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篇一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一、法院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2013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信访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信访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2011年工作意见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信访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信念理念观念”教育,使法官坚定政治信念,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工作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运用“四看”标准,从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对待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加强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制约;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自律、防范和惩戒机制,努力使两级法院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将进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篇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9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克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2288件,审结61111件,结案率98.11%,其中,中院受理5760件,审结5558件,结案率96.49%。全市法院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5449件,判处有罪人犯7344人;审结涉及国企改制、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件4132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5.28亿元;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8件;执结各类案件11575件,执结标的额23.56亿元,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方式,服务大局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新战略,加强思想教育,促使广大干警知大局,想全局,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强化能动司法,增强工作实效,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公开审理“金源葆”、焦英霞非法集资等重大影响案件,从重从快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依法审结地铁车辆段拆迁工程贪污受贿、诈骗土地补偿款等刑事案件37件,判处有罪人犯5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88.78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破坏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犯罪。
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纠纷。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建设,抽调232名业务骨干,深入哈南工业新城开发、棚户区改造、路桥建设等拆迁一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73次,提出司法建议72个,配合政府部门现场化解拆迁纠纷1336起,促使208户钉子户自觉搬迁,避免形成诉讼影响项目建设提速,有效地服务了重点项目建设。
慎重审理涉及企业案件。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审,由院庭长亲自办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成功处理了北亚集团破产重整、世罕泉公司股权确认、远东木业公司合同纠纷等涉企案件600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3.72亿元,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强化调解结案,清理信访积案,审判水平稳步提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坚持“多调少积”,全力推进调解结案,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努力提高审判水平。
积极牵动诉前调解。两级法院普遍建立调解大厅,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工作对接,牵动诉前调解,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12831件,协调行政组织调解3213件,借助外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强化领导带头调解,强化指标推进调解,全市法院调撤结案36996件,调撤率达到60.54%,同比提高3.85个百分点,其中,立案调解21341件,行政和解202件,执行和解5412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清理信访积案。开展清积专项活动,院庭长包案推进,采取逐案确认、公开听证、司法救济、依法终结等措施,清结信访积案470件,其中,息访结案431件,依法终结39件,信访遗留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强化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从严管理不断深化
继续深化从严管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以发现问题促进解决问题,以解决问题确保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继续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纪律松弛、作风不端等问题,发出工作督查、纪律作风、纪检监察等批评通报232期,通报批评纪律作风问题287个,涉及干警235人次、领导干部184人次,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
严格落实审判监督。全面落实接访、评查、听证、剖析、述说等审判监督制度,深入发现和解决司法不公正、不规范等问题,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46次,评查重点案件857件,公开听证信访案件237件,集中剖析典型案件170次,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44次,纠正有问题案件17件,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着力发现和解决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受理投诉信件280件,纪律处分16人,移送纪检、检察机关8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奖惩激励,推进工作落实,实施能力得到提高
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领导监督责任,发挥领导表率作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
强化主要领导督办。不定期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跟踪问效,批评问责,限期整改。召开主要领导督办会33次,对中院院庭长和基层法院院长专项通报29次,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深入推进领导办案。实行指标考评,促使院庭长回归审判组织,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40216件,占结案数的65.81%。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严格兑现工作奖惩。根据工作政绩排序和发生问题情况兑现奖惩,入围选拔中层领导干部28名,扣减领导干部年度目标奖12.8万元,对中院中层领导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12人次,停止工作1人,免去2名基层法院领导干部职务,有效强化了领导责任。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219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58件,办结56件,办结率96.55%;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12件,全部办结,回复率100%。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院对大调解工作重视不够,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致使有的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无法有效解决。四是基层法院职权配置改革不到位,低素质法官主办案件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五是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1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实施新战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总抓手,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强化审判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服务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深入解决思想不关注、办法不创新的问题
针对常规办案、机械司法,服务大局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深入开展“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使命感,创新管用办法,提高执行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发展秩序。从重从快打击贪污、受贿、渎职、诈骗征地补偿款等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方法,支持企业发展。注重办案效果,涉企案件一律实行院庭长办案,一律先行调解,一律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一律从企业实际出发确定给付方式,避免因机械司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转变司法作风,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提前介入,主动与政府部门对接,深入拆迁改造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实行审判提速,涉及重点项目的案件,一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二、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调解和解,深入解决观念不转变、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针对诉前调解牵动不够、诉讼调解方法单一,大调解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不强,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强诉调对接,创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调结合”工作新模式,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搞好工作对接,牵动人民调解。加快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积极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把民间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减少诉讼对抗。
实行联调联动,推动行政调解。充分借助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专业仲裁组织力量,切实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化解各类争议和群体性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诉讼调解。完善调解考评机制,量化调解指标,逐月排序推进,开展调解能手竞赛,强化全员调解。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调解力度,强化全程调解。采取委托、邀请等方式,借助外部力量强化诉讼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立足促进公正司法,强化审判监督,深入解决行为不规范、司法不廉洁的问题
针对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落实,审判监督触及力、约束力不够,进一步强化审判权力监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流程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加快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明确审判流程各节点工作标准和责任,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着力消除监督工作盲点,防止审判权力滥用。
强化发现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把多发现问题、发现大问题就是负责任、就是有能力作为监督工作标准,强化发现问题通报。把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就是有政绩、就是有水平作为审判工作标准,强化发生问题通报,真正形成监督部门与审判部门的对峙局面,最大限度遏制司法不公。
严肃查处违纪,确保司法廉洁。严格兑现廉政承诺,法官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审判权,直至免去法职。领导出现违纪问题,一律停止工作,直至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保持惩处违法违纪的高压态势。
四、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
针对素质低的法官主审案件、怕得罪人的领导不敢碰硬,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力度、从严管理力度不够,进一步优化法官职权配置,严格领导工作问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考评排序,实现全员调动。坚持院考评到部门,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逐人排名。充分运用考评排序结果评价政绩、选拔干部、兑现奖惩,激励每名干警超越自我、奋发有为,以个体进步促进整体提高。
深化职权配置,优化法官结构。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改革,根据审判绩效考评结果,坚决将办案质量差的审判长、主审法官改任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坚决将案件出现严重问题的办案法官调离审判队伍,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深入解决素质不一样的法官一样主办案件的问题,确保优秀法官发挥主导作用。
严格领导问责,促使工作负责。强化领导责任,对领导能力低、政绩排序在后、工作长期无起色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调整领导岗位。对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问题多、队伍问题多的领导干部,一律停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引咎辞职,促使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在加快实施新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篇三
———2010年1月20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北网哈尔滨1月30日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全市法院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求高、抓实”的治院方针,遵循“依靠改革完善机制,依靠机制建设队伍,依靠队伍促进审判,依靠审判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从严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用办法,强化监督问责,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00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3585件,审结72172件,结案率98.08%,同比提高0.59个百分点,其中,中院受理7398件,审结7133件,结案率96.42%,同比提高0.16个百分点。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结案40912件,调撤率56.69%,同比提高2.37个百分点;发生信访案件215件,信访发生率0.29%,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发改案件603件,发改率0.84%,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上诉案件5184件,上诉率9.88%,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申诉案件865件,申诉率1.2%,同比下降0.71个百分点,案件质量持续提高。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238件,判处有罪人犯7450人,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审理民商事案件4904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52.7亿元,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92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结案件14621件,执结标的额21.55亿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适用简易程序和节假日开庭审理案件34621件,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依法为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11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148.04万元,保护了困难群体的诉讼权利。
一、完善通报批评机制,强化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出了问题不批评、没人管的问题针对纪律作风散漫、审判问题多发、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督查、纪律作风、案件质量、纪检监察、涉诉信访“五项通报批评”制度,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督查通报”。着力解决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等领导作风问题。严格“纪律作风通报”。着力解决迟到早退、中午饮酒、上班时间打游戏、违反交通规则等纪律作风问题。严格“案件质量通报”。着力解决法律文书差错、案件超审限、案件质量瑕疵、滥用强制措施等审判质量问题。严格“纪检监察通报”。着力解决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插手干预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等违法违纪问题。严格“信访工作通报”。着力解决不认真接访、信访发生率高、越级上访多、信访案件办理不及时等信访工作问题。一年来,共发出五项通报734期,通报批评两级法院领导干部608人次、一般干警1161人次。广大干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显著提高。
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正、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不正视案件差错、不在意当事人上访、不重视上级法院发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延长审限院长审批、集体入庭听审、院长集体接访、重点案件评查、信访案件听证、典型案件剖析、邀请当事人述说“七项审判监督”制度,强化审判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发现和解决审判问题。坚持“延长审限院长审批”。严格实行“一把手”审批,强化审限管理,发现和解决随意延长审限问题。坚持“集体入庭听审”。重大疑难案件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监督庭审活动,发现和解决庭审质量问题。坚持“院长集体接访”。每周三面对面听取上访人反映情况,发现和解决审判质量问题。坚持“重点案件评查”。从发改、督办、信访案件中选取重点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发现和解决审判责任问题。坚持“信访案件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公开听证上访人情绪激烈的信访案件,发现和解决不同认识问题。坚持“典型案件剖析”。集中剖析确有问题的典型案件,深入挖掘问题成因,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坚持“邀请当事人述说”。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诉讼苦衷和对法院、法官的意见,发现和解决为民意识不强问题。一年来,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49次,审委会委员集体入庭听审重大疑难案件38件,评查重点案件322件,公开听证信访案件163件,剖析典型案件179件,邀请当事人来法院述说7次,纠正有问题案件22件。法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权力滥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完善评估排序机制,强化全员绩效考评,着力解决工作没压力、进取没动力的问题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关心法院整体形象、上进心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横向对比排序、同期对比评估、专项考评推进“三项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实行全员调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加强“横向对比排序”。每半年院考评到部门,对全院33个部门分审判、行政两大序列逐部门排序;部门考评到人,对全体干警从第一到最后逐人排名。加强“同期对比评估”。每半年分“好、略好、持平、略差、差”五个档次,对部门工作绩效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促使正视问题,改进工作。加强“专项考评推进”。采取专项部署、专项检查、专项剖析等办法,对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和重点工作进行考评排序,促使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一年来,在同期对比评估和横向对比排序的基础上,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政法机关服务年”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12次、单项排序19次。有效激发了干警的进取精神,起到了“各扫门前雪、光洁一条街”的作用。
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职权优化配置,着力解决法官不称职、领导不胜任的问题针对不分素质高低、人人主办案件,不论政绩好差、凭票提拔使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一分为
四、领导办案、入围选拔、以考促学“四项选人用人”制度,坚持量才施用,落实政绩取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推行“一分为四”。将现有法官分为“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法官、辅助法官”四个层级,由审判长和主审法官主办案件,其他法官做合议和辅助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法官在审判组织中的骨干作用。推行“领导办案”。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亲自办案,进入合议庭主持审判活动,办理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推行“入围选拔”。把考评排序在前作为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硬性条件,用有形政绩比较干部优劣,以入围选拔落实政绩取人。推行“以考促学”。组织业务素质考试,促使人人努力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一年来,中院选任审判长和主审法官114人,有127名法官改任合议法官,41名法官改任辅助法官;选拔23名为人正派、敢抓敢管、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37010件,占全市结案总数的51.78%。法官业务能力和领导工作水平明显提升,靠工作不靠运作的用人环境已经形成。
五、完善惩戒追究机制,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着力解决工作不负责、过失不问责的问题针对领导作风不实、好人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诫勉谈话、停止工作、扣发奖金、违法违纪公开处理“四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工作问责,强化领导作用,提高领导水平。落实“诫勉谈话”。因失察失管造成案件出问题、队伍出问题的,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停止工作”。由于领导本人原因,造成案件出现重大问题、队伍出现重大影响事件的,暂停其领导工作,专司问题处理。落实“扣发奖金”。根据考评排序结果,对排序后二分之一的干警按名次扣减工作目标奖,扣减奖金用于奖励排序前二分之一的干警,做到奖惩分明。落实“公开处理”。每年召开一次违法违纪干警公开处理大会,通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开展警示教育。一年来,中院对中层领导干部和基层法院院长诫勉谈话8人次;暂停2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扣发奖金20.86万元,涉及全院干警249人。两级法院自行查处违纪案件23件,处分违纪干警28人。工作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干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普遍增强。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接受人大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入庭听审46次;办理人大交督办案件63件,办结59件,办结率93.65%;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件,全部办结并回复。同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回顾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法官服务发展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致使有的案件社会效果不佳。二是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部分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四是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执行难”问题还很突出。五是当事人以访代诉、无理缠访闹访向法院施压的情况有增无减,一定程度损害了司法环境,影响了审判工作。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安排
2010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现代大都市”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化从严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哈尔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
维护经济发展秩序。认真审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依法调整各种利益关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信息诈骗、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经济领域犯罪,防止以违法手段经营牟利,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安全、有序、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金融债权、破产改制和知识产权等涉企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依法慎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避免因机械司法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保障企业持续发展。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能动司法,关注科技新城、工业新城、老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关注招商项目建设,对影响招商引资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创建宜于融资、宜于创业的投资环境。
二、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按照中央政法委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主动搞好诉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动诉前人民调解。加快法院调解窗口建设,为开展诉前人民调解创造条件。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坚持人民调解先行与法院司法确认相结合,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人民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减少诉讼对抗。
推动行政组织调解。加强与专业性调解仲裁组织的工作对接,加强与政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协调配合,对涉及劳动争议、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群体性纠纷,借助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妥善加以解决,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强化法院司法调解。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加大立案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力度,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切实做好释法解疑和辨法析理工作,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促使各方当事人权衡利弊、理性行事,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平息纷争。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司法公正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以公开促公正,以廉洁保公正,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阳光司法”。完善审判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审判程序、依据、结果一律公开。采取重大案件新闻发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入庭听审,信访案件公开听证,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措施,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深化院长庭长办案。完善领导办案制度,严格分案审批,区分两级法院不同情况核定办案指标,强化院庭长办案考评,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长办理,发挥院庭长领导作用,提高审判工作质量。
强化审判监督问责。严格五项通报批评制度,强化审判行为监督,着力解决审判作风问题。严格七项审判监督制度,强化审判质量监督,防止审判权力滥用。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持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促进司法廉洁。
四、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立足从严治院,在巩固和完善从严管理“五项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推动两级法院科学发展。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健全案件全程监控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深入推进法官“一分为四”改革,强化审判组织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强化审判绩效管理。加强对下沟通指导,强化审级监督管理。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行权监督制度,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解决“执行乱”问题。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把信访化解在初始阶段。落实信访性质确认和责任倒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对缠诉缠访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依法终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哈尔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伟大实践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篇四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牢牢抓住“五个着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增长10%和*%,结案率为97.71%。
一、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要务,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进展
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3000件,审结2815件,同比分别上升*%和25.5%,结案率为*%,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1466件。共调解、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274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29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67人。
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服务非公经济、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着力抓好落实。全年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0237件,审结9970件,同比分别上升*%和5.18%。其中,调解一、二审民商事案件4179件,撤诉2252件,调撤率为65%,同比上升0.13个百分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件;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3件;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件。
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520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上升22.16%和23%,结案率为99%,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依法审查房屋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违法建筑拆除等行政非诉案件396件;针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在管理和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6份;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力度,促成行政机关依法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后撤诉12件,协调撤诉率为8.16%。
强化执行工作。市法院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意见》、《执行工作管理规则》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执行流程,规范执行行为。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为突破口,深化“反规避执行”活动,落实曝光制度,与金融、工商等单位建立征信平台,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受理执行案件2253件,执结2158件,执结率为96%。通过委托、提级、指定执行和降低财产保全门槛等有效方式,执行标的到位**万元。执行和解案件**件,执行和解率为23%。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清理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187件,逐案建立稳控台账、制定稳控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立案庭专人日常接访、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办案法官随时接访制度,对重点案件的涉诉信访人员,实行约访和带案下访;办理各级领导机关交办涉诉信访案件40件,息诉26件。*年12月,市**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法官素质上有新进展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三忠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干警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理性认识。以深化“四在农家”等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市法院开展“四在农家”、“四帮四促”等活动共联系筹集协调帮扶资金503万余元。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590人次到国家法官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等进行培训,选派8名法官赴广东省珠海市法院挂职学习;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74个、裁判文书477份,1份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编入全国法院优秀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司法业务技能大赛、防暴处突演练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干警业务技能、警务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的提高,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组织19名廉政监督员和部分法官到石阡县法院参观学习。在办公楼长廊悬挂廉政标语,在纸杯上印制廉政警句,在干警电脑上设置廉政屏保,在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市法院制定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审务督察工作实施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篇五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在淄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亚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 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 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 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 引领,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牢固树立“三个至
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
主题,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 进展。市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等46项荣誉称号;
淄川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临淄区法院被 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量刑规范化、审判管理、“三 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等十余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法院总 结推广;省市领导百余次对法院工作做出批示,给予肯定和 鼓励。
一、全面准确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殷实和谐经济文 化强市建设
贴紧市委“一个坚持、三个突出’’总体部署,能动司 法,主动服务。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 21 5437件;其中,市法院审判执行1 7025件。
——坚持更新理念与改进策略并重,不断提升司法保障 “内涵发展’’的整体效果。大力推进服务型、主动型、高效
型司法,针对民间借贷等敏感热点问题,积极问计求智,做 好司法应对。先后制定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20余项指 导意见,引导全市法院校准坐标,明确方向。建立实行要案 专报、风险评估等机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的各类案件。改进司法策略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服务发展 “四个一’’等专项活动,共制定6 7项具体措施,开展回访
82次,提出司法建议1 5 6条,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断增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全市社会稳 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维稳主力军作用。四 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 1 65 1件,判处罪犯1 5780人。
突出强化打击职能,始终保持对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 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上
述案件5 504件,1 76 5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
刑。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7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 失943万元。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理相关案件398 件,574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认真贯彻“宽严 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310名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 的初犯偶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14054名自觉接受改造并符 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把心理咨询纳入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以人性化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 少年。参与缓刑、管制和假释罪犯的跟踪帮教和刑满释放人 员的社区矫正,帮助他们增强回归社会的能力。研发量刑辅 助软件,规范量刑适用标准,完善量刑庭审程序,扎实推进 “量刑规范化”改革,被确定为国家司法改革重要成果之一,并推动全国法院系统该项工作进入推广实施阶段。
——坚持权利救济与终结诉讼并重,调节规范经济社会 关系。把实现权利救济、解决民生关切、服务经济发展作为 民商事审判的基本定位。四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1 35440件,标的额21 9亿元。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 偿案件49341件,确保进入诉讼渠道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 决。依法审理劳动关系案件7 904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依法审理涉农案件2866件,助推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 村繁荣。依法审理融资案件3851 3件,保障金融安全、化解
金融风险。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案件35 775件,维护市场主体的法律权利和经济利益。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改制、股权纠纷案件3 79件,支持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 市场经济活动。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62件,推动全 市科技自主创新和品牌营销战略实施。
——坚持依法支持和有效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管理创 新。把平等保护、化解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四年来,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54件。畅通行政诉讼 渠道,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 人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 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 性解决。办理相关部门国家赔偿案件7件,充分保障赔偿请 求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内部提升与外部借力并重,破解“执行难”问 题。把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目标。四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601 46件,标的额96亿元,实际 执行率达到91.8%o抓好评估拍卖归口管理等工作,有效 规范执行行为。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完善威慑和协助执行体 系,共限制出境30人次,严惩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 罪9案10人,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被 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有利 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外部环境。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
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1 324件有 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25474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终结,31 7件反规避执行案件顺利执结,收到良好的 社会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与统筹化解并重,做好涉诉信访工 作。注重强化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处理涉诉信访 问题。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申诉、申请再审及其他案件 339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3 182件(人)次,涉诉信访 总量比前四年下降78%0推动建立涉诉信访督导稳控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负责、诉访分离、责任倒查、一票否决、案件 终结等工作制度,408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任务和安保值班工作,多次受 到省法院和市委表彰。
二、始终坚持以创建“公信法院”为统领,积极推进法 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四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努 力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全面落实“高快好省’’办案要求,着力打造审判质
效品牌。坚持抓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不动摇,努力争办 “铁案、精品案、和谐案’’o加大立案审查力度,切实防范虚
假诉讼、恶意诉讼案件产生。认真推行流程随机分案、案件 审限预警等做法,促进审判效率不断提升。四年来,全市法 院审(执)限结案率、整体结案率均达到100%;建立完善 案件质效动态预警、发改案件责任认定等制度,深入组织开展“三零竞赛”、超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全市法 院案件发改率逐年降低,办案社会效果持续向好。
——突出抓好服判息诉工作,着力打造矛盾化解品牌。围绕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终结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年来,全市 法院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后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 99.9%以上。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 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和解力度,切实做好 判前析理、判后释明,确保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服判息 诉。积极推进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 认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 续下降。
——深化审判执行标准化实践探索,着力打造审判管理 品牌。立足“强化系统控制、突出节点管理’’,先后制定民
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案件质量评查、破产案件审理等标准,着力提高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创新涉案资产管理机制和 涉案资产流程管理体系,重点规范案件合议、裁判文书签 发、卷宗归档等关键节点,做到诉讼过程无缝隙监管。建立 数字化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进展实时跟踪,质效指标自 动生成。省法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我们的经验做法。
——强化司法为民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民生保障品牌。实施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法官便民工作站”作用,积极打造一
小时司法服务圈。四年来,法官便民工作站共受理案件 71 77件,提供法律咨询20337(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
化解矛盾纠纷7439起。建立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全市法院 共为306 7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25万元,市法院共 向7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03万元,彰 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加大物质装备建设力度,着力打造科技司法品牌。坚持司法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工作导向,立足“庄重、简 约、合规、实用’’,市法院综合审判楼顺利竣工并按期投入
使用。围绕实施天平工程,加快科技法庭建设和应用步伐,201 1年起市法院对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同步录入 电子档案,并实现最高法院远程提讯、复核死刑案件。继续 深化网络办公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建设,有效提升各项管理 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最大化地 消除网络舆情风险。
——努力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水平,着力打造 基层服务品牌。健全完善审级监督指导机制,四年来,市法 院共审理各类二审案件121 42件,再审案件3 10件,改判和
发回重审分别占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总数的 0.77%和0.82%。扎实开展“三型’’.法庭建设活动,全力
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审判执行各
类案件1 9841 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量的92.1%o
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
造阳光司法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
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法庭
建设等进行视察。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
案及意见建议65件,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多种方
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办理满意率达到100%o主动接受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审结抗诉案件2 73件,其中抗诉理由
成立依法予以改判30件,作其他处理的243件。建立案件
信息查询系统,同步公开案件信息,实时接受查询投诉。规
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认真落实
人民陪审员制度,四年来,全市3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
理案件3 2463件。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增强司法效能、提升司
法水平提供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创新载体
平台,认真专业务实地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不懈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
为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
动,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以及司法良知、革命传统教育,队伍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 提高。四年来,先后有286个集体、45 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 上表彰,集中展现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干警忠于职守、心 系群众、公正司法、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坚持不懈抓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 度,四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 6 9期 285 9(人)次,有效提升法官和干警的法学理论素养占结合
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建立实行“业务带头 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不断增强法官
和干警的司法业务技能。先后有21 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 试,审判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06件。积极构建当事人认 可、社会认可的业绩评价机制,充分调动法官和干警干事创 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坚持不懈抓队伍审判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假如我是 当事人大讨论,着力解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 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督促广大法官和干警改 进司法态度,规范司法礼仪,争做平民法官、亲民法官,真 正把“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强
法院文化建设,精心培育和提升法官人格魅力,有效增强法 官群体的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坚持不懈抓队伍人力资源建设。倡导“想干事、能 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用人导向,在市委领导下,充实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一批优秀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用
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选调生等政策措施,四年来,全市法 院共新招录人员207名,市法院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比例达 到75%0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市法院先后从基层法院遴选 14名法官,并组织48名业务骨干和新进人员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以及信访岗位挂职锻炼,提高化解矛盾、解决复杂 问题的能力。
——坚持不懈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
定,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 施,从源头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健全网络举报受理、交 办线索督办,司法巡查问责,廉政举报谈话等制度机制,加 大内部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o
回顾四年来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把法院工作 自觉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 道路前进的根本保证;必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 督,这是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的制度保障;必须积极争取 社会各界支持,这是改善人民法院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 的有效途径;必须依法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这是人民 法院事业不断进步的力量源泉;必须始终加强法院队伍建 设,这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同党和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案件疑难、复杂程 度越来越高,判断标准和价值取向越来越难以把握,审判执 行的难度不断增大;“信访不信法’’状况对司法权威的负面
冲击较为突出,法院涉诉信访化解压力、成本和代价不断增 大;法官和干警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纪律作风有待改 进,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需要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 物质装备条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等等。对此’.我们
将根据人大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 以解决。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法院工作领导、重视和支持力度将会不断加 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政治氛围、制度环境将会越来越 好。同时,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 高速发展时期,经济社会中的深层次问题还将进一步显现,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矛盾纠纷高发多发,人民法院忠实履行 司法职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使命更 加艰巨,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 大,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要求更加紧迫。市第十 一次党代会就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进行了全面部 署,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 市法院将紧贴市委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公信法院’’,以为
党的十八大、省党代会和各级“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 提升法官人格魅力、创新司法方法为重点,突出抓好法院文 化、领导能力、诚信司法“三项建设”,全面准确发挥打击 犯罪、化解矛盾的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效能7和司法
水平。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更加注重”o一是更 加注重.维护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 势,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法营造经济发展 需要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内涵发展。坚持把 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放在司法应对的重要位置,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诉求。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妥善化解 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
工程,努力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四是 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审判案件就是社会管理的 意识,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主线和目标追求,努力实现案结 事了人和。拓展延伸审判职能,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诉求,尊 重司法裁判,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 件发生。五是更加注重打造品牌法院队伍。将政法干警核心 价值观教育纳入培训体系,探索建立完善法官人格魅力提升 的评价体系和约束机制。紧密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后的形势需 要,坚持把领导能力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真正把法院 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核心。以 “诚信司法、诚信做事、诚信为官、诚信做人’’为重点,全
面构建廉政风险评估、司法巡查、政务检查、审务督察四位 一体的防控体系。六是更加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具 有淄博特色的法院文化内涵,树立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具 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群体规模和品牌效 应,促进“公信法院’’创建实现“内涵发展’’o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市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 心支持下,坚守司法良知,不断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 任,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锐意进 取,为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