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最新收据管理制度规范(3篇)

最新收据管理制度规范(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6-21 18:00:45
最新收据管理制度规范(3篇)
时间:2024-06-21 18:00:45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收据管理制度规范篇一

发票和收据是从事经济业务中记载往来业务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商事证明,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为了严格矿使用各种发票和收据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发票的管理

1、发票的领购及保管:

1)矿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四联)、普通工业发票(三联)。

2)发票的领购、填开、保管由税务核算会计负责。

3)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税务会计并定期向主管税务部门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4)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保管、保存发票,增值税发票要放在保险柜中保存,不得出现损毁。

5)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发票的使用规定:

1)按照增税值发票使用要求正确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填开发票,应该开具普通发票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红字发票的开具;销售折让或折扣开票时要严格处理。

2)对购货方要提供相应的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向购货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复印件,依法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不得私自套开;开具发票时不得改变存货名称、数量、价格;开具发票时必须用全名,不得简写或省略;发票开具完毕并审核后交付对方。

3)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专用章及发票防伪用品。

4)严格国家发票管理制度,违反规定使用、保管发票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发票的检查及处罚:

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要求对方出具证件、检查通知书;检查完毕要及时整理并按规定保管。检查过程出现问题要分清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收据的管理

1、财务科使用收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

2、领用收据时由收据保管人员登记领用的本数和各本的起止号,并由领用人签字,领用人交回收据时,收据保管员逐一核对本数和票号,确定无误后注明已收回。

永锦云盖山一矿 二00八年六月十四日

收据管理制度规范篇二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及流程

总则

为加强公司发票、收据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公司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公司正常的经济收入,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票、收据的领购

1、财务部门会计负责管理发票、收据的领用、使用、核实、保管、稽核、检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票据使用人应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财务部门严格做好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

2、财务部门作为公司发票、收据的管理部门,实行发票、收据使用登记制度,并按各领用单位设臵发票、收据购、领、销、存登记簿,以详细记载发票、收据的购进领用缴销情况。各发票、收据使用单位对发票、收据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并设臵发票、收据登记簿,加强发票、收据的管理。

3、首次领用票据时,必须持有票据使用部门领导签字的票据申领报告,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票据管理员才能予以票据的发放。

二、发票、收据的使用

1、票据在启用前,使用人员应先检查票据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票据管理员,由票据管理员交财政、税务部门处理。

2、开具发票、收据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所有联次一次复写,全部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发票要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收据要统一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发票,并在误填的发票上注明“作废”,作废发票应所有联次齐全,已撕下的联次应粘贴在一起,不许缺少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3、开具发票、收据后,当月发生退款,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在收回原发票、收据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收据;在开票次月及以后才收到退回发票、收据的,应当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及税务局审批核准的红字发票申请单(开红字专用发票需要)并收回原发票、收据方可填开红字发票、收据。

4、有发票开具后因收票方不索取应单独保管。

开票人和收款人应在发票上填写全名,不许只写姓氏。

开票人(会计等)和收款人(出纳等)必须分离,收款人(出纳等)收款后在票据各联(至少存根、记帐联)上盖现金收讫专用章、银行存款收讫专用章。如果领用票据在财务部门外其他地方开票,收到款后在票据的客户联注明已收讫现金或收讫银行存款。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存根联应始终为整本。

三、发票、收据的管理

1、票据管理员必须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收据。在发票收据未被领用之前,不得预先加盖有关财务章,发现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挂失手续。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票据,不得拆本使用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不得真票假开,弄虚作假。

3、发票、收据原则上各使用人每次只能领用一本。若因实际业务需要,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可按实际需要领用。发票、收据领用采用交旧领新方式,在领取新发票、收据时需交销原发票、收据。旧发票、收据未核销者原则上不能领用新发票、收据。票据领用人与票据管理人应在发票、收据购、领、销、存登记簿登记簿上签字,以分清责任。

4、发票使用人每月应将已开具发票及时交给收票单位或业务人员,将交付发票详细登记并请收票人签字确认,次月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前将已开具发票未收款的全部记账联交给票据保管人员,并做好记录,由票据保管人移送会计及时入账。

5、收据使用人应严格管理收据,不得损毁,对已开具的收据存根联,应及时报到财务核销。

6、票据管理员在办理发票、收据核销时,应检查被核销的发票、收据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有发票收据应收取的款项是否全部收妥并解缴财务入账。对未收妥的款项应查明原因落实解决措施,对款项已收但未解缴到财务者不予核销并停止供应新的发票收据,同时须责令其限期将所收款项解缴到财务。

7、票据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票收据的使用情况,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除责令纠正外,还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8、未使用规定票据收费(包括利用白条、或不开收据收费),应收缴其所得。(2)凡有未按规定领购发票和收据,借用他人发票收据,盗取盗用发票收据,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内容不一致,涂改伪造发票收据,虚构经济业务活动,虚开发票收据扩大发票收据开具范围等,应没收其所得,停止其继续领用发票收据,并处以违纪金额5%—10%的罚金。

9、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发票收据核销,应责令其及时核销并停止其继续领用发票、收据。10、11、未按规定将所收款项及时解缴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金额大小及问题严票据收据管理员和使用人员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和收据,包括丢失发票、重程度,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毁损发票、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收据购、领、销、存登记簿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对违反发票、收据管理法规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开具流程

发票申请人将销售合同及合同相应的商品出库单、发票申请单交到财务审核,财务审核无误后,将会在每周三、周四统一开具。

成都成冠实业有限公司

发票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时间:

收据管理制度规范篇三

收据管理办法

第1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条: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自制的(三联、四联)或外购用于证明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业务。具体包括员工归还个人借支及退还多余出差借款,各种服务费、货款(收取货款时应在收据的收款内容或项目中注明已开发票,未开发票或须开发票但不开发票的字样)等。

第3条:空白收据的保管

公司收据应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并逐本登记在财务部备查登记账上。第4条;空白收据的领用

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备查登记账上进行逐本登记,领用人在备查登记账本上签名确认。须按规定的期限交回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办理核销手续。

2、用时,保管收据的会计在收据封面的左边记录收据的起止页码,双方签名确认。

3、公司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向财务部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使用,且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领取,使用和保管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配合财务科严格做好收据的管理工作。第5条:收据的使用

1、收款时,根据收款金额,由财务人员根据填写收款收据,交款人在收款收据上签名确认。

2、收款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若有作废,必须加注作废标记,且三联全部保留在收据本上,不得有缺号或缺联。

3、除收据存根联外,其余各联均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否则,接收方应当拒绝接受该收款收据。

4、收据使用部门对所领取的收据要妥善保管,并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代开、外借。

5、开具收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序时填写,不得跳号。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收据必须一次套写所有联次,保证全部联次内容一致。第6条:收据的核销

1、各领用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如有遗失,被窃等情况,应查清编号及时报财务部。用完的收据存根或停止使用的空白收据,不得自行销毁。因丢失、损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整本收据使用完成后必须到保管收据的会计处进行核销。核销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复核收据的使用情况。

3、收据领用采用验旧换新方式,规定在每月领取新收据时需交销原收据。旧收据未核销者原则上不能领用新收据。收据领用时,应先清点,如有少联、缺份、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第7条:附加说明1、2、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