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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和规定篇一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建立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潜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一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二)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学校“建立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潜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一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三)
校园安全工作,是整个学校的最重要的工作。为了贯彻各级__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范重大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
1、师生安全教育
2、校园秩序管理、大型群众活动和课余活动安全
3、饮水卫生安全
4、防盗安全工作
5、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学校附属设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学校财产安全。
二、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2、实行“安全周讲周查周报制”,值周领导及成员负责检查督促本周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上课、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向上报学校。
3、定期对各学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学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各教学班的管理、评估的重要资料。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职责事故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安全检查日常工作
1、师生饮水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外人入内。保证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有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状况。
3、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电视、录音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卫星接收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状况。
4、经常对学校围墙,厕所,旗杆、树木枝干等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凡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修缮,保证使用安全。
5、加强对校舍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校园校舍管理条例规定。注意经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状况,个性注意主、间墙是否断裂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与主墙节点支撑处是否稳定,内外墙罩面是否松动脱落。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将疏散门上锁封死,上课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7、从严执行封闭管理,严格进出校门管理。门卫要从严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教室等,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8、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以保证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全员参与,重视安全。
1、学生进校后,教学时间学生凭教师出校证明方可让其离校。放学后,凡滞留学生,教师务必在场。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班主任均应在场,维持秩序。
3、课间活动讲礼貌,杜绝打架现象发生,不玩危险性游戏。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时值日教师校门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组织的学生校外活动,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并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记载。
5、未经校长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不得提前放学。
6、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路上,要注意来往车辆,不随便乱跑。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四)
1、安全检查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职责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构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统一制定的《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职责点(区域)职责人务必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检查状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本人》,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构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职责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状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五)
学校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构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2、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职责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带给安全保障。
3、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4、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
为了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的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职责,提来源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输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职责后,再提来源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状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状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状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___小时留样食品;及进上报,___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用心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务必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因教学房屋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因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组织急救,并拨打“11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务必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状况。
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样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4、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务必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务必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
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和规定篇二
学校校园安全制度
1、教师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保证师生安全。
2、学生到校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其单独出校门。
3、学生去专用教室上课,各班要有专人负责排队进入,维
护好队伍的秩序。
4、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轻声慢步走过楼道。
5、课间文明活动,不追跑打闹,一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老师。
6、放学后,由家长接的学生不得在校门口拥挤或嬉闹,保
证路队通畅地出校门。
7、周六如需去快乐活动架活动,须经教师同意并在场方可
进行。
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和规定篇三
荷城一小校园安全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
(二)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迟到、旷课、出走等情况,班主任及时进行家访。
(三)建立健全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
填写值日登记表,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内外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所的安全。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认真落实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每学期进行一次紧急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根据地域、环境等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
(三)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提高师生守法意识。
(四)加强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确保学校教学设施安全
学校教学楼等各场室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完好,用电线路等无安全隐患,并加强各项设施的整改、维护管理。
(一)教室安全管理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关锁好,教室内不准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等。
4、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严禁学生课间在走廊和楼梯追逐、打闹和逗留。(二)办公室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教师办公室值周制度。值周教师负责办公室外来人员了解,电脑和用电以及办公设施的管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
2、电脑室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严禁火种进入,不准在机房内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时切断机房电源。
3、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教师使用电脑室,必须实行使用 3
登记制。
4、发现电脑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专人管理,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2、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指挥。
3、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门卫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门卫值班室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值班。
3、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的进入,要逐个严格实行登记手续。
4、上课期间家长不得随便进校,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来访人员经门卫同意、登记后可进入学校。
5、家长提前接小孩离校的要经过班主任同意,签写提前离校通知单,门卫方可允许学生离校。
6、管理好校园车辆出入,上课期间,任何车辆不允许进入小校园,教师车辆按规定地点和标准停放。
7、严禁小贩进出,无关人员禁止进校。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学校各楼层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四、确保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教学安全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2、各科教师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站岗,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育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攀楼梯栏杆,文明游戏,规范活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室外课堂教学安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教师和学生必须穿运动服、球鞋,学生必须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4、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5、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此,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老师要负责任。
6、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确保各种活动的安全
(一)集会、大课间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大课间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2、学校集会、大课间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加大对学校规程队的管理力度,坚持每星期星期一进行一次规程队整治活动,并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级组评优中。教育学生严禁早上学、放学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完善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方案
(一)做好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二)做好防火灾、防地震、防踩踏事件等的教育和演练工作,坚持每学期进行1-2次紧急疏散演练。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和规定篇四
校园安全制度
汇师小学24小时安全巡视制度
一、为确保学生课间的安全,各楼层的护导老师应准时上岗,加强巡视,对学生的奔跑、打闹应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二、操场护导的老师应加强巡视,注意操场上各活动点学生活动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三、后勤组老师应每天巡视教学大楼,对水、电、煤气等设备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
四、住宿部的老师应安排好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天到时间应按时熄灯。晚间值班人员每一小时巡视一次。
五、门卫值班人员每晚应巡视教学大楼,关闭教室、办公室内的门窗、电灯。每晚定时对教学楼进行巡视。
六、双休日值班老师应准时到岗,认真值班,并定时对教学大楼进行巡视。
汇师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
组 长:章恒谦(校长)副组长: 宓莹(副校长)
成 员:张萍 莫若臻 陈敏 张深
三、安全责任划分
章恒谦(校长、书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预案和预防措施,确保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能采取有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宓莹(副校长)负责学校值班安排;校内治安保卫;信息报送;重点人物的监控;校园安全监督和检查。
莫若臻(总务主任)负责校舍设备;电器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和检查及食堂卫生监督。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畅通;门卫值班巡逻检查;防台、防汛;校车安全管理。陈敏(德育教导)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学生传染病预防工作。
张萍(工会负责人)负责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组室安全员的培训;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安全工作目标
学校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所有活动都有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学校各个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各种计划、总结中突出体现。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经费、装备三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严肃查处。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保在工作责任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
五、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奖惩
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要与评优、奖金以及年终考核相挂钩。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完成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能完成以及发现存在瞒报、漏报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学校发生应由学校承担直接责任和相关责任的师生非正常伤害事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学校的第一责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责任追究分为整改、批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赔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汇师小学防止食物中毒预案及追究责任制 一、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班主任老师立刻向卫生老师报告。
二、卫生老师接到报告,立即向校长汇报,同时将学生送医院治疗。
三、校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要求食堂停止供应食品,并向区教育局及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校长应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及治疗学生的医院。
五、食堂负责人应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学校各类人员应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七、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八、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各级人员应立即紧急启动,各司其职
九、对消极怠工、隐瞒不报人员将进行行政处分。
汇师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车必须向正规的、有营运资质的公司租赁;校车必须每年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取得校车证后方能行驶。
二、学校的校车由专人负责每天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老师每天早晨必须准点到达站点带领学生上车。
三、如遇校车没有准点到达,老师应立即与驾驶员取得联系,问明情况后,立即电告学校,使学校了解情况进行安排。
四、下午放学时如校车晚点,总务处有关老师应组织学生排好队,在安全区域内等候车辆的到来,负责老师应立即与驾驶员取得联系,问清情况后向校长汇报。
五、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应本着人的生命最重要的原则,立即组织大家营救伤员,保证伤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治。
六、校车如遇意外,带队老师在救治伤员的同时,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校长进行汇报,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
七、校车如遇意外,带队老师应立即向110报警。
汇师小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由专业部门(卫生室)和专业人员(卫生保健老师)采购、管理和使用药品。
二、学校专业部门(卫生室)卫生保健老师应从正规的(有合法的经营药品执照)单位购买相关常用药品。
三、每学期末清点药品,精确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
四、新学期始根据教育教学安排制定购买药品计划,考虑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因素列出需购药品清单。
五、药品购齐先行入库登记,再领出存放卫生室以备常用。特殊药品需控制使用;暑假期间,药品存放冰箱冷藏,以保质量。
六、密切关注最新医药信息动向,及时调整药品使用规范,慎用抗菌素、抗过敏类药品。师生用药应仔细询问,有过敏史的慎重给药。
七、肌肉注射原则上不予接待,青霉素注射绝对禁止(只能去医院)。
八、高血压、心脏病药在医生的指导下补充给药。
乘 车 守 则
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培养境外部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汇师小学境外部学生乘车守则。
一、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二、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三、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四、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六、尊重校车管理老师和司机,听从随车老师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七、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汇师小学体育运动安全防范制度
一、学生进行体育运动应由专人负责,以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
二、体育老师应指导学生正确地进行体育锻炼,预防学生受伤。
三、在上体育课时,对学生应完成的项目,老师要做好指导,并由专人保护,以防学生受伤。
四、学生进行游泳锻炼时,应有专人进行接送,并由专人在更衣室内进行帮助指导。
五、学生在午间活动时,老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玩有危险性的游戏,并在现场对学生进行指导。
六、如在活动时,有学生受伤应马上送医务室进行治疗,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确保学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徐汇区汇师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舍管理小组,有关措施由总务处具体贯彻执行。
二、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应定期对师生进行爱护校舍、场地的教育,发动全体师生共同管理校舍场地的完好、整洁和美观,使师生们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防止不法分子流窜入内,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各层面及要害部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装好防盗设备,放置灭火设施,并安装110报警系统。
五、宿舍楼安装视频监控器,学校围墙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修理,确保正常使用,确保学校安全。
六、每年的5月、11月两次定期全面检查校舍、场地的安全情况,利用寒暑假及时进行小修小补,如发现校舍损坏严重后又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教育局基建管理站,并保护好现场,对学生及时进行疏散。
七、现有场地如有损坏或危险痕迹,应及时修补,场地上窨井盖要平整,保证学生活动时的安全。
七、爱护绿化,对校内的绿化景观要及时修剪,草坪内野草要拔除,割草要及时,病死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更换,美化学校的环境。
八、定期定人检查供电线路,保证学校的教学的需要,设备安全使用,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检修。
九、节前、开学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
汇师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要求
一、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应事先发通知征得家长同意,方可进行。
二、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前学校、班主任都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安全,不进行有危险性的活动。
三、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年级组长应为第一责任人。
四、在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时,带队老师应和学生一同进行活动,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在进行社会实践时,带队老师应注意安全,带领学生在安全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以防危险的发生。
六、如有学生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进行治疗,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先进行口头汇报。
七、如有学生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回校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写明意外发生的经过、受伤程度及处理过程,向校领导汇报。
汇师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由校长分管安全工作,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设备,保证一旦发生火警能正常使用。
二、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和各专用室中的电源、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及各类实验仪器应规范使用。各专用室负责人员在下班时应检查室内各项设备,并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三、各办公室在下班时应进行检查,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四、夜间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校内各室的门、窗认真检查,对水、电、煤气认真复查,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五、住宿部的老师每晚应检查宿舍内的水、电,及时关好门窗,严禁明火,确保住宿学生的安全。
六、不定期地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让每位教职工都会报火警,会组织学生疏散。
七、不定期的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使每位队员知道自己的职责,会报火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现火警能及时扑救,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节假日的值班人员用认真值班,及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汇师小学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接班,准时交接班。
二、值班人员应按时巡视教学大楼,及时发现问题。
三、保管好当天收到的报刊杂志。如有急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使有关人员及时收到信件。
四、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校领导汇报联系,妥善解决。
五、收听好电话,做好纪录。
六、做好详细的值班纪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汇师小学门卫制度
一、上课期间家长不得随便进校,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
二、外人进校应问清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门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家长及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门卫室。
四、做好当天的书报杂志收发工作。
五、做好投币电话管理工作。
六、做好当天信件、报纸及杂志收发工作。
七、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
汇师小学消防设备保养检查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备(消防泵、灭火机)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每次安全检查,消防设备应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干粉灭火机的药粉每二年调换一次。
四、消防泵每三个月开启一次。
汇师小学住宿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部管理人员应以服务学生为宗旨,认真负责,努力做好住宿部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住宿生都能高高兴兴来校,平平安安离校。特制订此制度。
一、建立住宿部“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确定一天为安全检查日,由住宿部管理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二、住宿部每月一次(月初),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住宿部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住宿生的安全。
三、每晚9:00前由住宿部的工勤人员负责检查宿舍低楼各大门关闭的情况,严格执行晚间宿舍检查用钥匙开门的规定。
四、确立宿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负责宿舍工作的行政汇报,商量解决办法,并及时向校长报告,征求处理意见。
五、加强宿舍安全防范工作,住宿部的工勤人员每天应对学生宿舍及学生活动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六、每学期末由学校分管领导及住宿部的老师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列出需要无维修的清单,交学校总务处安排维修。
七、学校围墙周围安装报警器,宿舍楼出入路口安装监控系统,宿舍楼安装防盗窗,校门由门卫24小时值班,住宿部教师、工勤人员轮流分段通宵值班,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学校校园安全制度和规定篇五
校园安全制度
1、学校应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3、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上学、放学时,值日行政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和门卫一起维护上下学秩序。安排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卫人员应由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安全保卫人员应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物品带入校园;应加强校内及周边巡逻,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应留心盘问,动员其离开校园,不得任其在校内长时间逗留,对校园周边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4、建立学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组织、领导、协调安全工作。学校建立行政、教师值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一名以上教师值日,实行24小时巡逻〔校园安全“三十防”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9 № 7)〕,确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畅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就近办公;加强楼层栋位及空坪隙地管理,加强课余时间的管理;特别是学生就餐、打水时一定要安排教师值日;总之,监管学生要不留任何空档。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告知家长,不得随意变更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放假。
5、严禁学生及其他人员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凶器和任何火种进入校园,要定期检查,摸清问题学生情况,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
6、学校应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的监控报警技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
7、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更不得在学校周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活动。
8、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法自行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应列为重点检查部位。
9、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统一管理、规范安装、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0、校内建筑工地、陡坡、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
11、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台帐,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禁止学校采购、储存、使用其他非教学和生活必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
12、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安排其住在宿舍起始层门侧并配备相应器具,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严禁将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实行寝室负责制,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应规范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宿舍(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
14、学校应当建立定时离校制度、家校联系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15、定期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学安全制度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务分工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计划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2、班级设立安全委员,负责了解班级安全信息,并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有毒化学品等有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力所不能及的、超时超强度的勤工俭学或劳动技能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3、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全程监护学生学习、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课堂,不得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项,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有权拒绝来访者。
5、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不得推诿、拖延。教师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应特别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主动询问学生身体状况,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劳动技能活动。
6、任课教师应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在更换或维修前,应妥善存放或设置警示牌。学校应及时对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理化生实验教师应掌握各类常规实验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体育、劳技等学科教师应掌握体育运动、机械伤害等常见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
7、学校应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若干管理规则的通知》(湘教通〔2007〕239号)规定,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师实验守则》、《学生实验守则》等,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并要求师生遵循。
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内容,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实验中,课任教师和实验员应密切注意学生的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用高压电源,教师必须在场严格管导。严禁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化学药品,严禁学生将化学药品带离实验室。实验后,应立即收回危险物品。剧毒及危险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签名后留档备查。
8、学校实施体育课教学和活动,应全面考虑气候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手段、保护帮助和组织管理等安全问题,制定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和运动量。应加强课堂纪律,教育学生正确着装,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私自活动,不进行嬉闹争斗等危险行为。体育活动必须在校内专门场地进行;确需到校外进行的,应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9、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进行不安全的游戏、活动时,应及时制止;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学生受到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10、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值守、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11、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实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学校组织的,由学校提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以班(年级)为单位组织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前向学校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计划应包括人员规模、出行方式、活动时间和地点等。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时间尽可能控制在1天之内,不到不安全场所活动,不组织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活动。应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活动路线和场所事先进行勘察,精心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每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应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数量足够的教师带队管理,责任到人,并携带必要的器具、药品等。确需使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有关措施。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还应主动与交警、运管部门联系,取得支持。
12、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应保持手机全天候开机,遇特殊情况或接到紧急通知,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1、学校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2、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在学校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学校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不得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学校应建立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生火管理,禁止用电炉、电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烧煤烧炭烧柴;学校放假时,应切断学校的非必要电源。
5、学校应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明火。
6、学校应建立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寄宿制学校应增加检查频次。
防火检查对象应包括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物品)管理、相关人员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不能自行排除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交通安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做好校园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应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
3、学校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加强对中小学生行走、骑车、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桥梁、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突出加强对中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车辆。〔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7 №3)〕
4、校园内道路应贯彻“行人优先”原则,在重要路段应设置汽车限速标志,在急弯、下坡等处,应设置减速带等设施。学校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校门口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设施等。
严禁机动车在中小学校园内擅自行驶,确需为学校运送学习、生活物质等的机动车,必须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驶入校区。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以及学生自行车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定点停放。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严禁利用学校场地举办驾驶员培训学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溜冰、玩滑板、骑车带人。
5、学校需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应严格遵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号)规定。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修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和运营信息记录台账,严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门关于校车安全的有关规定。有乘船学生的学校,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为提高安全系数,小学可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6、家长自发组织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一定要遵守接送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搭乘社会车辆上下学,一定要教育学生做到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等黑车,不乘坐车况不佳等病车,不乘坐手续不齐的车辆,不乘坐驾驶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不乘坐司机未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的车辆。
7、学校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及时报告,协助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学校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
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1、学校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洪水、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防火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学校应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师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发现安全隐患、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119、120等应急电话,学校应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原则上应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同时,学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机构和人员应迅速组织实施救助,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4、学校应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事故或火灾等发生时,灵活调整教学工作,必要时可转移疏散学生、停课调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事故,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所有在场科任教师、班主任按照演练逃生路线有组织地迅速疏散学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应设法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5、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学校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并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