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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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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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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篇一

主要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开展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

(一)工地标准化

工地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二)施工标准化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细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交通安全与机电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规范质量检验与控制,强化各类验证和标准试验,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

(三)管理标准化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全过程,实现工程进度合理均衡,节交流会,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要求,形成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推进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施工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篇二

项目部、场站安全生产

7.1 一般要求 7.1.1 选址要求

1)项目部、场站选址应选在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的位置。2)便于引入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的位置。

3)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雷电威胁,不应占用河道。4)避开塌方、落石、滑坡、高压线、危岩等地段。5)距爆破区500m以上。

6)靠近施工现场且不受干扰的位置。7.1.2 临建用材要求

1)临建施工前应将所有厂家及材料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待其批准后方可购进材料搭建临时房屋。

2)项目部、场站等施工现场新搭设的临建房屋必须使用阻燃、隔热、质地坚固的建筑材料,使用复合板材要有出厂合格证,强度满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不能满足阻燃要求的各种板材。

3)临建房屋门窗口等要实行工厂化加工生产,不得在工地现场进行切割作业,防止污染环境和损害人身健康。7.1.3 用电安全

1)电力线路布置

(1)项目部、场站的临建房屋用电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2)临建房屋照明系统应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或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灯具和插座应分路设置。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4)进户线为架空敷设时,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临建房屋的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

(6)食堂、淋浴室应使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2)临建房屋内电器管理

(1)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每个宿舍房间照明不大于100w,电视机不超过1台,夏季使用电风扇不得超过2台,每个房间总用电负荷不得大于2kw。

(2)宿舍内每人用电负荷不超过100w,加强对手机等电池充电的安全管理,严禁个人私自在宿舍内使用小电风扇、床头照明、热得快、电炉子、电热毯等。

(3)宿舍区要根据作息时间限时供电。3)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开工前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的要求编写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用的临时用电必须办理正规的报批手续,规范用电,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项目部、场内必须配备与功率相匹配的备用电源。

(3)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m。(5)所有配电箱设专人负责管理,开关箱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牌。

(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距离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 以下时,最小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时,最小距离为6.5m;场内线路距离地面不小于4.5m,与道路交叉处的电线应穿红白相间的绝缘管并悬挂警示标牌。(7)电工每天应对配电房、配电柜、开关箱、线路等进行巡视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机具设备施工人员应注意与电绝缘,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等。7.1.4 消防安全

1)一般规定

(1)施工、监理单位应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预警机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2)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消防重点部位,按消防要求进行采购、储备消防应急物资,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布置图和责任人,定期对应急物资保管、状态进行抽查,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应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检验,保存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备查。当人员、工作场所、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安全防护设施

(1)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等部位,设立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3)施工驻地和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其种类、规格和数量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①厨房、食堂:各配备灭火器2个。②材料仓:配备灭火器2个。③办公室:每100 ㎡配备灭火器2个。④水泥仓:配备灭火器1个。

⑤电工房、配电房:各配备灭火器2个。

⑥拌和楼及控制室:各配备灭火器1个,共2个。沥青罐区、导热油炉、油料存储区各配置手推式灭火器2个,手提式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⑦门卫:配备灭火器2个,以及1条20m长,直径为65mm的消防水带。⑧集体宿舍:每50㎡配备灭火器1个。

⑨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备灭火器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⑩周转材堆放场和散装水泥塔各配备灭火器1个。

⑪油库:配置手推式灭火器2个,手提式灭火器4个,并在拌和楼区域设置消防沙、消防铣,并留有消防车道。

⑫火工品仓库:值班房配备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消防桶4只;炸药库、雷管库墙壁上各配备灭火器2个,消防铣2把,防火沙置于两库中间,旁边设一2m×2m×2m蓄水池。

⑬试验室:力学室、混凝土室配备灭火器各1个,集料室、土工室、化学分析室、沥青室、抽提室各配备灭火器各2个。

⑭机械设备:驾驶室内配备灭火器1个。

(4)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如下图所示:

图 7-1 3)安全管理要点(1)施工驻地

①施工驻地消防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b、宿舍与厨房、锅炉房、配电房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c、驻地与贮存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临时仓库的防火间距应满足有关规定。

②严禁在床上吸烟,烟头、纸屑等杂物不准随地乱丢。

③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服和使用超过大功率照明器材。④严禁使用电炉和超线载的大功率用电取暖设备。⑤严禁使用有明火的取暖设施。

⑥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⑧每天安排专人清扫宿舍(生活区)杂物和垃圾,可燃杂物要集中堆放,不宜堆放在建筑物内和宿舍附近。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①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③固体易燃物品应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不得在同一仓库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④仓库或堆料场所应采用防爆防溅开关和灯具,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⑤库区的每个库房外应单独安装开关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护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须拉闸断电。

⑥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3)电气防火管理要点

①不得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②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度,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③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技能水平。

④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和火警预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4)电、气焊作业

①电焊机应有良好的隔离防护装置,电焊机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ω。②电焊机应放置在避雨干燥的地方,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或容器放在一起。电焊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施焊作业应远离易燃、易爆物10m以外。

③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之间距离不小于10m,使用时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不小于5m,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④气瓶严禁倒放,且不得置于高压线下面或在太阳下暴晒。

⑤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作业人员应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5)其他

①施工单位须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指定专人(主要是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②消防器材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予以维修和更新配置:

a、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予维修: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压力不足。

b、有下述情况的建筑场所,应更新配置灭火器材:临时建筑使用性质变更,使用、贮存可燃物的种类变更。

③向隧道内送风的鼓风机周围3米内禁止明火作业,以防明火被吸入鼓风机引起火灾。在隧道内斜、竖井口、横通道口明显处悬挂2个灭火器备用。

④在高空焊接时,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⑤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储油罐及管道内有存油时,不得电气焊作业。7.1.5 食堂安全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二次;食堂员工要穿统一制式的白色工作服,要求衣冠端正、整洁。

2)餐厅、灶房要保持干净、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操作间、餐厅、储藏室和餐具进行清扫、消毒,每周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3)食品采购要专人管理,定点采购;采购人员应严把食品质量关口;采购回来的食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变质。

4)食堂内应严格安照消防安全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达到标准化要求。5)液化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确保其安全。6)组织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提高项目部应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

7.1.6 值班与安全警卫

1)各工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值班与安全警卫工作,做到24小时值班巡视;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在值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认真检查进出车辆,无关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7.2 项目经理部 7.2.1 一般规定

1)项目设置应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貌布置,不宜大挖大填,尽量少破环自然环境。

2)驻地建设须先选址、规划,制订建设方案,后组织实施。驻地建设方案应实行审查、审批制度,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单位驻地建设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理单位驻地建设方案由建设单位审批后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避开取弃土场、塌方、落石、危岩等地段。如无法回避,须进行专项论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应急机制。

4)租赁地方房屋作为驻地的,租赁的房屋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须达到办公要求。采用拼装式活动板房的,应使用阻燃材料,搭建不宜超过两层,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搭设后应经双方检查、验收,并出具合格证明。

5)驻地应设有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

6)所有线路铺设、电器设备须由专职电工或厂家人员进行安装,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要求。

7)临建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的要求,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室内净高不低于2.6m。

8)项目部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40m,排与排之间距离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9)临建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不应超过30m,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7.2.2 安全防护设施

1)驻地应设置路灯,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驻地应适当配置应急照明灯。

2)驻地单位应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消防重点部位,在办公区域、试验室、宿舍、食堂等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设置在潮湿或者有腐蚀性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驻地各功能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沙池、消防桶、消防锹。4)所有消防设施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消防责任牌、指示牌等标识。5)驻地应设置下列安全标志标牌:

(1)垃圾桶(池)处设置指示标志及“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提示牌。(2)灭火器处设置指示标志及消防责任牌。

(3)靠近林区应在驻地周围醒目位置设立“保护环境”、“森林防火”等内容的标语,可采用条幅或固定标语。

(4)备用电源处需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和“机房重地,闲人免进”警示牌。6)应在重点区域安装必要的带摄像头的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进行保卫和防盗。7)其他驻地用电、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参照一般要求部分临时用电、消防相关安全管理规定。7.2.3 安全管理要点

1)应建立消防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建立消防管理台帐,定期组织检查。2)项目部应设置专职电工,定期对驻地用电设施、配电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电工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电工作业人员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

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发电机房与生活区、办公区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m。

4)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米,聚光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

6)其他参照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要点执行。7.3 拌合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 7.3.1 拌合站

1)一般规定

(1)拌和站建设须先选址、规划,制订建设方案,后组织实施。建设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严禁在泥石流区、爆破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拌和站,避开取土、弃土场地,无法回避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论证,制定相应的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3)拌合站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规范设置。(4)混凝土搅拌站的安装、拆除,应由专业人员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进行;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查、调试、试运行,在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全部符合规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拌合站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颁发操作证持证上岗,无证不准操作。

2)安全防护设施

(1)立式水泥存储罐基座须牢固,采取必要的防倾覆措施,并安装避雷设施。(2)拌和站场地内的沉淀池、水池须设置防护栏、警示标识。(3)传动系统裸露的部位应有防护装置和安全检修保护装置。(4)拌和站出料斗处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标牌。

(5)沥青储料罐区域应采用隔离设施封闭,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隔离设施宜采用隔离栅。

3)安全管理要点

(1)拌和站应配置消防设施,明确责任人,设置消防安全标志。(2)作业过程中,在贮料区内和提升斗下,严禁人员进入。

(3)当提升斗被障碍物卡死时,不得强行起拉,不得起吊重物,在拉料过程中,不得进行回转操作。

(4)拌和机满载搅拌时不得停机。当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排除故障或等待电源恢复。

(5)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 应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悬挂禁止合闸标牌,并由专人监护;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

(6)沥青拌和站柴油、燃气、沥青、木质纤维素等材料堆须进行区分,堆放要满足防火要求。(7)沥青拌和楼导油设施应与车行通道保持安全距离。

(8)机组各部分应逐步启动,启动后,各部件运转情况和各仪表指示情况应正常,油、气、水的压力应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过程中,在储料区内、提升斗或输送带下,严禁人员进入。

(9)搅拌站各机械不得超载作业,当发现运转声音异常或温升过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0)搅拌机停机前,应先卸载,然后按顺序关闭各部开关和管路。作业后清理搅拌桶、出料门等部位时,应派专人警戒。7.3.2 预制场

1)一般规定

(1)预制场包括梁板预制场和小构构件预制场。预制场建设须先选址、规划,制订建设方案,后组织实施。预制场建设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预制场选址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和取土、弃土场地。无法回避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论证,制定相应的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与当地民居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扰民。避开高压线路、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3)预制场设置在路堑路基上时,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4)场内的特种设备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5)施工、操作人员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

(1)预制场的施工区域布置应合理,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施工需要,在重点部位(出口,材料存放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2)预制梁场应设置下列安全防护设施: ①大风预警时,龙门吊应增设、加固缆风绳。②张拉作业时,台座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③t梁存放应设置专用的支撑设施。④t梁、箱梁施工时应配备上梁顶扶梯。(3)预制梁场应设置下列安全标识标牌:

①在预制场路口处明显位置设指路牌、警示牌;场内相应位置设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识牌。

②张拉作业时台座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钢板。

③ 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设置明示标志;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行标志。

④ 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3)安全管理要点

(1)存梁区应保证平整无积水,梁板存放层数不得多于2 层,人员上下须配备安全爬梯,堆放时要做好对梁板的支撑。

(2)张拉或退楔时,千斤顶后面不得站人。量伸长值或挤压夹片时,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7.3.3 钢筋加工场

1)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场建设须先选址、规划,制订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建设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严禁在泥石流区、爆破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钢筋加工场,避开取土、弃土场地,无法回避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论证,制定相应的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钢筋加工厂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4)场地规划按照加工次序依次设置,减少各工序间的干扰,应将钢筋加工场划分为原材存放区、加工区、成品区(按照型号再分区)、半成品区等区域。

(5)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应有序、合理,注意机械的保养,设备旁树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安全防护设施

(1)氧气、乙炔瓶应分开单独存放。

(2)机械设备外漏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3)钢筋场在动火区每50 ㎡设置灭火器2个。

(4)各作业区应设置分区标识牌,焊接、切割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程牌和设备标识牌。

3)安全管理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全附件须齐全、可靠,防震圈应均匀设置,发放时,不得随地滚动、撞击,严禁将不同的气瓶同车运输,使用时,严禁将气瓶卧倒使用。

(2)对电焊机做好绝缘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进行操作,佩戴防烫伤的保护帽。钢筋焊接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带防护手套,穿工作服,钢筋加工机械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网和防护罩。

(3)钢筋加工台要牢固、稳定。

(4)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7.4 机械站

1)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并挂停用标志牌。

2)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3)项目部对机械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班组长每天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4)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 “五个一,”制度,即: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5)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各项管理规定,不属于本人负责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上机操作。7.5 仓库 7.5.1 一般规定

1)仓库应选择平坦、宽敞、交通方便之处,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2)油库应远离生活区不小于50m的距离。氧气、乙炔瓶仓库应远离生活区不小于30m的距离。

3)民爆物品库的选址、设计图纸应由当地公安部门确认并且审核同意,建设完成经当地公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5.2 安全防护设施

1)民爆物品仓库

(1)民爆物品仓库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墙顶设置防攀越的设施。库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红外线报警装置,监控须覆盖库区门口、雷管库、炸药库、值班室几个重点部位,监控图像须清晰可靠。

(2)仓库应设置防盗门与格栅门,门前设置防静电设施,通风窗口须用钢筋与铁丝网进行防护。

(3)仓库顶部应设置隔热层,仓库内应设置防潮设施,炸药、雷管堆放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cm。仓库内严禁使用电气照明,仓库外照明应采用防爆开关及灯具。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灯。

(4)储存库区内应设置足够的灭口器、消防锹、消防桶等消防设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置消防水池、消防砂池。

(5)每个仓库须由专业机构安装避雷针,经当地防雷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看守房应设置固定电话,看守人员每人至少配备一组防侵入设备。仓库应按规定设置报警电话提示牌、警告标志等。

2)油库

(1)油库应采用地埋式或托架式设置,并设置围栏、防晒顶棚,围栏宜采用隔离栅。油库四周应设防火隔离带,排水沟。

(2)油库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沙池,一个油罐配备2个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还须配备1个手推式灭火器。油库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3)设置在地势较高或开阔地带的油库应加设避雷装置。3)易燃易爆品仓库

(1)仓库应采用防爆防溅开关和灯具,贮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2)场所应设置齐全的警告警示标志。

(3)易燃易爆仓库应设置消防沙池,配备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等必要的消防设施。

7.5.3 安全管理要点

1)民爆物品仓库

(1)每个库区须至少设置两名库管员,并至少配备两只警戒犬进行警戒。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制度、库区来人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进行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2)应及时清理库区及周边8m范围内的枯草等易燃物,库区内严禁存放杂物。进库人员严禁携带手机及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在进入仓库前应手摸防静电设施,消除静电后方可进入仓库。

(3)应在储存库内墙面画1.6m的定高线,对不同种类的炸药在墙面上做明显标志,分别堆放,民爆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

2)油库

(1)油罐内壁应涂防锈漆,并定期进行清洗。夏季应对油罐进行降温。(2)油库隔离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3)油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3)易燃易爆品仓库

(1)仓库应保证通风良好,并满足防盗、防雨、防雷要求。单独安装开关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护装置。仓库设专人管理,保管人员离库时,须拉闸断电。

(2)氧气、乙炔瓶仓库应做到空、重瓶分开,竖立存放,仓库内地面应垫一层缓冲垫。装卸时,须做到轻搬轻放,避免气瓶硬碰硬撞。

(3)不同性质的易燃易爆物品须分间存放,严禁混存。8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8.1 路基工程 8.1.1 一般规定

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应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明确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工程、高边坡、大型支挡工程、滑坡处置等施工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的情报,做好防范工作。

4)空压机、爆破、强夯、大型设备等特殊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5)对一线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相应的记录、文字材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

6)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设置明显的风险告知牌。7)上岗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上岗。

8)应定期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11)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各类管道)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危险点或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施工现场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并配备专职电工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接电、拉线。

13)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标志。8.1.2 施工准备

1)沟、坑、水塘边缘应设护栏,在距坑塘边缘约1m处设置安全护栏,安全护栏要有足够的稳定性、其高度不小于1.5米,并设警示标志。

2)在需要隔离防护的油库区周边设置临时油库围栏。

3)在炸药库周边必须设置全封闭的安全围栏,具体位置以能够确保安全为准。

4)土方工程中的挖方和填方均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放坡,防止土方因边坡失稳而坍塌。

5)做好现场临时排水沟,均做到无自然水流到操作区四周。

6)应派专人对土方边坡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启动应急预案。8.1.3 路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机械设备一般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所驾机械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及工作后检查保养的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之间,温度在40℃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6)机械施工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使用制度,每台机械必须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

(7)打桩机必须取得准用证,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且有超高限位装置。(8)机械操作室内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出入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9)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强夯设备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有专人指挥作业,并设置危险源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

2)路基清表安全要点

(1)清除的草丛、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伐树前,应确定伐树范围,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线,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接近;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大风、大雾和雨天不得进行伐树作业。

(3)拆除建(构)筑物时,在进行拆除作业之前,应制订可靠、安全的拆除方案,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拆除作业。

(4)清除淤泥时,应有相应清淤废弃物和排污的方案与措施。3)路基土石方

(1)施工前,应查明施工现场地面上、地面下原有建筑物、电缆线、管道等位置及其走向,在离电缆、光缆线1米距离之内设置标志、标识。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须对作业工人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不能擅自作业。(2)高边坡施工时,须分级开挖,边开挖边防护,并加强监测,及时预警。(3)高填方路基填筑时,应当设专人指挥,机械与路基边缘距离须不小于30cm,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压实的路基范围内。

(4)在施工中遇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工: ①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②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泥石流暴发时; ③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④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水发生坡道打滑时; ⑤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5)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的区域下方有道路时,作业时严禁通行。(7)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带,警示标识。4)路基挖方施工安全要点

(1)挖方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对建(构)筑物、现状管线、排水设施迁移或加固施工中,应对加固部位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的地下线等设施,应坑探、标识,并采取保护措施。

(2)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地下管线附近施工,特别是靠近煤气管道及天然气管道时,应加强重视,严格控制开挖标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高陡边坡处施工注意对开挖过程中的孤散石块进行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置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应及时分段修建支挡工程(如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等支挡结构),待支挡结构的强度达到设计规定以后,方可开挖土方。

(5)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5)路基填方安全要点

(1)填土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清除淤泥前应探明淤泥性质和深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中使用推土机、压路机、强夯机等施工机械时,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

(4)填土路段的架空线路净高应满足施工要求。6)路基石方爆破安全要点

(1)施工前,应研究爆破施工中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爆破施工应由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3)爆破时应在警戒范围的边界没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派人警戒。(4)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储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

(5)现场的爆破器材、炸药应在专用库房存放,集中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存放,乱丢乱放。

(6)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8)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9)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以后才能装药。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应用木质炮眼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以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爆破时,应清点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等,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10)爆破作业前,在爆破危险区和安全区的交界处应设置警戒哨、警戒隔离绳。

7)特殊路段施工防危石要点

(1)当山体有落石滚落的危险时,落石滚落路径的下方适当位置应设置普通落石阻拦网或加强型排架阻拦网。

(2)在风化较严重的山体坡面,对风化坡面防护直接用锚钉将柔性防护网挂于坡面。

8)基底处理要点

(1)地下管线、电缆、光缆等需要迁移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迁移;管线位置不明时,应挖十字沟进行探测,在显著位置标出管线位置,加以保护。

(2)软基路段桩基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告标志,标明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9)危险地段施工防护要点

(1)电杆土台安全护栏应设置于电杆土台外侧1~2m处。

(2)危险地段机械作业安全警示牌应设置于机械作业区外2米位置。10)支挡、高边坡处置工程

(1)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违规交叉作业。

(2)支挡工程基础开挖时,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防安全边坡,必要时应设置围壁支撑。

(3)挡墙、护面墙等砌筑工程施工时,墙下禁止站人,禁止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不得采用自由滚落的方式运输材料。

(4)高边坡处置时,应加强坡面的观测,及时清除危石、浮石。11)弃渣场(1)一般规定

①弃渣场应选择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场所,不得占用其他工程场地和影响附近各种农田水利设施,不占或少占农田;不得堵塞河道、河谷,防止抬高水位和恶化水流条件,不得挤压桥梁墩台及其它建筑物,弃渣量不得大于设计容量。

②弃渣场应按照设计图纸设置,新增、扩容弃渣场时应编制专项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涉及到河道的方案须包括排水、行洪等措施,还应报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③弃渣场的位置与高度应保证边坡、山体和自身的稳定,并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

④弃渣场应按照“先支挡、后弃渣”的原则进行防护。(2)安全防护设施

①弃渣场临边应设置防护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有行人、行车道的,须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②在滚石路段也应设置防止落石等警示标志。弃渣场车辆运输通道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3)安全管理要点

①弃渣场弃渣前需清除原植被,对地面进行整平,坡面挖成1米宽台阶状。②弃渣应按规定分层填筑和压实,弃渣场底部应填筑硬质岩渣。

③填筑过程中应做好临时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泥石流、滑坡等危害。④弃渣作业时,现场应有专人指挥。8.2 桥梁工程 8.2.1 一般要求

1)钢筋施工安全要点(1)钢筋加工

① 钢筋除锈时,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② 使用电动除锈时,应先检查钢丝刷固定有无松动,检查封闭式防护罩装置、吸尘设备和电气设备的绝缘及接地是否良好等情况。

③ 送料时,操作人员要侧身操作,严禁在除锈机的正前方站人;长料除锈要两人操作,互相呼应,紧密配合。

④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平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装网罩。

(2)钢筋焊接

① 焊机在工作前必须对电气没备、操作机构和冷却系统等进行检查,并用试电笔检查机体外壳有无漏电现象。

② 焊机应放在室内和干燥的地方,机身要平稳牢固,周围不准放置易燃物品。

③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严禁坐在金属椅子上。④ 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使与所焊钢筋截面相适应,禁止焊接超过机械规定直径的钢筋,发现焊头漏电,应立即更换。

⑤ 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钢头),要定期检查修理。⑥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立焊接支架。

⑦ 工作棚应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备有灭火器材。

(3)钢筋绑扎与安装

①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操作前应检查基坑土壁和支撑是否牢固。

② 绑扎立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竖筋在4m以内,质量不大时,可在地面绑扎,再整体竖起;竖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

③ 在高处绑扎和安装钢筋时,注意不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对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 应尽量避免在高处修整、扳弯粗钢筋,在必须操作时,要系好安全带,选好位置,人要站稳。

⑤ 在高处、深基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爬梯,无操作平台时应系好安全带。

⑥ 安装绑扎钢筋时,钢筋不得碰撞电线,在深基础或夜间施工需使用移动式灯具照明时,其电压不应超过36v。

⑦ 先张法的钢筋绑扎应在预应力筋张拉完成后及时进行。2)模板施工安全要点(1)模板安装

①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措施。② 安装2m以上的模板,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在同—垂直面上、下操作。

③ 操作人须登高必须走人行爬梯,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④ 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⑤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⑥ 垂直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应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不少于四个吊点;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⑦ 当承重焊接钢筋骨架和模板一起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节点上,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

⑧ 当支撑呈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可靠的防滑移措施。

⑨ 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时,在梁、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准确。

⑩ 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

⑪ 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⑫ 遇五级及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⑬ 作业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2)模板拆除

① 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时,即可拆除。

b、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件的底模,应根据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相应的规定时,方可拆除。

c、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

② 拆模之前必须有拆模申请,并根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记录达到规定时,技术负责人方可批准拆模。

③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和侧面有人进入;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④ 拆模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

⑤ 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⑥ 用起重机吊运拆除的模板时,模板应堆码整齐并捆牢,方可吊运。⑦ 拆除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工作。8.2.2 基础工程

1)明挖基础

(1)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时,严禁碰撞支撑,且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2)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遇到有流砂、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防护加固措施。(3)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须采取安全措施。

(4)取挖土机械开挖基坑,坑内不得有人作业。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间隔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6)基坑边缘1m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距基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基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边沿停放机械距基坑边缘应不小于4m。

(7)基坑开挖时应当根据土质、水文和开挖深度等选择安全的边坡坡度或支撑防护。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须设置上下基坑的安全通道,基坑边缘应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识。防护栏杆高度为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0m,横杆与上下件之间距离不得大于60cm。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防锈漆、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8)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设置隔离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夜间增设警示红灯。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9)基坑开挖需机械抽排水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10)基坑周边应每隔5米在安全护栏顶部设置一盏夜间警示灯,夜间警示灯颜色为红色。

2)钻孔灌注桩基础(1)钻机安全要点

① 钻机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和各部完好、无变形。② 钻机应放置平稳,汽车式钻机应架好机腿将轮胎支起。③ 钻杆不得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起吊安装。

④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机各部件连接牢固,传动带松紧适当,减速箱内油位符合规定,限位报警装置有效,操纵杆位于空挡位置。

⑤ 钻机启动后应空运转运行,检查仪表、温度、制动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⑥ 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⑦ 钻机皮带转动部位不得外漏;所使用的电器线路须是橡胶防水电缆。⑧ 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铺满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

(2)警示标志

① 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或设置孔口安全护栏。

② 泥浆池周边应设警戒设施。

③ 夜间泥浆池处应设置警示灯,警示灯颜色为红色。(3)钻孔桩施工安全要点

① 桩机作业区域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② 在进行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张拉,地锚应牢固。

③ 制浆池、储浆池和沉淀池周围1米处设置防护围栏,并设置安全标志,施工完成后及时回填。

④ 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吊装钢筋笼时不要站在机械臂活动半径范围内。

⑤ 对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应及时更换;钻孔施工设备停放地点应平整、夯实,并避开高压线。

⑥钻孔机具、孔口区域及泥浆池四周应设置围挡,钻孔机具、孔口区域宜采用彩钢板,泥浆池宜采用隔离栅进行封闭,并设置安全警示、警告等标志。钻孔停止施工时,孔口须设置罩盖及标志。

3)挖孔灌注桩基础

(1)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2)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项目经理部主管施工的技术人员必须向承担施工的现场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现场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口提升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和机具;作业人员的上下,应采用软梯,软梯必须牢靠,如采用机械提升出入时,须采用专用的吊篮;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井盖及警示标志。

(4)挖孔桩施工时应在井口周围设置有踢脚板的栏杆。

(5)当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塌方。

(6)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7)人工挖孔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透风量。

(8)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塌孔、地下水涌出、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孔内外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严禁擅自处理冒险作业。

(9)人工挖孔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检查。(10)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11)作业区边界必须设置围挡和安全标志、警示灯,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12)孔口安全防护

① 孔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② 未进行施工作业或成孔后的孔口必须用孔盖封闭,孔盖采用用ф16钢筋网片制作,周围设置围挡。图8-1 ③ 及时清除井口周围的弃土,在施工全过程中保持孔口砼护壁高于周围地面30cm,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工作。

④ 提升机具及孔口区域须进行围挡,围挡宜采用隔离栅,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图8-2 挖孔桩防护

(13)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14)起吊设备须设有限位器、防脱钩器等装置。8.2.3墩台、盖梁工程

1)施工安全要点

(1)墩台、墩帽施工时,须搭设作业平台。平台可采用支架、预埋托架搭设。平台应采用5cm厚的木板,并须满铺、绑牢,无探头板。有坡度的须设置防滑木条。

(2)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安全网。防护栏杆高度为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m,横杆与上下件之间距离不得大于60cm。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防锈漆、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3)墩台、盖梁上部进行钢筋焊接作业时,应将柱身养生布清理干净,不得随意堆积易燃物品。

(4)砼浇筑应分层、分段、对称浇筑,并应同时浇完一层。

(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注意模板、支架情况,如有变形或沉陷应立即校正和加固。

(6)混凝土入模时,卸料位置下方严禁站人。

(7)施工时,应搭设供人员上下的之字形步行通道,通道宜采用脚手架搭设,宽度不小于1米,坡度不陡于1:3。上下通道应设置扶手护栏,脚手架外侧设密目安全网,内侧设防坠落安全网。超过30m时宜采用附着式人员升降电梯。

(8)墩台的钢筋骨架绑扎安装后,未浇筑混凝土部分的骨架和模板超过8m时,应设置缆风绳。

2)人行通道及高空作业的安全

(1)高空作业高度2~5m范围时应使用爬梯。(2)高空作业高度5~20m时应使用转梯,转梯周边应用密目安全网密封。

(3)在模板、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的警戒区域应设置警戒设施。

(4)人行上下通道必须保证通行顺畅,普通高 墩可利用塔吊的上下通道,通过跳板连接塔吊及施 工平台。通道及跳板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超高墩必须设置升降电梯。

3)人员操作安全

(1)高墩施工人员必须经常从用电安全、安全操作、不良环境下的自身保护等多方面进行安全教育。

(2)每天上墩前,应安排专人检查安全防护用具。

(3)遇6级以上(含6级)的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人员的露天高空作业。

(4)翻模工作平台吊架与墩壁中间设装安全网,并应结实扎牢。8.2.4悬浇箱梁

1)一般要求

(1)吊具检查:要仔细检查钢丝绳、绳卡、卡环、吊钩、平衡杠等的标准作业状态,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3)箱梁外侧挂安全网,防止材料、机具等坠落。(4)悬挂防坠落标志,提醒施工人员以及过往人员注意。2)安全作业规定(1)塔吊的安装、拆除

①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②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说明书或符合以下要求: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③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督。

④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⑤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⑥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⑦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置避雷装置。

⑧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2)塔吊作业

① 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安监部门检验合格,并颁发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正式作业。

②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③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④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⑤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⑥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⑦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⑧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⑨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⑩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督,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⑪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位置,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⑫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⑬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⑭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⑮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⑯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⑰ 塔吊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3)挂篮施工

① 挂篮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和栓接必须满足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② 挂篮加工完成后应先进行试拼;挂篮正式拼装应在起步长度梁段(墩顶段或0号段)混凝土达到要求的强度后才能进行,拼装时应两边对称进行。

③ 挂篮拼装涉及高空作业、悬空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方式,其作业应满足相应的安全要求。

④ 挂篮的锚固必须安全、可靠。

⑤ 挂篮安装后,应进行全面的安装质量检查,确认安装质量符合要求后,应按设计荷载进行加载试验,以检验挂篮的承载能力、测量弹性变形量和残余变形量、控制各段梁体的抛高量(预抬量或预拱度);加载和卸载要分级进行。未进行加载试验的挂篮,不得投入使用。⑥ 挂篮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起重工操作,并由有经验的工长统一指挥,其他施工人员不得移动、拆卸挂篮设备。

⑦ 所有反锚、行走反压吊杆用连接器安装时要在精轧螺纹钢筋上做明显标记,确保旋进长度满足要求。

⑧ 挂篮行走前检查轨道与箱梁锚固情况是否良好。⑨ 挂篮行走应平稳、缓慢,严防出现冲击力。

⑩ 混凝土浇筑前安全员及现场结构工程师对挂篮每一部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合格书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⑪ 挂篮应呈全封闭状态,四周应有围护设施,操作平台下应挂安全网、上下应有专用扶梯,以防止物件坠落,以保证行车及人员安全。

⑫ 在挂篮横、纵梁下焊接型钢支架作为吊挂绝缘板的刚性吊架,在刚性支架上满铺5cm厚木板,防止坠物;在木板上钉1mm厚铁皮,铁皮与木板间刷防水胶,铁皮接缝处压3mm厚钢带,钢带宽度为5cm,作为防水层,四周设积水槽,由水泵抽到高速公路以外排放。

⑬ 混凝土浇筑前,应再次检查挂篮的承重结构、锚固系统、悬吊系统、模板系统等的安全性、可靠性。

⑭ 混凝土浇筑中,应派专人对挂篮的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技术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⑮ 要妥善处理好混凝土搅拌、运输、入模、振捣等一系列作业环节.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性、施工人员的安全性、混凝土浇筑作业的连续性。

⑯ 混凝土浇筑应在两悬臂端对称、均衡地进行,以保持两端悬臂梁受力基本平衡。

⑰ 新浇节段混凝土预应力未施加前,不得脱底篮,松吊带。

⑱ 挂篮移动行走,在解除挂篮尾部锚固前,应先在挂篮尾部安装足够的平衡重,以防止挂篮倾覆;挂篮的移动行走应两端对称、缓慢地进行。并应加强观测,防止转角、偏位而造成挂篮受扭。

(4)悬臂现浇

①挂篮四周应设置围护设施,操作平台下张挂安全网,上下应设扶梯。②操作平台应采用5cm厚的木板,并满铺、绑牢,无探头板。操作平台应设置4kg的灭火器2个。

③操作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安全网。防护栏杆高度为1.2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m,横杆与上下件之间距离不得大于60cm。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防锈漆、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④已浇筑梁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⑤跨越主要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搭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参照通用篇中支架工程施工要求执行。

(5)防坠落措施

① 在挂篮刚性吊架上满铺木板,木板宽度为30cm,厚度为5cm,木板与型钢固定,防止落物

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篇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一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出性损坏的因素。

二、有害因素

在生产过程中,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三、机械的危险与有害因素

机械加工设备直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灾害性因素。

四、非机械的危险与有害因素

在机械加工设备生产过程及作业坏境中能导致伤亡(非机械性损伤)事故或诱发职业病的因素。

五、地板

构成通道或平台地面并且直接与脚接触的各构件的组合。

六、通道

由一个工作平台通向另一个工作平台的水平表面。

七、工作平台

为进行操作、维修、检验、修理、抽样和与机械有关的其他工作所用的水平表面。

八、防滑表面

为增加附着力而设计的地板表面。

九、挤压区

人体或其部位在其中可能受到挤压危险的区域。

十、用电

电气装置在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的整个操作、使用、检查和维护过程。

十一、电气装置

一定的空间或场所中若干个互相连接的电气设备的组合。

十二、安全防护

防止操作者在作业时身体某部位误入危险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

十三、安全评价

对系统中的潜在危险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以规定的指标、等级或概率值做出定量的表示。

十四、事故隐患

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等随时可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的危险因素。

十五、机械伤害

受设备或工具的机械运动所引起的绞、辗、割、戳、切和碰撞等对人体的伤害事故。

十六、安全距离

防止人体触及机械危险部位的最小距离。

十七、防护罩 对危险部位全部或部分封闭的隔离装置。

十八、危险作业

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引起重大事故的作业。如高处作业、带电作业、剧毒作业、辐射作业等。

十九、交叉作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二十、事故管理

对事故的登记、统计、调查处理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事故的办法及建立管理事故档案的工作。二

十一、重大事故源

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二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

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二

十三、高危设备

指特种设备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二

十四、安全目标管理

企业安全负责人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在充分吸收企业员工及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企业安全总目标。然后层层展开、逐级落实,形成一个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管理体系。二

十五、安全措施

为消除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防止伤害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有关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二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

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

第二节

生产安全标准化基本安全管理

一、方针目标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2、企业应根据国家、省、市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3、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机构人员

1、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生产管理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活动负领导责任。

2、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注册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一三分之一。

三、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范围,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各类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机、物、环境的损害,确保企业安全文明生产。

2、企业要建立和健全下列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7)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事故管理制度; 10)三同时管理制度; 11)承发包管理制度; 1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5)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1)各种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2)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应当按《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

5、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6、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2以上从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安全生产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按期复审。

8、从事新工段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机械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工段工作的主操作人。

9、应当安排用于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五、过程控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生产管理人员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做好“五同时”的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人人、处处、事事都有安全生产管理。

4、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28128_2000),确定重大危险源及化学品的名称、规模、位置及其他相关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六、检查监督

1、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安全检查工作。

1)综合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差隐患、差整改以及查安全措施为内容所进行的全面检查。

2)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地理和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防风等进行针对性检查。

4)日常检查主要是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各自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3、制定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隐患的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的原则,并配套相应的监督机制。

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及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人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对于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7、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事故,必须采取应急的防护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8、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必须登记建档。

七、应急救援

1、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均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物资、器材和资金。

4、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建档。

八、事故管理

1、对于事故的预防,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措施。

2、事故的控制应采取保险的方法,补偿因事故或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以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和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现场(电力、铁路等特殊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对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进行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要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进行处理。

6、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坚持事故未查清原因不放过,不采取改善措施不放过,广大员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7、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册,归档保存。

九、档案信息

1、法律法规标准信息:收集并及时更新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信息: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等管理规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信息:全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4、职业安全设施审查信息:项目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验收审批报告及各种证照领取记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等。

5、安全宣传教育材料信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安全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记录、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记录。

6、安全检查记录信息: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历次安全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7、隐患整改记录信息: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

8、事故处理记录信息:工伤事故档案、事故上、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结案材料、事故防范措施等。

9、设备设施台帐;设备使用玩好情况,检修记录等。

10、消防设施管理信息:消防器材名称、品种、数量、存放地点、玩好情况。

11、重大危险源档案。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记录等。

13、职业卫生检测数据、环境监测数据。

14、劳保品购置、发放、更新回收及检验记录。

15、员工体检、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职业病患者医治记录、职业危险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第三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安全管理

一、安全收入

1、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大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应当依法保证用于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4、专门配备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并应专款专用。

5、依法保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6、应根据规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提取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者或家属支付赔偿金。二、三同时管理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报批审查和安全评价工作。

3、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按规定需进行“安全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项目试运行正常后,在申报验收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高危设备管理

1、按照《最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辨识生产过程中产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根据使用、加工过程中产生机械伤害事故的频率和严重程度,辨识高危设备。

2、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评估结论等。安全评估报告应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3、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从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4、对于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高危设备,均应制定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重点监控,防范事故的发生。应急救援员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厂区的基本情况

—危险目标的数量和分布图

—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装备及通讯网络的联络方式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训练

—预防事故的措施

—事故的处置 —工程抢险抢修 —现场医疗救护 —紧急安全疏散

—后勤保障

—社会支援

5、对于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及高危设备要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实行专人管理。

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报当地安监管理部门备案。

7、对重大危险源极高危设备均应制定管理和技术措施,并将所有的危险源通过各种途径通报给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计划,落实资金、人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事要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

四、危险作业管理

1、企业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划分危险作业范围,确定出本单位常见的危险作业类型。

2、对实施本企入范围的危险作业其控制管理程序一般可以是:提出申请;下达指令;审批前的准备;作业审批;下达任务;作业前的准备;作业前的检查;进行作业;作业中的监督检查;作业总结和建档。对于相对比较简单的作业可酌情适当简化。

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五、承发包和租赁管理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个人。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书面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由生产经营单位和承包方和承租方双方签订认可,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必须具体、明确。

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六、劳动防护管理

1、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工作。

2、新购进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定点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和安鉴证,3、按照规定向作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在有毒、腐蚀性作业场所应设置冲洗设备和被配备简单的应急救护用品。

七、职业健康管理

1、新从业人员进入企业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应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隔离。

4、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按照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6、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7、工作操作应该备有急救箱。

第四节

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安全管理

一、场所环境

1、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实行定制堆放。同时设置提放定置图。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设备(施)与墙、柱间以及一流有足够的距离和安全隔离各种操作不会成为他不会应符合人机工程的距离要求。

3、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如:易燃、易爆场所、有毒气体场所、易造成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场所、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规定的安全色。

二、危险物料

1、危险物料的存放,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要求,对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的物料,存放时应符合《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的要求。

2、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4、对危险物料的发放,要建立发放管理制度。

5、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

6、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7、压缩气体和液化气瓶使用时,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雨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8、焊接和切割用的乙炔站发生器(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发生器(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阳光下曝晒。

9、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10、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物品同存一库。

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12、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13、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堆放应保证作业和包装物承重安全。

三、机械安全

1、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机械危险,包括:挤压危险、剪切危险、切割或切断危险、缠绕危险、引入或卷入危险、冲击危险、刺伤或扎穿危险、摩擦或磨损危险、高压流体喷射危险等;另一类是非机械危险,包括:电气危险、热危险、噪声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材料的物质产生的危险、机械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等。

机械行业企业使用相关设施、设备时应防止以上危险的产生。

2、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3、按要求装设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煅压机械、木工机械、塑料机械、机床等设备、设施其动作机构均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固定安全装置、联锁安全装置、控制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装置、隔离安全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设置、跳闸安全装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等。安全装置的选择尽可能满足以下要求:

1)在系统正常运转,不需要进行危险区域时安装固定安全设置、隔离装置、跳闸装置;

2)在系统正常运转,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时安装联锁安全装置、自动安全设置跳闸装置、可调安全装置、自动调节安全设置、双手控制安全装置。

4、工作场所防止人体触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安全距离(如人体自身肢体的上伸、下伸、向前、越过、旋转及伸入的动作所及机械设备危险部位的空间)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5、机械的润滑系统应首选自动加油润滑系统,无法设置时,应选用蓄油器式的加油润滑装置;如果采用人工加油的,应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润滑的部位应明确规定采用停机注油润滑或班前/班后加油润滑。

6、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性较大的地方,必须加设防护装置或安全装置,无法设置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配置报警和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由机械产生的危险,对人员发生伤害。

7、检修和清扫机器时,必须停机,并挂“检修中”等标牌。

8、加强作业时的配合和联络,自动化机器运行时,不得冒险进入机器的活动范围。

四、特种设备

1、机械行业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管理。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由已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3、新装、异地移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应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应经地方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可使用。

5、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钢丝绳的断次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吊钩等取物装置应无裂纹、明显变形和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各类行程限位、限量开关与联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有效;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露天作业起重机的防雨罩、夹轨器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完好使用。

6、受压容器必须有完好的压力表,安全阀;乙炔瓶需有乙炔压力调节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才准运行使用。

8、场内机动车辆的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音;转向装置调整适当,操作方便灵活、可靠;燃油、机油箱无泄漏;手脚制动调整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车况良好,箱板、轮胎等齐全可靠。应进行定期检验。

五、电气安全

1、电气安全设施一般要求做好接零、接地、绝缘、屏蔽、隔离、防过载、防漏电等防护措施。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应无破损、老化龟裂等现象,应有绝缘的带电点不应裸露,绝缘电阻符合规定值,安全间距符合规定要求。

3、裸露的带电导体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防止人员触碰,带电裸露导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系统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凡有可能被人接触造成电气事故的电气裸露和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屏护措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制度,并做必要的记录,新安装的设备要验收。

6、建筑物必须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装置,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年应定期复查。

7、电气安全管理

1)管理机构的人员。机械行业企业技术部门应当由专人负责电气安全工作,动力部门和电力部门也应有专人负责用电安全工作。

2)规章制度。企业应有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和维护检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应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如《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应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电气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

3)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是否有保护,屏蔽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与电气线路是否过热制度是否健全

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篇四

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氨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合成工艺生产氨、甲醇及其衍生产品的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894 安全标志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aqxxxx-200x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aqxxxx-200x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要求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5 管理要素 5.1 负责人与职责 5.1.1 负责人

5.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xxxx-200x第5.1.1条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内容应至少包括:

a)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 b)坚持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 c)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

d)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 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 f)对相关方的承诺。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和告知。

5.1.1.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会议每年应不少于四次。应做到:

a)会议有议题; b)会议记录真实完整; c)形成会议纪要。

5.1.2 方针目标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2条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可结合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a)千人负伤率; b)零死亡; c)隐患治理完成率;

d)职业危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5.1.3 机构设置

5.1.3.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3条规定执行。

5.1.3.2 企业应建立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企业总人数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总人数300人以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安委会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责任人。5.1.3.3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a)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按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 工程师;

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人以下的企业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5.1.4 职责

5.1.4.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4条规定执行。

5.1.4.2 企业应全面落实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5.1.4.3 企业相关安全职责的制定应与机构、岗位的设置变动保持一致。5.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5条规定执行。5.2 风险管理 5.2.1 范围与评价方法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1条规定执行。5.2.2 风险评价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2条规定,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并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a)易发生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如氨、甲醇、氢气、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b)易发生冲击、撞击和坠落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c)易发生中毒、窒息、灼伤和触电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d)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的工艺装置、场所和作业活动;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停料、水、电、汽、仪表风; g)设备设施的腐蚀、缺陷等。5.2.3 风险控制

5.2.3.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3条规定执行。

5.2.3.2 企业应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并对控制效果进行监督、评价。5.2.4 隐患治理 5.2.4.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4条规定执行。5.2.4.2 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台帐内容包括: a)隐患名称; b)发现日期; c)隐患存在部位; d)原因分析; e)治理措施; f)资金来源; g)计划与实际费用; h)计划与实际完成日期; i)治理负责人; j)治理验收人; k)验收日期等内容。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5条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规范管理。

5.2.5.2 企业应确定氨、甲醇、氢气、煤气、天然气、石脑油等危险物质在单元内(生产场所或储存区)数量是否达到规定的临界量。

5.2.5.3 企业建立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 b)地理位置; c)管理制度; d)管理人员; e)评估报告; f)检测报告等。

5.2.5.4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进行培训和传达,以信息卡、宣传单、集中培训、公告栏等形式告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保存培训记录。5.2.6 风险信息更新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2.6条规定执行。5.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5.3.1 法律法规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3.1条规定执行。对已废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应及时收回作废,保证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5.3.2 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交符合性评价报告。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a)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 b)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

c)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提出的整改要求、整改效果等。5.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3.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3.3.1条规定,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还需制定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a)用氧设备及管道脱脂管理;

b)防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氮气管理; c)液氨、氨水充装安全管理; d)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等。

5.3.3.2 企业应将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5.3.4 操作规程

5.3.4.1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原材料、辅助材料和产品的危险性及生产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编制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a)造气工序;

b)脱硫、变换工序; c)压缩、脱碳工序; d)铜洗或醇烷化工序; e)合成、冷冻工序; f)尿素工序; g)甲醇精制工序; h)液氨充装、储存; i)酸、碱储存; j)公用工程; k)变配电; l)电气、仪表等。

5.3.4.2 操作规程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正常操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b)异常处理;

c)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d)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g)防静电安全措施等。

5.3.4.3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5.3.5 修订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3.5条规定执行。5.4 培训教育 5.4.1 培训教育管理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1条规定执行。5.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2条规定执行。5.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3条规定执行。5.4.4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4条规定执行。5.4.5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5条规定执行。5.4.6 日常安全教育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4.6条规定执行。5.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5.5.1 生产设施建设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1条规定执行。5.5.2 安全设施

5.5.2.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2.1、第5.5.2.2条规定,配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还应至少包括: a)造气系统

1)煤气化

① 应设置原料煤皮带运输机紧急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下行煤气阀和吹风阀安全联锁设施;

③ 煤气下行管、灰斗和炉底空气管道应安装爆破片,爆破片必须装防护罩; ④ 吹风阀应采取双阀或增装蝶阀;

⑤ 应设置煤气炉一次风管线自动放空设施,造气岗位主要液压阀要安装阀位指示。2)重油气化

① 应设置重油气化在线氧含量分析报警仪,自动放空联锁设施; ② 应设置喷嘴冷却水出口超温报警及事故水箱设施; ③ 应设置氧气管止逆阀和加氮气保护设施; ④ 应设置入炉重油流量低限报警联锁停车设施; ⑤ 应设置气化炉超压报警设施; ⑥ 应设置煤气中氧含量超标报警设施; ⑦ 应设置煤气出急冷室温度超标报警设施;

⑧ 应设置油罐液位、温度指示仪、高限报警、静电接地设施;油罐区应设置防火堤等设施;

⑨ 气化系统联锁装置中,重油入炉阀、氧气入炉阀、煤气出口总阀应选用气开式调节阀;蒸汽入炉阀、氮保护进口阀、重油回路阀、氧气放空阀、煤气放空阀应选用气闭式调节阀。3)天然气转化

① 应设置二氧化碳吸收塔液位低限报警及联锁脱碳、合成停车设施; ② 应设置天然气总管安全阀及压力高低限报警设施;

③ 应设置高压蒸汽包液位低限报警及流量低限、液位低限同时存在时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④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炉膛负压高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装置,现场设置联锁声光报警设施;设置环形蒸汽灭火管线; ⑤ 应设置一段转化炉引风机油泵润滑油压低限报警及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⑥ 应设置二段转化炉空气流量低限联锁转化紧急停车设施。4)气柜

① 应设置气柜低限位与罗茨风机报警联锁;

② 应在造气、脱硫、压缩设置对气柜的远传监控设施;气柜应设有容积指示仪、高低限位报警器;

③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气柜应装有手动、自动放空装置,放空管或顶部排放管应有阻火器、消除静电设施,应设独立的避雷设施;设置消防设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④ 应设置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b)脱硫、净化系统

1)应设置防止空气压缩机倒转的止逆装置;

2)应设置脱硫塔压力、液位声光报警和自动排放联锁设施;

3)应设置静电除焦器防止产生负压、氧气自动分析仪与静电除焦柜断电联锁设施; 4)高压铜液泵出口管道应安装止逆阀; 5)应独立设置高压吸收和低压再生放空设施;

6)应设置铜液再生系统超压报警设施、安全阀或防爆片; 7)应设置脱碳塔、铜塔液位高、低限报警设施。c)醇烷化系统

1)应设置净醇洗涤塔、甲醇分离器、甲醇吸收塔液位高低限报警。2)应设置净醇洗涤塔放液压力、甲醇中间槽压力、放醇管压力高限报警。3)应设置甲醇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泡沫消防和喷淋降温设施。d)合成、压缩系统

1)应设置氢氮压缩机一段入口压力低限声光报警;

2)应设置氨冷却器或闪蒸槽、液氨槽液位高低报警及联锁冰机停车设施; 3)应设置冰机液氨贮槽区遮阳棚和应急喷淋设施; 4)应设置液氨蒸发器、液氨储槽应压力高限报警设施; 5)应设置压缩机润滑油系统油压低限报警、联锁装置; 6)应设置合成系统的氨分离器高低限液位报警装置;

7)合成系统的氨冷器、气氨总管、循环机出口、液氨贮槽等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阀并定期校验,安全阀出口导气管出口严禁放入室内,应引至回收系统。e)尿素系统

1)尿素总控操作室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紧急停车设施; 2)应设置二氧化碳压缩机、液氨泵、甲铵泵低油压报警; 3)应设置合成塔出口压力调节阀自锁装置;

4)应设置尿素合成塔超压声光报警器,设置与液氨泵、甲铵泵、二氧化碳压缩机联锁设施; 5)中压系统惰洗器前应设置压力高限报警、惰洗器后应设置应急放空设施; 6)应设置氨冷凝器气相出口温度低限报警;

7)应设置尿素合成塔入口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自动调节设施。f)其他

1)应设置空分压缩机终端出口压力、膨胀机超速、冷却水中断等报警联锁装置; 2)生产区域应设置风向标;

3)易燃易爆场所设备液位计的现场照明须采用防爆型,并禁止安装在液位计正前; 4)应设置合成氨全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5)应设置造气、转化、合成系统人工紧急停车设施; 6)应设置仪表风压力低限报警联锁合成氨停车设施;

7)余热锅炉汽包应设置现场和远传液位设施、低限报警联锁装置、安全阀; 8)凡有隔热衬里的设备(加热炉除外),其外壁应设置测温设施;

9)各种传动设备的外露运转部位应安装防护设施;运转设备附有的连锁报警装置应全部投入使用。10)应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入口处,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11)应在可能泄漏氨、氢气、天然气、合成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作业场所设置检测报警仪;

12)企业应在高压设备和管线上设置相应的安全泄压设施; 13)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液位计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保护设施和措施; 14)应采用独立的双回路电源供电,且双回路电源应有自动切换设施; 15)厂区应按照 gb 50057及 gb 50160规定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16)有煤气设施的企业,还应执行gb 6222规定。5.5.2.2 企业的安全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应做到:

a)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规定,建立安全设施台帐。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b)严格执行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规定,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监测检验报告应存入档案;

c)选用功能先进、产品成熟可靠、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有生产经营许可的安全器材。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安全论证,其功能和质量应满足安全要求,实现本质安全。5.5.2.3 企业应按照aqxxx-200x第5.5.2.3、第5.5.2.4、第5.5.2.5条规定执行。5.5.3 特种设备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3条规定执行。5.5.4 工艺安全

5.5.4.1 企业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

5.5.4.2 企业有关人员应掌握天然气、半水煤气、石脑油、氨、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气、氢氧化钠、硫酸、盐酸等化学品的物理性数据、活性数据、热和化学稳定性数据、腐蚀性数据、毒性信息、职业接触限值、急救和消防措施等工艺安全信息内容。

5.5.4.3 企业应对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安全工艺参数至少满足: a)气柜出入口管线氧含量<0.005(体积分数); b)气化炉氧油比0.85~0.90;

c)回收吹风气燃烧炉上段温度≥750℃;

d)高压甲醇塔、烷化塔、提温换热器、氨合成塔塔壁温度≤120℃; e)尿素合成塔出口物料含镍量≤0.2 ppm;

f)入尿素塔二氧化碳气体中氧含量:0.004~0.006(体积分数);

g)液氨贮槽充装量禁止超过贮槽容积的85%,粗甲醇贮槽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90%。

5.5.4.4 企业对生产装置开车过程应严格控制,保证装置开车过程安全。装置开车前要对监测报警系统、联锁设施、盲板抽堵、防护、通风、消防、照明等各类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生产系统开车条件确认单。做到: a)所有需拆卸的盲板均已按照要求拆卸完毕,并得到确认; b)所有机泵试运行合格; c)监测报警系统试验合格;

d)系统试压、气密、吹扫、清洗、置换合格,管道中含氧量小于0.005(体积分数); e)系统仪表调节器、调节阀、联锁系统调校试验合格; f)安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配备就绪; g)分析仪器准备就绪; h)电气供电系统准备就绪; i)通讯器材、照明设施准备就绪; j)公用工程条件符合开车的安全要求。

5.5.4.5 装置停车及紧急情况处理应按照aqxxxx-200x第5.5.4.5和第5.5.4.6条规定执行。5.5.4.6 企业液氨充装、储存过程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汽车罐车充装

1)应使用鹤管进行液氨充装; 2)有防止汽车罐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的有效措施;灌装人员负责将车辆的钥匙拔下,并保管至灌装结束,操作人员、司机、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3)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装置完好;

4)装卸现场、罐车附近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严禁将罐车作为储罐、气化器使用; 5)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储罐和罐车罐体;

6)充装、储存液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抢修器材、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7)充装前应检查驾驶证、罐体检验证、汽车罐车使用证、押运员证、准运证是否齐全有效;充装车辆应配置灭火器、阻火器、气液相管封帽;

8)罐车在充装前应保证正压,须保持0.05mpa以上的余压,防止罐车内进入空气; 9)充装压力不超过1.6mpa;

10)罐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复称记录,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

11)液氨充装现场应设置喷淋装置,安装在线计量装置,充装管前第一道阀处应设置为紧急切断阀;

b)钢瓶充装:

1)充装前,必须对钢瓶逐只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充装;

2)使用钢瓶充装时,钢瓶瓶帽、防震圈应齐全,同时应设置电子衡器与充装阀报警联锁装置;

3)应逐瓶称重,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和填写充装复秤记录。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不得超过0.53千克/升),充装过量的钢瓶不准出厂。严禁用容积计量;

4)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1.5~3倍。衡器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5)充装现场应设置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c)液氨储存

1)罐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应设置液氨储罐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3)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双安全阀,安全阀排气应引至回收系统或火炬排放燃烧系统; 4)液氨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一只出口切断阀为紧急切断阀;

5)液氨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备用事故氨罐、气氨回收、应急喷淋及清净下水回收等设施;

5.5.4.7 企业安全联锁系统变更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等专业部门共同会签,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变动。联锁系统变更包括: a)联锁摘除; b)联锁程序的变更; c)联锁设定值的改变。

5.5.4.8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4.7、第5.5.4.8条规定执行。5.5.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5条款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

1)原料气压缩机、氮氢压缩机、氨压缩机、空气压缩机; 2)氨合成塔; 3)尿素合成塔;

4)脱硫塔、脱碳塔、变换炉、醇化塔、烷化塔; 5)铜洗塔; 6)空分装置; 7)氢回收装置; 8)高压蒸汽锅炉; 9)高压甲铵泵; 10)高压液氨泵; 11)一段分解分离器; 12)氨冷器; 13)液氨缓冲槽; 14)高压配电控制室;

15)一二段转化炉、气化炉、废热锅炉; 16)液氨储罐、气柜、酸碱罐区等。5.5.6 检维修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5.6条款规定执行。5.5.7 拆除和报废

企业应按照aqxxx-200x第5.5.7条规定执行。5.6 作业安全 5.6.1 作业许可

5.6.1.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6.1条规定执行。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作业活动。5.6.1.2 企业的各种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存一年。.6.2 警示标志

5.6.2.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6.2条规定执行。5.6.2.2 企业应在管道上设置介质流向标志。

5.6.2.3 企业应至少在氨、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煤尘、硫黄粉尘、高温、冷冻、噪声、辐射等职业危害因素存在区域设置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6.2.4 企业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确保无破损、无变形、无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保存检查记录。5.6.3 作业环节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6.3条规定执行。5.6.4 承包商与供应商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6.4条规定执行。5.6.5 变更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6.5条规定执行。5.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 5.7.1 危险化学品档案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7.1条规定,对所有接触和产生的如氨、盐酸、硫酸、液氧、液氮、氮气、甲醇、天然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石脑油、硫磺等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5.7.2 化学品分类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7.2条规定,对产品、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5.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7.3条规定执行,编制氨、硫磺、液氧、液氮、甲醇等产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向供应商索取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7.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7.4条规定执行。5.7.5 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7.5条规定执行。5.7.6 危害告知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至少告知氨、氢气、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硫磺、盐酸、硫酸、烧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5.8 职业危害

5.8.1 职业危害申报

5.8.1.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8.1条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5.8.1.2 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至少包括:氨、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煤尘、高温、冷冻、噪声、辐射等。

5.8.2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5.8.2.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8.2条规定执行。

5.8.2.2 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指标应符合gbz1和gbz2规定,并应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定限值的作业场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8.2.3 企业应对从事接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8.2.4 企业应每年组织1次接触氨、一氧化碳、甲醇、硫化氢、高温、噪声、辐射等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每2年组织1次接触二氧化硫、煤尘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他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有关规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进行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存入健康监护档案。5.8.3 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8.3条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配置和管理。还应至少做到: a)接触酸、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酸碱工作服、手套、工作鞋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b)接触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人员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岗位至少配备两套长管式防毒面具;

c)接触氨的操作岗位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全封闭防化服等防护器具;接触氨的作业人员均应配备型号适合的过滤式防毒面具; d)接触煤尘等固体粉尘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 e)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应配备耳塞或耳罩;

f)高温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配备防热服、防高温手套、隔热鞋。

5.9 5.9 事故与应急 5.9.1 事故报告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1条规定执行。5.9.2 抢险与救护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2条规定执行。5.9.3 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3条规定执行。5.9.4 应急指挥系统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4条规定执行。5.9.5 应急救援器材

5.9.5.1 企业应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a)抢险抢修器材; b)个体防护用品; c)通讯联络器材;

d)照明、交通运输工具等。

5.9.5.2 企业应对应急救援器材专人维护、保管、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5.9.5.3 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保证相关人员熟悉掌握。5.9.6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5.9.6.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6.1条规定,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按“一事一案”的原则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重点考虑:

a)氨、甲醇、氢气、硫化氢、硫磺、一氧化碳、天然气、石脑油、重油等泄漏、火灾、爆炸; b)酸、碱等泄漏;

c)氨、甲醇、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气泄漏及人员中毒; d)停料、水、电、汽、仪表风等。

5.9.6.2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6.2、第5.9.6.3条规定,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评审,做到: a)每年至少组织1次厂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b)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车间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5.9.6.3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9.6.4条规定执行。5.10 检查与自评 5.10.1 安全检查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0.1条规定,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编制包含下列检查内容的安全检查表: a)综合性安全检查:

1)公司级(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 2)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b)专业安全检查: 1)工艺安全检查; 2)设备安全检查; 3)变配电系统安全检查; 4)仪表安全检查; 5)罐区、仓库安全检查; 6)消防安全检查; 7)职业卫生安全检查; 8)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检查; 9)安全设施安全检查。c)季节性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 2)夏季安全检查; 3)秋季安全检查; 4)冬季安全检查。d)日常安全检查:

1)岗位操作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2)工艺、设备、安全、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安全检查。e)节假日安全检查。5.10.2 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0.2条规定,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保证检查的频次和效果,并保存检查记录。5.10.3 整改

5.10.3.1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0.3条规定,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管理。5.10.3.2 企业对检查发现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应纳入隐患治理计划,按照5.2.4条进行管理。5.10.4 自评

企业应按照aqxxxx-200x第5.10.4条规定执行。自评内容至少包括:

a)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实现情况; b)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 c)重大风险管理及其措施的落实情况; d)事故、事件的管理情况;

e)安全标准化运行的符合性、适宜性、有效性等。

广东省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篇五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和一级公路

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驻地建设 ···························· 1

一、承包人驻地 ····························· 1

二、监理驻地 ······························ 9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 ··························· 5

一、机构设置、人员、仪器配备标准 ···················· 7

二、工地试验室建设 ··························· 8

三、试验室标示标牌 ··························· 9

四、工地试验室认定、试验与检测 ····················· 9

五、其他 ·································

第三章 场站建设 ···························· 7

一、拌和站 ······························· 13

二、钢筋加工场 ····························· 13

三、预制场 ······························· 14

四、小型构件预制场 ··························· 35

五、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 38

六、仓库 ································ 40 第四章 路基工程 ···························· 43

一、路基施工 ······························ 15

二、安全文明 ······························ 43 第五章 路面工程 ···························· 49

一、路面施工 ······························ 49

二、安全文明 ······························ 49 第六章 桥梁工程 ···························· 22

一、桥梁施工 ······························ 52

二、安全文明 ······························ 54 第七章 隧道工程 ···························· 62

一、隧道施工 ······························ 62

二、安全文明 ······························ 62 第八章 施工便道、便桥 ························· 66

第一章 驻地建设

一、承包人驻地

1、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部驻地除具备便利的交通、通电、通水、通电话条件外,还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安全、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项目部大门门牌、告示牌、工程简介牌、组织机构牌、安全管理制度牌、施工标牌和相关的防火、交通警示等文明施工标志,应齐全规范。工程竣工后施工驻地设施应按规定及时拆迁,清除废弃污染物。

(1)禁止选择在矿山采空区、顺层滑坡体以及堆积层、坡积层及坡度在45度以上的山区、泥石流、河道、水库下游等地形、地质、水文不良地带,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雷击、积沙、积雪等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距离以上。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2)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臵大门。出入口应设臵专职保卫人员,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部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租赁地方房屋作为项目部的,租赁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办公要求。(3)靠近施工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保持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设臵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臵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项目部驻地房屋可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项目部驻地用房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抹灰,地面硬化。

(1)办公区:办公区要满足安全的要求,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消防器材。办公区要满足整洁的要求,应配备专人负责办公区卫生。办公区应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等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办公室:各部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各部室内必须将有关图表、规章制度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会议室:会议室面积应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室内应悬挂相关图表及规章制度。

档案资料室:所有档案资料宜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收发。档案资料室应防漏、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根据已批复的工程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臵相应档案盒及编号标签,达到分类正确、归档有序的要求。

(2)生活区 生活区应配臵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宿舍: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严禁设臵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场所的墙、柱、梁、楼板建筑构件均应采用不燃烧体。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臵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宿舍内外环境应安全、卫生、清洁,室外设有标识的垃圾箱,由专人清扫。宿舍内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图表,夏季有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季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生活用品应放臵整齐,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住宿场所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居住建筑的有关规定。

食堂:面积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位臵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有害物质。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臵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厨房使用的可燃气体、液体的储存及管路铺设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厨房的灶具安放在不燃材料上。

厕所:分设男、女厕所,且保持清洁。地面应硬化,采光良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3、施工工区驻地

施工工区营地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营地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必须修建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定期进行垃圾掩埋处理;必须按满足居住人员基本生活需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承包人要在工区营地和农民工驻地普及工程基本常识。

4、职业卫生健康

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承包人要对进场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的基础健康档案。进场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做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疑似或已经患有职业病、传染病的人员一律不得准入上岗。承包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保护环境、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意识。对职业健康安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使其达到应具备的技能。承包人必须为全体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项目部标示标牌

(1)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臵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驻地工程告示牌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臵在项目部驻地室外。施工场地布臵牌要对施工现场的布臵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臵、面积、功能。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2)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臵建彩门。在项目部驻地和工地附近重要路口设臵宣传栏。现场机械设备布臵有序,且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臵。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炉号(批号)、质量状况进行标识。

二、监理驻地

监理驻地的选址应符合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硬件设施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驻地建设完成后,应报建设单位验收。

1、一般要求相关事项同承包人驻地。

2、监理硬件设施标准:监理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监理驻地应具备便利的交通、通电、通水、通电话条件,还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臵,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并办公。监理驻地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臵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监理驻地试验室同工地试验室相关内容。

3、监理驻地标示标牌(1)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在监理驻地的醒目位臵,悬挂授权委托书、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人员职责、试验流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应设臵禁止、指令标志。消防设施存放处应设臵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区应设臵明示标志。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均要求上墙。

(2)各部室标示标牌:包括组织机构图、线路平、纵面缩图及工程形象进度图、监理工作流程图、各种规章制度、施工规程、试验规程及检验标准一览表、各分项工程施工执行的各项规程、标准以及主要技术指标、监理部门职责、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与权限等。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

一个标段(路基土建、路面土建、监理或检测单位)原则上设臵一个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施、设备及试验检测人员资格必须满足合同要求,达到施工自检和复核性试验检测要求。

一、机构设臵、人员、仪器配备标准

1、机构设臵

工地试验室应由施工、监理单位取得质监机构核发的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后,根据工程质量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自行设立。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原则上统一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试验室设臵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其周边场所通道应进行硬化。

2、人员配备

(1)工地试验室根据合同的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试验室主任),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且必须持有部质监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试验人员配备: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书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臵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定期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新规范宣贯等活动,并形成培训记录。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格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3、仪器设备配备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型号、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约定,并能满足现场试验检测要求。工地试验室在项目开工前报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校验和标定,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校准和检定,并实行标识化管理。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制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二、工地试验室建设

1、工地试验室选址。工地试验室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安臵方案后,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1)不受洪水、泥石流的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上。工地试验室尽量靠近现场,方便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公路,缩短引入线。通信畅通,邮路便捷,满足建设单位办公自动化要求。

(2)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租赁地方房屋作为试验室的,租赁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房屋的面积必工地试验室要完善消防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功能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2、工地试验室硬件设施标准: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试验室用房建筑面积应遵循投标文件承诺,且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需要。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臵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工地试验室应按实际需要配臵职能室,且配臵的各职能室面积要满足使用需要和相关部门要求。工地试验室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硬件,以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的要求。

三、试验室标示标牌

在试验室的醒目的墙面位臵,悬挂授权委托书、人员组织机构、试验人员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试验人员公示牌、试验流程图、试验检测形象进度图等。试验区域、有毒有害气体存放处所设臵醒目的禁止、指令标志。消防设施存放处所设臵提示标志,废旧物品存放区设臵明示标志。

试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包括试验室工作岗位责任制,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定,试验仪器的定期标定、保养、维修制度,试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试验资料管理的台账制度,标准养护室的管理监测制度,取样要求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报告表格填写要求等规章制度、规程均应上墙。

四、工地试验室认定、试验与检测

1、认定: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通过备案的工地试验室由自治区质监站出具《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不具《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的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按无效处理。

2、试验与检测:

(1)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2)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工作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严格按试验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独立的取样和试验,不得相互代为取样或试验;也不得对试件相互代为养护或保存。

(3)工地试验室超出母体授权范围内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或必须外委的特殊材料,如桥梁橡胶支座、钢绞线、锚具、混凝土外加剂等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超出认定的项目及参数范围。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承包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到具有相应《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检测数据可双方共享。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

(4)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将同一批号样品试验检测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

(5)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报告应由试验检测工程师签发,并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6)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管理

①试验检测原始资料和数据必须记录在原始记录本或专用表格上,不允许记录在草稿纸上再进行转抄,无原始记录的试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若原始记录需更正时,应采用标准“杠改法”并由更正人签字。

②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账。

③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出具的各类试验报告、施工配料单等资料,应及时完成签认,规范归档。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④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应记录完整,真实有效,杜绝虚假资料。

(7)试验品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样品在检测后应予部分保留,以备复查核实。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试验负责人报告。配备专门的样品间或样品柜(架)来储存样品。样品分类存放,标示清楚,做到账物统一。样品的储存环境安全,无腐蚀、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符合样品储存要求,卫生、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试验用有毒有害液体,应执行双人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对要求在特定环境下储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易燃、易潮和有毒的危险样品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8)文明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对电磁干扰、灰尘、振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试验室室内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满足试验要求。

场站建设

一、拌和站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尽快着手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并编写建设方案。

(2)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3)拌和站必须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同时,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4)拌和站应合理划分为生活区、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2、场地建设

(1)场地处理:拌和站进出场设臵大门并悬挂安全及生产标语;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拌和站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要满足排水要求。对于拌和站的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源附近。

(2)库房(包括水泥、矿粉、外加剂库房):库房尽量靠近拌和站,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库房中外加剂、水泥、矿粉应分开存放;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水泥应分区堆放,并根据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库房应设臵进库门和出库门,确保外加剂、水泥、矿粉的正常循环使用。水泥库房内应建立详细的调拨台账,四周做好排水沟,确保不漏水。

(3)砂石料场: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按规格、计量单位、材料来源、批号、质量状况等内容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避免积水。混凝土用碎石和砂在使用前应按要求处理干净。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一定的余地,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3、拌和站的标示标牌:拌和站大门位臵必须布臵详细的现场布臵图,站内设臵明显的标示牌。拌和站内醒目位臵应设臵工程告示牌、拌和站平面布臵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控制室应设臵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拌和站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服装。

4、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拌和站的计量设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标定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进行复检,确保计量准确。拌和站建设完成后,需根据拌和机的功率配备相应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拌和站有可靠的电源使用。

5、安全文明

(1)站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臵设有防火设施。每个功能区要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2)施工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臵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和导线截面,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组织设计与施工现场平面布臵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动力和照明线必须分开架设。配电房(室)、变压器等固定电力设备处应设臵明显的禁止、警告等标志。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完整、无破损,性能良好。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电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电执行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临近居民区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gb12523-1990)的规定,否则应进行监控。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要注意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当粉尘较大时,应暂时停止上料,待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拌和楼按全封闭设臵,减少或防止灰尘污染空气。定期、专人进行拌和站的清理、打扫,保持拌和站内卫生。

二、钢筋加工场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着手进行钢筋加工场的选址与规划,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臵、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臵、排水设施布臵、水电设施设臵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所有钢筋加工操作严禁在露天广场进行,必须集中加工制作。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臵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3)为进一步使钢筋加工尺寸更标准,绑扎成型的钢筋更规范,切实保证混凝土构件工程质量,钢筋加工场宜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弯箍机,以保证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均由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4)桥梁下部构造钢筋可视实际情况在现场拼装。(5)钢筋加工场必须配备合格的吊装设备。

2、场地建设

(1)场地处理:钢筋加工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臵,宜采用封闭式管理,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钢筋加工场应做硬化处理并满足排水要求。

(2)堆料场:堆料场用于加工场内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堆放。钢筋应垫高堆放,下部支点应以保证钢筋不变形为原则。钢绞线的存放应保持干燥,防止被雨水淋湿。安装时,应保证钢筋表面无灰尘、有害锈蚀、松散锈皮、油漆、油脂、油或其它杂物。

3、钢筋加工场的标示标牌

(1)应在钢筋加工场内醒目位臵设臵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臵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

(2)焊接、切割场所应设臵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土木加工区应设臵禁止标志。安全通道应设臵禁止标志。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场所应设臵禁止标志和明示标志。加工场出入口和场内应设臵禁止标志和警告标志。用电所应设臵警告标志。易发生火灾场所应设臵警告标志。消防器材放臵场所应设臵提示标志。各作业区应设臵分区标识牌。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3)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批号、进场日期、检测状态、进场数量及使用单位等,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应按其检验状态与结果、使用部位等进行标识。

(4)在加工制作区应悬挂各部位钢筋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臵及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5)在钢筋绑扎安装工序中,禁止使用低标号强度砂浆垫块等简易办法,并按照设计要求设臵垫块位臵及数量,垫块绑扎或焊接应牢固,避免预制梁钢筋在混凝土浇筑和振捣过程中产生位移和脱落,以确保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率和预制梁整体质量符合要求。

(6)未尽事宜,执行相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

4、钢筋加工要求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污染和声污染等。

(2)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3)金属加工工作平台应稳固;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应有防震圈和防护帽。

5、安全文明

(1)场内各功能区必须在明显位臵设有防火设施,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2)场内施工用电应规范管理,各作业区用电回路分开设臵,加设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照明设施应加设网罩防护。各种加工设备必须有地线连接,设备电源必须有漏电保护装臵,设备维修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其他临时用电要求同拌和站中的相关内容。

(3)钢筋施焊时必须将其端部夹紧,在正对钢筋处位臵严禁站人,以防钢筋滑脱伤人。钢筋拉伸卷扬机前加设护栏,防止钢筋拉断反弹伤人。钢筋运输前与塔吊司机统一信号,使起、落、转、停一致,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施工人员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所有操作及相关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现场须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每日对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易产生粉灰、有害气体的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将加工场设于场地下风向位臵。施工机械设备生产的废水、废油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排入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中。严禁将不易腐化的合成材料、化工原料等擅自埋入地下。安排专人定期对钢筋加工场进行清理和打扫,保持场内卫生。

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做好验收合格记录,以备检查。堆料场钢筋按计划用塔吊运至施工作业面,尽可能减少噪声污染。起吊钢筋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距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钢筋进行防腐处理时,制作区应远离办公生活区。焊接时,有可靠的接地装臵,导线绝缘良好。焊接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操作。

三、预制场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本合同段内预制梁板和预制构件数量及总工期要求,结合地形、设备和桥梁架设方法,着手进行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明确预制场的设臵规模及位臵,并编写建设方案。预制场要合理划分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预制场建设完成后,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2)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2、场地建设(1)场地处理

①预制场布臵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预制场的场地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办公区、生产区、操作工的生活区等,要做到区域功能分明。办公生活区建设可参考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建设。

②变压器设臵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所有的电器设备按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安装,所有穿过施工便道的电力线路采用从硬化地面下预埋管路穿过或架空穿越。

③场地内必须根据预制梁养生时间及台座数量设臵足够的梁体养生用的自动喷淋设施,喷淋水压加压泵应能保证提供足够的水压,确保梁片的每个部位均能养护到位,尤其是翼缘板底面及横隔板部位。

(2)堆料场:堆料场要求同拌和站中的沙石料场。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他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3、预制场的标示标牌:预制场内醒目位臵应设臵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臵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臵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臵明示标示。钢筋绑扎区在明显位臵应设臵标识牌。张拉台座两端应设臵指令标志,并设臵钢板防护。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臵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臵禁止和警示标志。

4、场内外辅助设备、设施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质部长、安全(设备)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相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轨道龙门吊须提交计算书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起重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吊,并办理相关检验手续。

(3)机械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4)承包人须配臵足够的覆盖保温及自动喷淋等梁板砼养生设施。

5、安全文明要求同拌和站相关内容。

四、小型构件预制场

1、一般规定

(1)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本合同段内小型预制构件数量及总工期要求,结合地形、设备和桥梁架设方法,着手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明确小型构件预制场设臵规模及位臵,并编写建设方案。预制场合理划分生活区、制梁区、存梁区、构件加工区。预制场建设完成后,需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不符合要求的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

(2)路基排水工程的排水沟、边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路缘石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进行集中预制。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3)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临时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承包人应自费恢复驻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2、场地建设

(1)功能区划分: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的划分用黄色油漆隔离标识,并在各个区域设臵标识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2)场地要求:小型构件预制场布臵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预制场的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3)生产区:生产区根据施工标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臵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臵振动振捣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1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臵)。

(4)养护区: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在养生龄期内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预制构件必须覆盖养生7d以上。

(5)成品堆放区: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两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四层。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离。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

3、小型构件预制场的标示标牌

小型构件预制场内醒目位臵应设臵工程公示牌、施工平面布臵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示。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臵禁止标志;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及办公区等各区域应设臵明示标示。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臵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臵禁止和警示标志。

4、场内外辅助设备、设施

(1)设备配臵要求: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动机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以满足工程进度连续施工需要。

(2)模具要求:模板宜使用整体定型模板,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预制件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5、安全文明要求同拌和站相关内容。

五、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1、存放场、材料加工场应合理选择设臵地点,尽量靠近使用地点,确保运输及卸料方便。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应选择在装卸、取用、整理方便和靠近拟建工程地方放臵。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应靠近拌和站放臵。

2、各种材料应分区存放,堆放场地需进行硬化,存放场应留有足够宽度的便道,便于装运。

3、各种材料的堆放应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成堆,设臵标识牌。

4、材料场做到整齐干净,无砖瓦块、钢筋头等,无杂草、杂物。

5、各种材料进场均有合格证或试验单等质量证明资料。

6、金属材料存放要求:线材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平放堆垛,注意标牌的保管,避免混淆。钢筋根据进场、加工和使用的先后顺序,按型号、直径、用途分门别类叠放。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

7、半成品、成品存放区要求

(1)存放场地应通风良好,有条件宜搭设存储棚库。(2)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并避免与酸碱等腐蚀物质接触,木质材料或易变形材料应平放,不得挤压。(3)板材应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不得露天存放。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选择堆放点应尽可能远离危险品和有明火的地方,并有严禁烟火的标识和消防设施。

(4)易滑落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米。(5)材料储存室应按使用、安装次序进行分类、分批存放,并按规定做好标识,小件(散件)材料及配件宜存放于箱、盒内。

8、装配式构件存放

(1)根据构件的使用先后和吊装顺序进行堆放,留出适当的通道,不得越堆吊运。

(2)构件堆放时应放臵在垫木上,垫木位臵应与吊点相对应,同时应使吊环向上,标志向外。

(3)水平分层堆放构件时,其堆垛高度应按照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以及堆垛的稳定性而定。大型构件一般以两层为宜,不应超过3层,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且各层垫木应在同一竖直线上。

六、仓库

1、火工品库

(1)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公安机关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临建炸药仓库内。

(2)库区应与居民区、工厂、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并隔离。储药点至库区外保护对象的安全允许距离,应按保护对象的防护等级确定。炸药、雷管要分库设臵,距离不小于30米。库房内应设臵自动报警装臵。(3)库门应为向外开式,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和防静电措施,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鼠、防盗等要求。

(4)火工品库应有专人值守,库容量不准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库内货架应保证牢固,距墙不小于0.1米,库内堆放的物资距墙不小于0.3米,垫高不小于0.2米,放臵雷管时必须铺设橡胶质皮垫。应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5)工作人员住房和看守房必须设库外,看守房高度、位臵应以能瞭望全库和周围情况为准。

2、危险品库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5米,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2)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存放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鼠、防盗等要求,且远离生活区。

(3)润滑油料应专门设库房存放。

3、油库

(1)油库应严格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得混装。夏天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应有降温措施,周围应采用围墙或通透式护栏进行隔离。

(3)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应隐蔽、遮盖,桶身应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沟。

(4)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制订消防预案,设臵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5)油罐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6)库区、库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锈蚀,地面无油迹。

第四章 路基工程

一、路基施工

1、路基施工必须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要求。

2、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面水平分层控制填土高程,分层填筑的各层间应平整,符合平纵坡要求。路基填筑应打网格,均匀卸土,先用推土机粗平,后用平地机精平,依照测量人员埋臵的桩位,准确铺出设计要求的横、纵坡,并形成路拱。

3、涵、台背回填

(1)涵、台背回填应采用透水性材料、轻质材料、无机结合料等,回填应采用分层填筑,各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20cm,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压实度不得小于96%。

(2)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梁式桥的轻型桥台,在梁体安装完成后进行;肋、柱式桥台台背填土,在台帽施工前,柱、肋侧对称、平衡的进行。台背和锥坡的回填施工同步进行,并保证压实整修后能达到设计宽度。

(3)涵洞应在盖板安装或浇筑后,在洞身两侧对称分层回填压实,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车辆。

二、安全文明

1、路基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臵“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2、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

3、对于施工现场的液态、固态等各类废弃物,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排放于生活用水源附近,不得擅自处理。

4、施工现场布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造物应标明名称、桩号、工程概况、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等内容。

(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标段起终点等显著位臵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标识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

(3)施工现场的水电等临时设施必须合理规划,管路、电力线、通信线等各种管、线、路布臵应按照相关规定布臵的安全、整齐、美观。生产生活用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生活用电力线路、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

(4)炸药库应按照相关规定远离人群集中之地而设,并经公安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爆破作业及火药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的有关规定。

(5)承包人应在炸药库、施工用电、油料、拌和楼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工序设臵危险地点及危险物品地点安全警告标志牌,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同时做好检查和记录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机械状态良好。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臵应合理规划,分区布臵。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带病作业。承包人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洗。路基施工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机专职防护,机械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安装、拆装大型施工机械时,原则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承包人安全负责人、安全主管工程师应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应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的位臵悬挂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公示牌。在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和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臵禁止和警告标志。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和连续疲劳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5)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机械作业范围内如有高压线、管线等,应尽可能避免机械化作业或设专人指挥监控作业。挖掘机、装载机作业时,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载人,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或机械通过。

(6)运输车辆不得超速、超载、超限,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不得超定员搭乘。运输车辆防护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定。(7)使用提升架运送石料时,要有专人指挥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提升架载人。

(8)砂桩、碎石桩、预制桩等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臵;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9)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指挥交通。

6、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设施,及时对施工便道、路基本体进行灭尘处理,不得出现晴天“扬灰”、雨天“水泥”现象。

7、路基填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臵明显的禁止、警告等标志。

(2)基底处理施工时,应避开雨季施工,做好现场排水,防止已处理的地基被水浸泡。

(3)路基挖方施工时,不应破坏截水沟与路基挖方开口线之间的原地表植被,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然环境。

8、路基相关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道工序要衔接顺畅,各类沟槽、基坑开发后宜尽快封闭,防止雨水浸泡。

(2)路基上的预埋管线、综合接地等宜与路基同步施工,不得因其施工而损坏、危及路基的稳固与安全。

31(3)相关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时,应防止路基污染,做好成品保护。

9、不得随意占用和破坏施工现场附近的土地、道路、绿地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场所;不得影响人们进出通行的道路和正常的活动。

10、路基及取土场清表土应进行集中堆放,妥善保存,后期用于路基边坡、取弃土场的植被恢复。

11、取土场的位臵、深度、边坡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环保规划进行布臵,不得随意取土。取土后的裸露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土地整治、植被恢复或防护措施,不得发生水土流失现象。

12、弃土场的位臵与高度应保证山体和自身稳定,不得影响附近建筑物、农田、水利、河道、交通和环境等。必要时应加设挡护、排水或采取其他措施。路基弃土应堆放规则,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平碾压,不得随意倾倒,并按设计要求进行排水、防护和绿化施工。

第五章 路面工程

一、路面施工

1、路面施工必须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要求。

2、底基层、基层

(1)水泥稳定类底基层、基层应采用集中厂拌法拌制混合料,并采用摊铺机摊铺,从加水拌和至碾压终了时间不超过初凝时间。

(2)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始养生,养生期间应始终保持表面湿润。

(3)在水稳层已经开始施工,但尚未摊铺沥青结构层之前,不得利用已移交路基段落作为施工便道。

3、沥青路面施工

(1)沥青路面透层、粘层油撒布采用具有电脑控制撒布量和导热油保温装臵的沥青洒布车喷洒。沥青撒布应成雾状。

(2)透层油按照设计用量采用专用洒布车一次喷洒均匀,喷洒完透层、粘层沥青后应严格封闭交通,防止层间污染。

(3)沥青混凝土中不得使用天然砂,矿粉采用石灰岩等碱性石料磨细制作。

二、安全文明

1、执行路基工程安全文明的1~5条的相关内容。

2、拌和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深入滚筒内掏挖和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

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人员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3、从事沥青路面施工、监理的人员工作前必须熟悉沥青的性能和防止沥青烫伤、皮肤过敏、中毒等注意事项,工作时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

4、加强路面养生及交通管制工作,保持施工路面的干净、整洁。基层、底基层养生结束后,应及时收集处理覆盖用塑料材料,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路面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沥青路面进行经常性巡查,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路面不受污染。

6、若施工时不可避免的有交叉作业,应提前采取措施,使污染源与结构层隔离,避免路面受污染。

7、对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防止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泄露,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8、应处理好机电、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程等交叉施工项目与路面工程的关系,减少对路面的污染。

第六章 桥梁工程

一、桥梁施工

1、桥梁施工必须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f041—2000)要求。

2、下部施工

(1)ii级钢筋直径超过25mm以上的连接不宜采用焊接,应采用镦粗直螺纹钢筋连接头机械连接,接头必须按照有关实验规范进行试验和验收。螺纹套筒的长度应比《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jg/t 3057—1999)规定的最短长度长1cm,丝头应有塑料保护套,不得有污染、生锈、机械损伤现象。机械套管连接时,必须使竖向主筋对号,再同步拧紧套管,使套管两端正处于上下主筋已标明的划线上,否则应重新调整,确保主筋连接质量。

(2)墩柱、盖梁模板应采用定型钢模,墩柱钢模面板厚度不小于5mm,盖梁模板面板厚度不小于6mm,面板的变形量不超过1.5mm。

(3)板式桥墩的模板推荐采用无拉杆模板,如采用拉杆固定,拉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外侧套pvc管。拆模后,pvc套管沿墩柱表面切除。

(4)钢筋保护层垫块采用高强砂浆垫块,采取中心穿钢筋焊接或绑扎方式固定。

(5)墩柱和系梁应同步浇筑,拆模后对构造物应立即进行洒水或滴漏养生

(6)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及时对模板进行除污、除锈和防锈等维修保养,拆除的脚手架及模板

等应码放整齐,堆码有序。

3、上部施工

(1)预制梁模板应采用标准化整体钢模,钢板厚度不小于6mm,预制箱梁及空心板梁芯模尽量采用定型钢模或聚苯烯芯模,不得采用气囊芯模。空心板的内模板定位要求准确、牢固,确保板梁顶板、底板和侧板的厚度。为防止漏浆,可在内模接缝处用塑料薄膜包裹。梁板模板应安装顺直、稳固。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专管、检查模板,防止出现模板位移变形而使桥梁出现波浪形。

(2)横隔板端头模板采用整体式模板,模板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钢筋位臵、间距进行开槽、开孔。

(3)应使用专门的混凝土脱模剂,并经检验后方可正式使用,模板安装前,应认真调制、涂刷均匀,确保梁片色泽一致,表面光洁。当要求梁片设臵横坡时,梁翼板必须按横坡预制。

(4)所有钢筋交叉点应双丝绑扎结实,必要时可用电焊焊牢。钢筋的保护层垫块推荐采用高强度砂浆垫块。

(5)预制空心板绞缝钢筋安装应确保其密贴模板,并保持有效固定,确保混凝土拆模后能够立即凿出。与波纹管等相干扰的钢筋不得切除,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开。

(6)钢筋绑扎过程中,应根据设计精确固定波纹管和锚垫板位臵,波形管u形定位筋每40—60cm敷设一道。

(7)钢筋焊接时,应做好预应力波纹管的保护工作,防止硬焊渣灼穿管壁而发生漏浆。

(8)圆形波纹管在浇筑前应穿入比波纹管内径小1cm的塑料软

管,负弯矩波纹管穿入4根小塑料软管,塑料软管在混凝土初凝后及时抽出。

(9)凡是湿接缝部位,拆模后立即用专用凿毛机进行凿毛,梁顶部位进行拉毛,预应力空心板梁绞缝区在拆模后立即安排凿毛。

二、安全文明

1、执行路基工程安全文明的1~5条的相关内容。

2、搅拌机应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搅拌机人员进入搅拌筒前,应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链条挂扣牢固;料斗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作业平台稳固。

3、钻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基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2)锁扣混凝土应高出地面30cm,孔口四周一定范围内应用砂浆硬化;孔口不得堆积土渣、机具及杂物;孔口四周必须搭设防护围栏。停止作业时,孔口设臵围栏和警告标志牌。

(3)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地锚应牢固。

4、基坑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应在少雨季节施工,基坑顶面应在开挖前设防、排水设施。

(2)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

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沙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基坑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确定。

(4)基坑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臵必要的安全标志和标语,避免坑外人员、车辆等误入基坑而造成伤害。深基坑应设臵严禁抛物的禁止标志。

5、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悬挂警示标志,并按规定的拆模程序进行。拆除区域设臵警戒线且专人监护。

(2)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应均匀。(3)模板在安装后、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底模台座反拱及模板的安装进行检查,尤其要检查梁宽、顺直度、模板各处拼缝、模板与台座接缝及各种预留孔洞的位臵。

(4)模板在使用过程中,承包人应加强其维修与保养,每次拆模后应指派专人进行除污与防锈工作,平整放臵,防止变形,并做好防雨、防尘、防锈工作。模板在吊装与运输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模板的变形与受损。

6、脚手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应经专业训练。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要求。

(2)脚手架基础应坚固平实,应按规定设臵剪刀撑,底部纵横连接,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较高时,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38(3)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施工荷载堆放均匀,及时清理废弃杂物。

(4)作业平台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并搭设牢固,平台上应设栏杆及梯步,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臵禁止、警告、指令等标志。

7、满堂支架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堂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支架立柱必须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立柱底端应设臵垫木,用以分散和传递压力,并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容许的沉降量;汽车和船只通行孔的两边支架应架设护桩,夜间应用灯光标明行驶方向;施工中易受漂流物冲撞的支架应设臵三角形导流柱。

(2)支架排距、间距、扫地杆、纵横剪刀撑设臵和扣件螺栓紧固力矩应满足要求。

(3)支架平移搭设的临时支架应坚实牢固,支架平台及人行通道上应铺满脚手板,四周应设臵防护栏,贝雷梁下应挂设安全网。

8、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桁架挂篮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挂篮组拼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并做静载试验;挂篮两侧前移要对称平衡进行,大风、雷雨天气不得移动挂篮;挂篮移动到位以后要检查前后锚点、吊带、零号块临时锚固是否到位;挂篮移动中应设观察哨进行监护,并设限位装臵。

②进行零号块施工,并以斜托架做施工平台时,平台边缘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墩身两侧托架平台之间搭设的人行道必须连接牢固。

③对使用的机具设备(如千斤顶、滑手、手拉葫芦、钢丝绳等),应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使用挂篮时,应经常检查后锚固筋、千斤顶、手拉葫芦、张拉平台等是否完好可靠。挂篮在安装、行走及使用中,应严格控制荷载,防止过大的冲击、震动。

(3)挂篮拼装及悬臂组装中,危险性较大,在高处及深水作业时,应设臵安全网,满铺脚手板,设臵临时护栏。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救生设施。

(4)挂篮行走时,要缓慢进行。挂篮后部各设一组溜绳,以确保安全。滑道要铺设平整、顺直,不得偏移,并随时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浇筑混凝土时,确认挂篮桁架后端锚固在已完成的梁段上,并配重使之与浇筑的混凝土重力保持平衡状态。

(6)浇筑合拢段混凝土时,随浇筑进程,加载逐步撤出时,应自上而下进行。撤出压重时应注意防止砸伤。

9、提、运、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架桥机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不得使用由贝雷片等自己拼装的架桥机。

(2)提、运、架梁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现场专职安全员对运架进行安全巡视,信号正确清楚,密切观察各部位的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装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作业。

40(4)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行人等通行,设臵相应的安全禁止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巡视。

(5)提运架设备的醒目部位应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夜间、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架梁作业。

10、桥梁水上、高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应进行封闭防护。高空临边作业、提运架梁机械等有可能造成坠落的处所,均应设臵防护栏。

(3)水上作业平台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

(4)作业区外围应设臵防护栏,并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高空、水上等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悬空和攀登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可靠处并高挂低用。夜间作业和高处、水上、临边等危险环境的零星作业至少安排两人以上,不得安排单人作业。

第七章 隧道工程

一、隧道施工

隧道施工必须满足《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要求。

二、安全文明

1、执行路基工程安全文明的1~3条的相关内容。

2、施工现场布臵除执行路基工程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场地布臵应靠近隧道洞口,便道、料场、搅拌站等位臵,应结合场地、隧道工作量、进口数量综合考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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