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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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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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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篇一

活动主题:争做勤廉表率共谱黔东风采。

活动宗旨:通过开展评选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协办单位:市直机关工委、**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站。(一)评选对象

从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评选勤廉人物先进典型。

(二)评选标准

勤廉先进人物要符合“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认真遵守党章及《廉洁自律准则》等勤廉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在勤政廉政方面事迹突出。

1.政治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地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作风优良。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欲、慎言、慎权、慎友”,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优良。

3.纪律严明。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4.勤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赢得群众广泛赞誉和拥护。

5.恪尽职守。责任意识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工作任务,所在地区或单位工作居于全市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6.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名额产生方式

本次评选产生12名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初选名额分配如下:

1.各区(县)党委各推荐候选人2名;

2.**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各推荐候选人1名;

3.市直部门共推荐候选人2名(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统一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市直机关工委评选后向领导小组推荐)。

4.从初选的24名候选人中,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评选方式,评选出12名勤廉人物先进典型。

(四)评选步骤

**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于**年5月启动,至**年11月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推荐初审、投票考察、评审公示、广泛宣传五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5日—6月10日)

下发评选宣传活动通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推荐初审阶段(2017年6月11日—8月11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和公示。市直各部门于**年7月15日前将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直机关工委评选()。各区(县)、**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和市直机关工委于**年7月25日前向市评选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候选人名单和相关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候选人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

候选人近期一寸彩色标准照2张;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语言生动,能充分展现先进人物高尚品格,见人、见细节、见故事,具有感染力。字数在4000字左右)。

3.投票考察阶段(2017年8月12日至9月12日)

在“**网”和“微**”等市级媒体设立**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专区,公布24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公众投票。同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考察组,通过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4.评审公示阶段(2017年9月13日—9月20日)

根据公众投票情况和考察了解情况,由领导小组评出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并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评议监督。

5.广泛宣传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

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拍摄宣传片,在市级媒体上对入选的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进行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报道。10月上旬举办市级宣讲会并颁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家的市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城区相关人员参加,并适时组织宣讲团到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开展巡回宣讲。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勤廉人物先进典型评选宣传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评选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纪委宣传部,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办公,具体负责评选宣传活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经费

1.举办市级宣讲会所产生的经费据实向市财政申请解决。

2.勤廉人物先进典型宣传资料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承担,到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宣讲所产生的费用由各地各部门解决。

(三)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树立和宣传勤廉典型,对于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各区(县)党委、**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积极组织好评选宣传工作,确保整个活动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勤廉人物要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征求政法、公安、审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推荐上报,确保推荐质量。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评选宣传活动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评选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4.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评选宣传工作时间进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评选宣传阶段性工作顺利推进。

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典型推荐、培养和宣传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健全制度,把握标准,选准典型,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为建设和谐城管、创新城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城管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在全镇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勇于奉献、吃苦耐劳、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力,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城管事业全面发展。

三、选树范围和名额

1、选树范围:全镇范围,按条线组织推荐上报。

2、选树名额:各条线结合每年度先进评选活动,于每年底向市政府宣传办公室推荐先进典型集体1—2个单位、先进典型个人1—2个。

3、选树要求:各条线结合全镇年度开展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将工作中事迹真实、突出、感人,符合选树和培养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到宣传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后,纳入我镇先进典型选树名单,并确定为我镇先进典型培养对象。

四、选树条件

1、体现时代性。主要看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时代精神,工作中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我镇工作是否做出突出贡献。

2、注重群体性。按照由下而上的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注重从一线和基层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从平凡小事中挖掘不平凡的人和事,树立新时期城镇新形象。

3、突出示范性。必须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和示范带动作用,发现挖掘出来自群众和基层的有血有肉、生动鲜活的感人事迹,通过平凡小事真实展现崇高精神和高尚境界,引领行业奋发向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镇先进典型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各部门、直属单位等要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关键举措,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选树、推荐和宣传等重点环节。建立典型选树和宣传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典型联络员,及时上报选树和宣传工作信息。

2、畅通渠道,深入挖掘。各单位要对先进群体典型和个人典型情况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摸底,特别要注重在工作一线、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中挖掘典型,全面掌握系统内先进典型资源情况,为挖掘有培养潜力的群体和个人做好前期准备。在广泛宣传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定期走访调研、基层推荐上报、活动评选选树、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挖掘群众基础扎实、事迹真实感人、时代特点鲜明、社会反响较好的先进典型,努力培养一批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勇于创新、文明执法、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同时要对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调查,深入挖掘事迹,总结提炼精神,形成事迹材料。

3、精心选树,重点培养。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镇工作中心,制定切实可行的典型选树培养计划,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典型的点滴事迹,既要选树一批与勇于奉献、严格管理、服务典型,又要发现一批爱岗敬业、倾情奉献、任劳任怨的典型。对表现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此激发全体城管干群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4、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各单位确定的先进典型,在报经市局材料审核同意后,可利用信息、简报、橱窗、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和举办座谈会、演讲比赛等活动进行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镇营造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对确定为省市层面先进典型的,由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方案,协调市各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

5、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典型宣传目标考核制度,将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典型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收集和补充典型事迹和相关资料,为典型选树和宣传提供真实、准确依据。

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机制篇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福建作为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林业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年来,我省林业在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绿色产业发展、科技推广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如全国十大绿化标兵王源楠、全国劳模郑仁华、省先进典型黄金水、科技特派员詹夷生、治理水土流失的“独臂铁人”兰林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激励了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促进了林业发展。为进一步弘扬林业行业精神,增强各级林业部门和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意识和服务现代林业建设的责任感,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培育、树立和学习、宣传林业先进典型活动。

一、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踏遍青山作奉献发展林业求先行”的行业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培育、树立和宣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践行林业价值观”等精神的先进事迹,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林业先进典型,引导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提高“争先创优”积极性,聚积正能量,为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活动时间

**—**年。

三、立足岗位,培树林业先进典型

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扬“踏遍青山作奉献,发展林业求先行”的行业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甘于奉献,争创一流。各地各单位要以重点工作为载体,围绕林业工作中心,培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比奉献,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大力促进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以“六个载体”培树典型:

(一)以林业“十大工程”为载体。根据我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全省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自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战略性林木资源储备工程、基础设施保障工程等6项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工程、林下经济等富民工程、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工程、生态产品共享工程等4项省内创新和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各地各单位要把实施“十大工程”作为培育、树立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充分调动林业干部职工积极性,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林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浪潮。要善于发现典型事迹,提炼其精神内涵,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争先创优。

责任单位:厅相关处室局站,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二)以林业改革为载体。我省是最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的省份,目前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保生态惠民生的重要举措;

同时,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已全面启动,改革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单位要培育和树立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木收储中心建设、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创新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国有林场改革方面涌现出的不畏艰难、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扬光大林业改革精神,促进我省林业改革在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林兴民富、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单位:厅林改处、产业处,省林场局,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三)以造林绿化为载体。造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是我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的根本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必造”要求,加快推进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三带一区”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城市。要充分挖掘在不同岗位上为造林绿化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弘扬先进。要依托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事业,鼓励他们继续弘扬谷文昌精神,为构建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再立新功。

责任单位:厅造林处、绿化办,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四)以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为载体。我省森林覆盖率持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成绩来之不易,“两防”作为“保森林覆盖率”的重要屏障,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两防”工作人员以“保护资源创先进,服务生态当卫士”为己任,鼓励他们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组织他们学习专业知识,加强技能演练,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确保“两防”成为保护森林资源的“铁闸”。

责任单位:省防火办、防检局,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五)以科技创新推广为载体。林业科技创新推广作为重要抓手,是我省兴林富民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支持、鼓励林业科技工作者发扬“求实、求真、求新、求变”的科学精神,重视培树在林业科学研究、林木种苗科技攻关等关键技术研究、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林业科技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先进典型,为科研人员标榜立样,吸引更多的青年才俊加入林业科技队伍,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水平,为我省现代林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厅科技处,省种苗站、推广站、林科院、试验中心,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六)以林业执法为载体。我省正加强林业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调动林业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强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培树并充分挖掘在打击破坏林地、湿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执法氛围,提高依法治林水平,进一步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

责任单位:省森林公安局、林业执法总队,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四、拓宽渠道,大力宣传林业精神

(一)宣传典型事迹。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林业先进典型,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典型素材,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弘扬推广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好《福建林业》杂志、各单位门户网站等林业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好“福建林业”微信平台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林业新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推广林业先进典型的力度,大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宣传促典型,以典型促发展,提高林业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单位:厅各处室局站,厅直各单位,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二)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利用“绿色讲堂”等平台、典型事迹推广会等形式,邀请林业先进典型作先进事迹报告,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近年来获各级表彰的林业先进典型,激发林业干部职工积极性,形成“学典型、比典型、超典型”的舆论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身边优秀党员,学习先进典型,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厅机关党委,厅直各单位,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三)优先推荐表彰。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培树和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重点培育,并作为今后各级相关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推荐的基本条件,优先推荐表彰。

责任单位:厅人教处,厅直各单位,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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