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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一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二
在我国现有领导体制下,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已成为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最近,碧江区纪委专门组成调研组,深入六个纪工委和部分乡(镇、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绝大多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党务和行政工作都有明确的分工:局长主持本部门行政业务工作,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等工作。有的机关党委书记只分管业务,不抓党(委)组工作,甚至有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也参与领导班子分工。针对这一点,碧江区《关于印发碧江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碧府发〔2012〕66号)第一章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减弱,监督力度不强,呈现的是一种“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真正实现有效监督。针对这一问题,部分乡(镇、办事处)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每年报告两次,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同时,要求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一查二卡三防控四承诺”工作机制,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局面,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
通过调研,我区虽然普遍重视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仍然是一个难题,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不敢监督。有些“一把手”在单位存在高人一等的思想,认为自己是“老大”,除了上级可以对自己进行监督外,别人无权监督;有些“一把手”则认为,监督主要是对副职和下级的,自己不在监督之列,常常把自己置于监督之外;甚至有些“一把手”认为对自己监督多了,会削弱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的威信和束缚手脚。受这些因素影响,往往导致监督不具体、不到位。
二是不便监督。尽管各纪工委、各乡(镇、办事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但有的只是表面文章,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一把手”在行使“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实际权限,监督者的命运已由被监督者掌控,客观上各乡(镇、办事处)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自身职责,难以发挥作用,对“一把手”根本不可能进行有效监督。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纪委毕竟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党委掌控之下,如果没有党委的认可,纪委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会面临诸多不便,即使发现问题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好捅破“窗户纸”。
三是不好监督。虽然当前的信息渠道比较畅通,但难于监督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如一些单位“一把手”把公车当私车甚至是自己的专车,上下班公车接送、双休日节假日公车私用,亲朋好友来了,不论公事私事,基本都是公款招待以及公款请客送礼等,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有违党纪条规的,却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此类问题,上级组织和领导一般是管不过来或者不可能管得那么具体,班子成员是敢怒不敢言,单位职工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群众把账记在共产党身上,心里骂共产党腐败。当然,也有一些单位的副职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进行了监督,但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到头来往往是搞得班子内部不团结、经常闹矛盾。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其根源在哪里?谁应负主要责任?谁是谁非?都没有人来评判,没有人站出来为监督者撑腰,而一旦到了闹得不可开交时,便只能请求组织出面协调解决了。
四是不懂监督。部分乡(镇、办事处)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分工混乱的现象极为普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素质不高,执纪办案能力偏弱,存在着对一些新的政策规定掌握得不够,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量纪不够准确、宽严把握不当等问题,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也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五是不善监督。由于开展监督的思路和手段落后,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也就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名不符实甚至名存实亡。
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正确认识监督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可靠保证。我们要使各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自觉树立廉洁意识,有力克服和防止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认识误区。同时还要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且坚持简政放权,能纳入政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暗箱操作给权力寻租提供机会。
二是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对人、财、物实行副职签批制,且不能只由一名副职审核把关;狠抓“一把手”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任用、监督到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退”的问题。同时建立“一把手”思想道德量化评分制度,对家庭不和及社会满意度评价差的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严厉惩治“一把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发生。
三是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乡纪委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好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其不想违纪、不敢违纪、不会违纪,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源头反腐、开门反腐、制度反腐。
解决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监督难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纪委副书记任职推行异地交流、定期交流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机制,这样既有利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大胆监督、有效监督,也可免除纪委书记后顾之忧,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整体作用的发挥。此外,全面推行上下级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同时由上级纪委授权,纪委可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参照司法机关“属地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包括违纪案件的查办),以堵住过去单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管理存在的漏洞,从而进一步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威慑力。
二是改革领导模式。此模式与现有的双重领导模式不同,即从原来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调整为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特别是下级纪委的干部人事均由上级纪委提名和任命。同时,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对纪委优先保障,单独安排,重点考虑。为慎重起见,可以试行乡镇纪委由县级纪委垂直管理,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全乡(镇、办事处)纪委专职人员,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并放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身份限制,以便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做到好中先好、优中选优。
四是注重作用发挥。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德、年度考核、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环节,都应明确同级纪委委员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评判权,并试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推行立体监督。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实行纪律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模式,避免“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为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提供坚强后盾。特别是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屡犯不止,为把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区纪委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30名社会监督员,对包括区四大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开通民意“直通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突出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三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87.9%;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85.5%;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70.7%,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71.4%;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16.5%;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7.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4.4%。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四
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教育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xx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践行“四个意识”,加强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内监督。主题教育为契机,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执行述学述职述法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教育局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各项纪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是保持党肌体健康的“守护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因此,市教育局纪委必须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已的神圣使命,为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落实到纪委身上,纪委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参谋助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主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向局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协助局党委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局党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是加强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局党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制。
五是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对党员干部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xx年,市教育局纪委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通过刻苦勤奋、认真努力的工作,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年度任务,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全年查处案件百分之百,暗访县区学校近20所,处理信访158件,处分人数33人,有力遏止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健康发展。
二是出台文件,为每所市直学校配备了副校级纪检员,增强市直学校的纪检力量,推动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健康、蓬勃向上的教育环境,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努力增加人民群众对市直学校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招考实行阳光招生,杜绝条子生,打招呼,确保招生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全市高中招生实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增强全市高中招生的社会信誉度,努力获得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满意。
四是成立了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意见,积极征求人民群众对办好教育的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所遇到困难间题,努力创办和谐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五是加强公车管理,其中拍卖公车5台,落实公车入库制度,努力节约公车使用费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市教育局纪委充分认识到,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有赖于一支坚强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此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良好的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定期的培训,以此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视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二是正确定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进行正确定位,让他们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要从社会关注的招生、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定和工程项目招投标以及采购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多渠道进行执纪执法督查,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例,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清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纪律保障。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忠诚卫士的职责。针对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间题,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对照检查、深入分析、认真整改,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着力塑造“坚定、正义、有为、亲民”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市教育局纪委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纪委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机制不够完善,如何深入开展教育,如何提高教育成效的办法措施不多。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加强,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依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创新措施和办法不多,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今后,市教育局纪委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不足问题,以新的精神、新的面貌、新的步伐,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更加良好的成绩,为促进全市教育和谐使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以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创新监督理念、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织密织牢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牵“牛鼻子”、抓关键,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好头、做榜样,才能成为无声的命令,产生强大的感召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一把手”必须当好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带队伍的领头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标杆作用应当体现在锤炼党性、遵规守纪、匡正作风、担当作为等方方面面。十八届党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规矩摆在首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多部党内法规制度,对“关键少数”作出许多“硬约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把手”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要求“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牵牢“牛鼻子”,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已经成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方法指引。
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实质、危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础,以管住权力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优化党内政治生态、高举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问责等各项举措,补足监督短板,构筑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密体系,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党中央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中管干部中,党政“一把手”占到相当比例,不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很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白恩培、苏荣、赵正永、秦光荣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及涉案的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
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党中央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关键是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监督职责,筑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坚固堤坝。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日常接触最多,最了解情况,最容易发现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党内监督条例》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实行“两为主”,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撑腰壮胆。党中央多措并举,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同级纪委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证持续有力的监督震慑。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协助党中央监督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加强对中管干部的监督。地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它的本质是上级党组织通过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管理的二级班子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派驻监督归根到底体现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综合发挥多种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党中央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综合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确保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督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等等。
释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位高权重,理所当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重点约束对象。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党章鲜明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问责条例》,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一把手”行为禁区。出台《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释放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
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鲜明的制度优势,能够科学有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过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加强领导过程中,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监督书记、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环境。党中央狠抓“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构建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党组)、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强化党内监督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下级党组织主动向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述职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规范完善了述职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尤其强调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建立良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根治“家长制”与“一言堂”顽症,必须建立一套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把手”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党中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印发对高校、国企等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各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施政行为公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制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丰富实践,比如北京、黑龙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汇报篇六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 “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充分加强认识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二、对照意见,切实开展“回头看”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专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