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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钻探合同篇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地质项目 钻探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特签订本合同。乙方作为甲方的钻探项目组,按照机台号( )做好班报表记录,接受管理。
第一条 工程施工概况
一、工程名称:同仁县铁吾西铜金矿地质岩芯钻探施工
二、工程地点:同仁县双朋西乡铁吾西地区
三、工程量: 米(岩芯钻探,以地质需要前提下实际完成甲方验收量为准)。
四、施工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全面竣工。如有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五、施工质量标准
1、直孔或斜孔:直孔、斜孔均有。
2、最大孔深:以项目设计书为准。
3、钻孔口径:终孔口径75mm。
4、岩心采取率:岩心采取率>70%,矿心(顶底板5m处)采取率>80%,否则为报废孔。
5、终孔原则:以地质需要为准,不允许在矿层内终孔。
6、质量标准:按原地矿部《岩芯钻探规程》和《金刚石岩芯钻探规程》执行,地质设计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执行。
(1)机械岩芯钻探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资质证书和单位简历在签定正式合同前提交给甲方,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经过施工技术和安全培训。
(2)施工前乙方必须熟悉甲方地勘项目设计中机械岩芯钻探施工要求,经甲方下达施工通知书后方可组织施工,乙方要编制施工设计。
六、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除必须严格执行《机械岩芯钻探规程》中的六项指标要求外,甲方依据工区具体地质条件对乙方施工质量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岩芯平均采取率应大于70%,岩芯采取率和矿层顶底板5米范围内采取率达80%。
2、在矿体中连续5米的平均采取率小于80%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在疏松、易碎岩层中,使用的钻探工艺要满足保持矿石原有结构特点和完整性。对含矿破碎蚀变带的钻进回次进尺控制在0.5米以内,以保证岩矿芯采取率。
3、钻孔弯曲度测定:天顶角和方位角每钻进50米观测一次,在开钻50米内及斜孔加密1—2个观测点。见厚度大矿体和终孔时均进行观测。
4、孔深校正:每百米校正孔深一次,其误差不能大于0.10米,遇到主矿层(厚大矿层)要校正进入矿层与出矿层孔深。终孔时均要进行孔斜的测定和孔深的校正,为确保测定结果真实可靠,孔深校正须有甲方编录人员参加,孔深测量需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的监督。
5、钻孔都要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水文孔必须按地质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6、封孔按有关规范执行。
7、钻孔原始报表应如实准确填写,内容齐全,字迹工整清晰。
8、对钻探的有关资料要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泄密。如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工程款。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及技术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任务发生变更,必须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乙方。
二、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四、协调项目单位及时完成布置钻孔,地质编录、采样等技术工作。
五、每个钻孔完工后,协调相关部门在7天内组织验收,相关人员签字的验收单作为工程施工费用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施工设计;负责工程施工人员的装备及生活安排,负责施工所需材料、设备、运输和野外施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严格按照地质设计和《岩芯钻探规程》和《金刚石岩芯钻探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合同规定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协助项目开展地质编录工作。
三、保证岩芯的清洁和完整,严禁以岩粉充当岩芯;使用符合要求的岩心箱、牌和班报表,按有关要求正确填写;终孔前负责保管好岩芯。
四、在钻孔基本达到地质目的的前提下,预计终孔前5日通知甲方(地质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
五、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因安全事故及因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乙方自负。
六、加强机台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地区民族习俗,保护好工作环境,及时处理好生活垃圾,不发生民族纠纷和违法事件。如乙方人员不遵守以上约定造成甲方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的,按评估结果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工程验收、工程费用及其拨付方法
一、工程验收
1、钻孔工程验收,以“机械岩芯钻探工程”和“钻孔地质技术设计书”和设计书的有关要求为依据。
2、钻孔终孔后乙方于5日内向甲方提交全部钻孔资料,并由甲乙方双方实地共同验收。
3、“钻孔质量验收单”一式四份,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各执两份存档。
二、工程费用按甲方验收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工程单价:设计直孔深为400米左右的孔 元/米,设计斜孔深为300米左右的孔 元/米。
三、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设备到达施工地点
进行施工。工程价款按孔计算,以终孔验收工作量为准。乙方每完成一个钻孔,经甲方验收合格,出具相关验收证明,乙方提供本机台相应价款的票据,甲方按乙方已完工钻孔的80%付款。乙方每个机台终孔验收合格后结算时预留20%作为保证完成后续工作的保证金,待全年任务完成后退还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认可退出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补偿金不予退还。
四、钻孔孔深因地质需要超过设计孔深10%以上的,补偿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及时布置钻孔,完成地质编录、采样,避免造成乙方窝工,否则乙方工期顺延。
二、钻孔终孔后,甲方未能在七日内组织验收,每影响一日,甲方按全孔工程价款的3‰补偿给乙方。乙方超过规定的竣工期限30天内,每天按未施工完钻孔价款的3‰补偿给甲方。
三、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队伍,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已交保证金不退。
1、合同生效后超过20日不能到达施工地点组织生产的;
2、乙方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由于乙方因人员、设备、技术等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质量低劣,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而出现报废,或因弄虚作假造成钻孔报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策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其它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任务变更通知书(经双方共同认定)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即行废止。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四、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甲、乙双方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钻探合同篇二
(以下简称甲方)与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钻探施工》取得共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工作目的任务
在前期地质、物探工作基础上,以地质及钻探验证为主要方法,初步查明矿体分布的规模、产状和矿石质量及矿体的连续性;大致查明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种类、矿石品位、物质成分、结构构造特征等情况,初步评价矿石的经济价值。评价区内是否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体,为进一步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依据。
2 实物工作量
2.1 预设钻孔3个,预计钻探工作量1190m。主要包括设备运输、安装、拆卸,钻进、护壁、取芯、校正孔深、填写班报表、简易水文观测、封孔等。
2.2 地质工作主要包括:钻孔布设、井斜测量、钻探、岩心地质编录、样品取样分析、综合研究、图件编制及总结报告编写等工作,具体设计实物工作量见附表。
3 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3.1 技术标准
乙方实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括:gb/t18314—20xx《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41—20xx《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7929—1995《1:500、1:1000、1:20xx地形图图式》和gb/t5791—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92《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3908-20xx《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dd20xx-01《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岩心钻探规程》(dg/1982)和《钻探安全技术规程》等执行。
3.2 钻探施工技术要求
3.2.1 钻孔结构:要求终孔口径不小于φ75;
3.2.2 钻孔开孔的位置、倾角、方位角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给定。如因地面条件或其它原因,需要变动时,必须经甲方认可,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文件及作业规范指导书进行作业;
3.2.3 岩矿心采取率:①矿体及其顶底板3米~5米内的矿心、岩心平均采取率不低于80%。②围岩岩心的平均采取率一般不低于70%;
3.2.4 钻孔弯曲度:①直孔每钻进100米、斜孔每50米采用仪器测量一次钻孔顶角和方位角。钻孔换径或见矿体时,均应加测顶角和方位角。②钻孔顶角弯曲要求:其开孔坐标与终孔坐标误差控制在50米范围内。③要求采用有效的测斜仪器测斜,保证测斜数据真实、可靠。测斜过程接受甲方监督。④钻孔倾斜超过要求时,及时纠斜;
3.2.5 简易水文观察:每班必有记录,观察内容一般包括孔内静止水位、冲洗液消耗量、涌水位置、涌水量、水头高度、漏失位置及漏失量等;
3.2.6 孔深验证:每钻进100米或见主矿层、重要标志层、下套管前和终孔后,均需用钢卷尺丈量钻具,验证孔深。孔深校正最大允许误差为千分之一。超出允许误差时,需及时消除;
3.2.7 原始记录报表:机台原始记录报表,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录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详细和整洁,并如实反映情况,终孔后汇订成册,验收后移交甲方归档存查。岩心和岩心箱要求用记号笔清晰编号,岩心牌要求用塑料袋套装,并放置在岩心箱回次末标记的相应位置上;
3.2.8 封孔:按甲方要求依据规范的相关规定封孔,封孔后埋设孔口标志;
3.2.9 岩矿心管理:钻机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岩矿心由乙方负责现场管理,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运至指定的岩心库同时移交甲方管理;
3.2.10 钻孔终孔乙方要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按本合同质量要求和规范、规程进行验收。必要时,甲方对孔深数据进行抽查。
4 提交资料
4.1 提交《内外围钻探工作总结报告》2份。
4.2 提交附图2套。
4.3 提交各种数据成果资料及原始资料。
5 工期安排
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工作人员和仪器设备进入工作区,按甲方工作要求的先后次序开展工作,预计施工期到2个月,12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6 费用计算和付款方式
6.1费用计算
根据《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对该项目进行项目预算。 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考虑双方的共同利益和长期协作关系,以优惠价达成本协议,预计项目费用总额人民币(.00元)。最终本项目费用总额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计算,单价按经费预算表价格为准。
6.2付款方式
根据协议金额,为了双方共同利益和本项目的正常开展,首付合同款项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野外工作完成8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总额的80%;野外工作完成后,在乙方提交全部原始资料、图件及报告送审稿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将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7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7.1.2 按国家行业规范对本工程的施工实行质量、安全技术等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
7.1.3 负责办理、协调和当地关系及办理有关的手续;
7.1.4 按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办理承包费用的计价手续,及时支付工程款;
7.1.5 承担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返工损失;
7.1.6 督促乙方按要求进行施工;
7.1.7 负责对乙方钻探资料的验收;
7.1.8 负责施工钻孔场地平整、道路修建和钻探设备移位,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和电到现场。
7.2 乙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7.2.1 根据甲方要求,组织钻探施工设备进场施工,加快工程进度;
7.2.2 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7.2.3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dg/1982)和《钻探安全技术规程》。负责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和负责处理自身的人身、设备、工程质量等事故;如出现人身、设备等事故,责任自负;
7.2.4 编制钻孔施工组织方案,精心组织钻探施工,把握各施工工序质量关;
7.2.5 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7.2.6 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应交的各种费用,管理好本单位职工遵守法纪、法规及甲方规定;
7.2.7 接甲方停钻通知后方可终孔停钻,乙方无权任意终孔停钻;
7.2.8 按施工进度提交工程费用计价资料进行费用预算。
8 资料所有权及保密
8.1 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取得的全部原始资料、数据和成果,均归甲方所有,并按甲方归档要求提交甲方。
8.2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前,有义务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资料成果;
8.3 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复制、不保留应属于甲方的任何资料、图件;
9 违约责任及奖惩
9.1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工程款,无故拖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计算方式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9.2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事宜组织施工,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情节严重时甲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9.3 完工工程经甲方按合同条款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或在甲方没发停钻通知乙方自行停钻情况下,甲方拒付工程款。预付进度款部分乙方如数退还,并承担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9.4 因一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对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合同解除后,双方对已完工工程进行盘点结算。
9.5 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施工所获得的各种实物、文字资料及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工程完工验收后,所有资料应及时转交甲方,不得私自保留或泄露;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工程施工信息及资料,否则按违约论,甲方有权依法追究责任。
10 检查、验收
10.1 乙方应及时地进行分阶段自检和总体自检。
10.2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分阶段检查,对最终成果组织验收。
10.3 检查验收由甲方安排但要提前3—5天通知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争议时,以主动友好协商解决为主。
11.2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仲裁结果。
12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
12.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对本协议条款和附件作任何修改、补充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3 乙方在本项目工作外业结束、报告验收通过,所有资料向甲方交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的全部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13 其它
13.1本协议及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13.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钻探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乙方承担地热预可行性勘查钻井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以下条款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热预可行性勘查项目钻井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技术要求:按照经甲方组织评审通过《钻井工程设计》执行。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设计井深1900~2200米;孔深视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而定,以钻进至基底地层50m为宜。
2.采取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3.工程造价:综合单价1950元/m,按实际完成进尺工作量结算钻井工程款。
4.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设备进场7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75万元预付款,作为乙方设备动迁及备料款;钻至深度500米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80万元工程进度款;钻至深度1500米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给乙方100万元工程进度款;钻至设计井深,完成各种试验及辅助工作,并通过工程验收,结算清单经甲、乙双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结算款至95%;余下的5%总工程结算款作为保质金,质保期(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二年)内若地热井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期满后7天内全部一次性结清质保金。
5.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提出拨款申请,乙方收到拨款后均需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工程完成后,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清单,甲方审核通过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结算。保质金甲方不支付利息。
6.终孔后经物探测井,若无成井价值,并经甲方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后终止施工,乙方已购置且未下入井内的井管、滤水管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 工期(单井)
甲方提供场地后,乙方在15天内开钻,自开钻之日起80天内完钻。 在组织钻井工程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或终止施工,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更变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钻井施工条件,被迫停工或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协调井场及进出道路的土地征用以及土石方施工,达到“一通一平”,即道路通及场地平整;
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进场道路的维护、修补;
3.负责乙方施工过程中机械扰民问题的协调,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向乙方提供与本井有关的地质论证资料,负责审批乙方组织编制的《钻井工程设计》;
5.提供施工污水排放场所,并协调处理与地方的环保关系; 6.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7.接乙方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自备施工所用的全部机器、附件、消耗材料、管材,以及设备防护措施,自行负责全部施工设备的进退场,以及解决施工生产与生活用水用电等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2.编制《钻井工程设计》(包括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生产设计),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严格按照该设计及方案,精心组织施工。乙方在开钻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各种设计图纸,参加地质设计交底,负责安排钻机运行计划,施工方案,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方可施工;
3.施工过程中如遇漏浆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因施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5.负责钻井污水无害化排放和污物处理掩埋,以及设备迁出后场地平整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工艺负责,确保工程优质按期竣工;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地热井报废,乙方负责免费在同一地点附近重新施工一口同类型井;
8.钻井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记录。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油气,防止井喷火灾事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配合甲方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0.文明施工、遵纪守法,尊重当地民俗;
11.乙方负责编制竣工报告,详细列明成井的各项指标,水质化学类型,动、静水位,涌水量,平均涌水量,渗透系数,水位与涌水量的关系;
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漏本项目的井口水温、出水量等商业机密。做好井场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13.负责支付甲方组织的《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评审、验收专家劳务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直至工程款到位,由此而造成的井下复杂及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所拖欠的款项按每日3‰的标准支付给乙方滞纳金,停工期间,甲方另按4000元/天支付给乙方施工人员生活补偿金,如拖欠时间超过15天,乙方有权采取撤出设备、封井等措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按照每天4000元扣减乙方费用作为违约金。
2.接到乙方工程竣工验收通知10个工作日后,如甲方不组织进行验收且无正当理由,视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3.因乙方原因,造成井下复杂及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成果钻井技术成果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 其它
1.《钻井工程设计》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合同中未尽事宜及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异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仲裁部门仲裁,或到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