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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整理篇一
礼法结合。夏王朝将礼法结合,凭借礼的精神统治力量强化法的镇压智能,依靠法的强制力
推行礼的规范,从而为统治阶级构筑了严密的统治罗网,并影响了中国数千年。
第二,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具有早熟性。同东方早起国家一样,夏王朝提前跨入文明社会的门
槛,形成了最初的国家与法。
第三,中国法律在形成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自夏奴隶制国家产生依赖,就实行“以农
为本”、“重农抑商” 的政策,从而造成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稳步发展,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相对落后。
第四,因自然经济的稳固,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加之过早确立君主专制制度以及礼的规范的发展,使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就带有刑事法规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的特点。由于礼起到
了民事法规的实际调整作用。使得民事法律没有发展到相应的水平。相反,为维护专制王权
以及种族奴隶制的严酷通知,刑法在形成期的夏代法律中居于重要地位。
第五,由于夏代提早跨入阶级社会,奴隶制未能充分发展,所以,它的法律在形成时带有氏
族社会的浓厚色彩,以及贵族宗法统治的显著特点。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夏代法律,肩负着二位一体的职能,亦即维护奴隶制国家制度与宗法制的统一。
二、西周时期的礼与刑的关系
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
法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积
极、主动的规范,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消极的处罚,是“惩恶于已然”的制
裁。也就是说,“礼”总是从正面主动地提出要求,明确的要求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
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作什么。“礼”的功能,重在“教化”。“刑”则相对被动状态,对
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刑罚处罚。“刑“的功能,重在制裁。二者关系正如《后汉书·陈
宠传》所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在西周时期,“礼”与“刑”
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三、西周婚姻制度(p37)
在西周时期,婚姻的基本制度可以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按照宗法的要求,从天子到
珠海到平民百姓,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即正妻。除正妻以外,男子还可以合法的拥有数量不等的测试,即“妾”。
四、西周“五听”审讯方法p39
五、春秋成文法颁布的主要活动。
春秋初期,各诸侯国基本上沿用西周的法律。到中叶以后,由于经济基础的变革,阶级关
系的变化,从而引起法律制度的变革。总的说来,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就
是各诸侯国公布了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中心的成文法。
1、郑国:郑国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郑国的执政子产,鉴于当时社会关系的变化和旧
礼制的破坏,因而“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典。第二次是郑献公时期,“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竹刑,就是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
这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2、晋国: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期,作“被庐之法”。
第二次是赵盾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史书记载:赵宣子“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太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第四次是把范宣子所作并未“宣示下民”的刑书予以公布。
楚国: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第一次是楚文王时“作仆区法”。第二次是楚庄王时做茆门法。
六、《法经》内容及历史意义 p47
七、睡虎地秦墓竹简p51-p52&秦法制基本特色
八、秦代的行政法律规范p53
九、汉代春秋决狱p85
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的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春秋决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这里强调审判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以《春秋》经义决狱在运作中容易产生流弊,在某种程度上为“擅断论”提供了不实的依据。
十、法律的儒家化p68
十一、汉代的刑罚改革p79
十二、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
十三、三国两晋官僚特权的法律化p94
(一)确立维护贵族官员的特权制度——“八议”入律和“官当”出现
1,八议 2,官当
(二)九品中正制与任官考绩制度
曹操曾经提出过“唯才是举”的口号,只要有才能的,都可选拔为官。他选择各地声
望高的人士出任“中正官”,将当地之士按才能分成九等,由政府按等选任官吏。这是后来实行“九品中正制”的萌芽。
1.九品中正制
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这一制度的实行,巩固了大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士族制度,保障了士族垄断政治统治权的特殊地位。
2.任官考绩制度
(三)确认和保护贵族官员按等级占田的特权
法律在确认豪门士族经济特权的同时,又极力保护封建国家的经济利益。它成为皇族地主与豪门士族相互依赖和妥协的产物。
1、颁布“占田令”或“均田令”,确认土地等级占有制。
2、实行租调法令,保障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四)维护尊卑良贱等级关系的婚姻制度
当时是士族豪门操纵国家政权,封建尊卑良贱等级森严,反映在婚姻关系上,则是所谓士庶、良贱不婚。法律保护尊卑士庶良贱的不平等社会关系和士族占有部曲、奴婢的特权。如杀继母同生母,处死。殴兄姊处徒刑五年。
(五)关于买卖、借贷等法律规范的增多
如生纠纷,官府依“契税”单据(“文券”上有纳税之红色印章,称红契)为据进行裁决。有关借贷,官府常以强力助放贷者收回本利。
十四、三国两晋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p97
十五、重罪十条&五服制罪&存留养亲p95-96
十六、《永徽律疏》《唐六典》p110-p111
十七、《永徽律疏》的主要内容p112
十八、行政机构设置及行政制度
(一)中央三省六部制
1、三省六部
2、御史台
3、三师与三公
1、三省六部
(1)唐朝中央政府的实际职权由三省六部来掌理
(2)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3)中书省为中枢决策及最高出令机关,掌管国家机要
(4)门下省专司对各类文书、奏章的审核、封驳
(5)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执行机关
(6)六部为尚书省所属的六个职能部门,包括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三省六部制既有分工,又有制约,既便于皇帝集权,又有利于提高国家行政效能。
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中央官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以皇帝为首的唐代中央官僚机构,在唐高祖武德时期就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2、御史台
(1)独立的监察机构
(2)御史台分设台院、殿院、察院
1,台院设侍御史六名,在朝中行使监察权,主要负责究弹百官、参加大理寺审判以及处理皇帝交办的案件。
2,殿院设殿中侍御史九名,主要负责对朝仪的监察。
3,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五名,其中三人专司对尚书省所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职官的监察
(3)唐朝初期地方监察区分为十道(后来增至十五道,监察御史的员额也随之增加),每一道为一个独立的监察区,由察院定期派出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地方州县官吏。
唐代中央政府的监察机构称御史台,御史台是受理讼案、拘捕犯人、审讯罪犯三位一体的政权机构,故御史台还置有监狱。台狱建筑有精舍並为之立碑。开元十一年由殿中侍御史、书法家梁昇卿追书成文而立碑。碑高四尺一寸,广三尺七寸三分,十八行,行三十字,隶书。额题“御史台精舍碑六字,篆书。碑文中心思想是劝导关押在台狱“岁以千计”的罪犯,笃信佛教经义,归命自保,谋求解脱。
3、三师与三公
(1)三师: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4、九寺五监
九寺:太府(户部—钱)、司农(户部—粮)、宗正(礼部—皇族)、太常(礼部—祭祀)、光禄(礼部—膳食)、鸿胪(礼部—外交)、卫尉(兵部—军器储备)、太仆(兵部—马政)、大理(刑部—司法);
五监:国子(设祭酒、司业)、军器(兵部—军器制作,设监)、少府(工部—手工业,设监、少监)、将作(工部—建筑,设大匠、匠)、都水(工部—水利,设使者、丞)
(二)地方州县体制
1.州县两级
2、基层设乡、里机构
(一)主要行政法规
1、《唐律》中《职制律》
2、《唐六典》
(二)、选任官吏的制度
1.科举制度的成熟,进一步制度化。
2、有利于在较大范围内选用人才,扩大统治基础
(三)对官吏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罚
1、确定官府员额,不得逾制
2、职司其守,不得无故出界
3、法条严密,惩处严厉
(四)唐代行政法规的主要特点
特点:
首先包容范围很广,体现了唐代法律的完备性
其次行政规范部类齐全,法律结构严整,确定程度高,体现了行政法规的成熟性与定型化 再次唐代法律规定的法律制裁一般为刑罚,体现了封建行政法规的残酷性
由于承袭了礼不上大夫的原则,处罚只适用及严重的行政犯罪行为体现了浓厚的封建色彩
十九、唐朝主要刑法适用原则p115—p116
二十、官僚特权 议请减赎 p114
二十一、《重法地法》p142 宋代司法制度特点p147
二十二、《大明律》&《明大诰》p155 明大诰 1.巧立罪名及酷刑
2.严刑惩吏为重点。明代刑事立法的发展p163
二十三、廷议p161 廷杖p165
二十四、元清的民族特权的体现p150p196
二十五、会审制度p199 死刑中的存留养嗣等p200
二十六、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内容p206-p217 重点
二十七、清末预备立宪p206
二十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性质内容 主要特点p229
二十九、北洋政府宪法变迁 p238
三
十、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宪法》p252 宪政体制
三
十一、工农民主政权宪法性文献 p272 282 295
三
十二、土地法规的规定 p278 p288 p299
三
十三、马锡五审判方式p294
中国法制史整理篇二
单项
b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指的是(前朝皇帝的后代)。b “被庐之法”是(晋国)国制定的。c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
c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铜鼎)上。c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竹简)上。
d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的封建法典是(晋律)d 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周公)。d 典卖法律关系制度化,始于(宋朝)。f 《法经》共
(六)篇。作者是(李悝)。
f 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刑统)作为法律形式。g 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商鞅)。h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杀)。
h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汉朝)。
h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主导是(儒家思想)h 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黄老思想)。h 汉武帝之后,法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h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九章律)。
h 汉朝以典型判例作为法律形式的一种,称作(决事比)。h 汉朝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叫做(科)。h 汉朝首次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汉文帝)。
h 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见知故纵)。
h 汉律规定,女子犯罪量刑,可以不亲自服徒刑,每个月出钱三百以顾人,此刑罚叫做(女徒顾山)。
h 汉代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叫做(征辟)。h 汉代致仕的年龄是(七十)。
h 汉代诸侯百官的器用、服饰、乘舆各有规制,如有“逾制”,即构成(僭越罪)。h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做(券书)。h 汉代的起诉叫(告劾)。
h 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鞫狱)。h 汉代对当事人进行判决叫(断狱)。
h 汉代经过审讯,得到口供,三日后再行复审,叫做(传复)。
h 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比)h 汉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同秦朝一样,叫做(廷尉)。
h 汉律规定,如果官吏不执行而且阻碍皇帝诏令,侵犯皇权,则定为(废格诏书罪)。j 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魏律)j 将“法”改为“律”,是在(战国时期的秦)。j 晋国公布成文法时遭到孔子的反对。j 晋国的“常法”是(赵盾)制定的。
j “君权神授”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董仲舒)。j 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始于(《贞观律》)。k 《开皇律》规定的笞刑分(五)等。k 《开皇律》的篇章体例主要依据(《北齐律》)。l 《吕刑》的作者是(吕侯)。l 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约法三章)。m “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m “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西周)。p 炮烙之刑出现于(商朝)。
q 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具五刑)q 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廷行事)
q 秦朝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的法律形式是(式)。q 秦朝的法廷成例叫做(廷行事)。
q 秦朝有一种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叫做(定杀。q 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是(具五刑。q 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定杀)。
q 秦朝有一种徒刑,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这种刑罚是(城旦)。q 秦朝的鬼薪适用于男犯,它的刑期为(三年)。q 秦朝有一种罪名,即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此罪叫作(以古非今罪)。q 秦律规定,禁止偷偷地移动田界的的标志,否则构成(盗徙封罪)。q 秦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叫(廷尉)。
q 秦律规定,宣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秦朝叫做(乞鞫)。s 商朝“立纣为太子案”进一步说明了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嫡长继承)s 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是(《汤誓》)。s 商朝法律制度的的总称叫做(九刑)。s 商朝初期王位继承实行(兄终弟及),辅以父死子继。s 商纣王曾囚周文王于(羑里)。
s 商汤讨伐夏桀时,宣布了夏桀的一条罪名,即(舍弃啬事)。
s 商汤灭夏之后,吸取夏桀灭亡的教训,告戒他的诸侯们,禁止(不有功于民)。s 商朝有一种罪名相当于后世的诈伪、内乱、谋反等罪名,这个罪叫做(暂遇奸宄)。s 商鞅入秦国变法改革,携带了李悝的(法经)。s 隋朝以(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s 隋唐时期最高行政机关是(三省六部)。
s 史料记载,商朝的九侯触犯了商王,而受到(醢)的刑罚。s 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断例)
s 宋朝将中央主管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申明)s 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断例)。
s 宋朝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同类事件具有约束力,与敕、令并行,这种法 律形式叫做(指挥)。
s 宋朝中央官署可依就某项法令作解释,所作的解释叫做(申明)。s 宋朝中央官署根据过去敕文或其他案卷所作出的决定,叫做(看祥)。
s 宋朝规定了一种法律,即在开封府诸县加重处罚犯罪,强化京畿地区的治安,这种法律叫做(重法地法)。s 宋代初年出现了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是(红契)。
s 宋太祖为了巩固新建立的政权,缓和阶级矛盾,取得民心,制定了旨在改革“五刑之苛”、减轻刑罚的(折 杖法)。
s 宋太祖统治后以宽恕死罪为借口,为了赦免死罪者的死刑,而用其它刑代替,推行(刺配之法)。t 通过胡惟庸案,可以总结朱元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重典治吏)t 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资政新篇》)
t 唐宣宗时期,将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有关的令、格、式,编成《大中刑律统类》。t 唐律关于户籍、赋役、土地、婚姻方面的内容规定在《户婚》 律。t 唐代官吏退休的年龄是(七十)。
t 唐宣宗时期编成的《大中刑律统类》共(121)门。t 唐律中凡是不列入其他“分则”篇的犯罪,都归于(《杂律》)。t 唐朝全国设十个监察区,监察区的名称叫(道)。
t 《唐律疏议》中相当于现代法典总则的篇名为(名例律)。t 《唐律疏议》的第十二篇的篇名为(断狱律)。w 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春秋郑国的(子产)w 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启)。
w 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法典是(《法经》)。w 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是(《大明律》)
w “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x 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夏台)”。x 先王发布的誓命,在西周称作(遗训)。
x “刑名从商”是(荀子)总结商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而总结的。x 夏、商、周三代的法律以(刑)命名。x 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大辟)。x 夏商周三代监狱的通称是(圜土)
x 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杀”中规定的刑名是(杀)x 夏朝有五种刑罚,共(三千)条。
x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杀人不忌为(贼)”。x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己恶而掠美为(昏)”。x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 “贪以败官为(墨)”。x 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赎刑)。x 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甘誓),它也是夏朝的法律。x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x 西周的成文刑书是(九刑)。
x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周礼)。x 西周的判例叫(成)。
x 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即(殷彝)。x 西周初期,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使之成为(法)x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与以德配天)。x 西周将故意称为(非眚)。x 西周将偶犯称为(非终)。x 西周将惯犯称为(惟终)。x 西周将过失称为(眚)。
x 西周时期,对公族施用的死刑方法为(绞)。x 西周的拘役来于(坐嘉石)。
x 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田里不鬻)”。x 西周的买卖契约叫(质剂)。x 西周的借贷契约叫(傅别)。x 西周的已经出现了买卖契约,其中买卖人民马牛之类的东西用(质)。x 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x 西周的婚姻管理机关叫做(媒氏)。x 西周将 结婚程序叫做(六礼)。
x 西周法律规定,在几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叫作(三不去)。x 西周自后成王以后,王位继承开始实行(嫡长继承制)。x 西周时期,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叫做(士师)。x 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小司寇)。x 西周的民事诉讼叫做(讼)。x 西周的刑事诉讼叫做(狱)。x 西周的民事诉讼书状叫(剂)。
x 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
x 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束矢)作为诉讼费。x 西周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要缴纳(钧金)作为诉讼费。
x 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它礼物前去求婚,请求女家收下的程序是(纳采)。x 西周结婚要遵循“六礼”的程序。其中男方纳采之后,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生年、月、日,然后卜于祖庙,占其吉凶,卜得吉兆之后,再往下进行的程序是(问名)。x 狭义上的唐律,指(《唐律疏议》)。y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禅让制)。
y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最早作为(西周)断案的依据。y 《永徽律疏》的篇目共(十二篇)。
z 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鸦片战争后清朝)z 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夏朝)。
z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劳动人民指定的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z 在天平天国的法律中,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造轮船的法典是(《资政新篇》)z 在历史上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人是(董仲舒)。
z 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是(宫刑)。
z 在西周,初了刑作为法律存在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规范作为法律存在,是(礼)。z 在西周的“六礼”中,男家问名之后,已经卜得吉兆,男家仍以雁作为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的程序,被称做(纳吉)。
z 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吉之后,男家以玄纁(音勋,玄,黑色;纁,绛色)束帛(五匹为束),两张鹿皮作为聘礼送给女家,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这道程序叫做(纳徵)。
z 在西周的“六礼”中,纳徵之后,男家择定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往告女家,求其同意的程序是(请期)。z 在西周的“六礼”中,新郎亲至女家迎娶的程序叫做(亲迎)。z 在汉朝,如为农民起义通风报信、提供饮食,则构成(通行饮食罪)。z 在秦朝,多用于惩罚轻微犯罪官吏的刑罚是(谇)。z 在秦朝中央的三公中,掌管军事的是(太尉)。
z 在唐朝遇重大案件,常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z 在“十恶”中,将侵犯皇帝尊严的行为称为(大不敬)。z 战国时期魏国制定了一部法典,其作者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这部法典是(法经)。z 战国时期楚国在悼王时任用(吴起)任令尹,实行变法。
z 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 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
z 最早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思想的人是(孔子)。z 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开皇律》)z 最早规定“封建五刑”的法典是(《开皇律》)
z 最早确立封建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北齐律)z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的政体是(责任内阁制)
z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的政体是(总统制)
z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z 《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圜土)”。z 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周穆王)。z 周朝统治者吸取商场灭亡的教训,要求官吏勤于政务,不要饮酒,规定了一条罪名叫做(群饮罪。
z 《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多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七出)。z 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贵族。z 竹刑的作者是春秋郑国的(邓析)。多选
c 春秋时期政治经济的基本特点是(1井田制被破坏2王权旁落 3宗法制松弛 4法治取代礼治)
f 《法经》的历史意义在于(1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2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体系3它对当时魏国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
g 根据宋朝法律规定,典卖与一般卖的区别是(1典卖是活卖,一般卖是绝卖 2典卖可以收赎,一般卖不可以收赎3典价比卖价低得多)h 汉朝的三公分别是(1丞相2太尉3御史大夫)
h 汉律六十篇包括(1九章律2越宫律3朝律4傍章律)
m 明朝统治着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许多经济方面的法律,如在明律中详列(1钞法2钱法 3盐法4茶法)
m 明朝时期的会审制度包括(1秋审2朝审3热审)
q 清政府司法权半殖民地化的表现是确立(1领事裁判权2会审公廨)q 清朝统治者认为立宪有三大好处(1皇位永固2外患渐轻3内乱可弥)s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表现在(1八议入律 2官当入律3确立重罪十条4准五服以治罪)s 宋朝为加强对盗贼的处刑,所立的专门法规有(1盗贼重法2重法地法)s 商朝的肉刑有(1墨刑2劓刑3剕刑 4宫刑)s 商朝适用的死刑有(1戮 2炮烙3醢4脯)
s 商鞅在秦国的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1整顿户籍,设立连作法,防止隐匿坏人2奖励告奸3奖励农业生产4奖励军功)
t 唐朝的立法形式有(1律2令3格4式)
t 《唐律疏议》的结构包括(1律文2疏义3问答4注)
t 唐代吏部考试科举生的标准是(1体貌丰伟 2言词辨正3楷书遒美 4文理优秀)w 为晋律作注释的是(1张斐2杜预)
x 西周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1六礼2七去3三不去)
x 先秦时期的“三重选官法”在选拔官吏时,分别注重(1客士2军功 3通晓法律)
x 西周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的内容包括(1有所娶无所归,不去2与更三年丧,不去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x 夏朝的法律有(1禹刑2甘誓)x 西周中央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 2小司寇 3士师)y 以下属于汉朝的罪名是(1通行饮食罪2见知故纵罪)
y 以下属于秦朝的作刑(徒刑)的是(1城旦、舂2鬼薪白粲3司寇、作如司寇4罚作、复作)
y 以下是太平天国时期制定的法律内容有(1龙凤和挥2保举制度 3国库制度4保升奏贬制度)
y “约法三章”的内容包括(1杀人者死 2伤人抵罪3盗抵罪)y 以下属于隋朝颁布的法典有(1开皇律 2大业律)
z 中国法制史上出现的具有行政法典性质的文件有(1《大唐六典》2《大明会典》3《清会典》)
g 古代法字有多种含义,其中包括(公正、不偏不倚、限制、强制)。夏朝的监狱叫(圜土、夏台、均台)。
“昏、墨、贼,杀”中的罪名是(昏、墨、贼)。
据东汉郑玄记述,夏刑除墨外,还有(大辟、膑、宫、劓)。夏朝的法律规范包括(禹刑、甘誓)。
夏朝的法律规范的内容来源于(原始社会的礼、原始社会的战争命令、原始社会的苗族习惯法)。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夏朝全国共分为九个地区、夏朝中央有职事官六卿、圜土和夏台都是夏朝监狱的名称)。
夏朝法律制度包括(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威侮五行,怠弃三正、昏、墨、贼,杀、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在我国古代作为法律名称适用的的术语有(刑、命、诏、典)。
夏朝的法律具有以下特点,即(夏朝法律体现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意志,不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夏朝法律非常残酷、夏朝法律维护奴隶主与平民之间的不平等、夏朝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商朝的立法主要有(《汤刑》、《汤誓》、《汤诰》)。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有(戮、炮格、醢、脯)。
奴隶制五刑包括以下的(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商朝的罪名主要有(不吉不迪、暂遇奸宄、不从誓言)。商朝的监狱称作圜土、牖里、囹圄。
西周的中央除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卿事寮、太史寮)。西周的政权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内服、外服)。
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西周的礼不能脱离刑二而发挥职能作用、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完成阶级统治)。
西周立法指导思想较商朝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是(殷商单凭“君权神授”的天命观念,不可能永保王朝的长治久安、西周统治者将天命和自身的德性融为一体以取得民心)。西周的主要立法有(《吕刑》《九刑》)。
以下属于西周的法律形式的有(誓、礼、遗训、殷彝)。以下属于西周时期定罪量刑原则的有(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耄悼之年有最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原则之一,其中“耄”、“ 悼” 分别指(7岁以下、80、90岁以上)。西周区分眚和非眚,就是区分(过失、故意)。西周区分非终和惟终,就是区分(偶犯、惯犯)。西周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这体现在定罪量刑的原则上就是(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慎侧浅深质量以别之、罪疑从赦)。“刑罚世轻世重”的具体含义是指(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西周处死一般平民的方法有(腰斩、弃市、磔)。
西周对判处拘役刑的,根据罪过轻重,在司空监视下分别服劳役(一年、九个月、七个月、五个月)。
以下是西周的罪名的有(违抗王命罪、不孝不友罪、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群饮醉)。西周缔结婚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妻不娶同姓、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西周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的目的是(防止近亲结婚、附远厚别)。西周“三不去”的内容包括(无家可归的、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前贫贱后富贵的)。西周贵族男子可以有各种妻妾,天子有(后、夫人、世妇、嫔)。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以下的(纳采、纳吉、亲迎)。西周的“七去”包括以下的(无子、盗窃、妒忌、恶疾)。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借贷契约分别叫做(傅别、质剂)。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的有(大司寇、小司寇、士师)。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乡士、遂士)。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除了辞听和色听外,还包括有(气听、耳听、目听)。西周规定的上诉期限根据远近划分,出了一年外,还有(一旬、二旬、三旬、三月)。西周的中央政府设有一大批官吏,组成(卿事寮、太史寮)。西周的监狱叫做(圜土、囹圄)。
以下属于西周罪名的是(违抗王命罪、不孝不友罪、寇攘与杀人于货罪、群饮罪)。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义刑义杀、明德慎罚)。西周礼治的核心是(亲亲、尊尊)。
楚国在楚文王和楚庄王时两次制定法律,分别称作仆区法、茆门之法。
战国时期法制指导思想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重其轻者”。
商鞅两次变法的重点分别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郑国两次公布法律,公布者分别是子产、邓析。春秋时期基本特点是(井田制被迫坏、王权旁落、宗法制松弛、法治取代礼治礼不下庶人)。晋国公布成文法的人是(赵鞅、荀寅),他们把刑书铸在鼎上。
孔子反对晋国公布成文法的理由是(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春秋时期当郑国和晋国分别公布成文法时,坚决反对的人有(孔子、叔向)。
战国时期魏文侯李悝实行改革的内容包括(“尽地力之教”,鼓励开垦荒地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废除井田制,发展土地私有制、“善平籴”,就是国家在丰收之年收购一定数量的粮食,防止谷贱伤民、制定《法经》以维护新政权所建立的统治秩序)。战国时期秦国在商鞅变法以前,制定了(“初租禾”、“止从死”)。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的意思包含(要制定成文法、要公布成文法)。
《法经》的历史意义在于(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它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体系、它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商鞅在秦国的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整顿户籍,设立连作法,防止隐匿坏人、奖励告奸、奖励农业生产、奖励军功)。ab cd 商鞅在秦国的第二次变法内容有(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制、统一度量衡)。
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专制主义国家后,统一了(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秦朝立法指导思想包括(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秦朝的“以刑杀为威”的意思是(法网严密、严刑重罚)。《睡虎地秦墓竹简》经后人整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
秦朝的法律形式有(法律答问、廷行事)。
秦朝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指的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先秦时期的“三重选官法”,在选拔官吏时,分别注重(客士、军功、法律)。秦朝分别将故意和过失称为(端、不端)。
以下属于秦朝定罪量刑原则的有(责任年龄、数罪并罚、共犯加重、诬告反坐)。秦朝规定的作刑(徒刑)有(城旦、鬼薪、司寇、罚作)。
在秦朝的下列徒刑中,适用于女犯的有(舂、白粲、作如司寇)。在秦朝的下列徒刑中,适用于男犯的有(城旦、作如司寇)。
秦朝按照是否在审理时刑讯逼供,将审判结果划分为三等,分别是(上、下、败)。“约法三章”的内容包括(杀人者死、伤人抵罪、盗抵罪)。
《九章律》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汉律六十篇包括(《九章律》、《朝律》、《傍律》、《越宫律》)。汉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科、比)。汉朝官吏的选拔途径包括以下的(从开国功臣中选拔、通过中央的“太学”培养、征辟、察举。汉代的征辟分为(征召、辟举)。
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有(亲亲得相首匿、贵族官僚有罪先请)。
汉朝定罪量刑原则“亲亲得相首匿”规定,一定亲属之间可以互相隐匿犯罪,但两种罪除外,这两种分别是(谋反、大逆)。
汉代的书面遗嘱叫做(先令书、遗令)。
10.以下关于汉朝财产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有(出现诸子均分财产的情况、出现遗嘱继承、庶子有财产继承权、女儿有财产继承权)。
汉武帝时国家运用行政干预市场,调剂物件的两项措施是(均输、平准)。
汉朝重农抑商的措施有(不准商人穿丝绸衣服、不许商人购买土地、不许商人及其子孙到政府做官、颁布“告缗令”,奖励人们告发不纳税的商人)。
以下关于汉代诉讼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儿子不准告父亲,媳妇不准告公婆,奴婢不准告主人、年未满十岁劾
在押犯告人,司法机关不受理、对普通犯罪,有人告发或被官吏告劾,随时予以逮捕、封建贵族官僚如果犯罪,需要逮捕,要先请)。
“春秋决狱”的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罚、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汉代地方监察机关有(司隶校尉、州刺史)。
唐朝从积极方面规定行为准则的法律形式有令、格、式。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包括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唐律规定承审官如与当事人有亲属、师生、仇隙关系者,须回避。唐朝财政立法主要有两税法、租庸调法。唐朝监察机关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隋朝的主要立法有(新律、开皇律、大业律、开皇令 唐律把盗罪分为(窃盗、强盗)。
唐律除了规定八议特权以外,还规定了(请、减、赎、官当)免官等法律特权。唐律规定物权取得条件有(买卖、继承、埋藏物的发现、孳息物的取得)。唐朝规定告诉的形式有(自诉、越诉、直诉、亲属代诉)。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赦、令、格、式外,还有(看详、断例、指挥、申明)。宋朝立法的主要特点是(编敕、以敕代律)。
s 宋朝为了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先后实行了(1“重法地”法2“盗贼重法”)。
g 根据宋朝法律规定,典卖与一般卖的区别有(1典卖是活卖,一般卖是绝卖 2典卖可以收赎,一般卖不可以收赎3典价比卖价低得多)。
s 宋朝初年,意在减轻刑罚而收刑平政盛之功,制定了(1折杖法2刺配之法)。名词解释
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规定了五刑,共三千条。
甘誓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规定了“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圜土圜土是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因其在地下挖成圆形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土墙而得名。汤刑是商朝刑法的总称。并非商汤时所作,而是因“乱政”而作,所谓“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其内容已不可考,据《竹书纪年》记载“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此次修订使汤刑更趋完备。
炮烙是商朝的死刑方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碳加热另有罪者行其上。醢是商朝的死刑方法,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脯是商朝的死刑方法,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劓殄是商朝的死刑方法,将犯罪者和其亲属和后代都杀掉,即后世的族诛。
墨刑。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墨刑,在四种肉刑中是最轻的。
劓刑。奴隶制五刑的一种,就是割鼻子的刑罚。甲骨文中有劓刑的象形字。劓刑比墨刑重一等。
剕刑。奴隶制五刑的一种,也叫作刖刑。即断足的刑罚。剕刑比劓刑重一等。
宫刑。奴隶制五刑的一种,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也叫作淫刑。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兄终弟及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兄长死后,其王位由弟弟继承。父死子继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继承制度。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
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它是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周礼周初,周公为了调整统治集团内部的秩序,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用以加强统治奴隶的力量,将夏商原有的礼加以补充、厘定而成的法定的典章制度。
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明德慎罚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德治,也就是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以
期在人们头脑中构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
义刑义杀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即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情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法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
刑罚世轻世重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即“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重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坐嘉石西周的刑罚,指对于有罪过但尚不够判处徒刑的人,要给他们戴上刑具,强迫他们在官府门外左侧的嘉石旁坐一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罪过,然后把刑具去掉,由司空监督他们服一定期限的劳役。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即诸侯和辰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然后一分为。竹简有两种,长的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短的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品。傅别西周时期出现的借贷契约。在一片简牍上只写一分借贷的内容,然后从中央剖开,债权人和债务人各执一半,牍上的字为半文。
六礼西周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七去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包括无;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西周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三种情况,丈夫不得休弃妻子。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司寇西周的全国最高司法机关。辅佐周王“掌建邦之三典”。
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物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囹圄不仅负责关押各类犯罪分子,而且承担者教化的职责。《九刑》《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吕刑》《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命令司寇吕侯所制定的有关刑法和赎刑的规定。遗训遗训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
殷彝殷彝是西周的法律形式之一,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王朝统治的那些内容。
礼不下庶人礼不下庶人是周礼的特点之一。一方面是说作为统治阶级特权的“礼遇”,庶人百姓不得享有或无从享有;另一方面是说作为禁忌用的“礼”,无论是贵族与平民、百姓,一律具有约束力,如违礼则入于刑。刑不上大夫刑不上大夫是周礼的特点之一。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受处罚,但重罪除外。小宗五世则迁小宗五世则迁是宗法制的原则,即只允许小宗祭祀四世内的高祖,一旦满五宗,就要将远祖的神位迁入祧庙。子产是春秋时郑国贵族。公元前543年他把刑法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它是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人。邓析是春秋时郑国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认为。他把刑法条文写在竹简上,被当时的执政杀害。铸刑书于鼎,春秋时期首次公布成文法事件,郑国贵族子产把刑法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竹刑,系春秋时郑国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认为邓析所作。李悝,战国时期魏文侯。力主变法改革,提倡法治,在总结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著《法经》。《法经》,系战国时期魏文侯李悝所作。共六篇,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初具体系的法典。
商鞅,战国时期任秦国的宰相,主持变法,改“法”为“律”。
仆区法,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一部法律,关于严禁和搜捕努力逃亡的法律。
茆门法,春秋时期楚国制定的一部法律,规定诸侯、大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以保障国君的安全。被庐之法,春秋时期晋国制定有关管理官吏的法律,因在“被庐”这个地方制定,所以取名“被庐之法”。填空
a 按宗法等级实行的奠定了奴隶制政权组织的基本形式。
b “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除犯 进一步完善,此后历代相沿,直至《大清律例》。c 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c。
c 春秋时期邓析作
c 春秋时期楚国制定了严禁和搜捕奴隶逃亡的法律,叫做 c 春秋以前,奴隶主贵族不公布成文法的目的是“,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 c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
d 《大清民律草案》的后两编由理学馆制定,名称分别是亲属和 f f 法的起源经历了从、再到 f。
f 封建统治者把危害其政治统治和人身安全的行为称之为“贼”。f 《法经》的第一篇和第二篇分别是。g 公元前216年秦朝颁布了“
g 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可用官品和爵位折抵刑和刑的刑罚。h h 汉朝有一种定罪量刑的原则,即允许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互相隐匿犯罪,即所谓的。h h 汉初至文景时期,汉朝的统治思想以为主,辅以法家思想。
h 汉高祖刘邦进入咸阳,与秦民约法三章:“”。
h 汉代高级主管官吏或地方郡守以上的官吏在……向中央举荐的制度叫做h 汉文帝刑制改革的方案包括:当劓者,笞三百。
h 汉朝为了惩罚诸侯在酎祭时所献贡金不合标准,特制定了《。j j 将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发展为“十恶”大罪的法典是开皇律。
k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政权组织方面具体化的表现是实行“”原则。k 孔子反对晋国公布成文法,认为“晋其亡乎!失其度矣。” k 《开皇律》确定了封建制五刑,即。l l 礼制的原则是。
l 两汉时期,公侯及其嗣字和官吏三石但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有有罪“ 的特权。q 清末修订法律,确定了“,”的修律方针。
q 秦始皇为了加强文化思想领域的专制统治,统一人们的意识形态,发动了“”事件。q 秦朝采用“法家”思想作为自己统治思想的基础。
q 秦朝提出“法令由一统”,意思是说,全国不仅施行统一的法律,而且最高立法权属于。q 秦始皇乐以“刑杀为威”,后人评价“秦法繁于,而网密于” q 秦王嬴政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同时,也首次建立了
q 秦始皇和李斯等人取消了世卿世禄的分封制,在全国实行了。q 秦朝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
q 秦朝以身高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q 秦朝对逃避徭役要处给以一定的处罚。秦律规定,如果营服徭役并已得到通知而没有去报告,定罪为 q 秦朝中央最高司法机关为
q 秦朝司法机关审讯后,作出判决,要向当事人宣读判决书,叫做
q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外,均可互相…… s s 《说文解字》:“灋,刑也,从水,豸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s 《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s “商有乱政,而作”
s 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继承了原始社会的
s 商朝有一种刑罚,是将犯罪者捣成肉酱,这种刑罚叫做。s 商朝将罪犯者杀死后晒成肉干的刑罚是
s 商朝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的刑罚叫做劓殄,相当于后世的族诛。s 商朝将人割掉鼻子的刑罚是 s 商朝已有文字记载,文字主要刻在龟甲和牛的肩胛骨上,称之为甲骨文。s 商朝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s 商王掌握商朝的最高司法权,他利用假借天意断案。
s 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嫡长继承制 s 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 s 隋唐时期最高行政机关是
s 隋唐时期官吏的来源有多种途径,但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s “十恶”之首是。
s 宋朝把日积月累的单行敕令,加以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就是所谓的“编敕”。s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是“”。
s 宋仁宗嘉祐中期,加重处罚犯罪,开始实行“
t 太平天国早期的一部革命性纲领文件是《天朝田亩制度》。t 太平天国早期纲领性文件是《
t 唐初立法指导思想是礼刑并用、法令简约、宽仁慎罚。
t 唐高祖武德四年,政局趋于稳定,根据唐初的社会情况,制定自己的法典,于武德七年完成,称为 t 唐高宗时期最大的立法成就是长孙无忌等人对《永徽律》注解,并经皇帝批准,颁行天下的封建法典的代表唐律疏议。
t 唐玄宗开元时期由李林甫主持编定的是中国封建时代最早的一部综合性行政法典。
t 唐宣宗时编的一部大中刑律统类,把律、令、格、式混合编在一起,改变了自秦、汉以来律的传统体系。t 唐朝法律的基本形式有四种。
t 唐代的致仕制度,即现今的退休制度;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70岁。t 唐律规定亲属内部紊乱人伦的行为称
t 唐律规定了原则,发展了汉律关于“亲亲得相首匿”原则。t 唐律对化外人案件的处理原则是:同类相犯者,依本国法律处断;异类相犯,依唐律处断。t 唐代官吏犯赃罪据《职制律》规定按犯罪情节不同,主要有三种情况。t 唐《户婚律》规定,夫妻之间情义断绝为“,必须强制离婚。x 《夏书》曰:” x 夏朝第一个帝王是 x 荀子总结商朝的法律,总结出“。
x 西周的王位继承也经过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最后确立了 x 夏商的监狱统称为圜土
x 西周的“九刑” 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四刑。x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和 x 西周的拘役来于坐嘉石。
x 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x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 x 西周将婚姻管理机关叫做
x 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x 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 x 西周的“三不去”指“。x 西周在中央设
x 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把民事诉讼叫做x 西周的国家机构根据其地位的重要与否,分为内服和外服。
x 西周最高统治者是,他掌握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x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根本法是
w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y 原始社会经历了
y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制)产生。
y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 y 《永徽律疏》云:“德礼为政教之。z 《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z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z 《左传·襄公四年》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 z 《正韵》:”
z 在“刑侯与雍子争田案”中,雍子犯了“昏”罪,即“”。z 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即所谓的“溥天之下,;率土之滨。” z 中央政府除了三公外,还有众多官吏,组成“
z 早在先秦时期,秦国运用法家选拔官吏的思想,提出“三重选官法”。z 在三公中,最高监察,监察百官的是。
z 在中国历史上,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叫作“刑律统类”或“刑统”。问答
1《甘誓》的发布及其主要内容。甘誓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在“甘”(陕西省户县西南)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其中规定了:(1)“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罚。”夏启向他的臣民宣告有扈氏的罪行,有扈氏不学习黄帝、尧、舜、禹四世的 德行与政绩,不走正道,逆天而行,引起天怒人怨,因此上天要灭绝他,夏启奉上天的意志对他进行讨伐。(2)“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意思是说,在战车左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左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战车右边的兵士,如果不好好从右边攻杀的人,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驾驭战车的兵士,如果不好好驾驭战马,你们就是不奉行命令。在先祖的神位前赏赐那些奉行命令的,在社神面前惩罚那些不奉行命令的。2夏朝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有:(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3)“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3夏朝的监狱。夏朝已建立囚禁罪犯的监狱。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圜者,圆也”,“圜土”,是监狱的形象称呼,在地下挖成圆形的土牢,或是在地上用土筑成圆形的 土墙。夏朝在都城阳翟“均台”(今河南禹县)这个地方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相传夏桀曾把商汤“囚之夏台”。均台也叫夏台。所以后来“均台”和“夏台”都成为夏朝监狱的代称。
4夏朝法律的特点。第一,法律作为阶级社会的统治工具,与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同,法律不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而是在政权中占统治地位的少数奴隶主贵族的意志。第二,作为最高统治者夏王的命令,代表着整个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第三,阶级社会法律的权威,建立在残酷的刑罚基础上。史料记载,夏朝有五刑,共三千条。第四,夏朝的法律确认和维护奴隶主的权利,规定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奴隶主与奴隶和平民之间存在着不平等。夏王是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他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命令即是法律。并且因为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所以法律规定他们可以用钱赎罪。第五,夏朝的法律不再像原始社会的习惯那样,靠社会舆论来维持,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用暴力手段强迫人们必须遵守。5商朝的主要立法。(1)《汤刑》《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时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它并非汤所作,而是商朝统治者为了追述他的祖先而以汤来命名。汤刑的内容亦不可考。但可知,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2)《汤誓》《汤誓》是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3)《汤诰》在《汤诰》里,商汤将夏王的罪恶和商朝的政治纲领宣告给老百姓。6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刖、宫和大辟。(1)墨刑。也叫作黥刑。即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从此犯罪就带有了永久性的标记。墨刑,在四种肉刑中是最轻的。(2)劓刑。劓刑就是割鼻子的刑罚。甲骨文中有劓刑的象形字。劓刑比墨刑重一等。(3)剕刑。也叫作刖刑。即断足的刑罚。剕刑比劓刑重一等。(4)宫刑。即破坏犯罪者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宫刑最初适用于淫乱行为,所以也叫作淫刑。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5)大辟。即死刑。死刑的适用方法很多,主要包括:斩、戮、炮铬、醢、脯、劓殄。
7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主要有哪些?商朝处决死刑的方法很多,主要介绍以下几种:(1)戮。就是活着刑辱示众,然后再斩杀。(2)炮烙。就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3)醢。也叫“菹醢”。即把犯罪者捣成肉酱。(4)脯。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5)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相当于后世的族诛。
8商朝的监狱。商朝的监狱名称分别是:(1)圜土(2)羑里,羑里是一个地名,在今河南汤阴县。“纣囚西伯(即周文王)羑里。”(3)囹圄也是商朝监狱名称。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1)义刑义杀,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2)明德慎罚,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强行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即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的界限,对一般犯罪采取宽缓的原则,对严重犯罪才施以重刑。9简述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意即7岁以下,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这一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原则已初步确立。这表明西周统治者重视犯罪主体的意识能力,并据此考虑用刑问题。(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即故意或一贯犯罪从重处罚,过失或偶然犯罪从轻处罚的原则。西周统治者已经开始区分犯罪者主观形态的差别,灵活地运用刑罚手段。(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断狱时,首先要考虑犯罪者的罪行严重程序,谨慎测度罪犯的动机,以此区别量刑的轻重。西周统治者将犯罪主观动机与对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考虑。(4)罪疑从赦:即对于定罪有一定根据,不定罪也有一定理由的案件,从轻处罚或赦免的原则。这一原则在西周以前已产生,周朝使疑罪从轻从赦原则定型化。(5)刑罚世轻世重:即所谓的:“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说,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其适用须有节度,不能一味的使用重刑手段。10西周如何规定徒刑的适用的?西周法律规定,处以徒刑的罪犯不带冠饰,以区别正常人。他们要在圜土从事三年、二年或一年不同刑期的生产劳动,能改者期满释放。如果不老老实实接受改造,企图越狱潜逃的,要从重处以死刑。
西周对贵族和平民施以死刑的方式有何不同?西周死刑条目有二百条之多,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对公族施用的;一是对没有爵位的奴隶主和平民施用的。两者处刑的方法不同。公族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的上层,他们如果犯罪处死,只用绞,也叫磬,以全其尸。又规定公族犯死罪,要在远郊隐蔽的地方处决。这样,能够保全奴隶主贵族的脸面。对于无爵位的奴隶主和一般平民犯罪处死,方法很多,有斩(腰斩)、弃市(杀之于市,与众弃之)、轘(音环)(车裂,使头与四肢各部位分裂)、磔(剖断肢体)、膊(去衣磔之)、焚(用火烧死)等。对平民处死的方法非常残酷,而且在人多的市朝执行,以杀一儆百。
西周法律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西周法律规定:凡拾得遗失的财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给朝士,公开招领,10日后无人认领者,贵重的大物件以及7岁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岁以下的奴婢归拾得人所有。
11简述西周的“六礼”。六礼是中国古代的六道结婚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亲迎。(1)纳采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2)问名指男家请媒人问女家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然后去占卜。(3)纳吉指男家卜得吉兆之后,男家仍以大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4)纳徵后来也叫纳币,指男家向女家送聘礼,即后来所说的订婚礼。(5)请期指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6)亲迎指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
12简述西周“三不去”。这是古代对丈夫休弃妻子的三种限制,即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也叫“三不出”。
13简述西周的司法机关。西周的中央司法机关有:(1)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2)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3)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西周的地方司法机关有:(4)乡士,国都之外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5)遂士,国都百里之外、三百里之内的司法官吏。
15试述西周的诉讼制度。(1)诉讼,西周时期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了区别。民事诉讼用“讼”表示,“以两造禁民讼”;刑事诉讼用“狱”表示,“以两剂禁民狱”。(2)起诉,可以口头起诉,也可以书面起诉。刑事案件的书状叫“剂”,民事案件的书状叫“傅别”。起诉是要交纳诉讼费,否则不予受理或被认定败诉。民事诉讼交纳“束矢”;刑事诉讼交纳“钧金”。(3)审理,西周规定两造(当事人)具备才能审理,但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审理时“以五声听狱讼”。所谓“五听”,是指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是奴隶主阶级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也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的尝试,虽然时形而上学的,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4)判决,要有司法机关制作法律文书,还要向当事人宣读。西周的判例叫“成”,即以往的办案成例,可以作为断案的参考。(5)上诉,当事人不服,允许上诉。西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上诉期,有一旬、二旬、三旬、三个月和一年。
16西周的法律形式包括哪些?(1)誓,即誓词,多位周王或诸侯于战前对臣下发布的军令。在以誓作为形式的王命中,被讨伐之罪,即成为刑法的罪名;被宣布的处罚,便成为刑罚的种类和惩罚的手段。(2)诰,即统治者关于施政的训令。(3)命,是周王针对具体事务临时向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4)礼,礼涉及范围广泛,不仅有政治、经济、军事,也同时有法律、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各方面的内容,故法律成为周礼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部分。(5)遗训,是指由先王发布的誓命,其中也包括长期以来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某些习惯。(6)殷彝,是指商代法律规定有利周朝统治的那些内容 西周的立法概况。(1)制定成文刑书——《九刑》《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的《九刑》实际上指西周成文刑书共分为9篇。(2)吕侯制《吕刑》 《吕刑》是西周穆王时期吕侯奉王命所制。所谓“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吕刑》是根据夏朝赎刑制度,针对西周时期的“疑罪”而规定的赎刑之法。
17西周的民事立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所有权制度。西周奴隶制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和奴隶,所以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对土地和奴隶的所有权。a、土地所有权制度,周王对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有最高所有权。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周王有权把土地和奴隶封赏给诸侯和臣属,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田里不鬻”。事实说明,周王对全国土地有最高所有权。西周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荒地的开垦,各封国实力的增长,宗法纽带的松弛,私有土地开始出现。土地国有制和“田里不鬻”的局面已经被冲破。b、其他所有权,西周土地以外,奴隶和牛马也是奴隶主的重要财产。奴隶主可以随意买卖、赠予,或用以赔偿,抵债和继承。c、关于拾得遗失物处理,西周规定,凡拾得遗失的财物。奴婢、家禽家畜,都要送到外朝交给朝士,公开招领,10日后无人认领者,贵重的大物件以及7岁以上的奴婢,由政府收为公有。小的物件以及7岁以下的奴婢归拾得人所有。(2)契约关系,西周时,契约关系有所发展。常见的有买卖契约、租赁契约和借债契约等。a、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质剂。所谓质就是长卷,用来买卖奴隶和马牛;所谓剂就是短卷,用来买卖兵器珍异之物。在西周中期以后,出现了土地买卖关系。b、债务契约,西周的债务契约叫做傅别,就是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傅,即把债的标的及权利义务等书之于契券;别,即在简札中间书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其半,札上的字为半文。c、租赁契约,在西周晚期已存在以土地作为标的租赁关系,出现了租赁契约。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租金,是租赁关系成立的条件,而这种关系已为西周政府所承认。d、损害赔偿,西周民事法律,严格保护奴隶主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说明土地和奴隶都可以用于损害赔偿。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措施及所引起的争论。(1)公布成文法的措施,郑国公元前536年,郑国的执政子产
公布成文法的意义。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为封建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其锋芒仍然是指向劳动人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加强了对劳动人民的统治。
18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主要内容。(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不分贵贱等级、亲疏远近,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以打破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由官府统一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否定“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3)“重其轻者”——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处罚。19《法经》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 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其阶级本质是: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 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法经》的阶级本质。(1)《法经》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2)维护君主制制度。(3)维护封建等级制。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第一次变法的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1)整顿户籍,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2)奖励告奸;(3)奖励农业生产;(4)奖励军功。第二次变法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1)重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的禁令,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2)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3)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4)统一度量衡制度。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中国法制史整理篇三
法制史
七出: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又称为七去: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丈夫可以七条理由之一休弃妻子。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西周主要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新世用轻典,盛世用中典,乱世用重典。
秦的定罪量刑原则:1.区分故意与过失2.区分有无犯罪意识3.自首从轻4.规定刑罚时效
5.共犯加重6.合并论罪。
汉代的定罪量刑原则:1.关于尊老怜幼的原则2.关于亲属相隐的原则3.关于贵族官僚有罪先请的原则。
原心定罪:是春秋之义中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内容,汉儒把它当成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
五服制罪:“五服”制度是中国古代礼制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亲属分为五等,由重到轻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凡亲属之间的犯罪,均根据服制的轻重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这就是所谓的“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五服制罪”原则实质上是“同罪异罚”。
“登闻鼓”直诉制度:臣民若有重大冤情、不服判决,可以击鼓鸣冤,直接诉冤于皇帝或钦差大臣。这种制度弥补了绝对禁止越诉的不足,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客观上有利于百姓冤情的上达。
唐朝定罪量刑原则:1.区分公罪与私罪2.老幼废疾减免刑罚3.同居相隐不为罪4.自首减免刑罚5.共犯区分首从6.再犯累犯加重7.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8.类推原则
翻异别勘:宋代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重视证据和现场勘查,为重视口供定有“翻异别勘”制度。
明刑弼教:明代立法思想。“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后人简称为“明刑弼教”中国封建法制指导思想原则沿着德主刑辅——立法合一——明刑弼教的发展轨道,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重点治国”在“明刑弼教”作为其理论和伦理基础的前提下,成了明初司法的具体指导思想。
皮庙场:官吏赃至六十两以上,枭首示众,剥皮实草。史载:府、州、县、卫官署左旁特设土地庙,为剥皮场所,俗称“皮庙场”。
摊摊丁入亩:清朝政府推行摊丁入亩政策,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后在各地陆续推行。将人丁应纳丁银按照土地数量平均分配到地赋之中,不再按人头征税。这是中国古代财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自此以后,延续数千年的人丁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积极作用在于简化税收标准、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用法律手段正式废除了限制人口流动的人丁赋役,使劳动者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有所减弱。
预备立宪:是清政府在1906年以后推行的一场以预备“仿行宪政”为名进行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推行了“官制改革”)。企图以此来缓和内外矛盾和舆论的强大压力。实行君主立宪的三大好处: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的真实目的在于要求天下臣民“忠君爱国”“尊崇秩序”,“借立宪之名,行敛财之实”。在清末预备立宪活动中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
《大清新刑律》的“暂行章程”:1.凡属意图谋害皇帝、颠覆政府、图利敌国以及杀伤尊亲属者死刑仍使用斩刑;2.凡毁弃他人尸首、毁弃尊亲属尸首、挖掘尊亲属坟墓者,最高可处死刑;
3.犯强盗罪者,得因其情节仍处死刑;4.无夫妇女犯和奸之罪及与之奸者,加重处罚;5.对尊亲属有犯,不得使用正当防卫之例。
领事裁判权:又称为“治外法权”。“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是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强迫中国与之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的一种司法特权。凡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其在中国的侨民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依其本国法律裁判。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和随后的《虎门条约》。
三民主义:1905年11月,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明确提出了包括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为基本内容的三民主义。(自由、平等、博爱)是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思想。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基本内容是“建立民国”;民生主义的基本内容是“平均地权”。
建国三时期说:孙中山的建国三时期说
如何建立宪政国家?
第一时期:军政时期(3年)——“军法之治”
第二时期:训政时期(6年)——“约法之治”
第三时期:宪政时期—————“宪法之治”
《六法全书》:国民党法学家习惯将国民党的法规分成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诉讼法和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将其汇编在一起,成为《六法全书》,是国民党政府六种法律的汇编,也是其成文法的总称,它构成了国民党政府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六法体系:宪法,民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中国法制史整理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a 2.d 3.b
4.c
5.c 6.d
7.c
8.a
9.a
10.b 1.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夏朝
b.商朝
c.西周d..秦朝 2.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
a.戮
b.斩
c.凌迟
d.大辟
3.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
a.龙凤合挥
b.质剂
c.券书
d.红契
4..秦律规定,宣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称作()。
a.读鞫
b.传复
c.乞鞫
d.封守
5.汉武帝之后,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a.黄老思想
b.法家思想
c.儒家思想
d.道家思想 6.首次确立传统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
b.《晋律》
c.《北魏律》
d.《北齐律》 7.唐律中的五刑制度分为()等。
a.十五
b.十。
c.二十
d.十八
8.宋朝初年出现了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称做()。a.红契
b.质剂
c.乞鞫
d.傅别 9.中国帝制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商品实行专营的制度,称作()。
a.禁榷制度
b.管禁制度
c.海禁政策
d.重农抑商
10.清末进行大规模的修律,成立了()。
a.礼学馆
b.修订法律馆
c.刑部
d.大三法司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d
11.商朝的立法主要有()。.
a.《汤刑》
b.《汤誓》
c.《汤诰》
d.《太甲训》 12.秦朝的经济立法已相当丰富,内容涉及()。
a.自然资源保护
b.农业生产管理
c.官营手工业管理
d.市场贸易管理
13.汉朝的法律形式有()。
a.律
.
b.令
c.科
d.比 14.《开皇律》最早确定封建制五刑,除死刑、流刑外,还包括()。
a.徒刑
b.杖刑
c.笞刑
d.鞭刑 15.唐律除了规定“八议”特权外,还规定了()法律特权。
a.请
b.减
c.赎
d.官当 16.明《大诰》偏重于打击()。
a.贪官
b.豪强
c.读书人
d.商人
17.清朝法律规定,秋审后死刑案件的处理结果有()。
a.情实
b.缓决
c.可矜
d.留养承祀
18.1911年公布的《十九信条》()。
a.扩大了皇权
b.缩小了皇权c.缩小了国会权力d.扩大了国会权力 19.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分为三级,包括()。a.特种刑事法院
b.地方法院
c.高等法院
d.最高法院 20.《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a.性质 b.政治制度 c公民权利义务
d.经济政策
三、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法经》的第一篇是__盗__。
22.秦朝以 __身高__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3.北齐律确立了“__重罪十条__”,为后世的“十恶”提供了范例。‘
2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传统法典是_《宋刑统》___。
25.解放战争时期的《五四指示》颁布于__1946__年的5月4日。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26.七出:中国古代丈夫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27.贵族官僚有罪先请: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之一。即一定级别的官僚贵族犯罪后,一般
司法机关不得擅自处理,须奏请皇帝,由皇帝根据其官职高低、功劳大小等因素,决定刑罚的适用及减免。
28.唐律:从广义上说,它是唐代法律的总称;从狭义上说,是指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这部唐代代表性的律典。
29.圣库制度:《天朝田亩制度》根据“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原则规定,凡参加起义的人必须把个人财产交给圣库,在战争中缴获的财物也必须归公,每个人的生活资料则由圣库供给。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1)法令由一统(2分)
一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二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体现了帝制统治的专制和独裁,为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起到重大作用。(1分)
(2)事皆决于法(2分)秦朝建立后以此为指导思想,加强传统立法,做到凡事“皆有法式”,制定了各种法律。
(3)以刑杀为威(2分)·
一是法网严密,二是严刑重罚,三是滥施刑罚。(2分)
31.明清司法机关的变化。
(1)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其职责与唐宋有所不同:
大理寺不主管审判,专掌复核;(3分)
刑部主管审判,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和重案,也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3分)
都察院为监察机关,监督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动,也握有一定的审判权。(3分)
(2)地方司法机关仍然是行政长官兼理司法,明代在省专设提刑按察使,清代各省巡抚也有审判权。明清时期要求知县、知州、知府都要亲掌审判。
32.《大清新刑律>的结构变化。
《大清新刑律》分总则、分则两编,附《暂行章程》五条,主要特点:
(1)仿效资产阶级刑法体例
一是将非科刑定罪的内容一概废除,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化的专门的刑法典。
二是确定新的刑法体系,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
(2)采取资产阶级国家刑罚体系, 确定了一个以自由刑为中心,由主刑、从刑组成的新体系;规定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为褫夺公权和没收。(2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d
2.b
3.c
4.d
5.c
6.a7.d
8.a
9.b 10.a 1.“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
a.昏
b.墨
c.贼
d.杀
2.我国春秋时期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郑国的()。
a.赵鞅
b.子产
c.商鞅
d.韩非 3.秦朝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叫()。
a.大理寺
b.廷行事
c.廷尉
d.宗正府 4.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北齐律》
b.《北周律》
c.《大业律》
d.《开皇律》 5.《永徽律疏》的篇目共()。
a.六篇
b.八篇
c.十二篇
d.十八篇 6.《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篇目改为七篇 b.名例律列于律典之末 c.律后附敕 d.律疏结合 7.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近代体例的民法典是()。a.《中华民国约法》b.《清会典》c.《唐六典》d.《大清民律草案》
8.太平天国前期的施政纲领是()。
a.《天朝田亩制度》 b.《资政新篇》
c.《十款天条》
d.《太平刑律》 9.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0.《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a.1947年
b.1937年
c.1946年
d.1948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c
d
11.夏朝的监狱叫做()。
a.圜土
b.夏台
c.均台
d.囹圄
12.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分别公布成文法时,反对的人有()。
a.韩非
b.赵鞅
c.孔子
d.叔向 13.秦朝按照是否在审理时刑讯逼供,将审判结果划分为三等,分别是(a.上
b.败
c.下
d.中 14.《九章律》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
a.户律
b.兴律
c.厩律
d.具律 15.最早规定官当的是()。
a.北魏律
b.南陈律
c.北齐律
d.北周律
16.唐律规定承审官如与当事人有()关系者,须回避。
a.仇隙
b.亲属
c.师生
d.借贷 17.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赦、令、格、式外,还有()。
a.看详
b.断例
c.指挥
d.申明 18.清朝将明朝的会审制度发展为()三种。
a.九卿大审
b.秋审
c.朝审
d.热审 19.太平天国时期的刑罚有()。
a.杖刑
b.枷刑
c.徒刑
d.死刑
20.抗日民主政权调解制度的原则是()。
a.自愿
b.合法
c.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d.诉讼必经程序
三、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21.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是“
禹刑”。22.《法经》的第六篇是_《具》___。
23.中国宋代最残酷的法定生命刑是
凌迟。
24.清代的死刑监候案件,一般由会审形式审理,称为 秋审
„。
25.我国历史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_《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___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6.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27.以古非今罪:秦朝的一种罪名,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政策和制度,要处以族刑。
28.《春秋》决狱:汉朝断案的方式,汉代在审判案件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根据儒家经典<春秋》一书中所表达的儒家经义为依据定罪。
29.会审公廨:清政府设置在租界内的审判机关,对于中国人和外国侨民之间发生的诉讼,由中国地方官与领事官会同审断。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1)义刑义杀 即是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选择最适宜的刑罚手段来对付社会犯罪,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刑杀的方法。(2)明德慎罚, 这一思想要求,在对付社会犯罪问题上,要提倡德治,提倡伦理道德的教化灌输,有效预防可能发生的犯罪。同时在镇压时采取审慎的方针,区分严重犯罪与一般犯罪。(2分)
31.唐朝的司法机关。
(1)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第一,大理寺是中央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第二,刑部是中央司法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审判的案件。第三,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也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2)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直接管理诉讼的属吏州一级有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
32.《中华民国约法》的制定与特点。
(1)《中华民国约法》的制定,由袁世凯组织的“约法会议”起草、审议和通过,于1914年5月1日公布。因其确认了袁世凯的专制独裁统治,又被称为“袁记约法”。(2)《中华民国约法》的特点: 第一,取消实质上的责任内阁制,规定总统制。第二,无限扩张总统权力。第三,废除国会制,设立咨询性质的立法院。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b
2.a
3.b
4.d
5.a 6.a 7.c
8.b
9.c10.c 1.“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1 a.习惯
b.战争动员令
c.祭祀
d.礼仪 2.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刑罚称作()。
a.醢
b.脯
c.墨
d.刖 3.《周礼>规定,丈夫可以多种理由休弃妻子,称之为()。
a.六礼
b.七出
c.八辟
d.九刑 4.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
a.《傍章》
b.《左官律》
c.《九章律>
d.“约法三章” 5.“八议”最早规定在()。
a.《魏律>
b.《晋律》
c.《北齐律》
d.《北魏律》 6.《唐律疏议》共十二篇,其中第一篇是()。
a.《名例》
b.《户婚》
c.<贼盗》
d.《厩库》 7.元朝地方政府纂集的各方面圣旨、条画的汇编,简称为()。
a.“大扎撤”
b.《至元新格》
c.《元典章》
d.《风宪宏纲》
8.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典是()。
a.《大清律例》b.《清会典》c.<刑部现行则例》
d.《学政全书》 9.《十九信条》公布于()。
a.1908年
b.1909年
c.1911年
d.1912年 10.抗日民主政权调解工作的范围是()。
a.刑事案件
b.民事纠纷
c.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
d.社会危险性较大的刑事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d
d
d 11.商朝的监狱称作()。
a.圜土
b.菱里
c.囹圄
d.廷尉
12.以下属于西周法律形式的有()。
a.誓
b.书
c.遗训
d.殷彝 13.秦朝把审讯效果分为三类,分别是()。
a.中
b.上
c.下
d.败
14.“约法三章”的内容包括()。
a.杀人者死
b.伤人抵罪
c.盗抵罪
d.大逆死 15.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有了重大发展,主要表现在(a.“八议”入律
b.“官当”入律
c.确立了“重罪十条”
d.改革刑罚制度 16.《唐律》规定承审官如与当事人有()关系者,须回避。
a.借贷
b.亲属
c.师生
d.仇隙
17.宋朝为了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先后实行了()。
a.“重法地”法
b.“盗贼重法” c.枉法赃
d.折杖法
18.明清“大三法司会审”是由()组成。
a.都御史
b.大理寺卿
c.总理衙门
d.刑部尚书 19.太平天国的刑事立法包括()。
a.《太平刑律》
b.《十款天条》
c.《太平条规》
d.天王及各王的诏令 20.《六法全书》主要包括()。
a.宪法(约法)
b.刑、民、商法
c.诉讼法
d.法院组织法
三、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商有乱政,而作_汤刑___”。
22.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_明德慎罚___
和义刑义杀。
23.秦朝以_身高___作为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
24.唐玄宗开元时期由李林甫主持编定的《一大唐六典
》是中国封建时代最早的一 部综合性行政法典。
2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化的专门刑法典是__《大清新刑律》______。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26.《九章律》:汉高祖时萧何制订。萧何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吸收秦律,即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合为九篇,故称《九章律》,是汉朝的一部综合性法典。
27.八议: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这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或减刑的特权,但“十恶”除外。
28.盗贼重法:宋朝的“盗贼重法”实际上是“重法地法”的扩展,无论在何地,凡属劫盗罪当死者,籍没其家以赏告密者,妻子编制千里之外,逢赦也不移不释。
29.“五四指示”: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因其发布日期,又称“五四指示”。“五四指示”拉开了解放区土地立法的序幕。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3)“重其轻者”。
31.明朝严惩贪官污吏的法律规定。
《大明律》规定:(1)对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2)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3)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它官吏加重两等处刑。此外,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刑法残酷,如“剥皮实草”。
3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特点:(1)临时约法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2)为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参议院的职权;(3)为防止袁世凯破坏临时约法,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历史意义:(1)首次以根本大法形式宣告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灭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2)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唤起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3)以民主法制原则否定了封建法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b
2.a
3.a
4.d
5.c 6.b
7.d
8.a
9.a
10.d 1.《苟子·正名》说:“刑名从()”。
a.夏
b.商
c.西周d.春秋 2.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
a.质剂
b.券书
c.文券
d.傅别 3.《法经》的作者是()。
a.李悝
b.商鞅
c.韩非
d.屈原 4.秦朝的(),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a.妄言罪
b.非所宣言罪
c.投书罪
d.以古非今罪
5.在汉朝,如为农民起义通风报信、提供饮食,则构成()。a.阑入罪 b.见知故纵 c.通行饮食 d.僭越罪 6.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
a.《大业律》
b.《开皇律》
c.《九章律》
d.《贞观律》 7.编赦和以赦代律是()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
a.隋朝
b.唐朝
c.两晋
d.宋朝 8.《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改为七部分 b.《名例律》列予律首c.律后附敕
d.律疏结合 9.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刑律》d.《大清民律草案》
10.1923年颁布的()又被称作“贿选宪法”。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d.《中华民国宪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d
d 11.奴隶制五刑包括()。
a.笞
b.劓
c.墨
d.宫
12.秦朝规定的作刑(徒刑)有()。
a.城旦
b.鬼薪
c.司寇
d.罚作 13.汉律六十篇包括()。
a.《九章律》
b.《朝律》
c.《傍律》
d.《越宫律》
14.所谓的“杂抵罪”,就是以()来抵罪的总称。
a.夺爵
b.除名
c.免官
d.流放 15.唐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a.律
b.令
c.格
d.式
16.宋朝初年,制定了旨在改革“五刑之苛”、减轻刑罚的(a.凌迟
b.折杖法
c.刺配之法
d.族夷 17.元朝按民族及地域标准把人民划分为四等人,即()。
a.蒙古人
b.色目人
c.汉人
d.南人 18.《明律》与《唐律》相比,在量刑上表现为()。
a.重其轻者
b.重其重者
c.轻其轻者 d.轻其重者 19.清朝专门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有()a.《苗例》b.<蒙古律》c.《回疆则例》d.《西宁番子治罪条例》 20.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措施有()。a.建立新型的司法机关b.禁止刑讯c.禁止体罚 d.采用律师制度
三、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道程序,即“__六礼__”。22.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_刑书__于鼎,以为国之常法”。23.汉朝文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缘起于_缇萦上书___。
24.在清代因文字著述而被罗织罪名所构成的冤狱,称之为__文字狱__ 25.《中华民国约法》废除责任内阁制,实行_总统制___。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26.炮烙:炮烙是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很快就会坠入炭中烧死。
27.法律答问:法律答问是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指秦朝国家官吏统一用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以及立法意图所做的解释。
28.刑统:所谓“刑律统类”或“刑统”,即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从秦商鞅“改法为律”,直到唐律,历代法典无不称律,“刑统”的出现是法典编纂上的一个变化。
29.龙凤合挥:太平天国“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合挥”,就是今天所说的结婚证书,上面印有龙凤图案,所以也叫“龙凤合挥”。
五、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
(2)“威侮五刑,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的一条罪行。
(3)“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
31.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与当时“安民立政”的总方针有密切的联系,主要有以下三点:
(1)礼刑并用。《律疏》开篇写道:“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也。”
(2)法令简约。所谓简约,就是条文简明,使人易知。
(3)宽仁慎刑。所谓宽仁,就是提倡用轻刑;所谓慎刑,就是对犯罪者处刑取慎重的态度。
32.《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1947年10月10日公布,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共计16条。主要内容为:
(1)规定土改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
(2)规定土改必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
(3)规定保护土改的措施,对一切对抗或破坏土地法大纲规定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和处分。
一、单项选择题i每小题2分,共20分)1.d 2.d 3.a 4.c 5.b 6.c 7.c 8.a 9.b
10.c 1.《竹书纪年》记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a.图圄
b.夏台
c.均台
d.圈土 2.西周《吕刑》的制定者是()。
a.李悝
b.商鞅
c.邓析
d.吕侯 3.《法经>共六篇,第一篇是()。
a.盗
b.贼
c.囚
d.捕
4.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郑国的()。
a.孔丘
b.商鞅
c.子产
d.邓析 5.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叫做()。
a.法律答疑
b.廷行事
c.考课
d.定杀
6.汉朝把向被告人宣读判词叫做()。
a.断狱
一
b.鞠狱
c.读鞫
d.乞鞠
7.在中国历史上,首先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的皇帝是()。a.汉武帝 b.秦始皇 c.汉文帝 d.商汤
8.封建法典中的“十恶”源于()。
a.重罪十条
b.具五刑
c.炮烙
d.六法全书
9.一部保存至今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a.《九章律》
b.《大唐六典》
c.《大明会典》
d.《大清会典》
10.在民国时期发生了“金树仁不法案”,以金树仁“因公获罪,情有可怜”,明令予以特赦 的时任总统是()。
a.袁世凯
b.孙中山
c.蒋介石
d.董必武
二、多项选择题i每小题2分,共20分)
d cd
11.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先后实行了()。
a.禅让制
b.兄终弟及
c.父死子继
d.嫡长继承制 12.以下关于西周的礼与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的法
b.西周的礼与刑相比,居于主导地位
c.西周的礼与刑相辅相成d.西周的法要通过礼和刑的相互作用发挥阶级统治的职能 13.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债务契约分别叫做()。
a.傅别
b.朋
c.质剂
d.锾
14.春秋时期基本特点是()。
a.井田制度被破坏
b.王权旁落
c.宗法制松弛
d.法治渐渐取代礼治 15.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有()。
a.法令由一统
b.事皆决于法
c.以刑杀为威
d.明德慎罚 16.汉朝的法律形式有()。
a.律
b.令
c.科
d.比
17.宋朝为加强对盗贼的处刑,所立的专门法规有()。
a.盗贼重法
b.重法地法 c.折杖法
d.刺配之法 18.《南京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行政机关是()。
a.临时大总统
b.副总统
c.行政各部 d.参议院 19.《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
a.性质
b.政治制度
c.公民权利义务
d.外交政策 20.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基本原则是()。
a.扶助农民
b.减轻封建剥削
c.消灭封建剥削
d.奖励资本主义生产与联合资产阶级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21.西周初期,土地归王所有,受封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 买卖,即所谓的一田里不鬻----。
22.春秋时期郑国做竹刑的人是--邓析-----一。
23.“八议”最早规定在《__曹)魏__
律》。
24.太平天国时期第二个纲领性文件是<_资政新篇___
》。
25.《中华民国约法>因为是袁世凯制定的,所以也叫“--袁记约法-------”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26.三不去又称“三不出”,中国古代不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情况。是指妻子虽然犯了“七
出”之条,但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丈夫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 贱后富贵不去。
27.通行饮食罪是汉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设立的罪名。禁止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
28.御史台是中国古代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唐代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为 次官,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29.重法地法是宋仁宗开始实行的法律制度,即凡在“重法地”犯罪,加重处刑。最初以京 城开封诸县为重法地,后来扩大到河北、京东等地。
15、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0.西周法律规定的结婚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3)必须合乎“六礼”的要求。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4)同姓不得通婚。31.何为八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1)八议就是八种人犯罪依法享有减免刑的特权。这八种人包括:(2)议亲(皇帝宗室亲戚)(3)议故(皇帝故旧)(4)议贤(有封建德行的人)(5)议能(有大才干的人)(6)议功(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的人)(7)议贵(大官僚贵族)(8)议勤(为封建国家服务卓著勤劳的人)(9)议宾(前朝统治者及其后代)32.明代法律是如何严惩贪官污吏的?
(1)朱元璋出身社会底层,深知贪官污吏会激起农民反抗,故严加惩治贪官污吏。具体办法如下:
(2)对贪赃官吏加重处罚。(3)-般赃罪80贯处绞刑。(4)监守自盗赃满40贯处斩刑。(5)风宪官犯赃加重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