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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及费用篇一
一、股改前准备阶段
(一)挂牌公司负责事项
1、企业决定并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2、在中介机构指导下,准备企业历史沿革资料,梳理企业历史沿革。
3、准备财务资料,进行清产核贷,规范报告期会计核算。
4、准备对外投资相关资料,梳理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5、在律师的指导下,整理企业关联方的相关资料,梳理关联方关系,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6、在律师的指导下,梳理公司的业务类型、各类业务的流程,整理企业各项业务资质,分析企业经营的合法性。
7、在律师的指导下,整理公司报告期内的诉讼资料、处罚资料,分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24个月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整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分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监事和高管沟通,初步确定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设置及人选,并准备相关简历资料。
(二)中介机构负责事项
1、前期尽调
券商、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对企业进行前期尽职调查,发现企业在历史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判断企业经营的持续性、独立性,分析企业是否存在重大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影响改制目标实现的其他问题。
2、制定改制方案 各中介机构根据前期尽调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召开协调会,与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拟定公司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拟定公司业务调整,股权、资产调整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改制挂牌整体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初步确定改制基准日。
3、落实方案、做好规范
券商牵头协调企业及各个中介机构改制工作的节奏,落实改制方案,推动解决前期调查发现的问题,总体把握企业是否达到改制的目标和原则要求;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知道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二、股改阶段
(一)具体操作阶段
1、挂牌公司负责事项
(1)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进行股份制改造,确定股份制改造的基准日,确定审议、评估、验资等中介机构。
(2)到有限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拟成立股份公司名称预核准手续,该名称预核准有效期为六个月。
(3)完成以改制基准日为会计报表日的会计核算、封账工作。
(4)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审议改制方案,就整体折股方案、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变更公司类型等事项做出决议。
(5)在律师的指导下,公司准备《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资料,指导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申办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
(6)在律师的指导下,股份公司发起人签订《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确定各发起人的股权比例,设立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发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7)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
(8)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股份改制 2 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等。
(9)股份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审议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10)股份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会主席。(11)股份公司董事会委派人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申报材料。领取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介机构负责事项(1)会计师、评估机构
①会计师、评估机构到企业现场进行改制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②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与企业、券商、律师、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③评估机构对企业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与企业、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沟通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④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改制的《验资报告》。(2)律师、券商
①律师事务所指导公司签署发起人协议。
②律师协助股份公司完成创立大会的相关法律文件及“三会”议事规则等的起草,核查拟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③律师和券商对股份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进行讲解,帮助公司股东及高管知悉公司治理要求。
④律师和券商协助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监事的选举及高管的人名等事项。
(二)改制收尾阶段
改制收尾阶段,挂牌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1、制作股份公司公章,变更相关证照、银行账户名称,办理相关资产和资质过户手续。
2、通知客户、供应商、债权债务人等利益相关人公司改制更名事宜。
3、制定、修改、完善公司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三、材料制作阶段
(一)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二)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三)券商
券商在材料制作阶段,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报告及出具公开转让说明书初稿。
2、就挂牌公司治理、三板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对公司股东及高管进行辅导。
3、与公司就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沟通和反馈。
4、内核会议审核通过,并出具推荐报告。
5、完成全套申报材料。
四、申报
1、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2、针对全国股转系统的反馈意见,中介机构进行补充调查工作,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反馈回复,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3、经全国股转系统审核通过后,股份公司取得同意挂牌函。
五、挂牌
此阶段,挂牌公司在券商指导和协助下,完成以下工作:
1、申请股份简称及股份代码。
2、办理股份集中登记托管等工作。
3、披露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等相关文件。
4、股份开始挂牌。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及费用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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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大全
1、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2、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4、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一、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我选择犀牛之星)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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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对股份公司的相关要求,会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二)材料制作阶段
材料制作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新三板挂牌的相关决议和方案;
(2)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3)主办券商内核;
(4)主办券商推荐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牵头,公司、会计师、律师配合完成。
(三)反馈审核阶段
反馈审核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与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大约会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结构会根据情况进行反馈。反馈审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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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2)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四)登记挂牌阶段
登记挂牌阶段主要是挂牌上市审核通过后的工作,主要工作包括:(1)分配股票代码;(2)办理股份登记存管;(3)公司挂牌敲钟。这些工作都会由券商带领企业完成。
二、所需中介机构主要职责
新三板挂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证券公司,即主办券商;
(2)会计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质)。各机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主要负责挂牌公司的改制、挂牌公司的规范、申请材料的制作与内核、挂牌申请及后续的持续督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工作包括:
(1)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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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制订改制的整体方案并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3)组织股份制改制工作小组;
(4)调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企业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中与改制要求不相符合的部分向企业提出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并协助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解决有关财务问题;
(5)协助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解决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6)编制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工作时间表;
(7)协助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制作、编制有关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8)协助企业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以取得股份制改制的所有批准;
(9)协助企业召开创立大会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0)协助企业完成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工作。
2、对企业改制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新三板挂牌前的辅导工作。
3、按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协助企业落实相关措施。
4、协调、安排中介机构进场进行相关工作,并使其按时制作挂牌申报材料。
5、协助企业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沟通,推进企业资本运作、顺利开展挂牌工作。
6、负责制作企业进行新三板挂牌申请所需材料,并为与之相关联的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7、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材料的内核。
8、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挂牌申请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及时的反馈。
9、企业挂牌之后,主办券商应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须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关审计和验资等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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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企业改制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并出具两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4)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5)提供与新三板挂牌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必须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挂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挂牌企业股份公司的设立或变更;
(3)对企业挂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规范、调整和完善;
(4)对企业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5)对企业挂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企业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挂牌所需要的文件;
(8)对有关申请挂牌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四)资产评估机构
企业股改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证券资质的评估机构。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及费用篇三
新三板挂牌流程
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进入“新三板”市场需要的中介机构
企业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程序上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相同,需要聘请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新三板”市场股权转让的规定
目前,在“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一般股东每年可转让1/3,董、监事与高管每年可转让1/4。另外,关于“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展,定向增资和公开发行制度的研究和实践均在积极进行。“新三板”市场挂牌遵循的规则
“新三板”市场采取备案制,赋予券商的权利很大,但责任也很大,对主办券商项目小组和内核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其中项目小组至少须有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师各一人组成。内核小组也需要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深投资银行专家、资深行业专家等组成。
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前后需要完成的工作
(1)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做出决议;
(2)与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3)向当地政府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
(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和调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对公司股东名册的鉴证意见。
(5)配合主办报价券商项目小组尽职调查,形成如下文件: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
(6)配合主办报价券商组织材料、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内部审核;
(7)配合主办报价券商组织材料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
(8)中国证券业协会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份登记退出手续。以后的企业年检在工商部门,股东名册在登记公司;
(9)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并与主办报价券商共同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和在交易所的挂牌手续;
(10)股份报价转让前二个报价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主办报价券商同时披露推荐报告。
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运作成本有多少?
(1)信息披露费(深圳信息公司收取):1万元/年;
(2)监管费(主办报价券商收取):约1万元/年;
(3)交易佣金:0.15%;
(4)印花税:0;
(5)红利个人所得税:0-10%。
在“新三板”市场能否融资?
可以。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转让股份,也可以定向增发。同时,企业在国家证券交易平台上挂牌,增加了企业的信用等级,更利于获得银行贷款和战略投资。但目前还不能直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有损企业形象?
“新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具有高成长性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市场是高新技术企业便利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不仅不影响企业形象,反而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规范发展。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影响ipo和境外上市?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和国际部有专门的发言人解答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影响,甚至会由于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中表现积极、运作良好而起到促进ipo进程的作用。
在“新三板”市场挂牌是否就必须出让股份?
股权的处置权在股东本身,可以交易也可以不交易,即允许出现挂牌后“零交易”的情况。
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能否转板?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通过规范运作,达到主板上市条件时,可通过“绿色通道”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待挂牌公司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出台。
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对企业重组有何影响?
企业挂牌后取得一个无形资产----壳资源,可以充分利用它进行资本运作。另外,企业有了知名度后,更容易吸引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
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股票上市发行实行审核制,企业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要向证监会上报申请材料,业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这就意味着上市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费用成本均较为昂贵,而根据《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进入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挂牌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新三板市场在协会的严格监管下,实行备案制,形成了以协会自律性管理为主导,政府及券商相配合的多层次监管体制。新三板挂牌操作流程如下:
新三板业务的挂牌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股份制改造
新三板市场主要以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为主,目前尚处于有限企业阶段的拟挂牌企业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根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拟挂牌企业需成立满两年,为保证企业业绩的连续性,拟挂牌企业应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即由有限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企业。
2、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主办券商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调查,有充分理由确信企业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挂牌条件以及推荐挂牌备案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主办券商针对拟挂牌企业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至少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各一名,并确定项目小组负责人。项目小组制定项目方案,协调其他中介机构及拟挂牌企业之间的关系,跟进项目进度。资产评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项目小组复核《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财务、法律和行业三个方面为中心,开展对拟挂牌企业内部控制、财务风险、会计政策稳健性、持续经营能力、企业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的尽职调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理顺关系,与拟挂牌企业、中介机构通力合作,彻底解决拟挂牌企业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问题,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协助企业制定可行的持续发展战略,帮助企业家树立正确的上市和资本运作观念,把握企业的营利模式、市场定位、核心竞争力、可持续正常潜力等亮点并制作《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申报材料。
3、证券企业内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重要环节,主办券商内核委员会议审议拟挂牌企业的书面备案文件并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挂牌。
主办券商新三板业务内核委员会对前述项目小组完成的《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及《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备案文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关注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推荐企业进行了勤勉尽责的尽职调查;发现拟挂牌企业存在的仍需调查或整改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同意推荐目标企业挂牌的,向协会出具《推荐报告》。
4、报监管机构审核
这是新三板挂牌的决定性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查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协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核查拟挂牌企业是否符合新三板试点办法和挂牌规则等规定,如有异议的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无异议的,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协会要求主办券商对备案文件予以补充或修改的,受理文件时间自协会收到主办券商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重新计算。
协会对备案文件经多次反馈仍有异议,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向主办券商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5、股份登记和托管
依据《试点办法》的要求,投资者持有的拟挂牌企业的股份应当托管在主办券商处,初始登记的股份应托管在主办券商处。推荐主办券商取得协会备案确认函后,辅助拟挂牌企业在挂牌前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
综观来看,新三板的挂牌速度较快,通常意义上讲,如拟挂牌企业需进行股改的,大约需要2-3个月;主办券商进场尽职调查及内核大约1-2个月;协会审查(包括反馈时间)需要2个月;经协会核准后可以进行股份登记挂牌,全部流程预计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当然,如果企业自身存在法律或财务等某方面的障碍需要整改的,前述时间会随着整改进度而有所调整。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及费用篇四
企业新三板挂牌流程全记录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至此新三板扩容问题尘埃落到,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随着第一批260余家企业在新三板集中挂牌,至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已有660余家。第一资本团队在研究及分析多家挂牌企业法律意见书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基础上,对企业新三板挂牌的流程及时间进行了归纳及总结,以期为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及相关中介提供借鉴及参考:
一、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主办券商、会计师、律师三方中介机构分别与申请挂牌企业达成新三板挂牌的合作意向,签订《保密协议》及中介机构服务合同后,进场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历史沿革、资产、业务资质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合法合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上述三家中介机构在对企业初步尽职调查以后,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新三板挂牌的条件,并制定企业重组、整体改制与挂牌方案。该阶段工作时间只要取决于公司问题之复杂程度及各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总体时间应在1个月左右。
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的挂牌要求之一,是申请挂牌的企业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如果现行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要通过改制,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需确保企业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较为常用的方式为以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改制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净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该阶段所需时间在1个月到两个月左右。
三、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为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须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公司会计师须制作审计报告,公司律师须制作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该等申请文件系公司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必备文件,通常制作时间在2个月左右。
四、通过挂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就拟申请股份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公司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的决议,制订会议记录,并由会议的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签字。该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是企业到新三板挂牌的必要程序,通常需要1个月左右,但可以与其他操作流程同时进行。
五、券商内核 三方中介机构制作完成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初稿后: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核稿),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内核稿),主办券商在律师、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制作《公开转让说明书》(内核稿)、《尽职调查报告》(内核稿)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稿)等全套挂牌申请文件。券商项目小组将公司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内核稿)递交主办券商内核会议审核。内核会议召开后,项目小组根据内核会议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查与说明,并将“对内核会议反馈意见的回复”提交内核专员审核,内核专员审核通过后,出具补充审核意见,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公司出具“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同意推荐拟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阶段工作时间主要取决于各券商内部流程,基本可控制在半个月左右。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及证监会核准 主办券商项目小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递交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挂牌申请文件进行反馈,项目小组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和解答,直至全套挂牌申请文件最终封卷归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全套挂牌申请文件封卷归档之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项目小组需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企业股票挂牌申请文件(单行本),由中国证监会审查通过后出具核准文件。自将挂牌申请文件递交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到取得证监会挂牌核准文件,该阶段主要取决于各中介机构前期工作的质量以及公司本身的质地,对于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通常会进行1-2次的反馈,总体审核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七、信息披露及股份初始登记 完成上述审批程序之后,挂牌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与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联系在指定的公开网站上披露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章程、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推荐报告等。公司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股份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拟挂牌公司股东初始登记的股份托管在主办券商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进入系统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八、挂牌 在完成股份的初始登记后,公司、主办券商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联系确定挂牌日期,完成股份挂牌工作。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应按照规定披露报告、半报告和临时报告。主办券商对所推荐的公司信息披露负有持续督导的职责。
九、总计时间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较公司在主板、创业板上市相比周期较短,公司进入主板或创业板,从辅导到股票上市则一般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而企业筹备至最终在新三板挂牌转让全部流程预计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当然,如果企业自身存在法律或财务等某方面的障碍需要整改的,该时间会随着整改进度而有所调整。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流程及费用篇五
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和《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申请股份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应具备设立满两年、北京市政府确认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纪录、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等条件。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需履行以下程序:董事会、股东大决议,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协会备案确认,股份集中登记,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各程序的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股份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应由公司董事会就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二、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公司要进行股份挂牌报价转让,须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的资格。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受理试点企业资格的申请。根据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办法》规定,公司申请时要提交如下文件:
1、公司设立批准文件;
2、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申请;
3、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的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
5、经律师事务所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股东名册;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同意申请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试点资格确认函。
三、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公司需联系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委托其推荐股份挂牌。此外,公司还应联系另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主办报价券商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其担任主办报价券商,以免影响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公司应与主办报价券商和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协议,主办报价券商主要责任为公司尽职调查、制作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向协会推荐挂牌、督导公司挂牌后的信息披露等。
四、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为使股份顺利地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公司须积极配合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
主办券商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园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公司治理、主营业务等事项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后,提请主办报价券商的内核机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主办报价券商依据尽职调查和内核情况,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挂牌。
五、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主办报价券商决定向协会推荐挂牌的,出具推荐报告,并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六、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备案文件是否齐备;
2、主办报价券商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所推荐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3、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
4、主办报价券商对备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内核程序。
协会认为必要时,可对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复核。审查无异议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有异议的而决定不予备案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七、股份集中登记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在协会备案后,公司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初始登记的股份,须托管在主办报价券商处。公司可要求主办报价券商协助办理上述事项。
公司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八、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办理好股份的集中登记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券商协商,确定股份挂牌日期。在股份挂牌前,公司应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3、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4、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5、公司治理情况;
6、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7、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司进行试点的情况。
公司挂牌报价后,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报告以及对股份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临时报告。主办报价券商对所推荐的公司信息披露负有督导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