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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篇一
《国际贸易实务》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卷)
考核对象:金融081、082、083、084班
保险081、082班
考试时间:2小时 班级:_______ 学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成绩:________
t for true or f for false in the corresponding blanks on your answer sheet.(20%)1.()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under fob contract, the buyer has no obligation to contract for insurance and pay the insurance premium.2.()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under cif contract, the seller must procure marine insurance, while under cfr contract, it is a common practice that the buyer contracts for insurance and pays the insurance under the cif contract, the goods are seller’s risk during the internaitonal marine transport, while under the cfr contract, it is the buyer who should bear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during the internaitonal marine transport.3.()under cif contract, the seller would better ship the goods before the time of shipment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for fear of the loss of late arrival of the goods to the buyer.4.()when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is transferred from the seller to the buyer, all the charges and obligations of this internaional transaction will be transferred from the seller to the buyer immediately.5.()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under exw contract, the sellr’s obligation is minimum.6.()international customs and practice is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which is of some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international all th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ersons should abide by the international customs and practice.1
7.()in order to avoid disputes, we should try our best to use much more kinds of methods to stipulate 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ntract.8.()according to cisg, if the package of the goods is not in a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the buyer could reject the goods and lodge claims.9.(t)if the goods are sold by weight, but there isn’t any stipulations about the method for calculating weight in the contract, then the payment for goods should be calculated according to its net weight.10.()partial loss or damage is not recoverable with fpa.11.()in ocean marine insurance, general average should be borne by the carrier totally, who may, upon presentation of evidence of the loss, recover the loss from the insurance company.12.()demurrage is a fine imposed on the charterer for the delay in the loading and/or unloading of the goods.13.()order b/l can be transferred with endorsement.14.()unclean b/l will be accepted by the buyer or the issuing bank.15.()a b/l, rail way bill, or air way bill could be negotiated or transferred because all of them are documents of title to the goods.16.()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under cif contract,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give the buyer prompt shipping advice after the goods are shipped on board the vessel, because the seller has insured the goods for the buyer before shipment.17.()according to ucp 600, the issuing bank shall have a maximum of five banking days following the day of presentation to determine if a presentation is the issuing bank decides to refuse to honour, it must give a single notice to that effect to the presenter.18.(t)according to ucp 600, all the credits are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19.()under d/p, the remitting bank and the collecting bank offer their collection service with discretion but they usually don’t promise to get the sales proceeds for the seller.20.()under d/a, the collecting bank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the goods(inculding take and store the goods, etc.)if the buyer doesn’t accept the seller’s draft(s)and choose the best answer from the following choices of each question and write them on your answer sheet.(15%) term of fob should be followed by()in a international trade place of origin
port of shipment port of destination
place of destination ing to ucp 600, the confirming bank must negotiate and/or honor() the issuing bank agrees to negotiate and/or honor the applicant agrees to negotiate and/or honor it has received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from the presenter the beneficiary has shipped the stipulated goods on time documentary collection, the draft must be() draft draft ’s draft cial draft ing to cisg, the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erson can()before the offer reaches the aw his/her offer
his/her offer aw his/her contract
his/her contract ing to ucp 600, under l/c, the payer of the draft is(). buyer
advising bank negotiating bank
issuing bank the cif value in a international contract is usd 9 000 000, and there isn’t any special terms and conditions about insurance, then according to incoterms 2000, the seller could insure the goods for(). 9 000 000 against fpa
10 000 000 against wpa 9 000 000 against wpa
9 900 000 against tpnd ing to cisg, the acceptance can be submitted() written form
written form or be sent orally the following payment terms,()is the safest term to the t against documents, at 30 days after sight t by t/t, at 30 days after arrival of goods t against documents, at 30 days from the date of b/l t by acceptance l/c, at 30 days after sight cfr contract, the goods are damaged during marine transport and the buyer suffers losses estimated at usd 1 000 due to natural calamity, usd 800 due to fortuitous accidents, and usd 2 000 due to extraneous the buyer has insured the goods for usd 1 000 000 against wpa before shiment, then the insurer should pay()compensation to the 3800
1800
3000
2800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about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charges in charter party,()is the shipper should unload the goods by the shipper should load the goods by time charter party shouldn’t stipulate terms about these ship-owner isn’t responsible for these charges in tramp r sample is made by()which can help avoid disputes over the quality of goods in the future transaction. buyer
seller
carrier
offerer more or less clause is a clause that stipulates that(). quantity delivered can be more or less within 5 quantity delivered can be more or less within 10 percent quantity delivered can be more or less within 3 percent quantity delivered can be more or less within certain extent by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 is applicable to()
l apparatus l ore
ry stainless steel cup l packing is adopted to().t corrosion by acids or alkali tariff and non-tariff barriers of exporting countries tariff and non-tariff barriers of importing countries d.a, b and c are all right nt vessels can be spanided into liners and tramps, and to the owner of cargo,()proved to be a more convenient means of international cargo
of them
ation(please write your answers on your answer sheet, and the results should be rounded off to two decimals.20%)36.a company in shenzhen quotes its exporting price, usd1000 per metric ton fob shenzhen, to a japanese the japanese company requires the exporter to offer cif yokohama price(with the goods insured f.p.a.).if the freight from shenzhen to yokohama is usd 200 per metric ton, the insured amount is 110% of cif value and the premium rate is 1% of f.p.a..(1)please calculate how much this exporting company should offer cif yokohama price per metric ton with the same profit.(8%)
(2)if the japanese company requires the exporter to offer cifc5% yokohama price(with the goods insured f.p.a.).please calculate how much this exporting company should offer cifc5% yokohama price per metric ton with the same profit.(4%)
(3)if the exporting quantity is 100 metric tons, the domestic purchasing price of these goods is 6000 rmb per metric domestic total charges(including all kinds of domestic fees and taxes)are 13000 the export tax rebate is 3000 rmb the exchange rate is usd1: calculate the rate of profit or loss of this export transaction.(8%)
study(please write your answers on your answer sheet, 10%) 15th may, 2010, a chinese company offered to a french company, “sell 10000 qing yan brand bicycles, article no.171069, fob shanghai usd 100 per set, shipment during july, t reply here on or before 20th may, 2010.......”.on 17th may, 2010, the french company replied by fax, “ we accept your offer dated 15th may, 2010, but at the price of fob shanghai usd 80 per set, shipment during october, 2010.”
the chinese company hadn’t replied to the french company and sold their bicycles to another foreign r, on 19th may, 2010, the french company replied by fax again, “ we completely accept your offer dated 15th may, 2010.” the chinese company replied to the french company at once by fax, “we have sold the bicycles to will offer you in the future as possible as we can.”
but the french company thought that the contract has been concluded and required the chinese company to ship the bicycles during july, 2010 at shanghai ing to cisg, do you think the above two companies have conculded a contract? why?
your answers on your answer sheet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 38, which is based on the following l/c.(35%)
-------------received message status: message delivered station: 1 beginning of message own address : bocozoxxxxx
: bank of china : guangzhou output message type : 700 issu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 sent by : acnz2wxxx westpac bank copropation wellington :(for all new zealand branch)output date/time : 061207/0928 priority : normal 27/ sequence of total: 1/1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irrevocable 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0612/20487923 31c/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070121 p.r.o.c.50/ applicant: new chem nd, new zealand 59/ beneficiary: guangzhou foreign trade hou, china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usd 34870,00 41d/ available with „ by „ :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42c/ drafts at „„ :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42a/ drawee: wpacnzzwakl 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 auckland 43p/ partial shipments: not allowed 43t/ transshipment: allowed 44a/ on board/disp/taking charge: any 44b/ rof transportation to: auckland new zealand 44c/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061213 45a/ descp of goods and/or service: black silicon carbide cif auckland 46a/ documents required: +commercial invoices +full set clean “on board”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pplicant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covering ocean marine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and war risks.+packing list +certificate of analysis +beneficiary certificate stating batch numbers appear on all documents and packages 47a/ additional conditions: drafts drawn hereunder must bear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and presentation of discrepancies documents under this credit,a fee of nzd70.00(or its equivalent in the currency of your drawing)is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 and must be deducted from your reimbursement claim or will be deducted from the proceeds(in the event claim is paid by ourselves).all documents in dupicate unless otherwise stated.71b/ charges: 6
all bank charges outside country of issuing bank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ciary.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within 21 days after issuance of bill of lading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date of this documentary credit 49/ confirmation instrutions: without 78/ instrucs to pay/accpt/negot bank: upon receipt of compliant documents, we undertake to remit proceeds by telegraphic transfer in terms of your instructons, within two business days, less our reimbursement chareges and costs of nzd80.00, the equivalent of which will be deducted from your and documents are to be couriered in one lot to 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 new : swift authentication correct
38.(1)本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4%)(2)本信用证的种类(至少写出两种)?(4%)(3)本信用证的到期日及到期地点?(4%)
(4)本信用证是否允许转运,是否允许分批装运?(4%)(5)本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2%)(6)本信用证对汇票有何要求?(6%)(7)本信用证对提单有何要求?(6%)(8)本信用证对保险单据有何要求?(5%)
《国际贸易实务》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a卷)
参考答案
考核对象:金融081、082、083、084班
保险081、082班
考试时间:2小时 班级:_______ 学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成绩:________
t for true or f for false in the corresponding blanks.(20%)
1.t 2.f 3.f 4.f 5.t 6.f 7.f 8.f 9.t 10.f
11.f 12.t 13.t 14.f 15.f 16.f 17.t 18.t 19.t 20.f
write the best answer in the corresponding blanks.(15%)
21.b 22.c 23.d 24.a 25.d 26.b 27.c 28.d 29.b 30.c
31.b 32.d 33.b 34.c 35.a
ation(the results should be rounded off to two decimals.20%)36.(1)
cif=(fob+f)/(1-premium rate×110%)
=(1000+200)/(1-1%×110%)=1200/(1-0.011)=1200/0.989 ≈1213.35 usd per metric ton
exporting company should offer cif yokohama usd
1213.35 per metric ton to its customer with the same profit.(2)cifc5%=cif/(1-5%)
=1213.35/0.95 ≈ 1277.21 usd per metric ton
so, the exporting company should offer cifc5% yokohama usd 1277.21 per metric ton to its customer with the same profit.(3)
the domestic purchasing price plus domestic total charges minus the export tax rebate is domestic cost of total domestic cost = 6000×100 + 13000 -3000
= 610000 rmb
the revenue in rmb = foreign exchange earning × exchange rate
= fob ×100×exchange rate
=1000×100× exchange rate
=100000 × 6.8
= 680000 rmb
so, the rate of profit =(revenue-domestic cost)÷ domestic cost × 100%
=(680000-610000)÷ 610000 × 100% ≈ 11.48%
study(10%)
37.(1)according to cisg, the two companies have not conculded a contract.(2)cisg article 19, “1)a reply to an offer which purports to be an acceptance but contains additions, limitations or other modifications is a rejection of the offer and constitutes a counter-offer.2)however, a reply to an offer which purports to be an acceptance but contains additional or different terms which do not materially alter the terms of the offer constitutes an acceptance,unless the offeror, without undue delay, objects orally to the discrepancy or dispatches a notice to that he does not so objec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the terms of the offer with the modifications contained in the acceptance.3)additional or different terms relating, among other things, to the price, payment,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the goods, place and time of delivery, extent of one party's liability to the other or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 are considered to alter the terms of the offer materially.”
(3)on 17th may, 2010, the french company replied by fax, “ we accept your offer dated 15th may, 2010, but at the price of fob shanghai usd 80 per set, shipment during october, 2010.”
that is to say, the french company altered the price and the time of shipment in the chinese company’s offer dated 15th may, the reply made by the french company dated 17th may 2010 was a counter-offer and a new , the offer made by the chinese company dated 15th may 2010 became chinese company hasn’t accepted the new offer made by the french company dated 17th may reply made by the french company dated 19th may 2010 was a new offer the chinese company hasn’t accepted the new offer made by the french company dated 19th may 2010 the two companies have not conculded a contract. your answers in the corresponding blanks.(35%)
38.(1)applicant: new chem inc.,auckland, new zealand beneficiary: guangzhou foreign trade hou, china
(2)irrevocable,sight, negotiable, unconfirmed, non-transferable,documentary
(3)21th january,2007 in china
(4)partial shipments: not allowed transshipment: allowed
(5)latest date of shipment: 13th december,2006
(6)drafts at sight for full invoice value, drawee: wpacnzzwakl, 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 auckland drafts drawn hereunder must bear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and date.(7)full set clean “on board”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applicant, in dupicate
(8)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covering ocean marine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and war risks, in dupicate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篇二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7--2018学年第 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装科 目:国际贸易实务(b)卷
答案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适用专业班级:16 级商英双证班
考试时间: 订(90)分钟
线考试形式:闭卷
命题人:李文胜
审批人:李咏珊
the best answer from the following choices of each question.(10%)
1.b 2 c 3.d 4.d 5.c t for true or f for false in the brackets at the end of each statement.(10%)
1.f
2.t
3.f
4.t
5.f
6.t
7.f
8.f
9.f
10.t
ate the following(35%) english into chinese :(10%)
1.皮重 2.折让,允差 3.世界贸易组织 4.装货单 5.违约 6.(保险)条款7.原产地证明书,产地证 8.多边贸易
9.独家代理 10.凭样(品)销售,照样(品)销售 from chinese into english:(5%) agent trade /charter favor nation
第1页,本试卷共3页
english into chinese :(5%)
买方对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应有复验权。复验费应由买方承担。如经复验发现货物的品质和/或数量(重量)与合同的规定不符,买方有权凭经卖方认可的检验员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索赔应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30天内提出。
chinese into english:(10%)
1)in recent years, there has appeared a new mode of transport that is, the land-sea, land-air or sea-air multimodal combined transport of goods mostly involves three parties, namely, the shipper in charge of the dispatch of goods, the carrier in charge of the transport of goods and the consignee in charge of the receipt of goods at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2)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promotes and develops trade relations with other countries and the field of foreign trad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treaties and agreements which it has contracted or participated in, offer the most-favoured-nation treatment and national treatment to other contracting parties and participants,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mutual benefit and equal-footing, to its in the contract form in english with the particulars given below:(25%)
no.93-366y
sellers: south ceramics imp/exp hou, china buyers: far east trading co., japan commodity: chinese dinner sets specifications: .3376 quantity: 500 sets
unit price: at us$ 45 per set cif tokyo
第2页,本试卷共3页
total value: us$22,500.00(say us dollars twenty-two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packing: in seaworthy reinforced cardboard boxes
insurance: 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breakage as per china insurance clauses of jan.1, 1981 time of shipment: in oct.1993 port of shipment: guangzhou, china port of destination: tokyo, japan shipping marks: at seller’s option
terms of payment: by irrevocable sight l/c
done and signed in guangzhou on this third day of april, the following questions.(20%) are international trade conventions?
international trade customs are universally recognized customary ways of doing business and explanation evolving in the long process of trade development and has been compiled by relativ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to rules and regulations which are acquainted, recognized and adopted by many trading organizations in most is multimodal transport ?
it involves the transportation of freight in an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of vehicle, using multiple modes of transportation(rail, ship and truck),without any handing of the freight itself when changing modes.第3页,本试卷共3页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篇三
试卷代号:7047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2007年(上)考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一、填空(1*15)
1、进口总值,出口总值
2、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投资者投资利润的再投资
3、第八轮,1994
4、非互惠性,非歧视性
5、发盘,接受
6、发盘,接受
7、定程租船,定期租船
8、两优取重两劣取轻
二、判断并改正(2*5=10)
1、对
2、错
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内部交易价
3、对
4、错
船方负责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需另付
5、错
仅凭交付即可转让
三、选择1*5=5分
1、b
2、c
3、a
4、c
5、b
四、问答(30分)
1、(1)备货报验,(2)催证、审证、改证,(3)租船订舱报关投保,(4)制单结汇(10分)
2、(1)仲裁机构是民间团体,不具有强制管辖权
(2)当事人自愿
(3)必须事先签定仲裁协议(4)当事人可自由推选仲裁员(5)程序简单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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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 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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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费用低廉
(7)裁决是终局性(10分)
3、(1)优惠贸易安排
(2)自由贸易区(3)关税同盟(4)共同市场(5)经济同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10分)
五、计算(20分)
1、保险金额=cif价×投保加成=50×200×110%=11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1000×0.60%=66英镑(5分)
2、净价=含佣价×(1—佣金率)=200×(1—3%)=194美圆
cifc5%=净价/(1—5%)=194/(1—5%)=204.21美圆(10分)
3、佣金=成交价×佣金率=1000×5%=50美圆(5分)
六、案例分析(20分)
1、在对美国按上述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卖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卖方负担。否则,按照《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中的有关解释[其中fob vessel项下规定买方责任为: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捐税费用;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方负担。由于签约时,未予以明确,美商按美国修订本的规定要求增加金额是有道理的。这在对美进行交易时应特别注意与其他国家的区别。(10分)
2、此例属于“倒签提单”。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看,列有“装运日期”的条款为合同要件。因此违背“要件”的一方不仅会遭到对方索赔,甚至可以废除合同。倒签提单日期就是掩盖了真实的装运日期,实质上是掩盖了延迟交货的责任。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剧烈,延迟交货可使对方在价格下跌时受到损失,如果有下手转卖合同,势必造成买方的违约交货。所以不论从法律上,还是从利益上,倒签提单都是不允许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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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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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篇四
案例
1、我方向新加坡a公司以cif250美元/吨的价格出口香料15吨,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运输。我方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放与湛江港货运码头仓库,不料当晚发生火灾,货物全部烧毁。试想由谁来承担货物灭失的损失?
2、we offer to sell t-shirt no.8160 2000 dozen us$10 per dozen,exw30 xu zhou road,tianjin,delivery during july.某公司按exw条件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以电缆的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问:买方的行为是否合理?
答: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exw术语中,除非合同中有相反规定,卖方一般无义务提供出口包装,如果签约时已明确该货物是供出口的,并对包装的要求作出了规定,卖方则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
3、某公司按照fca条件出口一批商品,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但到了4月30日,仍未见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间,备作出口的货物,因火灾而焚毁。问此项货物应由谁负担?
答:买方承担。买方没按时给出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4、我某公司按照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我方委托卖方办理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因此,我公司向国内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问对我公司的10万元损,可否向国外卖方索回?
答:我公司的10万元延期交货违约金不能向国外卖方索偿,应由自己的承担。因为,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ca条件下,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指定承运人到装运地点接货。买方可以委托卖方代办运输事项,但此项活动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所以,本案例卖方未租到船的风险要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导致的违约也应由我公司自己承担。
5、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不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求可以拒绝。采用 fas 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边为界,即买方所指派的船的船边,在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的情况下,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批货物运至船边,驳船费用是在风险费用转移以前发生的,理应由卖方承担。
6、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经公主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应否负责?
答:卖方对此项差价不负责。因为:fob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责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卖方已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将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装运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已经由货物的卖方转移给买方。在运输途中部分的大米受到海水的浸泡,致使品质受到影响,这是属于风险损失范围,与卖方的交货品质无关。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是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的。因此,按照fob条件的解释,卖方不需要负责。
7、有一笔新闻纸进出口交易,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fob合同,港口为伦敦,装运期为9月份,进口商指派的船舶在9月30日之前没有能够抵达伦敦港,实际船舶10月5日才到。正巧10月3日一场意外火灾让货物损失80%。出口商让进口商赔偿损失,进口商说货物没有装船,不属于进口商承担的风险,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答:本案涉及到fob下的船货衔接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dead freight)、滞期费(de—murrage)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
在本案中,买方延迟派船,致使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后来发生的损失理应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签订fobs合同,在日本某港装货,装到一半时突然遇到台风,为避免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港务部门要求船舶离开泊位,到锚地避风。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尚未装完船,所以上船的货物未能理舱,结果货物在台风中受损。对于这部分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买卖双方之间发生了争议。你认为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损失由买方承担。fobs只是规定买方要支付理舱费,但风险转移并没改变,只要越过船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9、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新港条件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公司和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的原因。
答:北京到天津新港还有一段距离,必须通过其他运输方式把货物运输至天津新港,也就意味着北京至天津新港段运输有风险。a公司是想以fca成交,原因是减少风险。b公司想以fob成交,原因是减少风险
10、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我方应从中吸取以下主要教训:
(1)做进口业务中时,客户资信如何事关重大,因按信用证支付时,开证行仅凭单据议付。与新客户做大宗买卖,更应对对方的资信作深入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骗。
(2)cfr条件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买方负责投保,对买方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于大宗初级产品的进口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应争取按fob条件成交,必要时可指定装运船只的船名或所属的船公司,以减少风险。
11、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的已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该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此后我方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卖方没有发出装船通知,我方(买方)不会见单付款的,尽管cfr属象征性交货.丢失应由卖方负担,因为卖方没有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没办保险,即使后来收到单据,补办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可能不给赔偿.根据cfr术语规定,卖方有义务给买方发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可以及时买保险,而题中卖方显然未尽到责任,所以是卖方的责任。
12、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递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答:cif术语虽然表示是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表面上看是卖方负责保险,其实是卖方为买方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保险,但是风险转移点为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在装运港前,买方负责所有风险,但是货过船舷后,就是买方承担风险。所以不能拒付货款或向卖方索赔。而是在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请卖方代为办理。
13、我方按cif“卸到岸上”条件对外出口,并按规定提交了全套符合要求的单据,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以“卖方需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并安全卸到岸上才算完成交货任务”为由拒付货款。请分析买方拒付的理由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不合理。cif“卸到岸上”条件只要货物越过船舷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
14、买卖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合理,因为按照cif条件,卖方必须承担购买保险的义务。
13、某公司以cif条件对外出口一批罐头。
(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最近经常发生**,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2)这批货物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增加的运费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付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1)我方应拒绝买方在将货船避风暴而增加的费用从货款中扣除的做法,应向买方追回这笔款项。(2)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但卖方支付运费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因运输途中的风险而增加的运费,按照风险界点划分界线的规定,因由买方承担。
14、我拟出口一批滑石块,向香港客商报价usd80/mtfobxiamen。香港客商回电同意我方价格,但是要求我方贸易术语改为cifhk,即要求usd80/mtcifhk。请依据《通则》的有关规定,分析我方可否接受?
15、汉堡某商人向纽约出口一批货物,交易双方按照cif贸易术语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订有一些与cif合同性质相抵触的条款。卖方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从汉堡运抵纽约后,买方以cif贸易术语不符拒绝凭单付款,卖方因此向纽约法院起诉,要求买方付款,法院如何判定?
16、我方外贸公司与英国商人签订一批番茄酱出口合同,条件为fob天津新港,等装运期前三个星期,英国商人突然来电说让我外贸公司办理运输,我方能否接受?如何处理为妥?
17、我公司与荷兰商人签订一批农产品出口合同,条件为cif安特卫普,装运期为10月。我方因货物到达港口稍晚,装完船后的日期已经是11月5日。为了使得顺利收汇,我出口商与船公司商定出具了已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的海运提单,请问这种做法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为什么?
答:法律上将此种行为称为“倒签提单”。一般来说海运公司出具倒签提单,你们是出具了保函给他的。既然他愿意,那么荷兰商人会向海运公司索赔,海运公司在赔付后,持保函向你公司索赔。
18、中国一家外贸公司与日本进口商签订出口裘皮大衣合同,cif大阪,合同中出口商允诺10月底保证到货。由于加工延误,该外贸公司无法赶上10月底到大阪的船舶,后尽力提高加工速度,全部货物运到大阪已经在11月8日,货到后,进口商提出交货期已过,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拒绝付款,而出口商坚持让对方付款?
19、中港柑皮品质纠纷案:广东省 xh 县传统盛产柑子,并形成了一种优质品种,称为“xh 柑”。xh 柑品质上乘,一直享誉东南亚地区。xh 县某出口公司曾与某港商订立了一项向香港出口大宗柑皮的合同。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仅规定: “xh 种柑皮”,货物交收后,港商提出异议,称这些柑皮不是 xh 县当地产的,因为他已派人调查了全县所有产地,即使全县生产的柑子也无法剥出这么多皮。我方出口公司解释,合同仅规定: “xh 种柑皮”,只要是xh 品 “种”的柑皮就符合合同规定。对方认为,合同规定:“xh 种柑皮”,必须是在 xh 县当地 “种”植的柑皮才是符合合同要求的,双方各持己见。最终,还是中方为维持双方业务关系而赔偿港方了事。20、2003年在广州交易会上,中国向日本出售一批“土纸”,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品名栏内,载明“土纸”即为手工制造书写纸。在卖方发运的商品及包装上,还贴有标签,并印有“手工制造”字样,而且卖方在发票、提单、品质与质量检验证书和产地证书中,也都载明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 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据该国xx制纸实验场鉴定证明:“抄纸”及“干燥”工序,均为机械操作,故不应表示为手工制纸。买方据此向卖方索赔。卖方拒赔,其主要理由是,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操作,并显示其特点。谁有理?
答: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有:(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按本国行业习惯均表示为手工制造(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
简评:应注意双方对货物品质在不同地区的理解差异,明确货物的品质标准究竟是依照样品还是强调完全手工。
结果: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有关人士调解,双方取得谅解,中方赔偿部分损失。
21、青岛某出口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苹果。合同上写的是三级品,但到发货时才发现三级品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二级品比三级品质量好),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请问:这种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否可以?
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很不妥当。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是和合同不符的,在出现价格下跌情况下,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
出现此种情况,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将情况电告对方,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办法。但需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发货前都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22、1989年,在上海秋季交易会上,由中国山东省青岛食品公司与印度一家k公司签订了一项冷冻北京填鸭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我方向对方出口带头翼蹼、无毛的一级冻北京填鸭20吨,填鸭都必须按印度伊斯兰教的方法屠宰。我方k公司不清楚伊斯兰教的宰法,凭主观想象认为只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个证明,说明是按伊斯兰教的方法宰杀的,就可以了,于是对这些鸭子全部采用最科学的屠宰方法,即从鸭子口中进刀,将血管割断放血后加工速冻。然后请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出具了“确为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的证明,货物运到印度后,经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检验,发现这批鸭子是用“钳宰杀法”屠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为伊斯兰教标准所不容,于是,买方便拒绝收货,并通知我k公司,或当地销毁,或立即退货。k公司不得已,只好同意退货,我k公司弄巧成拙,除了损失往返运费及其销售差价之外,还要向买方表示歉意,挽回已造成的不良影响。
23、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答:不行。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 14%,杂质不超过 2.5%,从合同内容看,在这笔进出口交易中,双方以商品的规格作为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并以此作为交验商品的依据,属于凭规格的买卖,只要我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我方就算已经履行了合同。但是成交前我方向对方寄送样品时并未声明是参考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这样对方就有理由认为该笔交易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而在国际贸易中,凡属于凭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方很难以该笔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为由不予理赔。
24、我国某出口公司与俄罗斯进行一笔黄豆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规定如下:每袋装黄豆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吨,但货物运抵俄罗斯后,经俄罗斯海关检查发现每袋黄豆净重94公斤,1000袋,合计94吨。当时正遇市场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俄罗斯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答:不合理ucp500规定,货物数量一般允许有5%增减,除非以个数计数。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单位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写明:大米 100 公吨,麻袋包装,每包100千克,共 1000包,则交货时不得有任何增减。
25、某出口公司对中东出口电风扇 1000 台,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 40 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认为根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上仍允许有 5%的增减,故决定少交 40 台风扇,即少交 4%。结果,遭银行拒付。为什么?
答:关于允许 5% 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5%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此增减幅度不适用。本案例是以“台”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也所不适用溢短装条款。也就是说,该公司的单证与信用证不符,所以银行拒付。
如:大米 100 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减,也允许5% 的增减。但是,若写明:大米 100 公吨,麻袋包装,每包100千克,共 1000包,则交货时不得有任何增减。
26、我向阿联酋出口冻羊肉20公吨,每公吨fob400美元。合同规定数量可增减10%。国外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数量约20公吨。结果我按22公吨发货装运,持单到银行办理议付时遭到拒绝。请问原因何在?
答:我们凭单证向银行议付时遭到拒付,因为单证不符。在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时,银行议付是以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为限,如果议付金额超出信用证金额,就会遭到银行拒付。在上述交易中,虽然合理规定数量可增减5%,但由于买方在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金额为8000美元,没有响应规定约量,故而要遭银行拒付。
27、商品数量短缺买方拒收案: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
答: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如属根本性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而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我公司可与匈牙利商人就商品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进行交涉尽可能挽回损失。
28、出口商品已刷制唛头,目的港通关时,海关未发现而要求买方补制,买方照办后要求我方赔偿其支出的费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29、某出口公司销往加拿大一批货物,价值15万美元。合同规定用塑料袋包装,每件要求使用英、法两种文字的贴头(粘纸)。但出口公司实际交货时改用了其他包装,并只使用了英文的贴头。国外商人为了适应当地市场的销售要求,不得不雇人更换包装和贴头,之后向该公司提出索赔。
30、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
答:要拿到授权方的品牌授权说明书。这是一笔外商要求采用中性包装的交易,我方一般可以接受。但是在处理该项业务时应注意下列问题。首先要注意对方所用商标在国内外是否已有第三者注册,如果有,则不能接受。如果我方一时无法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 “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则应由买方负责”。
31、国内某厂向国外出口一批灯具。合同上规定每筐30只,共100筐。我方工作人员为方便起见,改为每筐50只,共60筐,灯具总数不变。请问这种处理方式是否构成违约?
答:属于违约,卖方违约。包装也是合同要件之一,必须按合同履行。
32、上海出口公司a与香港公司b成交自行车1000台,由a缮制合同一式两份,其中包装条款规定为“packed in wooden case”(木箱装)。将此合同寄至b方,然后由 b签回。b签回的合同上于原包装条款后加“c.k.d.”字样,但未引起a公司注意。此后,b公司按合同开证、a公司凭信用证规定制单结汇完毕。货到目的港。b发现系整台自行车箱装,由于自行车整台进口需多交纳20%进口税。因此,拒收货物并要求退还货款。卖方此时才意识到c.k.d.是指completely knocked down(完全拆散),只好认赔。
评析: 1.卖方忽略c.k.d,造成实际装载与合同不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卖方虽然已经结汇,但买方仍有拒收货物的权利。
33、某乡镇企业与香港m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烤花生的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40公吨,采用纸箱包装,每箱内装10袋,每袋450克。付款采用即期信用证方式,签约后15天内将信用证开到中方,交货期4月30日以前。因客户对花生的内包装不太满意,决定使用自己的包装袋,于是在合同的包装条款中附带了一句“内包装由港方提供”。3月20日签约后的14天,港方开来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即组织加工,同时催促对方抓紧发送包装袋。4月15日加工完毕,包装袋仍未到,在多次催促之后,包装袋于4月24日到货。出口方立即组织装袋打包,但仍未赶上4月28日的船期,而下一班船是5月8日,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期。于是,出口方于4月28日致电港方公司,由于迟交包装袋,导致未能按时交货,要求改证。但遭到对方拒绝,并要求将信用证改为跟单托收方式结汇。出口方表示同意。货到香港后,港方公司突然来函称市场看跌,要求降价10%,在极为被动的情况下,经交涉减让了8%,才得以办理赎单手续。
答:本案例中属于由于买方没有及时提供约定包装导致最后我方交货延误。通常交易中商品包装由卖方提供,若买方对于包装有特殊要求,则应该提供或者承担相关的费用。我方在该案例中的失误在于没有能够在合同中明确对方提交货物内包装的时间,导致我方货物准备好了,但是由于对方内包装没有到位,没能够及时出运导致延期,而不得不接受对方降价的要求。
34、国外客户c 在2001年5 月份 向a公司下了1x40'h集装箱的产品p3的订单中,由于很多产品的包装为新的包装,我司在下了订单1个月后还不能得到确切的装箱尺寸。由于其中一个工厂货物体积与刚下订单时的所报体积多出7cbm,其他部分工厂在给报装箱尺寸时都是箱子的内径,实际上外径比内径都大了0.5cm,由此造成所有货物生产完毕和计算总体积时,才发现共多出10cbm。a公司将此情况告诉国外客户,客户表示多出的货物他们不要了,他们不可能为了10cbm 的货物在支付运费。a公司提出可否由其支付海运费,将货物运至目的港。可是客户还是不同意,因为多余的货为拼箱出运,客户还要在目的港重新办理清关手续。a公司只得要求仓库在装箱时注意节省空间,务必尽可能的多装货物,最后此高柜比平时的柜子多装了4cbm的货物,将存货减到最少。至于留下的存货a公司在以后的订单中,已低廉的价格卖给其它客户。
答:a公司和客户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于以后的订单,要求工厂对所提供的包装明细负责,若再发生由于工厂的原因造成装箱尺寸有误,a公司有权在征得国外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将体积数报错的工厂的产品落下。为了避免类事的事情再次发生,在订单下了以后,务必在1周内估算出较准确的体积数。同时为了核实工厂的所提供的包装尺寸的准确性,要求质检员验货时,对装箱尺寸进行校对,并告知正确的装箱尺寸。
35、我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 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 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 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11月2日才装船运出。第五批货物11月22日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和11月2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答:一个限量分批交货的信用证,如果其中任何一批交货未按时按量装运,则本批及以后各批信用证均告失效。
36、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答: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装运并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每套运输单据注明的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港、接受监管地不同,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37、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15000箱,合同规定1-6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25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上总金额与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符,但装运条款规定为“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方1月份装出3000箱,2月份装出4000箱,3月份装出8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方提出异议。你认为对方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38、进口商要求出口公司改变运输方式提前或取消装运部分货物(已超过原信用证允许的数量增减幅度)。我某出口公司收到一国外来证,货物为 40000只打火机,总价值为4万美圆,允许分批装运,采用海运方式。后客户来传真表示急需其中10000只(总数量的1/4)打火机,并要求改用空运方式提前装运,并提出这部分货款采用电汇方式(t/t)在发货前汇至我方。遇到此类问题该怎么办?
答:收到 t/t后立即空运10000只打火机,然后,在装运有效期前海运剩余30000只打火机,随后递交全套单据向银行议付,单据上的数量与金额分别为30000只与3万美圆。因该证规定允许分批装运,银行便认为货物已被分批装运,只要单据与信用证完全相符,根据《ucp500》第十条d款规定,开证行凭单证相符履行付款责任。假如该客户要取消其中10000只打火机,出口商也可采取类似的方法进行处理。
如果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 not allowed)或我方没有充分利用“允许分批装运”条款,为解决上述问题,我方只得要求客户修改信用证,从而给进出口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银行费用和麻烦。
39、一批货物共100箱,自广州运至纽约,船公司已签发“装船清洁提单”,等货到目的港,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①5箱欠交;②10箱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已散失50%;③10箱包装外表完好,箱内货物有短少。试问上述三种情况是否应属于船方或托运人责任?为什么? 答 :承运人应对①②情况负责,而对第③种情况不负责。
按照提单的规定,一般承运人仅对货物外表良好负责,同时承运人保证船舶的试航状态以及安全、谨慎收受、装载和运输货物,除此以外,承运人责任很小,并且按照惯例和提单条款,承运人还享有十多项免责权利。
40、东华公司按cfr条件、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以集装箱装运出口成衣350箱,装运条件是cy/cy。货物交运后,东华公司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单上表明:“shippers load and count.”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东华公司及时办理了议付结汇手续。20天后,接对方来函称:经有关船方、海关、保险公司、公证行会同对到货开箱检验,发现其中有20箱包装严重破损,每箱均有短少,共缺成衣512件。各有关方均证明集装箱外表完好无损,为此,对方要求东华公司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并承担全部检验费共2 500美元。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本案中装运条件为cy /cy提单上表明整箱装运整箱交货。箱内货物的情况如何船方概不负责。货物运到目的港后在集装箱堆场负责将整箱货物交给收货人由收货人开箱验货。本案中经有关船方、海关、保险公司、公证行会同对到货开箱检验发现其中有20箱包装严重破损每箱都有短少共缺成衣512件各有关方都证明集装箱完好无损说明货物包装的破损和数量的短少是由于出口方装箱时的疏忽造成的因而东华海运公司不能推卸责任。
41、国外开来不可撤消信用证,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0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1月15日。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1月4日向银行议付交单时,银行以我方单据已过期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银行的拒付是有理的。因为根据《ucp600》第14条c款的规定受益人或其代表在不迟于本惯例所指的发运日之后的二十一个日历日内交单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截止日。本案中我方取得了签发日期为2000年12月10日的提单于2001年1月4日到银行交单议付。尽管我方未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到银行议付但我方提交的提单已构成了过期提单。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装运日期后2l天提交的单据„„因此我方提交的过期提单银行是有权拒付的。
42、以cif出口的货物,运费已付,而船只在启运前先遭扣押,买方等待货物,要求供货方将货物另行洽船运交,出口商以运费已付清为由向买方另索再次发生的运费是否合理?买方为急等货物不得已照付暂时解决问题,买方所产生的损失应如何解决?
答:按《90通则》cif条件下,卖方负责装船以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以后的一切风险。就本案而言,卖方已将出口货物装在船舶上,付清货款并已取得装船提单,卖方的责任已经解除,风险已转移给了买方,所以由该船遭扣押另行转运的一切费用应有买方承担。第二次运费可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要。买方可依据海商法海上保险之委付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力转移于保险人手中,请求支付该保险标的的全部投保金额,但应以货物装船已过四个月不能成行或尚未交付收货人为限。
43、大连到纽约的海轮,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船身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一部分水泥抛入海中。
答: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
44、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
答:450单独海损吧。由货物所有者承担损失(所有权转移了就是买方,未转移就是卖方)。单独海损是海上运输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直接导致由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各自负担的损失。这些原因所致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都属于应由船、货所有人各自负担的单独海损范围。
550是共同海损吧。这部分损失由船方和货物所有者共同承担。共同海损是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
45、某公司自a港装冷冻鱼货50吨(散装),并经公证处公证,船运到b港卸货48吨,也经公证处公证。问航运中失重2吨,投保何种险别可获理赔,船方对于失重是否负赔偿责任? 答:一般情况前,海运中的货物短量的风险可以从投保一切险或者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再加保短量险中得到补偿。但由于下列原因所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责任;(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误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战争险和罢工险所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所以本案例中,货物系冷冻货且又是散装货,故保险公司很难受理这种货物的失重保险。一般船公司所签发的提单上均有散装货物条款的说明,即承运人对散装货物的短载不负责任。
46、我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请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答:保险公司只对因罢工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对于间接损失则不负责任。本例货物的损失是由于冷冻设备因无法补充燃料而停机造成的,虽然无法补充燃料是罢工的后果,但此损失是罢工的间接损失,所以保险公司对此不予赔偿。
47、航运船舶遇险受损案: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答: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损失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 牲和支 出的特殊费用。48、2001年8月,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定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我公司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时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事后我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被拒绝,后我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拒绝。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为什么?
答: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⑴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⑵ 索赔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 ⑶索赔人具有可保利益。
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虽有可保利益,但他不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拒绝买方是由于损失发生时他对货物不具有可保利益,虽然他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
49、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合同采用简式标准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卖方给货物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icc(c)。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挤压造成的。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 为什么?
答:cif条件下如果合同没具体规定卖方只需办理最低的平安险。因而保险公司可以拒绝。
50、我某公司向日本商人以d/p即期付款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受d/p after 90 days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则可接受。日本商人为什么提出此要求??
答:日本商人提出将d/p即期改为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迟付款时间,以利于其资金周转。同时日商指定a银行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为了方便向该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得经济利益,进而达到利用我方资金的目的。
51、信用证不符案:某出口公司对美成交女上衣 1000件,合同规定绿色和红色上衣按3︰7搭配,即绿色300件,红色700件。后国外来证上改为红色30%,绿色70%,但该出口公司仍按原合同规定的花色比例装船出口,后信用证遭银行拒付。(1)为什么银行拒付?(2)收到来证后,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1)信用证项下要求单证必须相符,否则银行不予议付。本案中装运单与信用证不符,所以银行可以拒付。(2)卖方应于收证后立即通知开证人改证,绝不能置信用证于不顾而单凭合同规定行事。
52、l/c独立于买卖合同:国外贸易公司从我进出口公司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定,1月30日前开出l/c,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l/c,有效期至2月10日。后由于卖方不能按期装船,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日并将l/c有效期延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1)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答:(1)银行有权拒付。据《ucp500》规定,l/c虽是根据合同开出的,但一经开出就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本案虽合同条款改变,但l/c条款未改,故银行只按原l/c条款办事,2月17日超出了原l/c的有效期,故银行可以拒付。
(2)作为卖方,当银行拒付时,可依据修改后的合同条款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卖方也可要求修改信用证。
53、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
答:(1)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54、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答:1)向出口商索赔,是出口商货物的质量问题。2)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已签发清洁提单,那么他就必须将与提单商一致的货交给进口商。在这里要说到保险,出口商投保了一切险及战争险,在一切险里覆盖短量险,但是短量险是心须由外包装破裂或散装货物发生数量散失和实际重量短缺的损失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这里不能找保险公司。
3)向出口商索赔。货物外表情况良好,而箱内货物却短少,说明装船前货物就已经短少,责任在于出口方。
55、我某出口公司以cfr条件对德国出口一批小五金工具。合同规定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我出口公司按期发货,德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可半年后,我出口公司收到德国客户的索赔文件,称上述小五金工具有70%已锈损,并附有德国某内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德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23、投保一切险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常需要船运公司出具事故证明单。请问:(1)船公司是否可以不出具证明单?(2)如船公司不出具事故证明单时,索赔时有何困难?应如何解决才较为妥当?
答:(1)若在进口港提货时由保险公司、船公司等单位公证,证明系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坏,船公司应出具证明单。但如把货物提出港,运回仓库再开箱发现损坏,因不易或无法证明何时何处发生损坏,保险公司往往不予理赔。(2)为防止此事发生,先应公证,或加保内陆险,至内陆仓库。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开箱,请保险公司来人检查,取得保险公司的认同,而可以索赔。
56、【不可抗力条款】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为什么?
答:欧洲厂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我方所派船只迟到,是由于战争造成,这属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是法定免责事项,对欧洲厂商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方可不予理睬。
57、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
答: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带来两种后果,解除合同与延迟履行。本例中,合同中小麦并非特定产地产品,某一产地发生水灾可以从其它产地调集,所以a无法要求免除交货义务。
58、【发盘的有效期】一法国商人于某日上午走访我国外贸企业洽购某商品。我方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当日下午法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那时,我方已获知该项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迹象。对此,你认为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为什么?
答:中国与法国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洽谈过程中,双方对《公约》均未排除或作出任何保留。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应受该《公约》约束。按《公约》规定:对口头要约,须立即接受方能成立合同。据此,我方鉴于市场有趋涨迹象,可以予以拒绝或提高售价继续洽谈。
59、【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1)我某公司向法国一客户发盘,后者很快回复,接受,但价格降至15美圆,我方不给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法国商人坚持合同有效。最后诉诸法律,结果怎样?
答:合同无效。因为法国商人要求价格降至15美元,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提出更改,这是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原发盘已经失效,已经构成新的发盘。我方不给理睬,新的发盘也无效。所以合同已经无效了,我方可以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
(2)我某公司向美国一客户发盘,后者很快回复,接受,但要求提供产地证明,我方不给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商人坚持合同有效。最后诉诸法律,结果怎样?
答:合同有效。因为法国商人要求要求提供产地证明,这不是实质性变更发盘得条件,原发盘还是有效的。我方不给理睬,而是以高价卖给了其他客户,违反了合同的内容。
60、【逾期的接受】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人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9日意商人用电报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中国与意大利均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该案双方洽谈过程中,均未排除或作出任何保留,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公约》约束。我方于11月收到意商的接交电报属因传递延误而造成的逾期接受。因此,如我方不能同意此项交易,应即复电通知对方:我方原发盘已经失效。如我方鉴于其他原因,愿按原发盘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可回电确信,也可不予答复,予以默认。
61、【接受的撤回或修改】:中国c公司于2001年7月16日收到巴黎d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d公司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法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1)合同是否成立(2)我方有无失误?
答:合同不能成立。理由是:d公司16日发盘,经过c公司17日的还盘已失效。
我方失误。具体有二:(1)我c公司不接d公司16日发盘,而应接受其17日盘;(2)在作“接受”时,不应用“请确认”样式文句。等于对方确认后合同方可成立,使对方有了主动权。
62、【合同的基本内容】:我方某公司向日商报实盘, “玉米,一级,cif神户每公吨243美元,8月装运,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五天复到有效。”第三天日方复函:“你方报价,我方接受。但需在7月装运。”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
答:合同不成立。根据一:日方虽表示接受我方报价, 但对我方报价内容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即把交货期由8月改为7月, 己构成还盘。根据二:我方报价构不成有效发价, 因为报价内容不完整(缺少数量规定)。
63、我某公司向港商a报价, 限十天复到有效。第三天, 我方收到两份传真, 一份是港商a的传真:“你方报价, 已转美商b”。另一份是美商b的信用证传真件,其内容与我方报价完全相符。我方退回美商b的信用证,同时向美商b发出新的报价。事后, 美商b认为与我方的合同已成立,指控我方违约。问,我与美商b的合同是否成立?
答:我与美商b的合同不成立。根据是美商b不是我方报价的特定受盘人。
假设一,若港商接受我方报价, 然后要求我方直接发货给美商b,可否?
答:可以。为照顾中间商利益,在我方条件便利的情况下,可以答应港方要求。
假设二, 我方发运货物给美商b,在它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品质有问题(问题是真实存在的, 我方亦发现装船时错把部分三等品当一等品装箱),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应持什么态度?
答:拒赔。因为美商b不是我方的交易对象,对于美商b我方仅是货物承运人。假设三, 美商b找港商索赔,港商找我方索赔,我方是否应赔偿?
答:拒赔。理由一:是港商必须拿出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的商检证书方可。理由二:缓引“美国对外贸易法案” 的有关规定:贸易的一方若发生了侵犯另一方所有权的行为,即丧失索赔权。港商在不经检验, 即把我方货物转售经美商,已发生侵犯我方所有权行为。
假设四,港商派员(商务代表和香港方的商检人员)赴美接货并检验,发现品质问题找我索赔,问我可否赔偿?
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 我方才负赔偿责任。
64、我方某出口企业于10月1日向日商发盘称:阿托品,每100盎司一批,大连船上交货价为5美圆一盎司,5日内复到有效。日商于10月7日回电表示接受,我方立即电告对方其接受有效,并着手备货。两天后,日商来电称7日电传超出发盘有效期,属无效接受,认为合同不成立。请问日商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日商的做法不合理。因为如果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这就成为一项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也认为逾期接受原则上时无效的,但是也有例外。第21条就规定: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于收到逾期接受后,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确认其为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
65、我某公司接到美国出口商发盘供应核桃仁500公吨,限7日内复到。我公司经调查研究后,于第五日作出决定欲接受该项发盘。但此时外商又发来电传称撤消发盘。请问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应怎么办,为什么?
答:该公司可以接受。约第16条第2款有相关规定,在发价中载明了接受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它是不可以撤销的则发价一旦生效(发价到达我公司),即不得撤销。这里他规定的7日内复到就是载明的接受期限。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期末考试试卷篇五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 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
二、判断题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2.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3.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4.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二、判断题
1.一般地说,交易磋商有四个环节,其中达成交易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是询盘与接受。(×)
2.接受和发盘一样也是可以撤销的。
3.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4.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5.对外报货号10005柳筐500打,每打cif伦敦4英镑,每5打一纸箱,11/12月装船,限8月10日复到。这是一项有效的发盘。(√)
6.我某公司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84.5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500打,限10月15日复到有效。该盘于10月7日抵达美商,10月8日我发现问题,向美商发传真要求撤销该发盘,该发盘不能撤销。(√)
7.公司周一对外发盘,限周五复到,客户周二回电还盘,邀我电复,我未处理。但是,周四客户又来电接受我周一的发盘。则这笔交易达成。(×)
8.公司对外发盘,国外的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这是有效接受。(×)
9.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三、选择题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
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 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于(c)生效。 a.合理时间内 b.向发盘人发出时 c.送达发盘人时 d.发盘人收到后以电报确认时 3.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于(c)生效。 a. 向特定的人发出时 b. 合理时间内 c. 送达受盘人时 d. 受盘人收到并确认时
4.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d)。
a.逾期接受一律无效 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 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发盘人
5.某发盘人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c)。
a.发盘 b.递盘 c.邀请发盘 d.还盘 6.某公司对外发盘时规定了发盘的有效期,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项发盘(a)。a.不得撤消b.可随意撤消c.在对方表示接受前可以撤消d.撤消的通知先于发盘到达对方即可撤消
7.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有效的接受必须(c)。a.以口头或书面声明方式表示出来b.以某种行为方式表示出来c.以上二者均可 d.以上二者须同时具备
8.我国甲进出口公司于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报向美国乙公司发出要约,规定承诺须于11月20日前到达甲公司才有效。11月18日,甲公司同时接到乙公司的承诺和撤回承诺的通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此情况下,(b)。 a.该合同成立b.该合同不成立c.须甲公司同意乙公司撤回,该合同才不成立d.须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撤回,该合同才成立
9.在交易磋商之前,需要准备的事项很多,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abcd)。 a.选配洽谈人员 b.选择目标市场 c.选择交易对象 d.制定磋商交易的方案 e.进行询盘 10.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下列(abe)条件。
a.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b.必须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c.必须规定发盘的有效期 d.必须列明各种交易条件 e.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内容必须十分明确,即发盘中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acd)。 a.表明货物的名称 b.表明交货的时间、地点c.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d.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e.表明付款的时间和地点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发盘都可撤销,下列(abce)情况下的发盘,一旦生效,则不得撤销。 a.在发盘中明确规定了有效期 b.以其他方式表明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c.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 d.发盘送达受盘人后,受盘人没有表示接受之前收到了发盘人的撤销通知 e.受盘人已经发出了接受通知
13.任何一项发盘,其效力均可在一定条件下终止。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一般包括以下(abcd)方面。
a.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没有被接受 b.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 c.发盘人依法撤销了发盘 d.发盘之后,所在国政府对发盘中的商品或所需外汇颁布了禁令e.发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之后丧失了行为能力 1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abc)。
a.约首 b.本文 c.约尾 d.约期 e.索赔条款及附件
第四章 国际贸易术语
一、判断题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2.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3.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4.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
(×)5.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fob stowed 和fob trimmed。
(×)6.fob under tackle 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7.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8.fas与 fob的相同之处之一是卖方都要承担货物的装船费用。
(√)9.《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10.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11.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12.按cif术语成交,买方履行其交单义务。(√)13.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除此之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14.按cif ex ship's hold louis port 条件成交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为止的费用和风险。
(×)15.按cif landed london成交的货物,在伦敦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16.买卖双方按 cif liner terms 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
(√)17.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18.采用cfr术语成交时买方若不负担包括驳船费在内的卸货费用,可采用cfr liner term和cfr landed。
(×)19.采用cfr术语时卖方应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租船订舱,将货物装船并支付正常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办理出口通关手续。(×)20.采用cfr、cif术语成交,合同中只规定装运期或交货期;而采用cpt、cip术语,合同中不但要规定装运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2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cip、cpt与fca的相同之处表现在当事人的责任相同。
(×)22.按照国际贸易惯例,exw条件下,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有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商业发票,提交有关的运输单据。
(√)2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as、des、deq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4.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deq条件下,买方承担的义务中不包括办理海运货物保险,承担在目的港的卸货费用。
(×)25.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ddp、ddu、deq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二、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例如,业务中常用的fob、cif和 cfr 等。
2. fob liner terms: 即fob 班轮条件。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3.fob under tackle: 即fob吊钩下交货。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fob stowed :即fob理舱费在内。它是为了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fob的变形之一。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 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5.cfr liner terms :即cfr 班轮条件。它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cfr的变形之一。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6.cfr landed:即cfr 卸至码头。它是为了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而产生的cfr的变形之一。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7.象征性交货: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 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
8.实际交货:实际交货是不同于象征性交货的另一类交货方式,它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实际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才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9.《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 1932,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1928年,国际法协会在波兰华沙开会,讨论并制定了有关cif合同规则的《1928年华沙规则》;其后,它又在1932年牛津会议上对华沙规则进行了修正,同时将规则定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全文共21条,主要阐述了cif合同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风险、费用和责任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
1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在最初的《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的修正和完善而制定出来的,它于1999年7月公布,2000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00通则》的公布和实施,使《通则》更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实践,这不仅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法律的完善,而且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如今,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2000通则》已成为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签约、履行及解决业务纠纷的主要依据。
三、简答题
1.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答:贸易惯例不同于法律,它本身对当事人没有法律那样的强制的约束力,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以排除惯例的约束力。但是惯例对于指导业务实践,规范贸易行为又具有重要作用。这体现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许多大宗交易的合同中也都作出采用何种规则的规定,这有助于避免对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而引起的争执。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或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2.贸易术语有什么实际应用?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要明确所采用的贸易术语,以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方式和条件,即明确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过程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从而划分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说明了合同的基本特征。所以,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贸易术语的性质应与买卖合同性质相一致,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应与合同性质相一致,与所使用的贸易术语在内容上保持一致,不应有所矛盾。
3.为什么不宜将cif称作“到岸价”?
答:在实际业务部门,有些人习惯称cif为“到岸价”,这种叫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在cif条件下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所有责任、费用和风险,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仍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仍由买方承担。还有,货物装船后产生的除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承担。
4.怎样理解cfr条件下装船通知的特殊重要性?
答: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以及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5.请指出fob、cfr和 cif的相同点和区别。
答:fob、cfr和cif这三种常用贸易术语,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卖方都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船舷为界进行划分;都是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ob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cfr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f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6.请比较fca、cpt和 cip的异同点。
答: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照fca、cpt和cip这三种术语成交时,卖方都是在合同约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控制时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以第一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它们都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承担出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通关的责任和费用。但在运输和保险的安排上却存在着差别。fca条件下,运输和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卖方没有责任; cpt条件下,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保险由买方自行安排;cip条件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均由卖方负责签订,并承担运费和保险费。由此可见,向承运人交货的这三种贸易术语在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适用的运输方式以及出入境通关的责任负担方面也都是完全相同的,区别只是在于有关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面。所以,可以说,fca、cpt与 cip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和fob、cfr与cif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一致的。
第五章 国际贸易商品价格
一、名词解释
1.所谓差价:是指同一种商品由于交易条件的不同而产生的价格上的差异。
2.出口换汇成本:是指某商品出口净收入一个单位的外汇所需要的人民币成本,它是衡量外贸企业和进出口交易盈亏的重要指标。它与外汇牌价进行比较能直接反映出商品出口是否盈利。出口换汇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出口换汇成本
=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外汇)。3.出口盈亏率:是指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例,用百分比表示,它是衡量出口盈亏程度的 一项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出口盈亏率=(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100%。
4.佣金:是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买卖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报酬。
5.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一种价格减让。
6.出口创汇率,又称外汇增值率,是指加工后成品出口的外汇净收入与原料外汇成本的比率。该指标主要用于计算用国外原材料或国产原材料加工再出口的业务。其计算公式如下:出口创汇率=(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100%。
二、选择题
1.佣金额是在(b)的基础上计算的。
a.净价 b.含佣价 c.折扣 d.原价
2.在国际贸易中佣金应付给(c)。
a.收货人b.发货人 c.中间商d.委托人
3.国际货物贸易的作价方法很多,其中最常见常用的是(b)。
a.暂定价格b.固定价格c.待定价格d.先确定初步价格,然后按原材料价格指数和工资指数最后调整
三、判断题
(×)1.出口总成本是指该商品的进货成本加上出口前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2.出口换汇成本与出口总成本成正比。
(√)3.出口换汇成本与外汇净收入成反比。
(√)4.折扣一般是在买方支付货款时从货款中预先扣除。(×)5.在市场价格瞬息万变而对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看不准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应采用固定价格的作价办法。
(√)6.采用固定价格便于核算成本和履行合同,但交易双方要承担成交后价格变动的风险。
(√)7.采用非固定价格比较灵活,有利于避免在市场价格变化时给交易带来的不稳定性。
四、简答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进出口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单价和总值两项基本内容。单价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包括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或称总价)是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也就是一笔交易的货款总金额。
2.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主要有哪几项
答: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主要有(1)出口商品盈亏率;(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3)出口创汇率。
第六章 商品的品名、质量、数量和包装
一、单项选择题
1.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c)。 a.最好用样品磋商b.最好用文字说明c.最好看货洽谈成交 d.最好用图片说明
2.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他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d)。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b.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c.允许有合理公差 d.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3.品质公差主要用于(c)。
a.农副产品b.初级产品 c.土特产品d.工业产品
4.国际标准化组织针对制造业及服务业制定了品质管理及品质保证标准,是(d)系列标准。
a.iso 4000 b.iso 8000 c.iso 9000 d.iso 14000 5.商品的毛重是指(d)。
a.商品的包装重量b.商品自重加内包装的重量c.商品的自重d.商品自重加内外包装的重量
6.按重量买卖的商品,若合同中未规定计算重量的方法时,习惯上按(b)计重。
a.毛重 b.净重 c.公量 d.毛、净重各50% 7.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的计量方式法是(c)。 a.毛重b.净重c.公量 d.理论重量
8.买卖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是允许卖方(b)。
a.在交货质量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b.在交货数量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c.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d.在交货品质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9.根据《ucp500》,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b)的增减幅度。 a.4%b.5% c.8%d.10% 10.我方向国外出口商品50公吨,每公吨300美元,合同数量可增减10%。国外开来信用证金额为15 000美元,数量约50公吨。我方在交货时,市场价格呈下跌趋势,我方应交货(c)。 a.40公吨b.45公吨c.50公吨d.55公吨
11.在买卖合同的包装条款及有关运输的单据中,涉及到的运输包装上的标志是(c)。
a.警告性标志b.指示性标志c.运输标志 d.条形码标志
12.在国际贸易中,运输标志的式样和文字一般由(b)。 a.买方提供b.卖方提供c.运输部门设计并刷制d.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并刷制
二、多项选择题
1.符合faq标准的商品,称为(bce)。
a.上等品 b.中等货 c.大路货 d.低等品 e.良好平均品质
2.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卖方复制后寄买方确认,确认后的样品被称为(bce)。 a.复样b.回样c.对等样d.参考样 e.确认样品
3.计算重量的方法有(bcde)。
a.毛重-净重 b.以毛作净 c.公量 d.理论重量 e.法定重量
4.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主要有(bce)。
a.高度 b.数量 c.长度 d.宽度 e.体积和容器
5.有关名词的概念,正确的有(abcd)。
a.公量是指在计算货物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b.净重是指除去包装物后的商品实际重量,即商品本身的重量
c.法定重量是指商品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销售包装等的重量
d.运输标志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e.包装标志又称防伪标志
6.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为“1000m/t with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则卖方交货数量可以是(abde)。
a.950m/tb.1000m/tc.1500m/td.1050m/t e.950m/t到1050m/t之间任意数量
7.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应包括的内容是(abcd)。 a.收货人名称的缩写或简称b.参考号(订单号、发票号)c.目的地 d.件号或箱号 e.产地标志
8.出口商品采用中性包装就是(ab)。
a.包装上仅有外商指定的商标或牌号,但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 b.包装上既无商标、牌号,又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 c.在采用外商指定的商标或牌号同时,标示“中国制造”字样 d.包装上无商标或牌号,仅注明“中国制造”字样 e.习惯包装
三、名词解释
1.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而商品的内在质量是指气味、滋味、成分、性能、组织结构等。总之,商品的品质既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也包括化学成分、生物特征等自然属性。
2.对等样品:当买卖双方采用凭样成交时,卖方为了减少交货时的风险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商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也有的称其为确认样品或回样。
3.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4.faq:是far average quality的简称,它表示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习称“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中等货或大路货而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某些品质变化 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用此术语来表示其品质。在我国出口农副产品时,除用faq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外,同时还在合同中约定具体规格。
5.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对某些初级产品,由于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难以完全与合同规定的品质相符,为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定的品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允许幅度,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允许的幅度内,买方就无权拒收,但可根据合同规定调整价格,这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中所谓的“品质增减价条款”。
6.公量:又称公定重量,它是衡量某些商品的一种重量单位。吸湿性强的丝、棉、羊 毛之类的商品,因受客观环境的影响,故其重量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的办法,即以该商品的干净重(指烘干后的重量)加上国际公定 回潮率与干净重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为公量。
7.公差条款: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或生产水平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误差。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付的商品品质只要在合同规定的品质幅度内,买方不得拒收货物,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8.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网点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这类包装除必须具有保护商品的功能外,更应具有促销的功能。
9.中性包装:是指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
10、标的物:是指用于换取对价的货物。一般地说,要构成买卖中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是被卖方所占有的;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
11.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 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12.定牌是指卖方按照买方的也要求 , 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这种做法就称为定牌生产。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二、判断题
(×)1.国际货物运输是独立的国际贸易运输活动,不应属于国际物流范畴。(×)2.采用定期租船时,在租货期限内,租船人可随意在任何航区内和任何航线上使用和调度船舶。
(√)3.采用ocp条款,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
(×)4.采用ocp条款,货物必须经由美国东海岸港口中转。
(×)5.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转让,海运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6.铁路运单具有物权凭证作用。
(×)7.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是发货人据以结算货款的凭证。
(√)8.多式联运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的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9.多式联运单据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一种运输单据。
(×)10.多式联运单据不得做成可转让的。
(×)11.多式联运单据只能作为可转让的单据。
(×)12.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或需作特殊处理的货物在基本运费之外加收的费用。
(√)13.采用班轮运输,承运人和货主之间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14. 由于在不同时间、不同港口将货物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故应算作分批装运。
(×)15. 装运期的规定方法很多,其中比较明确合理的规定方法是近期装运。
(√)16. 在海运进出口合同中,对大宗商品交易,装运港和目的港可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和目的港。
品质数量包装:
一、判断
1.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2.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货,如买卖合同未明确规定是按毛重或按净重计算,按惯例,应按毛重计算。× 3.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4.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5.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规定增减价格。√ 6.为了适用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出口日用工业品,应尽量争取按买方样品达成交易。×
7.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很多,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8.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分14%,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9.我国在采用定牌和无牌出口时,除非买卖双方另有协议,一般都应在出口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中国制造”字样。√
10.按买方来样,我复制一样品寄买方确认。这个样品即为复样。× 11.进出口包装上的包装标志,都要在运输单据上表明。×
二、选择题
1.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c a.最好用样品磋商
b.最好用文字说明
c.最好看货洽谈成交 2.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采用的计量方式法是()。c a.毛重
b.净重
c.公量
3.国外来证规定,交货数量为 10000 公吨散装货,未表明可否溢短装,不准分批装运,根据《ucp 500》规定,卖方发货的()。c a.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 10%
b.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 5% c.数量可增减 5%,总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总金额
4.对于货物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合同中如没有明确的规定,按惯例,其做法是(a)。a.按合同价格作价
b.按装船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c.按到货时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5.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的包装是()a a.中性包装
b.无牌中性包装
c.有牌中性包装
d.使用包装 6.对等样品也称为()bc a.复样
b.回样
c.确认样
d.卖方样品
e.买方样品 7.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幅度可由哪方行使。()abce a.买方
b.卖方
c.船长
d.开证银行
e.安排运输的一方
二、案例题:
1、我某公司向匈牙利出口水果一批,支付办法为货到验收后付款。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牙利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问中方应如何办? 答:(1)首选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中方违约;(2)如属于是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否属于根本违约还是非根本违约;(3)如不属根本违约,匈牙利方无权退货及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4)如属于根本违约,匈牙利方可通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如匈牙利方未迟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5)本案短重10%,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不符合同,中方有一定责任,可按上述第(3)点处理。
2、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 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①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②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请分析:此笔交易争议的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分析意见:责任在我方。因为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而我方实际所交的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我方显然违反了合同的规定,而且此交易并非凭样买卖,故责任在我方。我方应主动承认错误,赔偿买方损失。
3、我国某出口公司与日本一商人按每公吨 500 美元 cif 东京成交某农产品 200 公吨,合同规定:每袋包装 25 公斤,双线新麻袋包装,信用证付款方式。该公司凭证装运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事后对方来电称:该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实际到货不足 200 公吨,要求按净重计算价格,退回因短量多收的货款。我公司则以合同未规定按净重计价为由拒绝退款。试问该公司做法是否可行?为什么?
分析意见:该公司做法不妥。因为买卖合同中确定成交的数量为 200 公吨,每公吨按 500美元 cif 东京条件成交,合同中并未指出是以净重还是以毛重计价,按国际贸易习惯做法应以净重计价,因而我方拒绝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是不妥当的。
4、某公司外售杏脯 1.5 公吨,合同规定纸箱装,每箱 15 公斤(内装 15 小盒,每小盒 1 公斤)。交货时,由于此种包装的货物短缺,于是便将小包装(每箱仍为 15 公斤,但内装 30 小盒,每小盒 0.5 公斤)货物发出。到货后,对方以包装不符为由拒绝收货。卖方则认为数量完全相符,要求买方付款。你认为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分析意见:责任在我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35 条第(1)款明确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显然是我方违反了合同中的包装条款,我方应主动向对方道歉,以求得买方的谅解。
5、菲律宾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自行车1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 字样。请问:我方是否可以接受?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这是一笔中性包装交易,外方要求采用定牌中性包装,我方一般可以接受。但在处理该业务时应注意:(1)要注意对方所用商标在国外是否有第三者已经注册,若有则不能接受。如果一时无法判明,则应在合同中写明“若发生工业产权争议应当由买方负责”。(2)要考虑我方品牌产品在对方市场销售情况,若我方商品已在对方市场树立良好声誉,则不应接受,否则会影响我方产品出口。
贸易术语
价格
一、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应在目的港交货。× 2.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3.我国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4.按 des 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 cif 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 5.买卖双方按 cif liner terms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
6.买方采用 fob 条件进口散装小麦,货物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fob trimmed 条件成交。√
7.在 cif 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 cfr 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8.我某公司按 cif 条件出口某商品,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
二、选择题
1.《incotems 2000》c 组贸易术语与其它各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c a.交货地点不同
b.风险划分地点不同
c.风险和费用划分的地点相分离 2.按 cif 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被焚,应由()。c a.卖方负担货物损失
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和 cfr 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c 比 cfr 大
比 cif 大
与 cfr 相同 4.按 fob 术语签订的合同,采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a)。a.装船费由谁负担
b.卸货费由谁负担
c.运费由谁负担
5.我外贸公司按 fob 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负担装船费用,应在合同中规定使用()。c liner terms
under tackle
trimmed 6.按 cif singapore 条件成交出口大宗商品,程租船运输,卖方欲不负担卸货费,应采用()。c singapore
landed singapore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术语是指()。b a.卖方负责支付装船费和卸货费
b.卖方负责支付装船费和理舱费
c.卖方负责支付装船费和平舱费
8.在按 fob 吊钩下交货的术语成交时,其货物风险转移是()。a a.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b.以装运港吊钩下为界
c.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linerterms 和 cif landed 两种术语都是 cif 的变形,都是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其不同是使用 cif landed 术语时,可能发生的驳船费和码头捐是由()。a a.卖方支付
b.买方支付
c.船方支付
三、计算题
1、某进出口公司向爱尔兰出口一批货物,按fob价格条款成交,每公吨1200美元。在装运前夕,买方因派船有困难,要求卖方代订船舱和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2%,保险加成率为10%,海运运费为每公吨15美元。试问其单价应如何调整?应用何种价格术语?价格是多少? cif=fob+运费+保险费=(1200+15)×110%×(1+0.62%)=1223.18(美元/公吨)cif=(fob+运费)/(1-(1+投保加成)×保费率)=(1200+15)/[1-(1.1 ×0.62 %)]=1223.34(美元/公吨)
2、某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单价为每公吨 1200 美元 cif 纽约。按发票金额的 110% 投保,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8%。现在客户要求改报 cfr 价。试计算在不影响我收汇的前提下应报价多少。cif =cfr/ [1-(1 +投保加成)×保费率] cfr =cif×[1-(1 +投保加成)×保费率]=1200×[1-(1.1 ×0.8%)]=1189.44 美元 答:在不影响我收汇的前提下,应报 1189.44 美元。
3、报价某商品 cif 旧金山每公吨 2000 美元,按发票金额的110% 投保,费率合计为 0.6%,客户要求按发票金额的130% 投保,我应改报多少?
解:cif =cfr/(1-(1 +投保加成)×保费率)cfr =cif×〔1-(1 +投保加成)×保费率〕=2000×(1-(1.1 ×0.6%))=2000 ×0.9934=1986.80(美元)cif =cfr/(1-(1 +投保加成)×保费率)=1986.80/(1-(1.3 ×0.6%))=1986.8/0.9922=2002.40(美元)答:若客户要求按发票金额 130% 投保,我应改报 2002.40美元。
4.某外贸企业与英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我方出口某商品 500 公吨,每公吨 450 美元 cfrc2% 利物浦,海运运费每公吨 29 美元,出口收汇后出口企业向该英商汇付佣金,计算:(1)该出口企业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共需多少人民币?(2)该出口企业的外汇净收入为多少美元。(按当时中行牌价:100 美元 =829.45/830.15 人民币元)
计算:(1)佣金 =含佣价 ×佣金率=450 美元 ×500 ×2%=4500 美元 所需人民币 =4500 美元 ×8.3015=37 356.75 元人民币(2)cfr 净价 =cfr2% ×(1-2%)=450 ×0.98=441 美元
外汇净收入 fob =(cfr-运费)×500=(441-29)×500=206 000(美元)或:
450 美元 ×500-4500 美元-29 美元 ×500=206 000 美元
答:(1)该出口企业向中国银行购买支付佣金的美元共需37 356.75 元人民币。(2)该出口企业的外汇净收入为 206 000 美元。
四、案例题
1、有1 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离港4小时后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手中持有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为什么? 分析意见:有权,因cif合同为象征性交货。
2、我出口公司对日商报出大豆实盘,每公吨 cif 大阪 150 美元,发货港口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 fob 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如果最后按 fob 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差别?
分析意见:我出口公司从报 cif 大阪价改为 fob 大连价时,应将原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当按 fob 条件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除风险的划分没有变化外,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发生了变化。按 cif 大阪条件成交,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而改为 fob大连条件成交时,则由买方派船接货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3、我国北京 a 公司拟向美国纽约 b 公司出口某商品 50 000箱,b 公司提出按 fob 新港条件成交,而 a 公司则提出采用fca 北京的条件。试分析 a 公司和 b 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的原因。分析意见:a 公司提出采用 fca 的原因是 fca 条件对 a 公司而言,具有(1)风险提前转移,(2)提前交单收汇,(3)费用和责任减少的优点。b 公司提出采用 fob 的原因是 fob 条件对 b 公司而言,具有(1)风险推迟转移,(2)付款延迟,(3)费用和责任减少的优点。
4、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垵cfr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银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答:我方应从中吸取以下主要教训:(1)做进口业务时,客户资信如何事关重大,因按信用证支付时,开证行仅凭单据议付。与新客户做大宗买卖,更应对对方的资信做深入的调查了解,以防上当受骗;(2)cfr条件是卖方租船,买方办理保险,对买方来说有一定风险。因此,对于大宗初级产品的进口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应争取按fob条件成交,必要时可指定装运船只的船名或所属的船公司,以减少风险。
5、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6、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为我方业务员的疏忽而导致意大利商人推迟交货而造成的,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
7、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发生了火灾被烧毁。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软管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运输、保险:
一、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指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
2.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都是物权凭证,都可通过背书转让。()×
3.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 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 9 月、10 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4.按国际惯例,凡装在同一航次及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与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 5.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既不填写收货人,又不要背书的提单。()×
6.为了避免货物中途转船延误时间,造成货损货差,在按fob 条件进口时,最好争取在合同中订明“ 不准转船”的条款。()×
7.使用班轮运输货物时,货方不再另行支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8.某商品每箱体积为 30cm ×40cm ×50cm,毛重为 62kgs,如果班轮运费计收标准为 w /m,则船公司应按尺码吨计收运费为最有利。()×
9.按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三种基本险和战争险均适用“仓至仓”条款。()× 10.在国际贸易中,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后,在运输途中由于任何外来原因造成的一切货损,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11.所谓“仓至仓条款”就是船公司负责将货物从装运地发货人 的 仓 库 运 送 到 目 的 地 收 货 人 的 仓 库 的 运 输 条 款。()×
12.偷窃、提货不着险和交货不到险均在一切险范围内,只要投保一切险,收货人若提不到货,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
13.托运出口玻璃制品时,被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险之后,还应加保破碎险。()×
14.出口的茶叶在装运途中,最大的问题是怕串味,因此,保险时应投保串味险。(×)15.某外贸公司按 cif 术语出口坯布 1000 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途中因船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 200 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负责赔偿。(×)
二、选择题
1、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指()。b 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
b.货物全部装船完毕的日期
c.货物装船完华船舶起航的日期
2、采用班轮运输货物,其运费应包括()。a a.装卸费,但不计滞期,速遣费
b.装卸费,但应计滞期,速遣费
c.装卸费和应计滞期费,不计速遣费
3、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c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4、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两种运输单据()。c a.均为物权凭证
b.均为“可转让”的物权凭证
c.前者是物权凭证,可以转让;后者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
5、在海运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是属于()。b a.全部损失的一种
b.部分损失的一种
c.单独海损的一种
6、某外贸公司以 cif 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笔出口交易,由出口商负责投保,按照《2000 年通则》规定,应投保()。c a.一切险
b.水渍险
c.平安险
7、仓至仓条款是指()。c a.出口人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 b.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
c.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
8、按照英国伦敦保险协会的“协会货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对 icc(a)、icc(b)、及 icc(c)三种基本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最大的是()。a (a)
(b)
(c)
9、按 照 中 国 保 险 条 款 的 规 定,一 切 险 的 责 任 范 围 是 指()再加上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a a.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b.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c.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10、某公司按 cif 条件出口坯布 1000 包,货在途中因货舱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 150 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对投保下列哪种险别负责投保()?c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11、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做法,投保一切险后还可以加保(c)。a.偷窃提货不着险
b.卖方利益险
c.战争、罢工险
12、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偷窃,应投保()。b.d.e a.偷窃提货不着险
b.一切险
c.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d.水渍险加保偷窃险
e.平安险加保偷窃险
13、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a.b.c.e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测的b.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
c.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d.采取措施后,船方和货方都作出了一定的牺牲 e.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三、计算题
1、我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共 1 000 公吨,出口价格为每公吨2 000 美元 cif × × × 港。客户现要求改报 fobc5% 上海价。查该商品总重量为 1 200 公吨,总体积 1 100 立方米,海运运费按 w /m 计收,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 120 美元,港口附加费 15%,原报 价 的 保 险 金 额 按 cif 价 另 加 成10%,保险险别为一切险,保险费率为 1%,试求该商品的fobc5% 上海价。计算方法一:
(1)cfr =cif ×(1-110% ×1%)=1 978(美元)
(2)运费按 w 计算:该货物总运费 = 120 × 1 200 ×(1 + 15%)= 165 600(美元)每运费吨运费 =165 600/1 000 =165.60(美元)(3)fob =cfr-f =1978-165.60 =1812.4(美元)
(4)fobc5% =1812.4 ÷(1-5%)=1907.79(美元)答:该商品的 fobc5% 上海价为 1907.79 美元。计算方法二:
该货物每公吨运费 =1.2 ×120 ×(1 +15%)=165.60(美元)
每公吨的保险费 =cif ×110% ×保费率=2000 ×1.1 ×1%=22(美元)fob =cif-i-f =2000-165.6-22 =1812.4(美元)
fobc5% =fob ÷(1-c)=1812.4 ÷(1-5%)=1907.79(美元)
答:该商品的 fobc5% 上海价为 1907.79 美元。
2、某公司向西欧推销箱装货,原报价每箱 50 元 fob 上海,现客户要求改报 cfrc3 hamburg。问在不减少收汇的条件下,应报多少?(该商品每箱毛重 40 公斤,体积 0.05 立方米。在运费表中的计费标准为 w /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 200 美元,另加收燃油附加费 10%)计算:
(1)计算运费f =200 ×(1 +10%)×0.05=11 美元(2)计算 cfr 价格cfr =fob +f=50 +11=61 美元
(3)计算 cfrc3 价格含佣价 =净价 ÷(1-佣金率)cfrc3 =61 ÷(1-3%)=62.88 美元答:应报价每箱 62.88 美元 cfrc3 汉堡。
3、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cm*30cm*40cm,毛重为25千克。燃油附加费为30%,港口拥挤费为11%。该批商品计算运费的标准是w/m,等级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443港元。试计算该批货物的运费。
计算:解:20cm×20cm×40cm=0.024m3
因为基本运费的计收方法是w/m,0.024<0.025,所以应选25千克来计算运费。
运费=计费标准×基本运费×商品数量×(1+各种附加费率)=0.025×443×100×(1+30%+11%)=1561.58(港元)
四、案例题
1、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 15 000 箱,合同规定 1 月至 6 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 2500 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上总金额与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符,但装运条款规定为“最迟装运期 6 月 30 日,分数批装运。”我方 1 月份装出 3000 箱,2 月份装出 4000 箱,3 月份装出 8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提出异议。你认为我方这样做是否可以?为什么?
分析意见:从信用证项下我方能否如期收回货款考虑,这样做是可以的。因为,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法律文件,只要单证一致,即可收取货款。信用证中笼统规定“ 最迟装运期 6月 30 日,分数批装运”,所以,我方的做法是可以的,但为防日后麻烦,我方应争取等量分批的做法,这既符合了合同规定,又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
2、我某公司与英商按 cif 伦敦签约,出口瓷器 1 万件,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装运期 3—4 月份,每月装运 5 000 件,允许转船”。我方于 3 月 30 日将 5 000 件装上“ 万泉河”轮,取得 3月 30 日的提单,又在 4 月 2 日将余下的 5 000 件装上“风庆”轮,取得 4 月 2 日的提单,两轮均在香港转船,两批货均由“曲兰西克”一轮运至目的港。请问:(1)本例做法是否属分批装运?为什么?(2)卖方能否安全收汇?为什么? 分析意见:(1)本例做法属于分批装运。因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或表明不同的装船港口,只要运输单据注明的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但本例中 3 月 30 日货装“万泉河”轮,4 月2 日货装“风庆”轮,即非同一船只,所以,应视作分批装运。(2)卖方能安全收汇,因为符合信用证装运条款的要求。
3、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晶晶米 10 000 公吨。合同规定:“自 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 1 000 公吨,分 10 批交货。”卖方从 2 月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均应撤销。问:(1)上述情况,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2)若此份合同交易的是一套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再发生第五批品质不符,买方又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3)若此笔交易是凭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第五批交货违反了交货期,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分析意见:
(1)买方没有这种权利。因为一个分批交货合同,各批交货都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况且成交的是大米,品质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但由于第五批大米确实品质不符,所以能就这一批提出索赔。
(2)若成交的是一套大型机械设备,其中一批品质违反合同,那么买方不但可以宣告从这一批开始的以后各批货物无效,而且还可提出退回过去已交付的几批货款。因为一套大型机械设备的分批交货,各批之间的品质是相关联的。
(3)若凭 l/c 结汇,卖方违反的是交货期,那么买方可以宣告从这一批开始的以后各批均告无效。因为《 ucp 500》规定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期限分批装运,如其中一批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装运,则信用证对该期以及以后各期均告无效。
4、泰国某公司向日本出口大米的1000公吨,在泰国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f.p.a)。货轮在中途触礁,底舱严重进水,船方全力抢救,将500公吨大米移至舱面,后又遇暴风将舱面的500公吨大米全部吹落海中,其余底舱的500公吨大米遭受严重水浸,无法食用。船到日本后,收货凭保险单向泰国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理由是平安险对这种单独海损不承担责任。试分析,保险公司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析:触礁事故之单独海损要赔,应全赔。
5、某公司向荷兰出口无烟煤50公吨,cif鹿特丹,投保水渍险(w.p.a),货船到达印度转船时遭当地暴雨,货抵鹿特丹时,发现货物明显湿损,计损失27000多美元。荷商向中方公司索赔,遭到中方以投保水渍险为由拒绝理赔。荷商转而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也遭拒绝。请分析为什么会遭到两方面的拒绝? 分析:水渍险不含淡水雨淋险,cif术语,荷商买方承担运输风险。
6、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卖方按约定时间装运交货,船只为直航目的地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付议。但承运船只在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卖方托运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只继续驶住目的港。该船只中途的耽搁,加之设备陈旧,达到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到达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卖方出口公司提出索赔,理由是卖方提交的是直达提单,而实际为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的行为。卖方业务人员也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船舶的舱位是卖方租定的,因而风险应由卖方承担,于是按对方要求进行理赔,你认为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不合理起动。cif为象征性交货,卖方以直运提单办理了付议,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船舶的舱位是卖方代买方租定,本案例应由买方向承运方提出索赔。
7、某公司以 cfr 上海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我进口公司通知承运人货改卸黄浦港。在货由黄浦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我进口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说明理由。
分析意见: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根据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货物转运时,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从开始转运时终止。
8、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共有:(1)1000 箱货被火烧毁;(2)600 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问: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
分析意见:(1)(3)属单独海损,(2)(4)(5)属共同海损。
9、一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事后船长下令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但船上轮机受损并且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仓,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至附近的一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员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重新启航后不久,a 舱起火,船长下令灌水灭火。a 舱原载有儿童玩具、茶叶等,灭火后发现儿童玩具一部分被焚毁,另一部分儿童玩具和全部茶叶被水浸湿,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并说明在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方负责赔偿? 分析意见:搁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以及被水浸湿的玩具和茶叶属共同海损,被火烧毁的玩具属单独海损。投保水渍险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支付:
一、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汇票、本票、支票都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两种。()× 2.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属于银行信用,所使用的汇票是银行汇票。()× 3.托收的支付方式是属于商业信用,所使用的汇票是商业汇票。()√
4.在票汇情况下,买方购买银行汇票径寄卖方,因采用的是银行汇票,故这种付款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5.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为 3000 箱,6/7/8 月,每月平均装运。我出口公司于 6 月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