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会展招展文案 看展会文案篇一
设计资料,两个人物至关重要,一是平面设计,二是文案策划。
招展函是一个展会项目开始的第一步,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步。因为所有商家接触展会的第一份材料就是这份简单的招展函,从外在视觉,到文字内功,都很重要。
首先是抓眼球。招展函外在要有吸引力,让人有看的欲望。只有别人愿意看,才有可能招来潜在客户,否则别人瞅一眼封面就丢到垃圾桶了,相当于做了无用功。内容再好,项目再给力,也无济于事。
其次是别人打开之后,还愿意看第二眼,这就考验文字功力了。第一句至关重要,第一句的职责就是吸引住读者,使其愿意看第二句,以此类推,等读者把全文都看完了,才证明招展函设计是成功的。
第三是能突出卖点。一个项目都有其特点的,要么是平台资源,要么是宣传途径,要么是定位群体,要么是展出形式。没有特色的展会无法生存。招展函就是要突出并且放大展会特色,让潜在商家眼前一亮,愿意进一步了解展会。
从确定做某展会之后,公司开始准备邀请函文字材料,并安排设计员做印刷版的招展函。
平面设计按照自己审美标准做了个封面,挺炫丽多彩的,繁花似锦的感觉,各种时尚元素拼在一起。我当时一看,觉得也不错,很时尚,由于领导不在,又急需印制,就先交印刷厂了。领导回来后看了一眼,说需要重新修改设计稿。我想还不至于这么差吧,但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案。
现在回头看那时的封面,真的是俗!就像不会化妆的姑娘把自己脸上涂抹得花花绿绿,从颜色上看确实多彩,走出来会吓着人的。
大道至简,设计也是一个道理。最简单的才是最大气高端的。于是现在封面很简单,只有单底色,加上标题时间地点在封面,仅此而已。再看一眼,觉得高端大气上档次多了。
其实做人做事也一样,大道至简,才能力挽狂澜,才能看破纷扰,明心见性。
会展招展文案 看展会文案篇二
会展行业心得五:展会文案检查的技巧,合理设置防火墙
印刷展会资料时,出了错了。部分展会资料印刷出来了,对折页居然大小不一!还把钱都结给印刷厂他们了。收货的时候没有认真查看,真是失误。一切都想当然,这就是后果,悔的我牙根痒。
看来以后不管做什么资料,都要记住,自己是最不可靠的。要想避免失误,需要设置三重防火墙,防止失误的发生。否则,后面失误的机会多得是。
防火墙怎么设置呢?
第一,自己认认真真读一遍设计稿。设计人员按照自己意愿,把价格的单位改动了一下,于是光地价格由600元每㎡,成了600元每9㎡。当他把稿件发给我对稿的时候,我并没有心平气和的认真读一遍,才导致印刷出来的文件出错误。
第二,找领导认真读一遍。毕竟是公司的东西,关系到公司形象的宣传品,不是一个人能做主的。找公司领导看一遍把下关,结果会好很多,因为自己看自己设计的东西,总是发现不了错误的,旁观者清嘛!
第三,找公司认真的女同事看一遍。为什么不是老板呢?因为老板都很忙,也没时间仔细观看这些文字内容,哪能发现什么错误?找认真女同事检查,更容易发现问题。
最后加一条,最好到图文店打印个一比一的样稿,这样更容易发现错误。
当然,经过以上审核,仍觉得不放心,可以多找几位同事查看,无论如何,不能有印刷错误!否则,等着自己垫付印刷费吧。
会展招展文案 看展会文案篇三
会展行业心得一:展会业务员必备的11条信息搜集技巧 你还在为找不到目标客户发愁吗?
你还在抱怨公司分给你的客户资料垃圾吗?
你是否学习了几年会展专业之后,却不会搜索潜在客户吗? 其实,你只是缺少一双慧眼。
有人的地方就有广告,有广告的地方就有你的潜在客户。
读过这篇文章,如果你还不会搜索行业信息,那就转行别做销售了。废话不多说,下面且听俺讲述:十一条法则,天罗地网搜客户。
1、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获取。
这需要一定的人脉资源,当然在中国无论做什么展会,最好还是要有行业人脉资源的,政治因素对展会的影响有很大作用。如果是政府支持,行业信息很容易获得。也可以向行业协会购买。
2、同类展会会刊资料。
以前获取会刊是需要到展会现场到组委会索取购买的,现在行业发达了,出现一些专门出售会刊的组织,他们把所有会刊信息编辑成excel文档在网上出售,一般花费30元就可以买到一份电子会刊。
当然,要想全面了解参展意向和本地办展的优缺点,最好能花费一定成本到展会现场和商家面谈,既能获得展商资料,又可以获得行业商家对自己展会的评价和建议,是展会自我完善的好途径。
3、网络汇总信息(如企博网、黄页、114、阿里巴巴等)
好几年前,刚成立的公司,为了扩大网络宣传,都会利用软件或者手工发布一些企业信息在很多b2b和b2c平台,并且联系方式都是企业老板个人手机号,这部分企业要么死了,要么活下来发展壮大。所以只要搜集到这些联系方式,就能收获一批企业老板手机号,绝对物超所值。
4、网络竞价尤其是百度竞价。
在搜索栏输入行业内关键词,首页和右侧会出现很多推广信息,也就是广告。以前我们很讨厌广告,现在,却觉得广告真好,恨不得赞扬百度推广一下。因为现在竞价竞争很激烈,能做得起竞价的企业,都是舍得花钱营销的优质客户资源。但联系他们的时候,请不要告诉他们你是从竞价处查到他们联系方式的。
5、网盟广告。
在我们经常输入某类广告词的之后,我们再打开很多网页的时候,会惊奇的发现网页上会出现很多自己搜索过关键词的广告,这是所谓精准营销的成果。搜索引擎会根据浏览数据分析判断你近期关注的领域,进而将所有相关广告都推荐给你。所以,你只需不断变换输入关键词,就可以获得一批不错的潜在客户资源。
6、团购网站。
这两年崛起的团购网站,无疑将各地时尚消费类企业都摆到了网上。你只需要在几个大型团购网站中搜索关注的类目信息,就能查到本地所有消费类商品的企业。
7、网站广告及网络论坛活动。
做网络推广,无非是网页硬广和线上活动。一般网络硬广在四大门户及其分站,本地知名网媒投放。线上活动则要搜索本地知名的网络社区论坛,包括天涯和猫扑的分站,仔细观察论坛,会有一些参与互动赠送礼品的活动,而所赠送的礼品,其实就是活动的策划方,也就是你的潜在客户。由于社交媒体的盛行,微博和微信、易信、人人网、豆丁网也都是查询行业商家的好地方。58同城、赶集网、百姓网也开始进行企业营销了,这类网站也是资源聚集区。
8、招聘网站。
这也是一个重要渠道,几乎所有上规模的企业都会注册招聘网站招徕人才。所以请不要忽视招聘网站的另外功能:信息港!
招聘网站有个独特优点:按照行业分类,有企业简介,有联系方式。现在有些网站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将企业联系方式隐藏起来。这也没关系,你只需要将企业名字复制出来,在搜索引擎搜索,一般都会找到该企业联系方式的。
9、报纸、dm、杂志等平媒。
能在各类平面媒体做软文宣传或者硬广告的企业,都是急于开拓市场的。他们市场预算很高,参加展会可能性大。所以要爱看报、看杂志,除了了解国家大事、修身养性之外,更要关注上面的广告!每一个广告都是你的潜在客户。
本人为了搜集这类客户,周末泡到书店不看书,看广告!有一次乘坐公交车,被椅子上拴着的dm杂志吸引,司机开车猛,俺只好一手抓扶手,一只手翻广告,硬是15分钟之内,在别人眼前把杂志上所有商家信息翻看一遍,还间歇性地把企业名字和电话记录到了手机记事本上。
10、电视台、广播电台广告。
能舍得在这两种媒体烧钱的企业,都是有着雄厚财力的。各类节目穿插的广告、字幕广告、活动赞助商等,都是优质客户资源,一定要收集起来备用。所以,搜集资料也要多看电视听广播,以后不要再说看电视啥的浪费时间啦。
11、户外广告。
仔细观察,公交站牌、公交车体、灯箱、路旗、电梯广告、户外门头招牌、报刊栏、广告伞、街头传单等等,无处不广告啊。出去吃饭的路上、等公交时、回家路上、外面逛街······只要你在室外,就能接触到广告,为什么不记录下来为己所用呢?当你发愁没客户没资源时,你是否注意到了客户资源就在身边呢?要锻炼出一副慧眼,才能从形形色色的世界中瞄准目标,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
会展招展文案 看展会文案篇四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技巧的各税种检查
一、营业税
1、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有无不按预售收入(含定金)缴纳营业税,不申报或者少申报税款的现象。
2、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时,是否是扣除“还本”的收入再申报纳税。
3、银行按揭款收入有否申报纳税,有否挂于往来帐如“其他应付款”不作预收帐款申报纳税。
4、以房换地的,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5、开发商以房产补偿给拆迁户的,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计征营业税。
6、以房产作为利润分配给合作各方,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7、房产公司在销售不动产过程中收取的价外费用如管道煤气开户费等有否申报纳税。
8、将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被法院拍卖的房产,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申报纳税。
9、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出租,其取得的租金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10、开发商聘请境外企业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销售策划、代销包销等业务,如这些境外企业在境内既没有经营机构,又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开发商有否代境外企业扣缴有关营业税。
11、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违约金、赔偿款、利息收入是否并入营业额中申报纳税。
12、销售给关联企业的房屋价格是否合理。
13、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有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
14、纳税人转让在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15、企业以房屋对外投资入股,在转让其股权时有否申报纳税。
16、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的,是否按“租赁业”申报营业税。
17、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后又转让该项股权的,转让时有否申报纳税。
18、拍卖、被拍卖应税的无形资产,有否申报纳税。
19、以应税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不共担投资风险,其取得的实物或其他(包括取得固定利润)补偿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20、转让无形资产收取的价外费用(如培训费、办证费等)有否申报纳税。
二、土地增值税
检查是否存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况。重点检查:
1、未竣工清算项目是否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竣工清算后是否按规定期限到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
2、申报计征土地增值税的收入额是否包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
3、申报的扣除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其中:
(1)纳税人在已征用和拆迁好的土地上进行开发的,这部分土地的拆迁补偿费是否又做重复扣除?
(2)纳税人的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是否作为开发间接费用直接扣除而不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3)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计入有关房地产成本的利息支出是否已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扣除,而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时又重复计算?
(4)房地产开发费用,是否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是否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计算扣除。
(5)在扣除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时,对已计入管理费用的印花税是否重复扣除。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是否按《细则》第七条
(一)、(二)项规定(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加计20%的扣除。
4、增值额的计算,适用税率、应纳税额是否正确
三、房产税
1、有否将生产经营用房产、出租房产与免税的房产混淆,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2、免税房产改变用途转为应税房产后,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3、新建的房屋应从建成或使用的次月起计算缴税,检查时应注意:(1)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有否长期挂“在建工程”帐,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2)固定资产未入帐,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按时缴纳了房产税。
(3)企业新建房产未验收,但已交付使用,是否仅就转入固定资产帐部份缴纳了房产税,而对留在“在建工程”帐的部分未申报纳税。
4、已办房改手续的职工住宅,固定资产帐未改变、仍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否缴纳了房产税。
5、新建办公楼、招待所,有否把内部照明设施装修工程另设帐核算,未并入固定资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6、企业将房产、车库、仓库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的,是否仍原值缴纳房产税。
7、有否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下水管等)从房产原值剥离出来,少缴房产税。
8、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后,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部分是否按规定增加了房屋原值,计缴了房产税。
9、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按规定计缴房产税。
四、土地使用税
1、已征用未开发的土地是否也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2、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是否缴纳了土地使用税。
五、印花税
各类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否按规定贴花。
六、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检查要点:
1、开发产品出售后是否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六大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2、发生下列行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和利润:
(1)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2)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
(3)将开发产品用于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
(5)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资产。
3、代建工程、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是否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4、代建工程、提供劳务过程中节约的材料、下脚料、残料留归企业所有的,是否按公允价确认收入。
5、客户放弃的购房定金有否及时转作其他业务收入。
6、商品房售后服务收入,如代客装修、清洁等取得的收入有否作其他业务收入。
(二)税前扣除项目检查要点
1、是否准确区分期间费用和成本、开发产品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的界限,有无人为加大投资概算,有否虚列、重列有关的成本、费用。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公共设施配套费是否按成本对象进行归集,是否将成本对象完工后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部计入当期销售成本。
3、销售成本的结转是否正确,同一企业有多个房产开发项目,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能否划分清楚,在结转当期销售成本与费用时是否与收入相匹配,有无汇杂其他未结转收入项目的成本、费用;有无多计开发产品单位工程成本和已售商品房面积。
4、为开发产品公共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计提的维修基金余额是否作纳税调整。
5、是否将非本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成本对象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损毁是否作为财产损失直接税前扣除。
6、是否将未结转入销售收入的预收款所涉及到的营业税及附税一并结转到当期销售税金,有否重复列支税金。
7、“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坏帐损失”、“业务招待费”等期间费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扣除,是否存在为规避扣除比例的限制而将上述费用部分计入开发成本的情况。
8、贿赂等非法支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否已作纳税调整。
9、有否在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等。
10、各项跌价准备金、投资减值准备是否已作纳税调整。
11、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是否按月人均工资800元进行税前扣除;工资费用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工资计提是否符合有关部门批准的比例。当年按规定计提的工资未发放完毕的,余额是否已调增应税所得。
12、纳税人计提的以前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的费用是否已作纳税调整。
13、捐赠的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有否将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亏损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是否作纳税调整。
14、未按规定转作本企业经营性资产以及临时出租的待售开发产品,是否也计提了折旧。
15、为房地产开发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是否计入有关房地产的成本。
16、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已作纳税调整。
17、纳税人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是否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计入所属费用。
18、纳税人自有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否按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19、有否将购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直接在税前扣除。
20、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直接在税前扣除。
21、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有否从实际损失中扣除后才在税前列支。
22、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清理后的净收益是否按规定结转入营业外收入帐户,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未报批的,是否按规定作纳税调减。
23、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利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24、以前损益调整事项未计入以前所得计缴所得税的,是否已做纳税调整。
七、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是否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按时申报或按时解缴所代扣的税款。
工资、薪金方面
1、有否未按照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确认标准的规定确认应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2、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是否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是否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的公务交通、通信收入是否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5、对从“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中提取支付的奖金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6、对直接通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奖金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7、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的人人有份的实物和现金,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8、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是否不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所得税。
9、企业供销人员取得的推销产品提成收入,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0、企业代职工购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的,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11、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储蓄性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按规定扣缴了税款。
12、对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的内退收入是否按规定计税?
1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是否全额计入领取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14、对退休回聘的人员取得的工资是否按规定计税。
15、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按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支付利息时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应支付未支付的利息直接增加借款本金的业务,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者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属于个人股东的部分,是否代扣代缴了税款。
此外,要特别注意,单位为个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否将支付额换算成含税收入后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八、主要涉税问题的检查
1、经营收入的检查
(1)“预收账款”不及时结转销售收入或不结转预计利润
将预收账款的贷方明细与房屋销售合同进行比对,以确定是否有预收账款不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分解售房款
房地产业的营业收入是指销售开发产品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小房款、停车位款等。而有些单位采取分解售房款的形式,将小房款、停车位款等款项不按规定计入经营收入,而计入往来款项,造成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以物易物少记收入
房地产业中以房换地或以房抵债等销售房产形式普遍存在,换取土地或抵偿债务均为销售房地产取得收入的不同形式,应按照市场销售价确认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采取直接冲减成本或者长期挂往来账的形式隐瞒收入,逃避税款。
(4)实现销售不及时确认收入
对已办妥移交手续,按合同协议应全部收回售房款,因购房者原因未及时收回的,企业往往采取不及时入账的方式推迟收入的确认或者隐瞒收入,影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对此问题以检查售房合同和委托代售合同为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并与经营收入科目进行对比,查找企业少记收入问题。个人所得税检查心得
一、从会计帐目着手:
下面就个人一点浅薄意见来谈谈如何理解帐目中隐含的个税问题,从报表项目说起,如何从报表上区分好企业和坏企业,我觉得要看他的现金流量,如果一个企业的现金,我这里的现金指广义概念,如果很多,而且盈余公积也很多,就说明这个企业是个相当不错的企业,既然发展比较好,就应当有个税的税基,他交的少了就可能有问题,还可以看看投资收益,都有闲钱搞投资了,说明比较富有,毕竟现在企业是追银行,不是银行追企业,当然也可以看看帐面利润,但是许多企业的利润是假的,上市公司都在造假,银广夏害人不浅,何况那些个过江之鲫?
总括的从报表上了解一下企业经营盈利情况,有个大致的印象,比如我检查过一个企业,帐面留存收益就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很多,但是企业的个税交的很少,我就奇怪了,这么好的公司员工收入怎么不充裕了?难道老板这样刻薄?但是员工都是一脸幸福感啊,不象假的,后来一检查发现企业将大量现金借给员工使用,这叫聪明的避税,因为税法只规定股东借钱不还要征税,没有讲这个员工问题,直到最近才有个税法补正了一点,就是员工借钱购房或其它财产要征税的问题。这就叫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我觉得检查时应当注意下面一些科目,因为这些科目可能是个税隐藏地,所以看完报表后你就要翻看明细帐,第一个是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帐款这两个科目,因为有些企业会将一些残料收入等放在这个科目而不确认收入,将这笔钱作为小金库搞职工福利,有时还会利用这个科目偷税在这里提个案例,某个企业向员工借钱用于工程,他假造合同为向某一公司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帐款借在建工程,贷应付帐款,付款时名义上是付给某公司,其实这个公司是个子虚乌有的公司,利息给了员工,这里就偷了笔利息个人所得税。这里就其他应付款顺便提一下企业所得税,我发现许多税务人员只要发现应付帐款或其他应付款超过三年未付就调增所得额,请注意税法是连续超过三年且无法支付,不仅仅是三年啊,还必须要无法支付,这个无法实在不好掌握,所以各地地税部门也是政策五花八门,比如长春地税规定对方清算后不要这笔钱时才可以确认收入,而大连地税则规定债权方作坏帐损失后债务人才可以确认收入,我认为不管怎么样,我们绝不能单纯的将超过三年作为唯一条件,再举一个案例,也是我自身接触的,某建筑设计院是个法人单位,而同时这个单位内的几个高管又组成了个什么建筑协会,每年从帐上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帐款,到年底把这款付到这个建筑协会帐上,而我们在实际征管中不会将这个建筑协会管理起来,实际上这笔款就被分掉了,就漏税掉了个税,我觉得这不是个个案,可以到各地科协了解一下,有不少之类的协会,没有管起来。所以说这个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里还是有猫腻的。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这是新会计准则,包括会计制度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还包括一块职退福利,就是解职时给予的补偿,我建议选择有代表性的月份对企业计算的个税进行核算一下,在现实工作中经常发现企业通过降低税率降低级距方式来少缴税,我想我们并不是事前一定要怀疑企业偷税,但也绝不应当假定他没有问题,三鹿这个大型企业在人命关天事上都玩假,何况在税收上?在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时要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对于每个人只能适用一次,有的企业可能会适用两次甚至三次以上,这里有个问题就是比如某一个月发放了十三个月工资,又发了年终奖,又来个绩效考核,怎么办?个人所得税工资项目是按月来的,我们要讲理,应当允许将这个月的一次性年终奖性质的并起来算,要注意看哪个月的应付工资多,应付福利费多,就挑这个月的让企业的会计把计算个税的凭据拿出来,你复核一遍,相信会有收获的,没有收获也练练业务。
还要注意如果是企业股东,如果他同时又是管理层,是可以列支工资的,但如果仅是股东同时没有参与经营管理就不应当按照工资税目而是股利税目,在这里还要提一点,一般而言什么时候发放什么时候扣税,有种收付实现制的意思,但有时也要区别对待,比如企业积欠职工工资数月后一次发放,你就要审查是否属实,而不是不分情况统统按一次算个税,这是企业犯的错,你不能将因为企业犯的错而将多增加的税负放到工人身上,收税也要注意和谐啊。一般而言养老失业生育医疗工伤等保险都没什么问题,现在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只要是县级批准的也可以免个税了,公积金要注意,要注意两个比例,一是计提基数不能超过地级市上年平均职工工资三倍,第二个是计提比例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二,两个条件都不能违反,违反了就要调增个税,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这里要注意一下,企业交的部分借管理费用,贷其它应付款,而从借产品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工资,个人工资扣的部分是借应付工资,贷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个税,一般这么处理,此外部分企业还有个住房补贴的问题,一般的处理是不超过标准的是允许扣除的,这个标准南通有没有我不太清楚。
差旅费补贴,比如宁波地税有规定,每天三十元以下不征税,但我们这边好象是全额征税,导致企业找发票报销。
另外注意一个年金问题,一些企业有钱,不仅交社会保险还会办理补充保险,这个补充保险是要征税的。另外就是一些商业保险,我查过一些资料,补充保险也是可以由商业机构承保的,企业所得税上补充保险符合条件的可以扣,这个商业保险目前具体条款还没下来,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注:即股票期权指定的股票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雇员以非上市股票期权形式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雇员的实际购买日确定,其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本或资本溢价,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为便于操作,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非上市公司上一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国税函〔2007〕1030号)
有些企业还会有些情况,就是对于公司以雇员名义购买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品,所购房屋产权证和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后,该住房、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的。考虑上述实物价值较高,且所有权随工作年限逐步取得的,可按企业规定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薪所得计税。(国税发[1995]115号)
我想既然办的是个人名字,企业可能就不会反映在帐目上,他反映在帐目上企税也不允许扣除,他没有必要,而且个税还会被税务局逮个正着,上边是针对企业内部员工的,还有一种是针对外部人员的,比如有这么个税总文件:
你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用使用权作奖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政二[1999]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你省外商投资企业福州元洪城举办购物有奖活动,规定特等奖为一套住房的10年免费使用权(10年内可以由中奖者自住,也可出租,10年后归还房子),一等奖为一部桑塔纳轿车的10年免费使用权。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消费者取得了实物的使用权,可以运用该使用权获取收入或节省费用,使用权实质上是实物形态所得的表现形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精神,个人取得的实物所得含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所得。因此,可以认定消费者取得上述住房、汽车的免费使用权,不管是自用或出租,已经取得了实物形式的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提供住房、汽车的企业代扣代缴。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所获奖品合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政策尽量不要使用,容易引发争议,所以这个文件税总没有转发各地。现在广东地税部门还规定如果企业不交保险,工资就不让扣除,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规定,但也要注意一下企业花名册中是否有没交社保的,防止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列支一些非本单位人员的劳务报酬,这种情况应当由对方开票来入帐,开票时代扣个税。如果有这种情况了,就要重新按劳务报酬来重新算,另外还有兼职这种情况,这种情况税总有文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算,xyz公司生产车间从abc公司借用50名工人,公司开工不足.2.借用50名工人的劳动有xyz公司,公司视同本公司员工一样,公司不干预.5.借用50名工人签有,临时劳动合同.请问是工资还是劳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离退休人员返聘,取得的收入要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计税,仍然是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什么叫再任职,这里也有个文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比较这四个条件,来判定什么叫退休再任职。是就按工资征,不是按劳务报酬征,让他开票去。
劳务报酬计算中收入额是否可以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了,虽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财产租凭及保险公司营销员扣除公式看,我个人认为是可以扣除的,税法强调公平,特别是所得税类。
会场零落人稀少
学习业务不牢靠
在会计制度中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同样有些问题,发放本单位员工的符合条件的要征个税,有时甚至列支发放外部人员的礼品,我觉得应付福利费怎么可以发放外单位了,象这种情况不仅个税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也要调整。新会计准则不存在应付福利费这个科目了,拿产品给员工,借应付福利费,贷产成品,贷应交税金,计提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然后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要注意这样的处理方式。这里存在一个按成本价还是按市价算所得的问题。个税条例是有凭据认凭据,没凭据税务来核定。
工会经费实际上也存在问题,有的企业提取工会经费后自已建个帐,工会经费使用叫作“财不正用”,发放福利,其实也很正常,有几个工会正常运转的,不少企业根本就没有什么工会,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说不定能补点小钱,再来看看短期借款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新会计准则将短期借款利息作如下处理,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本化支出,贷应付利息
处理,要查看短期借款和应付利息的借方发生额,减少了就要看利息付没有付,有没有扣交个税,注意这个利息可不是储蓄存款利息,只有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机构才可以吸引存款,企业经批准可以发行债券筹资,不经批准,那叫非法集资,当然不能因为非法集资就不扣税,在没有被查处宣布为非法之前就是合法的,怎么能不征税了,如果没有支付利息还要考虑是否关联方了,还要关联业务调整了。
长期借款科目,看它的明细科目,有没有所有者借钱超过一年不还的,这里的所有者我理解不仅仅是所有者本人,他的家庭成员也应当算,因为有个个税政策,所有者及其家庭成员从企业借款购房或其他财产登记为个人名义的且一年不还的,要扣缴个税,同时也有条税政,就是所有者借钱不还一年要征税的规定,我觉得所有者妻子借钱一年不还同样适用,另外注意个税有个政策员工借钱购房和其他财产登记为自已名下一年不还钱同样要征个税,这在操作上很不好搞,需要通过举报方式才行。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科目,先引用一个文件,.个人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本企业雇员均应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本企业雇员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在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7]103号)我们现实中经常发现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我们不少做法是将其作为工资所得扣税的,其实我觉得是违反税法的,为什么?今年三月一号前的个税条例规定的所得仅仅指货币、实物、有价证券三种,注意,还没有加个:“等”这个发挥税务人员想象空间的字,你说旅游算货币吗?算实物吗?算有价证券吗?广州地税就有明文规定除了财税字103这样的情况外,其他的不征,但是今年温家宝总理签发的新个税条例就注意到了这个漏洞,将所得明确为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经济利益,这个旅游应当属于其他经济利益。但是全国大部分地区是征的,我们征也没错,为什么修改这个条例,就是因为事后要补正当初法条的亏缺。再举个文件:在年终总结、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外单位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的,按“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国税函[2000]57号)
我的理解是发放的人员必须是与企业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不能是普通消费者,企业为了维持与发展业务关系,举办些活动送些东西,而象移动公司赠送给普通消费者的油酒之类,商场赠送的买一赠一等活动,就不应当征收,但是如果移动公司或商场开展的有奖销售那就不行了,因为你在中奖之前并不知道自已中奖,而结果中了,这就是偶然所得,有的时候要调整思维,即使是所得,但只要不在税法列举的项目中就不应当征收,比如接受捐赠,人格是金继承财产,都是获得所得,但就是不征税,曾经与同事讨论其他所得与偶然所得的关系,其他所得绝不是税务人员凭空想出来的,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明确的即使你认为是其他所得也不能征税,比如个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国家明确为其他所得,就可以征,至于偶然所得,一定要注意偶然这个词的意味,就是意想不到的意思,你去花钱充值时,就事先知道了充一百送油,充二百送酒,这还叫什么偶然所得,这个问题重庆地税曾经有文明确过不征,很有道理。
我们在日常检查中还发现企业通过发票报销员工通信费车船费之类,这些费用往往直接 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处理了,这里如何把握?可以讲这些费用里面存在公私两部分,不少地方税务机关规定了标准,山东地税就是这样规定的,比如高层每月多少钱,中层每月多少钱,超过者算个税,而北京地税更干脆,只要有票的都可以报销和个税无关,昨晚又看了沈阳地税文件,也和北京一样这么干,我觉得山东的比较合理,但这种规定和费用扣除标准一样,得要注意变动。
制造费用科目,可能也会存在问题,比如劳动保护费这个明细科目,要看原始凭证,看看发的是什么,有个著名的评判标准就是你发工作服可以,但你不能发西装啊,有谁见过工厂里的工人穿西装进行劳动保护的,但我想如果是银行保险公司这些白领单位,买个西服还是不应当算个人所得的,是不是,以上是从会计科目着手谈的如何检查个税,下面再提供一个思路即从个税项目考虑分项检查,二、从个税的项目着眼
一般不涉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体承包承租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要考虑几种工资薪金计税办法,比如一次性奖金,辞退职工补偿费问题,借管理费用,贷应付工资或什么,内部退养人员等,除了这个外就是要注意各项费用中发放的福利。现在有个代币券的问题,企业发东西不明着发,而是将发东西的钱开发票进入公司管理费用中,这个问题不太好查,国家没有将代币券这个问题处理好。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的股利所得要注意应付股利科目,如果企业虽然仍挂在帐上但实际上这笔款项已明确为股东个人所有,仍然要征收个税,另外要注意盈余公积科目的借方,是不是对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果是就要视同先分配后增股计算个人所得税,借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这里要注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不征个税的,为什么?资本公积相当于本金,作为本金的资本公积和股本互转没有产生所得,但盈余公积就不同,盈余公积是留存收益,是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后争来的所得,分配了就要征个税,这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个差别,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只有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而只有股本溢价才可转增资本,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才可以结转,而老的会计制度上则将捐赠所得和一些政府补助收入计入资本公积,这里在企业所得税上要注意,另外 还要注意有些企业由于资金紧张,但又为了装点门面,采取发放股票红利的方法,发放股票红利其实只是股本数量增大,单位价值减少,股本还是不变的,但按照税法是要按股票票面价值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业没有作帐务处理,检查人员可以调取董事会会议纪录认真看一下。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纳税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
财产转让所得,这里要注意一个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会计处理上一般是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贷或借投资收益,如果是个人股东,就牵涉到个税问题,这里有个文件是国税函244号: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中的转让股权的认定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6]18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省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股东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另外还有个国税函2006 866号文,就是股权转让成功后,对方未依约付款所取得的违约金,要计入股权转让收入,这个用价外费用就很好理解了。
劳务报酬所得,讲个案例,某企业因为相关科目限制不能足额发放佣金,就采取代开发票方式套取现金发放相应人员,而现在代开票的很少有附征个税的,也就是说企业通过这种代开票方式少代扣代缴了相应劳务人员的个税,怎么办?如果企业能提供明细,税务机关查证后可以按公式计算,如果没有怎么办?我建议按附征率和发票收入额核定征收。特别是保险公司,因为手续费支出有限额,往往采用这种办法。所以检查时要注意这种情形。这里再讲一下,按照征管法,法大于一切,特别是税总的规章,这种情形因为无法向纳税人追缴了,所以只能对企业处以罚款,不能责令企业补扣,到哪扣去?
至于施工企业的临时、季节工问题,这是管理的难点,本质上讲应当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既没有用工合同也不交保险,但是我认为从稳定社会出发与解决三农问题出发,应当按工资项目征税,我省曾出台一份对建筑安装企业按收入百分之一扣缴个税,引起不少诟病,农民争几个钱不容易。请看苏地税发[2007]71号规定:
一、在我省境内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扣缴(缴纳)个人所得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重复征收。
二、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经工程作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定同意,其应扣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
三、对于未设立会计帐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其个人所得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收。其中采取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税款办法的,核定征收的比例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注意员工为本单位提供非专利技术,提供专利是肯定要征税的,注意提供非专利技术同样也要征个税。
稿酬所得,有些企业有内部刊物,比如南通地税就有自已的刊物,注意发放给专门的记者编辑的要按工薪所得,其他人员则按稿酬所得,别搞错了。
改组改制时的个税问题:
一、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几个检查个税思路
谈谈发票问题,企业所得税上有个著名争辨,就是发票违规了可不可以扣除,有的人说可以扣除,按发票处罚,有的说不可以扣除,要调增所得额,最近看到今年的企业所得税宣传提纲,提到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扣除,表面看上去有点不讲理,但也是无奈之举,正如增值税发票票面不符合规定就不得抵扣就得进成本一样,企税的发票管理也严格起来,其实发票真正管理起来,某种程度上个税也就管起来了,比如租赁发票,特许权使用费转让发票,财产转让发票,劳务发票等,一开票就可以附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一些虚开发票的问题也可以解决,重庆地税检查几户房地产企业,全部有虚开建安发票问题,大连地税检查保险公司,发现巨额会务费,按照会务费开具单位一查,人家根本没开这个发票,发票管不好,目前环境下企税和个税就很难管好。所以检查个税并不是治本措施,加强征管才是治本之举。
另外要注意个税情报的收集,比如检查保险公司时就要注意看公司的凭据,哪些公司为员工投保了商业保险,记下来作为税务情报,再比如检查有关税种时,报出萝卜带出泥,查出企业虚开发票入帐时除了调企所税外,要追查这笔钱去了哪里,补个税。(如何检查建筑业税收
建筑业产品体积大,生产周期长,成本核算程序复杂,给税务检查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笔者从实际工作中的几个方面谈谈如何检查建筑业税收。检查工程结算收入
工程结算收入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包括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合同变更收入、索赔款和奖励款。
1.审核施工单位工程合同书,全面掌握施工单位工程量及预算造价。
通过合同书了解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地点、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预算造价。总体掌握当完成工程量、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收入”科目贷方的发生额对照。一方面检查是否将所有开工项目全部列入核算对象,有无漏项或故意隐瞒现象;另一方面,根据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初步判断有无少转或不及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问题。例如合同约定6月1日开工,12月31日完工,预算造价800万元,而年底申报结转收入600万元,差额较大,说明有可能存在少转工程结算收入问题,应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同时,通过全面掌握合同书情况,为准确计算印花税提供依据。2.准确确定工程收入实现的时间。
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
即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确定收入实现的时间不同,所以必须先清楚企业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确定后,关键是已完工程量的审核。已完工程量来源于预算部门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度明细表》,此表注明工程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本期已完工程量及本期的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核对,逐项核对各个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收入是否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度明细表》中标明的工程量进度相一致,所记载的收入额与预算收入是否一致。3.与预算部门联系,确定工程结算收入的组成部分。
工程结算收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造价,即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双方在最初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商定的合同金额,它构成工程结算收入的基本部分;二是因合同变更、奖励、索赔等形成的收入。工程结算收入中奖励等事项信息来源于《工程合同书》,施工单位得到奖励或索赔通常在合同条款中注明。例如,某合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经质量评定部门检测评定为市级优良质量等级并获证书,甲方奖励工程总造价0.3%的优良奖。”根据条款规定,在最后结算时应注意是否取得该收入而未记入总决算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应是最后决算收入,查阅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项目结算表》,该表中注明了工程项目的原预算造价、审核后的决算价值,并注明变动情况。例如,某单位8号住宅楼,原预算造价1018314元,审核后的决算收入1391499元,原因是原预算造价不含铝合金门窗造价。该项目的工程结算收入应是1391499元,而不能记为1018314元。另外,施工单位向甲方收取的临时设施费、机构迁移费、劳动保险费等,应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检查工程施工成本
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本由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施工单位工序复杂、周期长,尤其是材料消耗品种多、用量大、人工多,抓住材料消耗和人工费是控制施工成本最关键性因素。1.根据施工定额结合检查成本项目三级账准确核定各种主要成本项目发生额。
根据企业提供的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设备利用定额、工具消耗定额、费用定额标准,检查“工程施工”科目借方发生额;通过审查“领料单”检查“库存材料”三级账;通过“工费定额表”检查人工费是否有浪费人工现象;核对主要原材料消耗是否合理,逐项审核发生额,如果实际消耗与消耗定额差距较大,说明有可能虚列材料费和人工费的可能,再进一步审查、调整不合理开支。2.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结转。
正确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是正确计算当期损益的关键,即检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本期实际工程成本通过“工程施工”借方发生额确定,月初未完施工成本由上月结转,主要准确确定月末未完施工成本。查阅预算部门编制的《未完施工盘点表》,根据表中注明的未完工程量和预算成本,计算确定月末未完施工成本,然后根据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通过本期工程实际成本加未完施工成本减月末未完施工成本,计算本月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检查其他方面
1.周转材料的摊销。
周转材料摊销的金额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当期经营成果,在实际核算中,通常存在着施工单位缩短摊销期,扩大当期摊销额的问题。检查“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方发生额,根据周转材料规定的使用期限正确计算当期应分摊的金额,如发现应摊金额大于已摊销金额应及时调整当期成本。2.临时设施摊销。
检查“临时设施摊销”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的结转情况,临时设施在使用期限内摊销,检查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临时设施拆除清理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检查其是否将贷方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3.住房周转金。
企业出售公有住房,其收取职工的售房款应记入“住房周转金”科目核算,通常出现施工单位将售房款与住房折旧余额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冲减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少记企业所得税。
4.坏账准备、业务招待费、贷款利息支出、计税工资,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计提,有无超比例列支,影响所得税的征收。
5.正确检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核算,分析科目核算内容,找准税收调整项目,有无按照税法规定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依此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会展招展文案 看展会文案篇五
会展行业心得三:优秀的跑展人员必备的基本技能
跑展会(出差到到其他展会,简称“跑展”)是搜集行业资料,获取准客户的重要渠道。特别是消费类展会,多数在现场签订展位,所以对于业务人员的要求也相当高。作为一名合格的跑展业务员,应该具有哪些基本技能呢?
第一,吃苦耐劳。跑兄弟展会一般需要携带本展会资料,少则几百份,多则上千份,展会印刷资料一般为铜版纸或精品纸,对折页或三折页,总体是有相当重量的,体力较弱者很难坚持展会全程。所以,作为一名合格的跑展业务员,一定要注意健身,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二,善于记录。三人行,必有我师。无论何种规模的展会,从前期宣传、现场布置、展场服务等方面有特色的,都需要及时记录下来,最好留下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便借鉴学习。
第三,高度的洞察力和敏感度。对于现场发生的事情,都要求较高的敏感度。如是否有同行在现场,同行展会信息搜集。特别是对自己同期的外地展会分析和前期同行展会跑展,具有特别重要作用。
第四,强大的面谈销售能力。面谈销售并无定数,不要误以为夸夸其谈就是有销售力,但一定要能在关键点夸夸其谈。懂得销售的人,说前一定懂得倾听,其次懂得分析解释,再次利用心理暗示对方成交。面谈销售,不亚于打仗,除了天时地利因素之外,输赢取决于战士的素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就是业务员披荆斩棘体现价值的时刻。
第五,坚韧的心理素质。面对100家企业,也许99家都会对你说不。但绝对不能放弃这1%的希望。即使说不的企业,也要询问原因,回头再重新找一遍,也许换个沟通对象,换个时间,换个语境,就会有新的转机。如果所有企业都拒绝了你,便灰心丧气摇头离开,那你就是不合格的!时间充足的情况下,一定要对所有企业详细访谈2-3遍,以便了解企业真实想法,随时改善沟通交流技巧。即使时间不充足,也要访谈2遍,相信付出总有收获,但消极怠工的永远是失败者。
以上几条仅仅是个人总结,代表个人观点,欢迎补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