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春节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简短8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XXX各庄镇全体人民:
“爆竹声声辞旧岁,笑声朗朗迎新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了倡导文明新风、减少污染、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环保的春节,XXX各庄镇人民政府发出如下倡议:
1、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各村委会要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镇域百姓自觉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挂灯笼、电子爆竹、播放喜庆音乐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
2、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坚持绿色生态,守护蓝天碧水,应从我们每个人做起!请您要教育好孩子在禁放区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节日环境和健康安全。
3、让我们每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环境,引起安全事故。大家都来负起责任,自觉向周围人加强宣传,自觉追求安全、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春节将至,XXX各庄镇人民政府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响应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过一个清新、环保、低碳的春节,让家乡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大气更清新!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23年新春佳节将至,我们提前祝福大家兔年快乐,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繁荣、平安吉祥、生活美好!
每逢新春佳节之际,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X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已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的花山区、雨山区(含XXX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
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主动禁燃我先行。自觉遵守《X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不生产、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
2、党员干部做表率,发挥模范争先锋。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3、争做文明践行者,弘扬健康新时尚。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选择共赏节目表演、喜庆音乐、电子爆竹、鲜花、美食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欢度佳节,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4、广泛宣传齐动员,共建幸福美家园。在朋友圈、家庭群、微博等社交平台,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燃禁放氛围。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践行文明过节新风尚,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给空气“减负”,给健康“添砖”。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居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在这里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具体倡议内容如下:
一、做一名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从自身做起不运输、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中小学生在春节期间不要求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说“不”。
二、做一名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参与禁放宣传,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电话等途径,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内容和好处,使禁燃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全镇领导干部、青年党员、团员、少先队员们应当发挥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做一名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发挥主人翁作用,带动亲朋好友,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拨打110、12345或所在地街镇举报电话,共同凝聚起守护环境的强大正能量。各青年志愿者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精神,通过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文明监督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等方式,从源头防范,从意识强化,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监督和执行,切实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氛围。
亲爱的居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促XX绿色发展。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四)
广大市民朋友: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春节来临之际,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燃放烟花爆竹的次数和数量越来越多,严重影响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格格不入。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镇党委、政府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主动维护健康的生活环境,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支烟花做起,尽量做到在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外自觉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程度,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XX。
二、善意提醒,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和倡导禁燃烟花爆竹的理念,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危险性,自觉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媒体监督,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各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强化监管,多方位、多层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环保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自觉践行倡议。
市民朋友们,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携手起来,从现在做起,坚决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欢乐、低碳、环保的春节,为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用一言一行为文明XX增光添彩!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五)
各小区业主朋友们:
春节即将临近,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使我们的空气质量在已经较差的情况下,变得更差,会给我们每一个人包括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使我们喜庆的节日蒙上阴影。为此,县政府已发布通告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了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小区业主倡议:
1、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小区业主严格保密。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5、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谁燃放烟花爆竹,谁就是在污染我们的空气、危害大家的健康!为了自己,为了家中的老人和小孩,为了子孙后代,请全县人民支持我们的倡议,为任县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六)
全镇广大村(居)民朋友们:
春节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和天气干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显得更为重要。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过好绿色、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从自身做起,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主动维护XXX美好的生活环境,教育引导家人,朋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身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现在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节俭、低碳环保的方式过节。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身边做起,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燃放者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同时会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城管、环保、安监、市监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部门执法、妨害公务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依法追究其监护人责任。
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广大村(居)朋友们,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多一分清新,多一份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共建美丽XXX!
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七)
广大群众、朋友们:
大家好!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守护蓝天白云,减少环境污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群众朋友们发出倡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期间(1月14日—2月20日)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一、倡导禁燃禁放理念,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积极从自我做起,春节期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向家人、邻里和亲友等发出倡议,更多地选择生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享受节日的喜庆和欢乐。
二、开展禁燃禁放行动,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在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在小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坚持在整个春节期间不运、不买、不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建议选择贴春联、挂红灯笼、摆鲜花、放电子鞭炮、播放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禁燃安全措施,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守护者。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法律尊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以禁止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X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1万元到3万元罚款;或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举报电话:XXX;XXX)
广大群众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倡树文明新风,带头不放烟花爆竹,带头减少污染排放,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
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最新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八)
XXX镇父老乡亲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春节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环境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要积极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放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努力在全镇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坚决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XXX镇!
祝全体XXX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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