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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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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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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篇一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的方法多种多样,安全评价中常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6大类。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声

(5)振动危害(6)电磁辐射(7)运动物危害(8)明火

(9)高温物质(10)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

(15)其他无理性危害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1)易燃易爆性物质(2)自燃性物质(3)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

(5)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1)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

(5)其他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1)指挥错误(2)操作错误(3)监护失误(4)其他错误

(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中立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形式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期中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实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10.坍塌

植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此种分类方法所列的危险、有害因素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调查、分析、统计)和职工安全教育的口径基本一致,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和企业广大职工、安全管理人员所熟悉,易于接受和理解,便于实际应用。但缺少全国统一规定,尚待在应用中进一步提高其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按职业健康分类

参照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参政不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读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7类。

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

选用哪种识别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常用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有直观经验分析方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一)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直观经验分析方法适用于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系统,不能应用在没有可供参考先例的新开发系统。

1.对照、经验法

对照、经验法是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方法

类比方法是利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是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中的某些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尽管现代企业千差万别,但如果能够通过事先对危害、有害因素的识别,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就能够对所存在的危险、危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修改设计,增加安全设施等),从而大大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时,要全面、有序地进行,防止出现漏洞项,宜从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管理等几方面进行。识别过程实际上就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

(一)厂址

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件、周围环境、交通运输条件、自然灾害、消防支持等方面分析、识别。

(二)总平面布置

从功能分区、防火间距和安全间距、风向、建筑物朝向、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施(氧气站、乙炔气站、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液化石油气站等)、道路、储运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三)道路及运输

从运输、装卸、消防、疏散、人流、物流、平面交叉运输和竖向交叉运输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四)建(构)筑物

从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从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进行分析、识别。

(五)工艺过程

1.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阶段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1)对设计阶段是否通过合理的设计进行考察,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

(2)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对是否采取了预防性技术措施进行考察。

(3)在无法消除危险或危险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对是否采取了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进行考察。

(4)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对是否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离等进行考察。

(5)当操作者事务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对是否能通过连锁装置来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进行考察。

(6)在意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对是否设置了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进行考察。

2.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可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及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

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可利用各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例如,原劳动部曾会同有关部委制定了冶金、电子、化学、机械、石油化工、轻工、塑料、纺织、建筑、水泥、制浆造纸、平板玻璃、电力、石棉、核电站等一系列安全规程、规定,评价人员应根据这些规程、规定、要求对评价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识别。

3.根据典型的单元过程(单元操作)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典型的单元过程是各行业中具有典型特点的基本过程或基本单元。这些单元过程的额为限、有害因素已经归纳总结在许多手册、规范、规程和规定中,通过查阅均能得到。这类方法可以使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比较系统,避免遗漏。

(六)生产设备、装置

对于工艺设备可从高温、低温、高压、腐蚀、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情况等方面进行识别。

对机械设备可从运动零部件和工作、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等方面进行识别。

随电气设备可从触电、断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等方面进行识别。

另外,还应注意识别高处作业设备、特殊单体设备(如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等的危险、有害因素。

(七)作业环境

注意识别存在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粉尘及其他有害因素的作业部位。

(八)安全管理措施

可以从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识别。

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篇二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1、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2、油品的基本知识

3、员工的安全职责

4、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二章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1、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2、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3、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知识

第三章 作业指导卡

1、加油作业

2、卸油作业

3、计量作业

4、发电作业

5、巡检作业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1、基本的应急常识

2、常见应急处理程序

第五章 qhse管理体系基础知识

第六章 其他安全知识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一节 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阻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有效;

3、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从业人员的权利

1、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4、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三)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法,服从管理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 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生产活动月、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讨论或文化宣传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进行的安全教育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到员工培训档案中。

第二节 油品的基本知识

一、油品的理化参数

(一)、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油气和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在接触火焰时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以度表示。

在闪点的温度下,只能使油蒸汽和空气所组成的混合物燃烧,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这是因为蒸汽混合物很快烧完,在闪点温度下液体油品的蒸发速度又很慢,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汽,于是燃烧也就停止。

实际上,闪点不是别的,而是微小的爆炸。油气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火或爆炸的必要条件是:混合物中的油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的范围。油气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能发生闪火或爆炸。柴油的闪点是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的油气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下限时的温度;而汽油的闪点则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温度。

油品汽化性越大,闪点越低,只要有极少量的轻油混入柴油中,就可使柴油的闪点显著下降。

闪点的实际用意:根据闪点,确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大小。闪点越低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越大,柴油的闪点指标为55度。

根据闪点,划分液体的火灾的危险类别。甲类液体:闪点低于28度;乙类液体闪点在28—60度之间;丙类液体闪点高于60度。根据分类在生产、加工、运输可燃性液体时,采取相应的放火安全措施。

(二)燃点和自然点

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5秒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没有与火焰接触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成为自燃点。

油品的闪点越高,自然点越低。因此,重油的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其自燃。

(三)密度

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称为该物质的密度。油品液态时的密度小于水,故不能直接用水扑救油品火灾。汽油的密度一般为710—730kg/m,柴油的密度一般为800—830kg/m,水的密度为1000kg/m。

油品蒸汽密度比空气密度大(一般是空气密度的1.1—5.9倍),所以,油蒸汽往往向较低地势或水沟中积聚,因此埋线管沟和加油机底座必须铺沙。

二、油品的基本特性

(一)易燃性

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产生的快速氧化反应。油品是可燃的有机物质。很多油品不需要很高的温度,甚至在常温下蒸发速度也很快,存在于空气中,只要有足够的点火能量,很容易发生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很快,尤其是轻质油品。

(二)易爆性

爆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物理化学现象。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组成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引爆源,就能发生爆炸。

(三)易积聚静电

由于油品的电阻率很大,因此油品在输送、装卸和加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静电,静电电位往往可达几万伏。而静电积聚的场所,常有大量的油蒸汽存在,很容易造成静电事故。

(四)易受热膨胀性

油品受热后,温度升高,体积膨胀。因此,油桶装油后应保持5%—7%的气体空间,以备油品受热膨胀。

(五)易蒸发、易扩散和易流淌

石油产品主要由烷烃和环烷烃组成,烃类分子很容易离开液体,挥发到气体中,汽油挥发速度特别快,煤油和柴油虽然挥发速度慢,但比水蒸发快多了。加油站油品的损耗大部分是由于其蒸发引起的。

油气混合气体受风影响扩散范围广,并沿地面飘移,积聚在低洼地带,333所以加油站建筑物之间一定要有安全距离,防止火灾及险情扩大。

液体都具有流动扩散的特性。油品的流动扩散性很强,所以储存油品设备由于穿孔、破损,常发生漏油事故。

(六)有毒性

油品及其蒸汽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加油站作业时尽可能避免接触到油品,减少吸入油蒸汽。

第三节、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安全职责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股份公司的qhse体系指南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负责潜在事故隐患的报告、管理并协助整改,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潜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和潜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加油站日志。

二、计量员(设备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等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班长(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四、核算员(会计)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2、确保加油站的资金安全。

3、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五、加油员和收银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走单、收假钞等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确保加油站营业现金的安全。

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第四节 消防器材的使用

一、水

水是天然灭火剂,水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窒息作用。水主要用来冷却建筑物和设施,控制火灾扩大,但水的灭火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它不能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火灾,水的密度比油大,又不溶于油品,故不能用水扑救油品火灾。

二、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一般借助灭火器中的压力将干粉从容器中喷出,由于干粉灭火剂具有灭火效力大、灭火速度快、无毒、无腐蚀、不导电、久储不变质等优点,是加油站主要的灭火剂。

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提起灭火器的提把,迅速奔至距燃烧处约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灭火器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对准火焰根部,用力压下开启压把并紧压不松开,这时灭火剂即喷出,操作者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图1—1 mf型手提内置式干粉灭火器

1—压把;2—提把;3—刺针;4—密封膜片;5—进气管;6—二氧化碳钢瓶;7—出粉管;8—筒体;9—喷粉管固定夹箍;10—喷粉管(带提环);11—喷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般需有两个人配合操作,火灾时,快速将灭火器推至距燃烧处约10米左右。一人迅速展开软管并握紧喷枪对准燃烧物作好喷射准备;另一人开启灭火器,并将手轮开至最大部位。灭火方式也是由近而远,左右扫射,首先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并根据火情调正位置,确保将火焰彻底扑灭,使其不能复燃。

图1—2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出粉管;2—钢瓶;3—护罩;4—压力表;5—进气压杆;6—提环;7—喷枪

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火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由近及远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一是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二是注意灭火后防止复燃。三、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图1—3 mt型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喷筒;2—手轮;3—启闭阀;4—安全阀;5—钢瓶;6—虹吸管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

使用时应注意: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三、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用ab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使用同干粉灭火剂。缺点有:造成污染,不可使用于c类火灾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b(液体)类火灾,如石油制品、油脂类火灾,也可适用a类(固体)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酮、醚、酯等物质火灾;也不适用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类(金属)火灾。

手提机械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样。

四、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放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第二章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第一节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一、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要有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才能发生,如木材被打火机点燃,可燃物是木材,着火源是打火机的火源,助燃物是空气。

二、火灾及其分类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火灾可分为五类:

a类 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 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c类 指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d类 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可燃物的火灾,可用干沙式铸铁粉末;

e类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

加油站主要是a类火灾、e类火灾,三、爆炸的特征

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为爆炸。造成高温高压是爆炸的主要特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造成附近建筑物的破坏,设备破坏产生的碎片一般能飞散到100—500米远。

四、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必须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混合才能燃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后,在某一浓度范围内,遇到火源引起爆炸,此浓度范围成为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低于爆炸下限和高于爆炸上限时,既不爆炸也不着火。

五、灭火的基本方法

1、窒息灭火法

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窒息灭火法适应于扑救密闭房间的生产装置设备内发生的火灾。用石棉被盖住着火的油箱口就是采用的窒息灭火法。

2、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质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是扑救火灾的常用方法。

3、隔离灭火法

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4、化学中断法

使灭火剂参加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干粉灭火剂属于参与燃烧过程中短燃烧连锁反应的灭火剂。故使用这种灭火剂必须准确的喷散在燃烧区内。否则起不到灭火效果。该方法灭火速度快,但易复燃。

第二节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一般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火灾危险区域和一般用电区域。

图2—1 燃油加油系统

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主要是油罐区和加油机内部及加油时车辆油箱口。此类区域又可分为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和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①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②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③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深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④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

⑤卸油场处:贮油罐的注油口(槽车的卸油口)半径为1.5m的空间划为1区。图2—2 埋地卧式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① 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分为1区。② 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1.5m)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

图2—3 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危险区域内的沟道应用黄沙充填,否则与此沟道相连的区域也视同危险区域。

第三节 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知识

一、防爆电气设备

加油站内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根据使用场所所处的危险区域进行选型,爆炸危险区域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电气。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永久性的“ex”防爆标志。

二、静电的控制和防护

据统计,加油站70%事故都是由于静电所引起的,而静电引发事故常发生在卸油过程和加油过程,因此,做好卸油、加油过程中的防静电工作至关重要。

加油站防静电措施主要有:①接地装置完好,连接可靠: a.油罐不少于两处接地; b.卸油点必须有接地; c.加油机接地有效; d.油枪与胶管接地线路完好。②作业前应检查是否完好,连接是否可靠; ③几点注意事项: a.卸油前必须先接地后卸油;、b.卸油后必须先拆管后拆接地线; c.计量作业要采用专用测量工具;量油高时要在下尺槽作业;d.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

三、防雷措施

①罩棚、营业室、油罐呼吸管需要可靠接地,防止直接雷击,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②加油机、胶管、卸油场地导静电线完好有效,防止感应雷,加油机外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 ω; ③雷雨天气,应停止付油,必要时切断电源; ④雷雨季节来临时,应对设备接地装置做全面检查; ⑤每年做好防雷接地检测。

第三章 作业指导卡

第一节 加油作业

一、危害因素识别

(一)加油前准备

(1)未穿防静电工作服,易产生静电、着火爆炸;(2)穿带铁钉的鞋,易产生火花,引发火灾;(3)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着火爆炸;(4)班前训导不认真,违反加油作业流程;(5)作业前未检查设备状况,违反加油作业流程;(6)灭火器失效,紧急处理时无效。

(二)引导车辆进站

(1)无员工引导车辆,违反操作流程;

(2)加油即标识不清,违反《加油站管理规范》;(3)车道积水(雪),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4)夜晚灯光不足,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5)进站速度过快,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

(三)加油过程

(1)车上人员吸烟、使用通讯工具,易引发火灾;

(2)现场修车、穿脱衣服,易产生火花、静电,着火爆炸;(3)加油员使用化纤或丝绸类擦拭加油机,易产生静电、引发火灾事故;

(4)未熄火加油,产生火花,引发火灾事故;(5)车辆油箱漏油,易遇明火,着火爆炸;

(6)直接向塑料桶内加油,使静电积聚,着火爆炸;

(7)加油机内线路、电机、接线盒等不防爆,加油机、加油枪接地失灵,着火爆炸;

(8)加油机内渗漏,油气浓度高,着火爆炸;(9)加油枪失灵、不自封,易跑冒油;(10)雷雨天加油,着火爆炸;(11)附近有明火作业时加油,着火爆炸;(12)数据输入错误,少加或多加;

(13)加油枪从油箱口滑落,造成油品喷溅,着火爆炸;(14)油枪未回位,易造成油品喷洒,产生火灾;(15)加油后不关油箱盖,着火爆炸。

(四)结算油款

(1)出现假钞,造成经济损失;(2)加油走单,人员伤亡,经济损失;(3)未按实找零,违反操作规程;(4)未唱收唱付,发生金额差错。

(五)引导车辆出站

(1)未正确引导车辆出站,未使用文明用语,违反规范化服务标准;(2)车辆离站速度过快,易发生交通事故。

(六)交接班

(1)加油机、枪有油污,影响环境卫生;(2)加油场地不卫生,违反卫生包干责任制;(3)货款上交不足,违反《交接班管理制度》;(4)未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生差错后无法确认。

二、加油作业指南(十三步曲)

a)加油作业准备阶段

1、迎候。加油员应站在加油岛靠近入口的一侧,面向车辆进入方向迎接顾客;

2、引导车辆。当车辆驶向站内时,加油员应迅速判断车辆的油箱位置和欲加油品品种,五指并拢,抬起手臂引导车辆到所需的加油位停泊,在5秒钟内到达车前,做到“车到人到”。

3、开启车门。车停稳后,加油员应主动为司机开启车门;

4、微笑招呼。礼貌地向客户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或“欢迎光临!”。如为熟悉的客户,可以直呼其称呼(如:林老板、陈经理、张先生、王师傅等);

5、礼貌询问。加油员应提醒司机熄灭发动机及烟火,并请顾客不要使用手机。礼貌地询问顾客所需油品品种及加油数量。先问:“请问您加什么油?”如未听清或有疑问,应再次询问,然后再问:“(请问)您(要)加满吗?”得到确切的回答后应回答:“好的,××油品,加满(或××升或××元),请稍等!”

b)加油作业阶段

6、开启油箱。加油员应主动为司机开启油箱,如司机自行开启,加油员应表示谢意。同时将加油机数码回零,并向顾客说:“您请看,数码已回零”。

7、预置。根据顾客需要的加油数量或金额在加油机上预置,预置后应加以确认。如顾客要求加满油箱,则不需预置。询问加油品种和数量可与开启油箱、预置程序同步进行;

8、提枪加油。正确的加油姿势为:一手持加油枪,一手扶住加油胶管,并根据油箱位置采用站立或半蹲的姿势加油。加油过程中应观看油品的颜色并嗅其味,再次确认油品是否正确无误。拖动枪时,应注意松开盘管,以免扭断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油箱口,以防止燃油溢出;

9、收枪复位。加油完毕,应请顾客再次确认加油数量。收枪时应注意滴净油枪余油,枪口向上,轻轻放回原处。收枪后应主动替司机拧紧油箱盖,上锁关好外盖。如不能肯定是否已盖好,应提醒司机检查。

c)加油结束阶段

10、擦车。询问顾客是否需要擦车,只有经过顾客同意方可进行。所擦部位一般为挡风玻璃、后视镜,动作应快捷、有效。擦车时应使用干净的擦车器具,擦车一般与加油同时进行,也可在加油后进行;

11、提示付款(代客付款或自行收款)。应给顾客开具付油凭证,并礼貌告诉顾客加油机号、加油数量和需付金额,然后主动向顾客指示付款地点,并目送客户到营业厅。如果顾客要求加油员代付款或无收银员由加油员自行收款时,加油员收款时应“唱收唱付”,并礼貌地将找零轻放在顾客手中;

12、送行。确认客户付完货款后,加油员应礼貌地与客户道别,必要时替顾客关上车门,并致道别语(“再见,欢迎再来”等)或挥手告别;

13、清洁。如果没有下一个客户,则按照要求盘好加油枪胶管,清理场地,等候下一位顾客的到来。

三、作业注意事项

a)引导车辆时,向顾客示意降低车速。机动车进入加油站、油库严禁超过5km/h行驶;

b)加油员引导车辆时,应注意其他车辆碰撞自己;

c)加油员、安全员应注意车辆人员的行为,特别留意顾客将明火带入加油区;

d)严禁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加油; e)严禁用化纤抹布或拖布擦拭加油机; f)车辆务必熄火;

g)摩托车加油须到专门的摩托车加油点加油,加油完毕后,须推出站外,方可启动;

h)严禁加油站、油库员工佩带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i)严禁在加油现场、油罐区和库区等区域使用通讯工具、摄像等; j)严禁用塑料桶灌装汽油,汽油零售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规定; k)严禁员工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l)严禁戴首饰、戒指等装饰品上岗; m)严禁用油枪口碰击油箱口; n)滴落在地上的油品须及时清理; o)加油完毕,须将油枪和盘管归位;

p)加油时,保持盘管自然弯曲,防止过度受力; q)须保证车辆有序进站加油。

第二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卸油作业

(一)引导罐车进站

(1)无人引导,违反《卸油操作规程》;(2)车速过快,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3)卸油场地有积水(雪),车辆打滑,设施损坏。

(二)卸油准备

(1)罐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接地链失灵,着火爆炸;(2)静电接地失灵、未接静电接地装置,着火爆炸;

(3)稳油时间不足15分钟,计算结果失真,易引发着火事故;(4)消防器材不到位或消防器材失效,延误灭火时机,扩大火灾事态;

(5)携带火种、通讯工具作业,着火爆炸;(6)不穿工作服鞋、不带安全帽,易产生静电;

(7)卸油管连接不牢、接头密封差,造成油品损失,着火爆炸;(8)卸油口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易造成混油事故;(9)无关人员进入,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三)油品复核

(1)未认真核对油品、数量、卸油口钥匙,易造成混油事故;(2)未检查铅封、铅封损坏不汇报,违反《铅封管理办法》造成数质量事故;

(3)消防器材不到位或消防器材失效,延误灭火时机,扩大火灾事态;(4)携带火种、通讯工具作业,着火爆炸;(5)不穿工作服鞋、不带安全帽,易产生静电;

(6)卸油管连接不牢、接头密封差,造成油品损失,着火爆炸;(7)卸油口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易造成混油事故;(8)无关人员进入,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9)强风上车计量、扶梯或顶部油污较多、或雨雪积聚,易造成人员跌落,伤亡;

(10)计量器具未检定或计量未按照操作要求进行,计算结果失真。

(四)卸油作业

(1)卸油管线连接错误,造成混油事故;(2)卸油前未对储罐进行计量,造成冒油;

(3)司机或卸油员不在卸油现场,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发现和采取应急措施;

(4)卸油管线断裂、快速接头不密封,造成油品损失,产生火灾爆炸;

(5)卸油作业现场有动火作业、有人员使用通讯工具、吸烟等,产生火灾爆炸事故;

(6)通气管堵塞、通气帽失灵,油品喷出,造成火灾事故;(7)未控制卸油初速度,易造成管线损坏,油品损失;(8)未使用防爆灯具,易着火爆炸。

(五)设备复位

(1)未登车确认油品卸净,造成经济损失;

(2)罐车盖未盖紧、卸油口阀门未关闭,遇明火产生火灾爆炸;(3)未拆卸胶管、未收回静电接地线,造成财产损失;(4)未将胶管内余油倒入罐内,造成油品损失,环境污染;(5)未履行签单手续,违反油品验收制度;

(6)卸油后未将卸油口上锁,造成油蒸气挥发,油品损失;(7)卸油后未将静电接地报警器、警示牌等放归原处,造成财产损失。

二、卸油作业指南

a)卸油作业准备阶段

1、油罐车到达加油站入口时,须缓慢将油罐车停止在进站口(停止位置须保证加油车辆能顺利进站),等候加油站现场安全员的指示;

2、现场安全员同意油罐车进站后,油罐车司机应以不超过5km/小时的速度将油罐车停放至加油站卸油区,保证车辆的头部朝外(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将罐车驶离卸油区)。根据加油站卸油区的实际情况,安全员决定是否在油罐车轮胎处放置三角木,防止油罐车溜坡;

3、油罐车熄火,接好静电接地线静置15分钟;加油站计量员、安全员达到卸油区;

4、安全员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备情况及卸油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存在严重缺陷,可以制止卸油;

5、计量员与油罐车押运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6、确认无误后,油罐车押运员会同加油站安全员在卸油区域拉出临时警戒线(特别是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的方向,油罐车的头部设立的临时警戒标示不应影响紧急情况下,油罐车驶离加油站);

7、安全员保证消防器材就位,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有效的灭火区域,并将盘管打开,监守岗位,监视各种异常情况;

8、计量员携带石棉毯登上油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拒绝接卸。在此过程中,计量员应保证上衣口袋无杂物,防止抽样时杂物掉进油罐车),同时将石棉毯放置在身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用石棉毯掩盖计量孔;

9、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

10、逐项填制进站油品核对单,由押运员、计量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11、计量员核对卸油罐与油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12、通过液位计或人工中间测量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b)卸油作业阶段

1、计量员通知站内加油员,确认与卸油罐连接的加油机停止工作;

2、押运员取出输油软管,轻拿轻放,防止在地面随意拖动。先卸油罐的快速接头,后接油罐车上的卸油口,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3、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4、押运员缓慢开启油罐车卸油阀,计量员、安全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阀门、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可能发生的问题。

c)卸油作业结束阶段

1、卸油完毕,计量员携带石棉毯登上油罐车确认油品卸净;

2、押运员拆卸输油软管,先拆油罐车一头的软管接头,将软管中的全部油品回流至卸油罐,再拆除卸油罐一头的软管接头,将其归放回油罐车存放位置,整个过程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

3、计量员、押运员关闭卸油区及油罐车上的相关阀门,撤离静电接地线,撤离临时警戒线,油罐车准备出站;

4、安全员引导油罐车出站,出站速度不应大于5km/小时;

5、安全员将消防设备归位;

6、安全员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启加油机;

10、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和分罐保管帐。

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a)油罐车司机在整个过程中不许离开驾驶室,油罐车熄火后,不许将钥匙拔出,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将油罐车驶出卸油区;

b)雷雨等恶劣天气严禁卸油;

c)作业人员应穿能导除静电的衣服和鞋,工作鞋应具有导静电和防滑功能;

d)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 e)注意观察防止溢油; f)防止卸错油罐;

g)注意输油软管的两头接头密封良好;

h)计量员上罐操作的时候注意滑倒,特别是在冬季卸油的过程中; i)计量员应保证上衣口袋无杂物;

j)卸油作业过程中,安全员不许离开推车式灭火器; k)静电接地线及输油软管不许在地面任意拖动;

l)夏季卸油过程中,严格执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尽量将卸油时间安排在清晨或者傍晚,不许在高温天气下接卸汽油,柴油在接卸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装卸。

第三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计量作业

(一)计量前准备

1、未穿工作服,易引发着火事故;

2、携带易燃易爆品或通讯工具,着火爆炸;

3、计量器具准备不齐全,耽误时间;

4、计量器具未检定,计量结果失准;

5、计量员无证计量,违反《加油站管理规范》;

6、使用化纤布擦拭,产生火灾。

(二)测量操作

1、计量时未停止使用与之相连的加油机,计量数据失真;

2、抄写泵码数错误,计算结果不准确;

3、稳油时间不足15分钟,计量结果不准确;

4、未站在上风口计量,影响计量员身体健康;

5、下尺速度太快、不在规定点下尺、读数不在一个平面,造成计量结果不准确;

6、测量温度时浸没时间不足5分钟,造成温度不真实;

7、未将油样从卸油口倒入,易产生静电事故。

(三)数据记录和清理作业现场

1、数据记录不及时,造成数据错误,影响计算结果;

2、未将设备归位,易引发事故;

3、未及时清理现场,耽误正常经营,影响环境卫生。

二、计量作业程序

a)测量油面高度

1、计量前,计量员应穿着工作服,整理好计量仪器,保证计量准确;

2、计量员向加油员示意停止使用与被测油罐相连的加油机,加油员抄写停机时累计加油机码数;

3、油罐车卸油后,待油罐稳油15min方可计量;

4、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擦拭量油尺应在油罐区外操作;

5、从油罐操作测量点将量油尺沿着导尺槽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6、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7、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使液面发生波动;

8、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5s内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油痕迹必须成平线。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9、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第一次测量值作油高。两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应重测;

10、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11、计量完毕后,关闭计量盖,整理现场;

12、将计量仪器清理,回归原位。b)罐底水高测量

1、汽、柴油必须先量油,后量水,再量温度和取样;

2、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3、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4、从计量孔导尺槽将量油尺或检水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6、卷尺提起后,应在5s后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先读小数;读数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10、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上述程序测量;

8、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c)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d)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下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数至0.0001g/cm;

4、测量油样的温度。同上述款项,其中所用温度计的分度值应为0.2℃;

5、测量完毕,将油样从卸油口回流至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计量注意事项

a)计量员务必穿着工作服,佩戴相关的防护器具进行计量; b)雷雨天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计量;

c)计量员在提取取样绳时,应保持取样绳垂直,避免取样绳在管内过度晃动;

d)计量员提取取样绳的时候,边提边擦拭取样绳,确保不让油品滴落在地上;

e)计量时,应站在上风口;

f)测量、计量提取的样品应通过卸油口回流至储油罐。3

第四节 发电作业

一、危害因素识别

(一)发电前准备

1、未使用绝缘胶鞋和手套,易造成触电事故;

2、未挂警示牌、未检查仪表,违反操作规程;

3、未检查接地线、未查看排气管是否带防火帽,易发生着火事故;

4、应急措施不到位,对突发事故不能及时排除;

5、非专门人员入室操作,易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6、未打开窗户,影响操作人员身体健康;

7、未检查机油、燃油、水及发电机技术状况,易损坏设备;

8、未切断外线供电,并将配电开关置于发电处,易造成电流损失;

(二)发电和供电

1、未按规定启动发电机,易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2、未将电压调至额定电压,匆忙供电,易造成设备损坏;

3、仪表失灵,易导致设备损坏;

4、电路出现故障,易损坏设备,发生火灾。

(三)停止发电和现场清理

1、未切断发电机供电电路,易导致设备损坏;

2、突然降低转速,易使设备受损;

3、未清理现场,违反操作规程;

4、未填写运行记录,违反操作规程。

二、柴油机操作规程

1、启动前的检查:各部件、螺栓,油路,润滑油及冷却水,各种仪表,储气瓶是否正常;

2、转动发动机3~5圈,并转动到起动位置,同时开启油、水路阀门,使之处于启动状态;

3、将调速器转到慢车位置;

4、慢速运转至机器温度升到规定值后,方可逐渐加快至额定转速;

5、运行中应注意检查:发动机声音,汽缸、汽缸盖、轴温,各仪表,排气烟色,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均无异常;

6、柴油机不允许超负荷运转;

7、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减速或停车,并查明原因;发生“飞车”,立即切断油路,严禁减低负荷,待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重新启动;

8、调节调速器慢速运转10min左右,将操纵杆推到停机位置,同时打开示功器,放净气缸内废气,使之停车;

9、关闭各有关阀门。冬季放净冷却水;

10、检查各部机件、螺丝、接头等有无松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11、擦拭机器,清理操作间,归放工具,填写作业记录;

12、柴油机每月必须空载试车一次,每半年加负荷试车一次。

三、发电机操作规程

1、清除机身及周围的灰尘(必要时机体用皮老虎吹),并细心检查轴承润滑和内部可观察到的情况;

2、测量定子绕组、励磁线圈、励磁机、电刷架对机座间等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m欧姆。如有降低,应及时查明原因;

3、检查发电机的接地装置,出线铜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初次运行的发电机,必须复查接地线是否正确;

4、检查电刷在集电环或换向器上的位置是否适当,接触是否良好,电刷压力应合乎规定要求,光滑无裂痕,必要时用细玻璃砂布(禁止用金刚砂布)磨光;

5、检查发电机的机械部位是否牢固;

6、柴油机达到额定转数时,将发电机逐渐调到额定电压。在运行中电压要保持稳定,并注意观察相电压是否平衡;

7、发电机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开始送电和加负荷时,电工和柴油机操作工应互相联系,协同动作;

8、发电机在运行中要保持环境清洁,注意检查外壳绝缘(试电笔)、集电环、换向器的工作情况,电刷有无冒火、摆动或卡住,轴承润滑、各部温升是否正常;

9、、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温升超过允许限度,异常震动或杂音,发生短路,突然减少励磁,机内冒烟或有烧坏绝缘的气味,以及其他有威胁安全的故障时;

10、停机后,及时清理卫生,维护检查,做好工作记录。

四、安全注意事项

a)运行中禁止进行修理保养; b)发电用油应存放在安全地点;

c)储气瓶的气压和电瓶的蓄电量应保持充足;

d)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严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规程; e)非作业人员不准乱动设备。

第四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巡检作业

1、未穿工作服,违反安全制度;

2、携带手机或火种,引发火灾事故;

3、未及时将巡检内容记录,违反作业流程;

4、未检查加油机、电器设备、管沟、储油罐、操作井、通气管、厨房、发电即房、配电房等,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引发事故;

5、未检查消防器材状况和摆放位置,易产生隐患,紧急时不能及时处理;

6、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的处理措施错误,易引发更大的事故。

二、巡检作业指南

1、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通讯工具;

2、及时纠正上岗人员或外部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3、对重点部位和设备及时进行巡检,并将巡查结果记录;

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第一节 基本的应急常识

一、报警电话

火警 119 急救 120 匪警 110 交通 122 安全部门 56119920 主管领导 56119937 加管部门 56119936 主管领导 56119909

二、应急小组职责

总指挥长:负责事故现场总体协调和决策。当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长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总指挥长代替总指挥长行使指挥权。

现场指挥:组织指挥现场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

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任务;按事故现场指挥部命令告知加油站周边单位及村组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域外。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种抢险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和事故发生区域的救护工作,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搞好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做好危险区域附近人员的疏散和重要物资抢险工作。

安全警戒组:设置警戒区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做好各类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周边单位和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

应急抢险组: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援,并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将发生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抢救到安全地点,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救援原则、程序

1、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立即告知加油站周边群众及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指

挥撤离现场。

4、发现有人受伤和中毒窒息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并转移至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处实施现场救援。

5、注意保护受伤人员的创面。

6、将火灾附近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物品及单据、帐本等尽快转移至安全地点。

第二节 应急处理措施

祥见《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中各紧急状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求每位员工了解各类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

第五章 hse管理体系基础知识

1、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就是hse管理体系。

2、我们把描述实施体系要素所涉及各个职能部门的活动的文件称之为 程序文件。

3、hse管理体系文件是由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记录 四部分组成的。

4、集团公司已经将每年的12月23日 确定为安全警示日。

5、两书一表指的是《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检查表》。

6、中国石油华东销售公司qhse管理体系发布时间 2005年7月26日。

7、华东qhse方针:

顾客至上,确保质量;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关爱健康。治理三废,保护环境;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8、加油站十大安全禁令: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

(5)、严禁在站内进行检修车辆等敲击铁器、易产生火花的作业。(6)、严禁向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第六章 其他安全知识

(本页由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增加学习条款,如2006年安全环保基础年的主题)

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篇三

申港加油站员工培训内容

2014年5月14日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1、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2、油品的基本知识

3、员工的安全职责

4、消防器材的使用

第二章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1、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2、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3、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知识

第三章 作业指导卡

1、加油作业

2、卸油作业

3、计量作业

4、发电作业

5、巡检作业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1、基本的应急常识 第五章 常见应急处理程序

第一章 基本的安全知识

第一节 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的安全制度

一、安全生产法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阻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都有效;

3、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从业人员的权利

1、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4、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三)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法,服从管理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 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 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 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 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生产活动月、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讨论或文化宣传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

进行的安全教育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到员工培训档案中。

第二节 油品的基本知识

一、油品的理化参数

(一)、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油气和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在接触火焰时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以度表示。

在闪点的温度下,只能使油蒸汽和空气所组成的混合物燃烧,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这是因为蒸汽混合物很快烧完,在闪点温度下液体油品的蒸发速度又很慢,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汽,于是燃烧也就停止。

实际上,闪点不是别的,而是微小的爆炸。油气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火或爆炸的必要条件是:混合物中的油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的范围。油气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能发生闪火或爆炸。柴油的闪点是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的油气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下限时的温度;而汽油的闪点则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温度。

油品汽化性越大,闪点越低,只要有极少量的轻油混入柴油中,就可使柴油的闪点显著下降。

闪点的实际用意:根据闪点,确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大小。闪点越低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越大,柴油的闪点指标为55度。

根据闪点,划分液体的火灾的危险类别。甲类液体:闪点低于28度;乙类液体闪点在28—60度之间;丙类液体闪点高于60度。根据分类在生产、加工、运输可燃性液体时,采取相应的放火安全措施。

(二)燃点和自然点

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5秒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没有与火焰接触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成为自燃点。

油品的闪点越高,自然点越低。因此,重油的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其自燃。

(三)密度

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称为该物质的密度。油品液态时的密度小于水,故不能直接用水扑救油品火灾。汽油的密度一般为710—730kg/m,柴油的密度一般为800—830kg/m,水的密度为1000kg/m。

油品蒸汽密度比空气密度大(一般是空气密度的1.1—5.9倍),所以,油蒸汽往往向较低地势或水沟中积聚,因此埋线管沟和加油机底座必须铺沙。

二、油品的基本特性

(一)易燃性

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产生的快速氧化反应。油品是可燃的有机物质。很多油品不需要很高的温度,甚至在常温下蒸发速度也很快,存在于空气中,只要有足够的点火能量,很容易发生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很快,尤其是轻质油品。

(二)易爆性

爆炸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物理化学现象。石油产品的蒸汽与空气组成混合气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引爆源,就能发生爆炸。

(三)易积聚静电

由于油品的电阻率很大,因此油品在输送、装卸和加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静电,静电电位往往可达几万伏。而静电积聚的场所,常有大量的油蒸汽存在,很容易造成静电事故。

(四)易受热膨胀性

油品受热后,温度升高,体积膨胀。因此,油桶装油后应保持5%—7%的气体空间,以备油品受热膨胀。

(五)易蒸发、易扩散和易流淌

石油产品主要由烷烃和环烷烃组成,烃类分子很容易离开液体,挥发到气体中,汽油挥发速度特别快,煤油和柴油虽然挥发速度慢,但比水蒸发快多了。加油站油品的损耗大部分是由于其蒸发引起的。

油气混合气体受风影响扩散范围广,并沿地面飘移,积聚在低洼地带,所以加油站建筑物之间一定要有安全距离,防止火灾及险情扩大。

液体都具有流动扩散的特性。油品的流动扩散性很强,所以储存油品设备由于穿孔、破损,常发生漏油事故。

(六)有毒性

油品及其蒸汽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加油站作业时尽可能避免接触到油品,减少吸入油蒸汽。

第三节、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安全职责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股份公司的qhse体系指南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负责潜在事故隐患的报告、管理并协助整改,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潜在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和潜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入加油站日志。

二、计量员(设备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333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等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班长(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四、核算员(会计)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

2、确保加油站的资金安全。

3、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五、加油员和收银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公司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走单、收假钞等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119、110、120等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确保加油站营业现金的安全。

7、熟悉必要的保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品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第四节 消防器材的使用

一、水

水是天然灭火剂,水的灭火机理是冷却和窒息作用。水主要用来冷却建筑物和设施,控制火灾扩大,但水的灭火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它不能扑救带电电气设备火灾,水的密度比油大,又不溶于油品,故不能用水扑救油品火灾。

二、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一般借助灭火器中的压力将干粉从容器中喷出,由于干粉灭火剂具有灭火效力大、灭火速度快、无毒、无腐蚀、不导电、久储不变质等优点,是加油站主要的灭火剂。

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提起灭火器的提把,迅速奔至距燃烧处约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灭火器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对准火焰根部,用力压下开启压把并紧压不松开,这时灭火剂即喷出,操作者由近而远左右扫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图1—1 mf型手提内置式干粉灭火器

1—压把;2—提把;3—刺针;4—密封膜片;5—进气管;6—二氧化碳钢瓶;7—出粉管;8—筒体;9—喷粉管固定夹箍;10—喷粉管(带提环);11—喷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一般需有两个人配合操作,火灾时,快速将灭火器推至距燃烧处约10米左右。一人迅速展开软管并握紧喷枪对准燃烧物作好喷射准备;另一人开启灭火器,并将手轮开至最大部位。灭火方式也是由近而远,左右扫射,首先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并根据火情调正位置,确保将火焰彻底扑灭,使其不能复燃。

图1—2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1—出粉管;2—钢瓶;3—护罩;4—压力表;5—进气压杆;6—提环;7—喷枪

使用干粉灭火器扑火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由近及远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一是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中应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二是注意灭火后防止复燃。三、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中,降低可燃物周围或防护空间内的氧浓度,产生窒息作用而灭火。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引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图1—3 mt型手轮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喷筒;2—手轮;3—启闭阀;4—安全阀;5—钢瓶;6—虹吸管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应首先将灭火器提到起火地点,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

使用时应注意: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三、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适用ab类火灾,分为化学泡沫和机械泡沫两种,其中化学泡沫使用时颠倒使用,现已淘汰,而机械泡沫使用方法使用同干粉灭火剂。缺点有:造成污染,不可使用于c类火灾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b(液体)类火灾,如石油制品、油脂类火灾,也可适用a类(固体)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酮、醚、酯等物质火灾;也不适用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气体)和d类(金属)火灾。

手提机械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手提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样。

四、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放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第二章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第一节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一、燃烧的条件

燃烧必须要有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才能发生,如木材被打火机点燃,可燃物是木材,着火源是打火机的火源,助燃物是空气。

二、火灾及其分类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火灾可分为五类:

a类 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 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c类 指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d类 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可燃物的火灾,可用干沙式铸铁粉末; e类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加油站主要是a类火灾、e类火灾,三、爆炸的特征

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为爆炸。造成高温高压是爆炸的主要特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造成附近建筑物的破坏,设备破坏产生的碎片一般能飞散到100—500米远。

四、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下都有着火和爆炸的危险,而必须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混合才能燃爆。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后,在某一浓度范围内,遇到火源引起爆炸,此浓度范围成为混合气体的爆炸极限。低于爆炸下限和高于爆炸上限时,既不爆炸也不着火。

五、灭火的基本方法

1、窒息灭火法

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窒息灭火法适应于扑救密闭房间的生产装置设备内发生的火灾。用石棉被盖住着火的油箱口就是采用的窒息灭火法。

2、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质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是扑救火灾的常用方法。

3、隔离灭火法

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4、化学中断法

使灭火剂参加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干粉灭火剂属于参与燃烧过程中短燃烧连锁反应的灭火剂。故使用这种灭火剂必须准确的喷散在燃烧区内。否则起不到灭火效果。该方法灭火速度快,但易复燃。

第二节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一般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火灾危险区域和一般用电区域。

图2—1 燃油加油系统

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主要是油罐区和加油机内部及加油时车辆油箱口。此类区域又可分为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和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①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②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③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深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④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⑤卸油场处:贮油罐的注油口(槽车的卸油口)半径为1.5m的空间划为1区。

图2—2 埋地卧式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① 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分为1区。② 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1.5m)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

图2—3 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危险区域内的沟道应用黄沙充填,否则与此沟道相连的区域也视同危险区域。

第三章 作业指导卡

第一节 加油作业

一、危害因素识别

(一)加油前准备

(1)未穿防静电工作服,易产生静电、着火爆炸;(2)穿带铁钉的鞋,易产生火花,引发火灾;(3)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着火爆炸;(4)班前训导不认真,违反加油作业流程;(5)作业前未检查设备状况,违反加油作业流程;

(6)灭火器失效,紧急处理时无效。

(二)引导车辆进站

(1)无员工引导车辆,违反操作流程;

(2)加油即标识不清,违反《加油站管理规范》;(3)车道积水(雪),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4)夜晚灯光不足,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5)进站速度过快,易发生车辆刮擦事故、人员伤亡。

(三)加油过程

(1)车上人员吸烟、使用通讯工具,易引发火灾;

(2)现场修车、穿脱衣服,易产生火花、静电,着火爆炸;

(3)加油员使用化纤或丝绸类擦拭加油机,易产生静电、引发火灾事故;(4)未熄火加油,产生火花,引发火灾事故;(5)车辆油箱漏油,易遇明火,着火爆炸;

(6)直接向塑料桶内加油,使静电积聚,着火爆炸;

(7)加油机内线路、电机、接线盒等不防爆,加油机、加油枪接地失灵,着火爆炸;(8)加油机内渗漏,油气浓度高,着火爆炸;(9)加油枪失灵、不自封,易跑冒油;(10)雷雨天加油,着火爆炸;

(11)附近有明火作业时加油,着火爆炸;(12)数据输入错误,少加或多加;

(13)加油枪从油箱口滑落,造成油品喷溅,着火爆炸;(14)油枪未回位,易造成油品喷洒,产生火灾;(15)加油后不关油箱盖,着火爆炸。

(四)结算油款

(1)出现假钞,造成经济损失;(2)加油走单,人员伤亡,经济损失;(3)未按实找零,违反操作规程;(4)未唱收唱付,发生金额差错。

(五)引导车辆出站

(1)未正确引导车辆出站,未使用文明用语,违反规范化服务标准;(2)车辆离站速度过快,易发生交通事故。

(六)交接班

(1)加油机、枪有油污,影响环境卫生;(2)加油场地不卫生,违反卫生包干责任制;(3)货款上交不足,违反《交接班管理制度》;(4)未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生差错后无法确认。

三、作业注意事项

a)引导车辆时,向顾客示意降低车速。机动车进入加油站、油库严禁超过5km/h行驶; b)加油员引导车辆时,应注意其他车辆碰撞自己;

c)加油员、安全员应注意车辆人员的行为,特别留意顾客将明火带入加油区; d)严禁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加油; e)严禁用化纤抹布或拖布擦拭加油机; f)车辆务必熄火;

g)摩托车加油须到专门的摩托车加油点加油,加油完毕后,须推出站外,方可启动; h)严禁加油站、油库员工佩带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i)严禁在加油现场、油罐区和库区等区域使用通讯工具、摄像等; j)严禁用塑料桶灌装汽油,汽油零售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规定; k)严禁员工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l)严禁戴首饰、戒指等装饰品上岗; m)严禁用油枪口碰击油箱口; n)滴落在地上的油品须及时清理; o)加油完毕,须将油枪和盘管归位;

p)加油时,保持盘管自然弯曲,防止过度受力; q)须保证车辆有序进站加油。

第二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卸油作业

(一)引导罐车进站

(1)无人引导,违反《卸油操作规程》;(2)车速过快,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3)卸油场地有积水(雪),车辆打滑,设施损坏。

(二)卸油准备

(1)罐车安全设施不齐全、接地链失灵,着火爆炸;(2)静电接地失灵、未接静电接地装置,着火爆炸;

(3)稳油时间不足15分钟,计算结果失真,易引发着火事故;(4)消防器材不到位或消防器材失效,延误灭火时机,扩大火灾事态;(5)携带火种、通讯工具作业,着火爆炸;(6)不穿工作服鞋、不带安全帽,易产生静电;

(7)卸油管连接不牢、接头密封差,造成油品损失,着火爆炸;(8)卸油口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易造成混油事故;(9)无关人员进入,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三)油品复核

(1)未认真核对油品、数量、卸油口钥匙,易造成混油事故;

(2)未检查铅封、铅封损坏不汇报,违反《铅封管理办法》造成数质量事故;(3)消防器材不到位或消防器材失效,延误灭火时机,扩大火灾事态;(4)携带火种、通讯工具作业,着火爆炸;(5)不穿工作服鞋、不带安全帽,易产生静电;

(6)卸油管连接不牢、接头密封差,造成油品损失,着火爆炸;(7)卸油口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易造成混油事故;(8)无关人员进入,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9)强风上车计量、扶梯或顶部油污较多、或雨雪积聚,易造成人员跌落,伤亡;(10)计量器具未检定或计量未按照操作要求进行,计算结果失真。

(四)卸油作业

(1)卸油管线连接错误,造成混油事故;(2)卸油前未对储罐进行计量,造成冒油;

(3)司机或卸油员不在卸油现场,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发现和采取应急措施;(4)卸油管线断裂、快速接头不密封,造成油品损失,产生火灾爆炸;

(5)卸油作业现场有动火作业、有人员使用通讯工具、吸烟等,产生火灾爆炸事故;(6)通气管堵塞、通气帽失灵,油品喷出,造成火灾事故;(7)未控制卸油初速度,易造成管线损坏,油品损失;

(8)未使用防爆灯具,易着火爆炸。

(五)设备复位

(1)未登车确认油品卸净,造成经济损失;

(2)罐车盖未盖紧、卸油口阀门未关闭,遇明火产生火灾爆炸;(3)未拆卸胶管、未收回静电接地线,造成财产损失;(4)未将胶管内余油倒入罐内,造成油品损失,环境污染;(5)未履行签单手续,违反油品验收制度;

(6)卸油后未将卸油口上锁,造成油蒸气挥发,油品损失;

(7)卸油后未将静电接地报警器、警示牌等放归原处,造成财产损失。

二、卸油作业指南

a)卸油作业准备阶段

1、油罐车到达加油站入口时,须缓慢将油罐车停止在进站口(停止位置须保证加油车辆能顺利进站),等候加油站现场安全员的指示;

2、现场安全员同意油罐车进站后,油罐车司机应以不超过5km/小时的速度将油罐车停放至加油站卸油区,保证车辆的头部朝外(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将罐车驶离卸油区)。根据加油站卸油区的实际情况,安全员决定是否在油罐车轮胎处放置三角木,防止油罐车溜坡;

3、油罐车熄火,接好静电接地线静置15分钟;加油站计量员、安全员达到卸油区;

4、安全员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备情况及卸油工具的完好情况,如存在严重缺陷,可以制止卸油;

5、计量员与油罐车押运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6、确认无误后,油罐车押运员会同加油站安全员在卸油区域拉出临时警戒线(特别是加油车辆进出加油站的方向,油罐车的头部设立的临时警戒标示不应影响紧急情况下,油罐车驶离加油站);

7、安全员保证消防器材就位,将推车式灭火器放置在有效的灭火区域,并将盘管打开,监守岗位,监视各种异常情况;

8、计量员携带石棉毯登上油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拒绝接卸。在此过程中,计量员应保证上衣口袋无杂物,防止抽样时杂物掉进油罐车),同时将石棉毯放置在身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用石棉毯掩盖计量孔;

9、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

10、逐项填制进站油品核对单,由押运员、计量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11、计量员核对卸油罐与油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12、通过液位计或人工中间测量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b)卸油作业阶段

1、计量员通知站内加油员,确认与卸油罐连接的加油机停止工作;

2、押运员取出输油软管,轻拿轻放,防止在地面随意拖动。先卸油罐的快速接头,后接油罐车上的卸油口,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3、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4、押运员缓慢开启油罐车卸油阀,计量员、安全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阀门、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可能发生的问题。

c)卸油作业结束阶段

1、卸油完毕,计量员携带石棉毯登上油罐车确认油品卸净;

2、押运员拆卸输油软管,先拆油罐车一头的软管接头,将软管中的全部油品回流至卸油罐,再拆除卸油罐一头的软管接头,将其归放回油罐车存放位置,整个过程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

3、计量员、押运员关闭卸油区及油罐车上的相关阀门,撤离静电接地线,撤离临时警戒线,油罐车准备出站;

4、安全员引导油罐车出站,出站速度不应大于5km/小时;

5、安全员将消防设备归位;

6、安全员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启加油机;

10、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和分罐保管帐。

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a)油罐车司机在整个过程中不许离开驾驶室,油罐车熄火后,不许将钥匙拔出,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将油罐车驶出卸油区;

b)雷雨等恶劣天气严禁卸油;

c)作业人员应穿能导除静电的衣服和鞋,工作鞋应具有导静电和防滑功能; d)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 e)注意观察防止溢油; f)防止卸错油罐;

g)注意输油软管的两头接头密封良好;

h)计量员上罐操作的时候注意滑倒,特别是在冬季卸油的过程中; i)计量员应保证上衣口袋无杂物;

j)卸油作业过程中,安全员不许离开推车式灭火器; k)静电接地线及输油软管不许在地面任意拖动;

l)夏季卸油过程中,严格执行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尽量将卸油时间安排在清晨或者傍晚,不许在高温天气下接卸汽油,柴油在接卸过程中必须加强监控,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装卸。

第三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计量作业

(一)计量前准备

1、未穿工作服,易引发着火事故;

2、携带易燃易爆品或通讯工具,着火爆炸;

3、计量器具准备不齐全,耽误时间;

4、计量器具未检定,计量结果失准;

5、计量员无证计量,违反《加油站管理规范》;

6、使用化纤布擦拭,产生火灾。

(二)测量操作

1、计量时未停止使用与之相连的加油机,计量数据失真;

2、抄写泵码数错误,计算结果不准确;

3、稳油时间不足15分钟,计量结果不准确;

4、未站在上风口计量,影响计量员身体健康;

5、下尺速度太快、不在规定点下尺、读数不在一个平面,造成计量结果不准确;

6、测量温度时浸没时间不足5分钟,造成温度不真实;

7、未将油样从卸油口倒入,易产生静电事故。

(三)数据记录和清理作业现场

1、数据记录不及时,造成数据错误,影响计算结果;

2、未将设备归位,易引发事故;

3、未及时清理现场,耽误正常经营,影响环境卫生。

二、计量作业程序

a)测量油面高度

1、计量前,计量员应穿着工作服,整理好计量仪器,保证计量准确;

2、计量员向加油员示意停止使用与被测油罐相连的加油机,加油员抄写停机时累计加油机码数;

3、油罐车卸油后,待油罐稳油15min方可计量;

4、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擦拭量油尺应在油罐区外操作;

5、从油罐操作测量点将量油尺沿着导尺槽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6、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7、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使液面发生波动;

8、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5s内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油痕迹必须成平线。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9、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第一次测量值作油高。两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应重测;

10、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11、计量完毕后,关闭计量盖,整理现场;

12、将计量仪器清理,回归原位。b)罐底水高测量

1、汽、柴油必须先量油,后量水,再量温度和取样;

2、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3、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4、从计量孔导尺槽将量油尺或检水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6、卷尺提起后,应在5s后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先读小数;读数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10、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上述程序测量;

8、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c)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d)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下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下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数至0.0001g/cm;

4、测量油样的温度。同上述款项,其中所用温度计的分度值应为0.2℃;

5、测量完毕,将油样从卸油口回流至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计量注意事项

a)计量员务必穿着工作服,佩戴相关的防护器具进行计量; b)雷雨天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计量;

c)计量员在提取取样绳时,应保持取样绳垂直,避免取样绳在管内过度晃动; d)计量员提取取样绳的时候,边提边擦拭取样绳,确保不让油品滴落在地上; e)计量时,应站在上风口;

f)测量、计量提取的样品应通过卸油口回流至储油罐。

第四节 发电作业

一、危害因素识别

(一)发电前准备

1、未使用绝缘胶鞋和手套,易造成触电事故;

2、未挂警示牌、未检查仪表,违反操作规程;

3、未检查接地线、未查看排气管是否带防火帽,易发生着火事故;

4、应急措施不到位,对突发事故不能及时排除;

5、非专门人员入室操作,易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6、未打开窗户,影响操作人员身体健康;

7、未检查机油、燃油、水及发电机技术状况,易损坏设备;

8、未切断外线供电,并将配电开关置于发电处,易造成电流损失;

(二)发电和供电

1、未按规定启动发电机,易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2、未将电压调至额定电压,匆忙供电,易造成设备损坏;

3、仪表失灵,易导致设备损坏;

4、电路出现故障,易损坏设备,发生火灾。

(三)停止发电和现场清理

1、未切断发电机供电电路,易导致设备损坏;

2、突然降低转速,易使设备受损;

3、未清理现场,违反操作规程;

4、未填写运行记录,违反操作规程。

二、发电机操作规程

1、清除机身及周围的灰尘(必要时机体用皮老虎吹),并细心检查轴承润滑和内部可观察到的情况;

2、测量定子绕组、励磁线圈、励磁机、电刷架对机座间等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m欧姆。如有降低,应及时查明原因;

3、检查发电机的接地装置,出线铜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初次运行的发电机,必须复查接地线是否正确;

34、检查电刷在集电环或换向器上的位置是否适当,接触是否良好,电刷压力应合乎规定要求,光滑无裂痕,必要时用细玻璃砂布(禁止用金刚砂布)磨光;

5、检查发电机的机械部位是否牢固;

6、柴油机达到额定转数时,将发电机逐渐调到额定电压。在运行中电压要保持稳定,并注意观察相电压是否平衡;

7、发电机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开始送电和加负荷时,电工和柴油机操作工应互相联系,协同动作;

8、发电机在运行中要保持环境清洁,注意检查外壳绝缘(试电笔)、集电环、换向器的工作情况,电刷有无冒火、摆动或卡住,轴承润滑、各部温升是否正常;

9、、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温升超过允许限度,异常震动或杂音,发生短路,突然减少励磁,机内冒烟或有烧坏绝缘的气味,以及其他有威胁安全的故障时;

10、停机后,及时清理卫生,维护检查,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节

一、危害因素识别

巡检作业

1、未穿工作服,违反安全制度;

2、携带手机或火种,引发火灾事故;

3、未及时将巡检内容记录,违反作业流程;

4、未检查加油机、电器设备、管沟、储油罐、操作井、通气管、厨房、发电即房、配电房等,不能及时发现隐患,引发事故;

5、未检查消防器材状况和摆放位置,易产生隐患,紧急时不能及时处理;

6、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的处理措施错误,易引发更大的事故。

二、巡检作业指南

1、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通讯工具;

2、及时纠正上岗人员或外部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3、对重点部位和设备及时进行巡检,并将巡查结果记录;

4、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理程序

第一节 基本的应急常识

一、报警电话

火警 119 急救 120 匪警 110 交通 122 安全部门 68283189-8022

二、应急小组职责

总指挥长:负责事故现场总体协调和决策。当事故发生后,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当总指挥长不在场时依序由副总指挥长代替总指挥长行使指挥权。

现场指挥:组织指挥现场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总指挥长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服从总指挥长统一指挥。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同时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络任务;按事故现场指挥部命令告知加油站周边单位及村组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域外。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种抢险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和事故发生区域的救护工作,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搞好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做好危险区域附近人员的疏散和重要物资抢险工作。

安全警戒组:设置警戒区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做好各类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周边单位和群众的安全疏散和撤离。

应急抢险组: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加抢险救援,并负责组织当班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将发生区域内的人员、物资抢救到安全地点,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救援原则、程序

1、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消灭。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立即告知加油站周边群众及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指挥撤离现场。

4、发现有人受伤和中毒窒息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并转移至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处实施现场救援。

5、注意保护受伤人员的创面。

6、将火灾附近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物品及单据、帐本等尽快转移至安全地点。

第二节 应急处理措施

祥见《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中各紧急状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求每位员工了解各类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

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篇四

内部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

培训教材

编制: 王书现

手机:139687623

41一、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概述

在生产活动中客观存在着各种不安全因素。下矿井,就有水、火、瓦斯或冒顶的威胁;化工生产,就有中毒、爆炸或火灾的可能;机械加工,也有绞辗、刺伤或触电的危险。例如,电子工业的生产,要用到各种气体(如三风五气)、化学材料(包括三酸两碱和剧毒、放射品)和各种机电设备(包括高电压、高频率、强电场、强磁场、强光源、强辐射等装置)等,存在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因些,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就是客观的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如不重视或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工伤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政治影响。美国某化工公司提出“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企业口号是有道理的。

1.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2.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事故的潜在因素,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具体措施的总称。它主要是解决如何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不同行业的工厂所要经常解决的安全技术问题是不相同的,分别都有详细的规定。但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一般安全须知;

(2)电气安全技术;

(3)机械安全技术;

(4)受压容器安全技术;

(5)气体安全技术;

(6)化工和化工生产安全技术。

二、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造成生产不安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下面四个方面的原因:

1.领导者的责任。

2.生产过程的客观原因,如:

(1)生产设备、仪器的防护、保险及信号等装置缺乏或不良。

(2)设备、仪器、工具及附件或材料等有缺陷;车间或班组无总电源、总气阀。

(3)生产工艺本身未有充分的安全保障,工艺规程有缺陷。

(4)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不合理。

(5)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缺乏或不良。

(6)事故隐患未暴露或还未被发现等。

3.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地通道不好,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堆,工作场所过分拥挤或布置不当,地面不平,有障碍物存在或地面过滑。

(2)厂房或车间平面或立体布置不合理,未提供紧急出口,或出口不足。

(3)工作地光线不足或光线太强,造成由视觉失误引起动作失措。

(4)工作地有超标准噪声,引起工作情绪烦燥,无法安心工作;温度、湿度、空气清度不符标准。

(5)有毒、有害物品在班组存放超定额或保管不当,无急救或保险措施。

(6)厂房年久失修,厂区污染严重等。

4.个人的责任:

(1)未很好的学习操作方法、技巧和规程,未按规程操作或工作技术不熟练。

(2)劳动保护用品未使用或使用不适当。

(3)生产时注意力不集中或工作情绪不稳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工作时闲谈或不认真。

(5)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打闹、嬉戏。

(6)没有注意劳逸结合,过度疲劳,长期加班,精力不集中。

(7)工作中互相配合不好。

(8)不执行岗位责任制,串岗、漏岗。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

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

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

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

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专业安全技术训练,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化工有毒有害、微波及射线辐射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

2.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安全技术必备知识

1.如何防爆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管理,消灭跑、冒、滴、漏、避免可燃物漏

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度。

(2)防止产生火花。防爆区的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

修照明采用安全灯;避免机械性撞击。

(3)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

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严禁在生产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配备安全装置。如装上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有些设备

和管道上可安装防爆板,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核对,处于良好状态。

2.如何防火

为防止火灾,除采取上述防爆措施外,还需做到: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燃料应按品种堆放,不得混入硫化物

和其它杂质;对酒精、丙酮、油类、甲醇、油漆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

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设计建筑物和选用设备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油库和油缸周围应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厂区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消防水源、消防车等。生

产车间应配备必须消防用具,如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氯溴

甲烷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

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既要组织专业消防队也要建立群众性防火灭火

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3.如何预防触电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包括电焊机、照明、家用电器等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

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健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

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

(5)对电器设备的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五、事故处理知识

事故处理是指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包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职工伤亡的范围

职工伤亡事故的性质按与生产的关系程度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其中属于因公伤亡的事故包括:

(1)职工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

(2)职工为了工作和生产而发生的伤亡。

(3)由于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引起的伤亡(含不在工作岗位)。

(4)在厂区内因运输工具造成的伤亡。

生的伤亡等。(5)在生产区域外因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在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发

这些因工伤亡事故范围,只涉及统计分析问题,不作为劳动保险的依据。

2.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负伤程度的不同,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多人伤亡事故四种。

轻伤事故:受伤后歇工一天的事故;

重伤事故:受伤后要经较长时间医治,受伤致残,造成有后遗症的事故;死亡事故:事故发生的当时死亡或抢救和较长时间,医治无效死亡的事故;多人伤亡事故:指同时伤亡三人及三人以上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抢移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防止事故扩

大和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防暴、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被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4.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于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班组的责任是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搞好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加油站安全培训资料篇五

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编制:

批准:

目 录

一、新安全生产法部分内容

二、企业简介及各岗位危险源分析

三、消防、防火安全常识

四、机械安全知识

五、第五用电安全知识

1、新安全生产法部分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第九十七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一百零一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

第一百零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企业简介及各岗位危险源分析

企业简介

深圳市 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公司现有员工 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

人,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进。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文件、《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做好本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本公司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我们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公司一贯秉承重视生产,更重视安全的生产管理理念,同时,也积极发动广大员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使我们的生产安全提升到更高的高度;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合格者方能正式上岗。老员工也要定期或者不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各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1、公司使用油漆、天那水、正已烷均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且其蒸气通常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时烟雾能使人窒息、头晕,刺激眼膜。在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操作失误,对火源控制不严,均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加工机械等设备用电线路有可能因线路过载、短路等因素引起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因此电工及操作员必须经常进行电气线路、漏电保护开关的检查,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

3、公司使用空压机,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有可能出现失灵的现象,一旦超压会出现爆炸事故,所以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二楼装配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会用到焊锡,焊锡在焊接时最主要的危害因素是铅烟,铅的毒性是神经毒性,和对造血系统的毒性,所以平时工作时一定要加强防护。三 消防、防火安全常识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对消防工作及对火灾的预防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一、燃烧和爆炸

a.火灾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一般是氧气,也有其他的,比如水遇到电石、金属钠)、点火源。

在火灾预防时,只要将其中任何一项条件被破坏,火灾都不会发生。b.燃烧的类型

(1)闪燃和闪点: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这种现象叫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易燃液体: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1.石油谜(60-90)闪点-21.7℃;2.苯—闪点4.44℃;3.工业甲醇—闪点11℃;4.异丙醇—闪点11.67℃;5.甲醇—闪点12℃;6.二氯乙烷—闪点13℃;7.丙酮—20℃。

(2)着火与燃点: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行着火(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去火源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

(3)自燃和自燃点:物质因剧烈的氧化而产生火焰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与闪点及燃点的不同之处,主要是不需引火,而后者则需要外部火源引燃。c.爆炸发生的种类及场合(1)种类

物理性爆炸:是指由物理变化即没有生成新物质的变化而引起的爆炸。

化学性爆炸:是指由化学变化即生成新物质的变化而引起的爆炸。(2)术语

爆炸极限(上限;下限):

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这两者有时 10 亦称为着火下限和着火上限。在低于爆炸下限和高于爆炸上限浓度时,既不爆炸,也不着火。这是由于前者的可燃物浓度不够,过量空气的冷却作用,阻止了火焰的蔓延;而后者则是空气不足,导致火焰不能蔓延的缘故。(3)爆炸按场合分类

过氧爆炸;物料互串爆炸;违章动火引起爆炸;

静电引起或在爆炸;积炭引起或在爆炸;

压力容器爆炸;安全装置失灵引起爆炸;

负压引起爆炸;等等。3.火灾的分类

甲类火灾:一般性(固体)火灾用水就可扑灭的。乙类火灾:化学性油品引起的火灾 丙类火灾:指电气火灾。丁类火灾:指金属火灾。

二、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的原因:

1、用电和电器的原因:

用电设备和用电量变化无常,为了临时用电在原有的线路上接了大功率的电气设备,使其长期过载运行,破坏了线路绝缘,引起火灾;对线路缺乏维护和检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线路绝缘破损后发生漏电、短路等引起火灾;铜铝导线连接,接触不良或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接触电阻过大,打出火花或接点温度过高引起火灾;使用移动灯具的插头和插座接触不良而发热;照明灯具或电器与可燃易燃物的距离过近,甚至接触,因温度过高烤燃起火,如电暖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与窗帘、沙发等可燃物过近,致使火灾发生;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忘记切断电源,搁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入可燃的包裹内,因温度过高引起火灾;在公众聚集场所人们使用的电热杯、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设备长期通电,或忘记关闭电源开关,引发火灾。

2、可燃易燃材料:

如木板和塑料、化纤等高分子聚合材料,使建筑耐火等级降低。这些材料在火灾中不但会助长火势,延长燃烧时间,还会分解出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气体,在极短时间内就可使人中毒死亡。大量资料表明,毒烟是火灾中致人死亡的第一大杀手。

3、消防设施的损坏:

在改建、扩建和装修过程中违规施工,严重影响原有消火栓、报警探头和喷头的正常使用,破坏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遮挡防排烟口。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将原有的出口封闭,11 造成出口减少;遮挡住用来通风采光的窗户,不仅降低疏散能见度,还影响自然排烟效果。有的单位在装修中将电气线路敷设在装饰墙面和吊顶内,不采取任何隔热防火措施,并且与可燃易燃材料直接接触,如果设备通电时间过长,极易引发火灾。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不畅通:

大量群死群伤的火灾案例表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重不足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出口的配置数量是根据场所的额定人数来计算的。无论任何原因在营业时间把出口关门上锁,或因施工临时堵塞出口,或在通道堆放杂物,使通道受阻,万一发生火灾,都会延误疏散时间,极大影响人员正常安全疏散。

5、缺少必要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如果同时缺少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那么火灾发生时一旦停电,人员对场所内部情况不熟悉,缺乏逃生常识,心生恐慌,在烟气中无法辨明出口方向和逃生路线,势必造成人员相互拥堵践踏的局面,使得伤亡数量增加。

6、企业负责人对安全消防工作不重视

单位负责人思想麻痹,轻视消防安全,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当新建场所建筑或场所用途改变、改建、装修时,不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不报请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就擅自违法开业;不舍得在安全上投入资金,使得火灾隐患一直没有得到整改;消防设施管理不善,不及时检修维护,不能使之处于准工作状态,使之形同虚设;没有制订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或不进行演练,对内部员工没有定期进行消防培训、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员工缺少消防知识,使得火场报警意识不强,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启动消防设备,不会组织人员安全疏散,不会逃生,更有甚者不顾他人安危而独自逃离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防火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消防管理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或流于形式,没有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随意动用明火,忽视如电焊、吸烟等明火的致灾因素,以致酿成火灾。

7、员工安全消防意识不强,逃生意识缺乏:

人们随意吸烟,如酒醉后在床上吸烟,随地乱扔烟头或火柴杆,将未熄灭的火种例如烟头倒进垃圾筒内;用火不慎,如停电时使用蜡烛照明,忽视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动用明火找东西等;在火灾初期人们不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119”,为查找火警号码所需时间长,有的甚至想不到要报警,贻误救火的有利时机;有人对火灾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发现火灾时仍然漫不经心,不采取任何应急措施避险,直到大火烧到眼前才幡然悔悟;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识,找不到正确的逃生路线,不敢果断冲过初期烟火封锁危险区,有的人坐以待毙,有的人惊慌混乱拥堵通道,有的贸然跳楼致伤致死等等。

三、安全消防(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发生火灾时如何逃生?

火场逃生12招:

1、逃生预演,临危不乱。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了然于胸,必要时可集中组织应急逃生预演,将会事半功倍。

2、熟悉环境,暗记出口。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下,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紧急时分能尽快逃离现场

3、听从指挥,防止混乱。在公共场所一般都有紧急疏散预案。工作人员对现场环境十分熟悉,在紧急情况下负有引导人员疏散的责任。一旦发生火灾,我们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逃离现场。

4、保持镇静,明辨方向。逃生时要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5、不入险地,不贪财物。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贵重物品上。

6、简易防护,捂鼻匍匐。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人,可采用毛巾、口罩捂鼻,匍匐撤离的办法。

7、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千万不要乘普通的电梯逃生。

8、缓降逃生,滑绳自救。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

9、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地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

10、缓晃轻抛,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暂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站在阳台、窗口等较易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耀 13 眼的东西;在晚上,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11、火已及身,切勿奔跑。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要惊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灭火苗;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

12、跳楼有术,虽损求生。只有在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四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跳楼虽可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五、发生火警时如何疏散人员?

1、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

2、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险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若没有排烟设施则要提醒被疏散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靠近地面有秩序的往安全出口前行。

4、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六、作为企业的一员应具体知道哪些消防安全知识?

1、应懂得本企业有几种消防器材及分布情况;

2、应明了各种救火工具的摆放位置;

3、应学会报火警;

4、应学会最基本的灭火器的使用;

5、应学会最基本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方法

七、发生火灾时怎么办?

1、首先报警和报告公司领导;

2、争取时间就地取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3、迅速安排受困人员从安全的通道向安全的地方疏散

八、如何报火警110(119):

(一)应保持镇定,拨110(119)电话。

(二)述明详细灾害地点或附近目标,地址要讲的具体明确。

(三)简述火灾状况,火灾情况包括:

1、火势大小;

2、燃烧物质、起火物;

3、着火面积; 14

4、着火楼层、高度;

5、人员被围困和受伤情况。

(四)留下电话及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

(五)派人在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

九、干粉灭火器

企业配备的灭火器是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的作用。

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一是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销,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l-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

十、灭火的基本方法

起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主要指含氧气的空气、氧化剂等)和点燃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灭火就是根据起火物质燃烧的状态和方式,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破坏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而使燃烧停止。灭火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四种:

(一)冷却灭火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停止。用水扑救火灾,其主要的作用就是冷却灭火。除忌水物质外,一般物质起火,都可以用水来冷却灭火。火场上,除用冷却法直接灭火外,还经常使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着火;还可用水冷却建筑构件、生产装置或容器等,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爆炸。

(二)隔离灭火法

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者疏散开,从而使燃烧物停止。采取隔离法灭活的具体措施有很多种,如将火源附近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设备或管道上的阀门,阻 15 止可燃气体、液体流入燃烧区;排除生产装置、容器内的可燃气体、液体;阻拦疏散易燃可燃或扩散的可燃气体;拆除与货源相毗邻的易燃建筑结构,造成组织火势蔓延的空间地带等。

(三)窒息灭火法

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及容器内的装置。火场上用窒息法灭火时,可采用湿麻袋、湿棉被、砂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用水蒸气、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等)冲入燃烧区域;利用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以及生产储运设备上的部件来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进入。此外,在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方法而条件又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水淹没(灌注)的方法进行补救。

(四)抑制灭火法

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中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采用这种方法可使用的灭火剂有干粉和1211、1301等卤代烷灭火剂。灭火时,一定要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的喷射在燃烧区内,使灭火剂参与和阻断燃烧反应,否则将起不到组织燃烧的作用。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以防复燃。

在火场上采取那种灭火方法,应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的特点和货场的具体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进行选择。

四、机械安全知识

机器设备危险性识别

1.设备结构具有的危险

相当一部分设备采用的是刚性离合器。这是利用凸轮机构使离合器接合或脱开,一旦接合运行,就一定要完成一个全环,才会停止,假如在此循环中手不能及时从模具中抽出,就必然会发生伤手事故。

2.带病运行

使用带病运行的设备极易发生事故。

3.动作失控

设备在运行中还会受到经常性的强烈冲击和震动,使一些零部件变形、磨损以至碎裂,引起设备动作失控而发生危险的连冲或事故。

4.开关失灵

设备的开关控制系统由于人为或外界因素引起的误动作。

5.机械性伤害

设备的转动、传动部位可能造成机械性伤害事故。

6.模具的危险

模具担负着使工件加工成型的主要功能,是整个系统能量的集中释放部位。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或有缺陷,没有考虑到作业人员在使用时的安全,在操作时手就要直接或经常性地伸进模具才能完成作业,就增加了受伤的可能。有缺陷的模具则可能因磨损、变形或损坏等原因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发生意外而导致事故。

7.作业环境的危险

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布局不合理,造成生产场地拥挤,安全通道和设备间隔被占,作业空间缩小,作业者操作受到妨碍。另外一种情况是设备排列过于拥挤,作业人员互相影响和干扰,以致操作失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2)工位器具和材料摆放无序。造成此种情况可能是上述场地拥挤、混乱所致,也可能作业者人为的原因。在此情况下作业的人员的操作动作无规则,更难以达到标准化要求,由此可能手脚配合失调而出现操作失误和其他意外。

(3)机台附近物品堆放过多、过乱。由于工件和材料不能及时转送,废料不及时清理,可能使物品堆放过多而倒塌,以致碰触开关而使冲床误动作。

(4)座位不稳,高度不当。这会使作业人员操作时动作勉强,重心不稳,从而易于疲劳或身体失衡发生意外。

此外,车间里的震动和噪声、作业信号及其他工种的作业干扰等,对冲压、剪切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都有明显的影响,都具有引发冲压、剪切事故的危险。

8.作业行为的危险

(1)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操作准备不充分、操作方法不当、作业位置不安全、操作姿势不正确、动作不协调、工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等。

(2)不良的生理、心理状态和性格特点。不良的生理状态直接表现为生理缺陷,如视力、听力不佳及其他功能失常等都会使作业者在工作中判断失误或动作失调。不良的心理状态则表现为心理疲劳,情绪不稳,作业者可能因此而产生一些下意识行为和动作失误,也可能出现明知故犯、违章作业等非理智行为,还会使作业者表现出责任心不强、心理紧张、精力不集中。不良的性格特点,则无论是马虎愚钝还是急躁轻浮,其表现在作业行为上都有一定的危险性。

常 见 事 故

• 工件被挤飞伤人。

• 齿轮或传动机构将操作人员绞伤。

• 模具起重、安装、拆卸时造成砸伤、挤伤。• 冲模或工具崩碎伤人。事 故 主 要 原 因

 私自拆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导致事故发生。 停机检修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机器突然启动发生事故。 多人操作,动作不协调,发生误操作。

 违反操作规程,在压力机正要运行时,用手进入模内进行调整作业。 身体不适、疲惫、体力不支发生误操作。第五用电安全知识

一、电流对人体的伤害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有三种:电击、电伤和电磁场伤害。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破坏人体心脏、肺及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

电伤是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用和机械效应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指电弧烧伤、熔化金属溅出烫伤等。

电磁场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磁场的作用下,人会出现头晕、乏力、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等神经系统的症状。

一般认为:电流通过人体的心脏、肺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危险性比较大,特别是电流通过心脏时,危险性最大。所以从手到脚的电流途径最为危险。

触电还容易因剧烈痉挛而摔倒,导致电流通过全身并造成摔伤、坠落等二次事故。

二、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

a.绝缘、屏护和间距是最为常见的安全措施

1、绝缘

它是防止人体触及绝缘物把带电体封闭起来。瓷、玻璃、云母、橡胶、木材、胶木、塑料、布、纸和矿物油等都是常用的绝缘材料。

应当注意:很多绝缘材料受潮后会丧失绝缘性能或在强电场作用下会遭到破坏,丧失绝缘性能。

2、屏护

即采用遮拦、护照、护盖箱闸等把带电体同外界隔绝开来。

电器开关的可动部分一般不能使用绝缘,而需要屏护。高压设备不论是否有绝缘,均应采取屏护。

3、间距

就是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间距除用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外,还能起到防止火灾、防止混线、方便操作的作用。在低压工作中,最小检修距离不应小于0.1米。b.接地和接零

接地:指与大地的直接连接,电气装置或电气线路带电部分的某点与大地连接、电气装置或其它装置正常时不带电部分某点与大地的人为连接都叫接地。

保护接地: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外露的不带电导体意外带电造成危险,将该电气设备经保护接地线与深埋在地下的接地体紧密连接起来的做法叫保护接地。

由于绝缘破坏或其它原因而可能呈现危险电压的金属部分,都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如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及其它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予以接地。一般低压系统中,保护接电电阻值应小于4欧姆。

保护接零:就是把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紧密地连接起来。应当注意的是,在三相四线制的电力系统中,通常是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同时接地、接零,这就是所谓的重复接地保护措施,但还应该注意,零线回路中不允许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c.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为了保证在故障情况下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应尽量装设漏电流动作保护器。它可以在设备及线路漏电时通过保护装置的检测机构转换取得异常信号,经中间机构转换和传递,然后促使执行机构动作,自动切断电源,起到保护作用。d.采用安全电压

这是用于小型电气设备或小容量电气线路的安全措施。根据欧姆定律,电压越大,电流也就越大。因此,可以把可能加在人身上的电压限制在某一范围内,使得在这种电压下,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超过允许范围,这一电压就叫做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的工频有效值不超过50伏,直流不超过120伏。我国规定工频有效值的等级为42伏,36伏,24伏,12伏和6伏。

凡手提照明灯、高度不足2.5米的一般照明灯,如果没有特殊安全结构或安全措施,应采用42伏或36伏安全电压。

凡金属容器内、隧道内、矿井内等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的环境,使用手提照明灯时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e.加强绝缘

加强绝缘就是采用双重绝缘或另加总体绝缘,即保护绝缘体以防止通常绝缘损坏后的触电。

车间用电注意事项:

1、不得随便乱动或私自修理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扭开头、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

3、不得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并保持闸刀开关、磁力开关等盖面完整,以防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

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接零装置,保证连接牢固。

5、在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保护好导线,以免磨损或拉断。

6、在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工具外壳要进行防护 19 性接地或接零,并要防止移动工具时,导线被拉断,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板上。

7、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内。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10米之内,禁止人员进入;若已经在10米范围之内,应单足或并足跳出危险区。

8、对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三、电器火灾的防止

电器、照明设备、手持电动工具以及通常采用单相电源供电的小型电器,有时会引起火灾,其原因通常是电气设备选用不当或由于线路年久失修,绝缘老化造成短路,或由于用电量增加、线路超负荷运行,维修不善导致接头松动,电器积尘、受潮、热源接近电器、电器接近易燃物和通风散热失效等。

其防护措施主要是合理选用电气装置。例如,在干燥少尘的环境中,可采用开启式和封闭式;在潮湿和多尘的环境中,应采用封闭式;在易燃易爆的危险环境中,必须采用防爆式。

防止电气火灾,还要注意线路电器负荷不能过高,注意电器设备安装位置距易燃可燃物不能太近,注意电气设备进行是否异常,注意防潮等。

四、静电、雷电、电磁危害的防护措施

1、静电的防护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静电可以造成多种危害。在挤压、切割、搅拌、喷溅、流体流动、感应、摩擦等作业时都会产生危险的静电,由于静电电压很高,又易发生静电火花,所以特别容易在易燃易爆场所中引起火灾和爆炸。

静电防护一般采用静电接地,增加空气的湿度,在物料内加入抗静电剂,使用静电中和器和工艺上采用导电性能较好的材料,降低摩擦、流速、惰性气体保护等方法来消除或减少静电产生。

2、雷电的防护

雷电危害的防护一般采用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网、避雷线等装置将雷电直接导入大地。

避雷针主要用来保护露天变配电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 避雷线主要用来保护电力线路;避雷网和避雷带主要用来保护建筑物;避雷器主要用来保护电力设备。

3、电磁危害的防护

电磁危害的防护一般采用电磁屏蔽装置。高频电磁屏蔽装置可由铜、铝或钢制成。金属或金属网可有效地消除电磁场的能量,因此可以用屏蔽室、屏蔽服等方式来防护。屏蔽装 20 置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提高屏蔽效果。

五、电气作业管理措施

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要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坚持维护检修制度,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工作票、工作监护等工作制度。我们要学会看安全用电标志

明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统计表明,不少电气事故完全是由于标志不统一而造成的。例如由于导线的颜色不统一,误将相线接设备的机壳,而导致机壳带电,酿成触点伤亡事故。

标志分为颜色标志和图形标志。颜色标志常用来区分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或用来表示某处安全程度。图形标志一般用来告诫人们不要去接近有危险的场所。为保证安全用电,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使用颜色标志和图形标志。我国安全色标采用的标准,基本上与国际标准草案(isd)相同。一般采用的安全色有以下几种:

1、红色:用来标志禁止、停止和消防,如信号灯、信号旗、机器上的紧急停机按钮等都是用红色来表示“禁止”的信息。

2、黄色:用来标志注意危险。如“当心触点”、“注意安全”等。3、绿色:用来标志安全无事。如“在此工作”、“已接地”等。4、蓝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带安全帽”等。5、黑色:用来标志图像、文字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

按照规定,为便于识别,防止误操作,确保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采用不同颜色来区别设备特征。如电气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涂为黑色。在二次系统中,交流电压回路用黄色,交流电流回路用绿色,信号和警告回路用白色。

六、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

1、要想保证工厂用电的安全,落地扇、手电钻等移动式用电设备就一定要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要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如有失灵立即更换。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

2、千万不要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空气开关损坏后立即更换,保险丝和空气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相匹配,否则容易造成触电或电气火灾。

3、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线可靠连接,单相用电要用三芯电缆连接,三相用电的用四芯电缆连接。保护在户外与低压电网的保护中性线或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保护中性线必 21 须重复接地。

4、电缆或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不能用医用胶布代替,更不能用尼龙纸包扎。不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用电。

5、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6、不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和用电器具。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经修复不能使用。

7、厂房内的电线不能乱拉乱接,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8、电炉、电烙铁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用后要随手关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9、工厂内的移动式用电器具,如落地式风扇、手提砂轮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单机保护。

10、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者,要尽快拉开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竿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抢救。

11、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七、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1.1脱离电源

当发现有人触电,不要惊慌,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

注意:救护人千万不要用手直接去拉触电的人,防止发生救护人触电事故。

脱离电源的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果断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和措施:

1.1.1如果开关或按钮距离触电地点很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切断电源。并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

1.1.2如果开关距离触电地点很远,可用绝缘手钳或用干燥木柄的斧、刀、铁锹等把电线切断。

注意:应切断电源侧(即来电侧)的电线,且切断的电线不可触及人体。

1.1.3当导线搭在触电人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竹杆或其它带有绝缘柄(手握绝缘柄)工具,迅速将电线挑开。

注意:千万不能使用任何金属棒或湿的东西去挑电线,以免救护人触电。

1.1.4如果触电人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不是紧缠在身上时,救护人员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用干衣服、干围巾等把自己一只手作严格绝缘包裹,然后用这一只手拉触电人的衣服,把 22 他拉离带电体。

注意:千万不要用两只手、不要触及触电人的皮肤、不可拉他的脚,且只适应低压触电,绝不能用于高压触电的抢救。

1.1.5 如果人在较高处触电,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摔下。1.2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2.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1.2.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坚持就地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医院进行抢救。1.2.3呼吸、心跳情况判断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断伤员呼吸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听:耳贴近伤员的口,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根手指轻试一侧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的结果,即无呼吸又无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已停止,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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