听后面露不悦之色,并不是特别高兴。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也就是敬畏法律的人活得最轻松,朱元璋顿时大悦,夸其见解太独到了,当然,朱元璋喜欢万刚的回答自然有他作为封建王朝统治者自身的目的。

“畏法度者快活”,对于今天仍有启迪意义,尤其对于我们在坐的公职人员。畏法度者就是敬畏法律、敬畏人民的人,既然敬畏就必然有可为,有不可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就用不着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半夜鬼敲门,没有了这些费心劳神的

四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因贪污贿赂行为处分30315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18.9%。严肃查办失职渎职案件,处分42606人,占同期处分人数的26.5%。

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了一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

2013年3月19日,中央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2、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3、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4、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5、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6、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

前途,成为人民的好干部。而我们今天要谈的预防职务犯罪,这也是一种保护。

三、交警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

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交通警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交警的形象代表了城市的形象,预防职务犯罪可以进一步规范民警日常执法行为,预防职务防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擦亮城市的窗口。

交通警察,工作性质特殊,可以说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频繁的警种之一,交警执法工作中接触的人员复杂,尤其是在地段比较繁华,交通相对发达的路段,执法监管任务更是繁重,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自身形象。近年来,作为一个普通的出行群众,我感觉到我们交警的整体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我自身出行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也是不断提升。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行进步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些的差距,我们是不是可以反省一下自身,在日常工作中有没有这样的行为:

(一)有没有对待群众态度不好,而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

(二)有没有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性比较大的行为?

(三)有没有耍特权,抖威风,身为交警却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

(四)有没有警容不整,作风散慢,行为举止与人民警察的身份和要求不相符的行为?

为什么让大家常反省自己?因为有这样一件事,大家都可能

自己的行动默默无闻的在社会大舞台上塑造着自己的职业形象。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看到,在日常工作中,有的交警吃力不讨好是常事,好心当恶意时有发生,甚至还挨打受气,群众对我们也怨气十足,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正说明我们交警的形象在人民群众眼里举足轻重,个别交警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还没达到群众的要求,因而群众不满意、不答应。

为提升交警形象,我们要“不畏浮云遮望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争做政治品格的高尚者,俗话说:“站得高才能看得远”,预防职务犯罪,塑造公安交警完美形象,首先要有高尚的政治品德,如果缺乏高尚的政治品格,就不能运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如果缺乏高尚的政治品格,就会不自觉的陷入关系网、人情网而不能自拔。相反只有具备了高尚的政治品格,才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才能做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

四、正反面典型

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为大家介绍三位交警楷模。

1、有位叫康军的交警刚接任大楼岗岗长时,注意到交警手势指挥乏力,站姿站位不规范,常常引得过往市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这使他深深感到,如果缺少过硬的自身素质,就根本不可能树立良好的群众形象,交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就成了纸上空谈。为此,康军从自身做起,带动岗组交警苦练指挥手势,起早贪黑,加班加点,一个月磨破了三双鞋,尽职尽责的坚守三

情,趋小东不注意时,向他的脸上伸手就是一拳,小东鼻子、嘴角都流出了血.即使这样,王小东始终强忍心中的怒火,紧紧抓住其违章事实严肃而礼貌地予以说教,最后,在围观群众的一片遣责声中,驾驶人不但主动接受了处罚,认了错,还要陪小东到医院看病.面对驾驶人的悔意和诚意,王小东平静地说:“我只是受了点皮外伤,没什么.我感到心痛的是刚才不被你理解,看来你对交警的形象并不深刻.希望你在今后驾驶中,理解支持交警的工作,做一个文明的驾驶人.”一昔话,说得对方连连点头.以后,这名驾驶人驱车经过王小东的岗台前,不仅车开得规规矩矩,而且还要向他点头示意.

下面介绍两则反面典型。

1、交警一放手国家亏了238万。赖止戈是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荔湾大队民警。2000年1月至年底,赖止戈在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期间,利用其负责机动车辆年审工作之便,违反机动车年审的职责规定,对不符合年审条件的327台机动车给予年审确认,致使车主逃避缴纳国家应征的养路费共计人民币238.5923万元。此外,2000年至2003年间,赖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万元。现他已被法院以滥用职权和受贿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讲一则最近的交警违纪案例,2013年1月4日,一则“南京交警执法变相卖椰奶”的消息引起关注。据江苏城市频道报道,现场还原了三个镜头。

镜头一:买椰奶,免处罚

实,情况基本属实,现该交警已被停止执行职务。南京椰奶交警事件得到网友的一致好评,一是介入及时,处臵迅速。二是没有用临时工做挡箭牌。

五、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是治理的最好手段。这正如,最高明的医生其高明之处不是能够治好病人的病,而是其能够有效的减少或避免疾病在其所能够顾及的范围内发生,而犯罪学在研究犯罪现象时,也是将预防犯罪的发生作为首要目标。因为预防可以把犯罪消灭在萌芽阶段,既挽救了犯罪者本人,又保护了他人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由此可见,预防是解决职务犯罪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应当把预防工作放在解决职务犯罪工作的首位。

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对于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大的政策层面的措施我们就不再探讨了,我主要从微观层面,从如何提高我们自身素质,拒腐防变方面和大家交流一下,主要谈三点:

一要脑子里绷紧一根弦,这就是要明廉耻、知荣辱。荣辱观就是廉耻观,就是做人的底线,讲究荣辱,是一个社会人应具备的其本品质。荣辱之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教育和培养、也是通过自身努力形成的,是丝毫也放松不得的。在老百姓眼里,我们都是公职人员,我们有工资,待遇又好,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做一个称职的人民公仆,最关键的就是要牢记:我们来自人民,权力来自人民,人民选择我们,我们必须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古人云:得失一朝,荣辱千载。没

就有一份义务、一份责任;多一份权力,就多一份责任,多一份风险。使用权力的过程,是一种奉献和付出的过程。同时,权力又是一种约束,用来约束使用权力的人的。为此,我们要时刻把握自己,经常约束自己;

三是过好金钱关。有钱是好事,可以给你带来幸福;但钱也能害人,能送人进大牢,送人上断头台,送人入坟墓。我们要知足常乐,千万不能见钱眼开,不惜以权换钱,以身试法。一定要记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和“收人一文,其身不值一文”的古训,如果我们收了当事人一文钱,那么我们自身就不值一文钱。

六、如何提高法律意识

1、慎始:谨防第一次。人生贵善始,第一次很重要,有一就有二,每个人关键在第一次,把握好了初次,就掌握了主动,就会立于不败之地。第一次防线被冲破,往往会兵败如山倒。第一道闸门一旦打开,欲望的洪水就会一泻千里,因此慎始第一次很重要。我们一定要时刻把握好自己,认真对待生活、工作中的每个第一次,警惕了第一次,就能累积成每一次。

2、慎微:谨防小恶积大恶。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有人认为收一点、拿一点、占一点、吃一点、喝一点、玩一点是人之常情,是小节,无伤大雅;有的认为只要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有点小毛病,组织上也会原谅。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滋长了放任心理。于是今天占一点,明天捞一点、后天贪一点,最后越陷越深,终酿成大恶。所以,要积小善以成大德。

3、慎欲:谨防纵欲无度。人都有七情六欲,为政者也不例外。

捍卫交警形象之美,打造红绿灯下的廉洁。

谢谢大家!

了罪恶之手。

自从有了第一次之后,周学文就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认为“不要好处是笨蛋,将来会后悔”,结果未能站稳立场,贪欲之心愈加膨胀。有了那“第一次”后,周学文产生了错觉:我没钱,但是我有权,我给你帮助,你感谢我有何不妥?周学文还认为这是一种“潜规则”、一种社会风气,从此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从周学文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周学文从最初的农村知青成长为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实属不易。但是,他未能将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导致自己没能守住清廉,低调行事的背后隐藏着贪婪的恶魔。俗话说,知足者常乐,一日不过三餐,睡卧不过九尺。作为公职人员,任何时候都应保持清醒和冷静,守住底线,莫要伸出“第一次”罪恶之手,谨记,伸手必被抓!我们手中的权力永远属于人民,只能用来服务群众,绝不能为所欲为、谋取私利。

2案例:陈光礼

原任职务:四川省宜宾市副市长(副厅级)触犯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在达县主持全面工作和在宜宾市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1个单位或个人在争取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施工事宜、推进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请托人送的人民币2222万元、美金10万元、港币1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03万元的越

中介挣钱。总之,他们挣钱的门路很多。虽然达县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在四川不是很好,但有些干部的收入却是可观的,当然收入来源主要是隐性收入。因为他们有钱,许多人都在成都买了住房。

久而久之,陈光礼的心态也变得越来越不平衡,认为“他们收得,我也收得,随大流吧”。有了这样的心态,自然对朋友送的钱收得心安理得。甚至还错误地认为,收朋友自愿送的钱,比他们用其他办法挣钱还要文明些。

正因为有了“适应大环境,随大流挣钱”的想法,陈光礼收起钱来就无所顾忌,钱财越收越多,最终无法自拔。

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化,陈光礼的交往面越来越宽,交往的人越来越多,在和一些有钱人交往中,他对金钱的贪欲逐渐抬头,认为有钱就好办事,自己将来生活要好,必须有足够的金钱来保证。别人送钱的时候,从开始拒绝到小收少收,最后是来者不拒。先后收受了12个朋友的贿赂,共计2000余万元以及价值100余万元的丰田越野车一辆。

剖析陈光礼的犯罪历程,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扭曲,认为只有金钱才能给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提供保障。同时,不正当的朋友交往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直接原因,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些人和他交朋友并送钱给他,是因为他手中有权,而非他们是朋友。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也是陈光礼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同时,对自己的受贿行为心存侥幸,麻木不仁,也导致了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3、宜宾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案牵出达州多位领导干部

李志成从农民的儿子到走上市级领导干部职位,在担任市级领导的12年里,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达州市的发展作出过许多贡献。但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一下子从市级领导干部沦落为阶下囚。如果在思想上可以保持足够的警惕,也许李志成的政治生涯将会是另外一个截然相反的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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