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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拼音(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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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拼音(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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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一

1、 积累文言词语。

2、 准确、明白地翻译文句。

3、 学习本文比喻恰当、对比鲜明、说理透辟的论证

4、 认识孟子“舍生取义”思想的进步性及其现实意义

1、 对语句及中心的理解

2、 对论证方法的理解

日本政府寓言通过了右翼势力编写的历史教科书,肆意篡改历史,美化侵略,遭到了许多主持正义的国家的强烈谴责,真是“_________,________。”(用《孟子》中的名句填空)

一、整体把握

1、作者作品简介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 ,字 ,邹(今山东邹县)人, 时期著名的 家、 家,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 ,后世常以“ ”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 》。《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2、课文讲解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至 )提出本文的论点: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 ”。

这个观点的提出是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日常生活事例得出的,使用的论证方法是 。

第二层(从“ ”到“ ”):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因此,这一层次所有用的论证方法主要是

第三层(“ ”),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三段运用的是 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 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二、问题研究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礼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 ”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三、小结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他对比了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辩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二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1、而

呼尔而与之。修饰“与”,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代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13、凡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凡是;只要是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辟”通“避”。躲避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三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四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肾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小题1: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词的意思或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2分) a.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b.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必以分人

c.所欲有甚于生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d.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谓为信然

小题2:翻译下面的句子。(4分)

①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②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在这篇文章中,孟子提出了什么观点?这一观点是怎样提出的?(2分)

小题4:古今中外有许多舍生取义的英雄人物,试举出一位,并用一句话概括其事迹。(2分)

参考答案:

小题1:a

小题2:①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②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这种本性,(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4分)

小题3:舍生而取义;用“舍鱼而取熊掌”作比喻提出的。(答成用“鱼”和“熊掌”作比喻提出的也可得分)(2分)

小题4:文天祥宁死不降元。 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 (2分)

小题1:本题考查理解加点字意思的能力。a项中的两个“而”都为“连词、表转折”的意思。

小题2:本题考查翻译文言句子的能力。翻译句子时注意关键字、语序,有时还要补出舍去的主语才行。

小题3:本题考查议论文的观点是怎么提出来的。根据文章的开头来分析即可。

小题4:本题是一道开放题。列举的英雄人物以及事迹只要与舍生取义有关即可。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五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

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他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羞耻,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

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5、为什么用比喻形式说理,而不直接提出来?

这样说理形象通俗,易于接受。

6、第一段分几层论述?分别从哪个角度论述?

三层:

第一层:“鱼,我所欲也一一舍生而取义者也。”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第二层:“生亦我所欲一一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用生与死进行对比论证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指出人间有比生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也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就是不义。)

第三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贤者能勿丧耳。” 激励众人,此心人皆有之。

7、文中至今流传的一个成语是? 舍生取义。

8、作者说“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意图何在?

激励众人崇尚道义。

9、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既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10、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是什么?

义:不义。

11、为什么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为什么有的灾祸不能躲避?

因为苟且偷生的事往往违背道义,如果背弃信义去做,就会为人所唾弃。 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

12、“贤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什么?

能否固守道义。贤者能坚持操守,勿丧失。

13、“一箪食……乞人不屑也”。运用的论证方法是:

举例论证。

14、“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化用成语故事是:

嗟来之食。

15、用这一生动的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什么?

“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如果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即使是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既义重于生。

1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此之谓失其本心。”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

对比论证;举例论证。作用是从反面论证“万钟”亦不该接受。

与“一箪食,一豆羹”段进行对比,从正反两方面印证了“舍生取义”。

17、孟子在文中表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

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受、见利忘义的人。

18、如何看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义”字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19、对孟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的评价。

他认为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仁、义、礼、智等善心,在文中这种思想显然有它的进步性。但是这种结实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事实的。此类糟粕,应予剔除。

20、从古到今,无数的事例验证“舍生取义”的人可以流芳百世,见利忘义的人遗臭万年。请举例一一加以验证。

舍生取义之人如,文天祥、史可法、谭嗣同、李大钊等。

见利忘义的人如,吕师孟叔侄、秦会、洪承畴等。

21、联系全文的大意,用“生”与“义”开头,拟写一副对联(不少于五字)。

22、你过去一定也做出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印象最深?你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或教训。

(思考人生选择的意义及应当遵循的原则,树立起义重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23、文章开篇运用了什么修辞?为何运用这一修辞?

比喻,因为本文是论述“舍生取义”的,重在“义”,“义”是抽象事物,难以把握,理解,用比喻使人容易接受。

24、本文围绕什么展开议论?

孟子设喻,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25、文章从所欲入手,说明人的所欲发生矛盾时应该怎样?

应采取一个正确的原则态度,要进行正确的抉择和取舍。

26、文章用“鱼”和“熊掌”分别比喻什么?

鱼喻生命;熊掌喻“义”,形象的区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27、面对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孟子认为应该怎样做?

宁可取义,也不苟且偷生。既故不为苟得也。

28、面对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孟子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拧可赴死,也不愿躬躬不义。

29、作者在文中把什么看作比死更令人厌恶?(用两个字概括)不义。

30、作者认为面对正义时,人表现应如何?

为了正义绝不能贪生怕死,屈辱人格,而要无所畏惧,义无所顾。

31、指出文中从反面论述: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凡是可以苟且偷生的无耻手段都做得出来的句子: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32、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欲有甚于生者。

33、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辟患却不采用,其原因是:

所恶有甚于死者。

34、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

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始终“勿丧”,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改变,而“失其本心”

35、文中作者认为“舍生取义”之心,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语句: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6、文中“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有何作用?

承上启下

3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丐不接受呢?

因施与者态度不好。他们认为接受这“嗟来之食”,将陷身于不义,这是人们天生的羞恶之心。

38、用者对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是如何回答的:

万钟于我何加焉!

39、文中指出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你如何理解这种现象?

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旨诱一丧失了本心。即受环境影响。

40、文章第二段举实例的目的是:

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为物欲所蔽。

41、指出文中点题的句子:

此之谓失其本心。

42、孟子在文中虽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实质另有它论,你认为作者意在职责谁,体现什么思想?

意在职责统治者,不应被物欲所蔽,而丧失羞恶之心。体现了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

43、出自《鱼我所欲也》一文中的成语有什么?

舍生取义 嗟来之食

44、用原文语句回答下列问题:

① 体现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 以“鱼”与“熊掌”比喻引出中心论点的句子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③ 为什么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所欲有甚于生者。

④ 作者从正反两方面进一步论证论点,得出结论的句子是: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⑤ 强调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的句子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⑥ 强调“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⑦ 作者赞颂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带有侮辱性的施舍,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即义重于生的句子是: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

⑧ 结尾“此之谓失其本心”照应开头哪句话?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5、从全文看,本文先后运用了道理论证和举例论证的方法,有力地证明了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生活中有许多人将这个观点奉为行为的准则,请你根据对这个观点的认识,列举一个奉行这种行为准则的事例,加以简要阐述(要求:举例典型,叙议结合)。

南宋末年,文天祥组织力量坚决抵抗外来入侵,失败被俘后,面对元朝的威逼利诱毫不动摇,视死如归,最终被杀,他这种高尚的民族气节和为正义献身的精神是永远值得后人学习的。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六

先秦: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1、 选自《孟子·告子上》。

2、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 患:祸患,灾难。

4、 辟:通“避”,躲避。

5、 如使:假如,假使。

6、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 勿丧:不丢掉。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七

(一)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解释下列粗体字。

(1)万钟于我何加焉 (2)向为身死而不受

(3)得之则生 (4)舍生取义

2.翻译下列各句。

(1)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2)呼尔而与之。

(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3.文段运用了 、 等论证方法。

4.此之谓失其本心中本心的含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1.(1)增加,指带来好处。(2)从前,往昔。(3)得到。(4)舍弃。

2.(1)为了我认识的贫穷者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吗?(2)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路上饥饿的行人也不会接受。(3)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

3.对比论证 例证法

4.人生下来固有的善良本性,此文指舍生取义。

《鱼我所欲也》拼音篇八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1.【甲】【乙】两文均出自《 》一书。

2.解释下列加线的词语。

①生死攸关 生

②不能自已 已

③延年益寿 益

④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

3.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译文:

②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

译文:

4.概括【甲】文第①段的主要内容。

答:

5.【甲】【乙】两文都体现了孟子散文的语言特点,请你以选文为例加以具体赏析。

答:

1.孟子

2.①生存 ②停止,放弃 ③增加,增长 ④这个、这样、这种

3.①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②内心忧困,思虑阻塞,然后才能有所作为。

4.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或: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只要答出“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即可)

5.①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很少使用生僻词汇;②大量使用排偶句,这样就使文章读起来节奏感强,并且富于文采和气势;③善用比喻。这些比喻大多是根据生活常理设计的,这种取义浅近的比喻,既使他所讲的道理易于为人接受,又使文章富有文学趣味。(举例略)(有例子,有分析,符合三点中的任何一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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