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计划篇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理解关于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要求,找准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优势,以红翔、红瑞、庙庙湖三个移民贫困村为重点,瞄准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健康成长,创新工作载体,完善支持机制,深入实施“5+1”青春扶贫助力行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帮扶解困行动贡献青春力量。
1.围绕思想扶贫,开展青春筑梦行动。促进青年脱贫致富,首先要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加强对贫困青少年的思想引导、观念引领,帮助贫困家庭青少年树立奋斗改变命运的信念,增强自立、自尊、自强意识,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通过勤劳开源、节俭积累,率先脱贫、带头致富。要加强对青年的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方式,活跃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选拔贫困家庭青年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走进贫困村开展“奋斗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市级不少于3场次、县级不少于5场次。
2.围绕生产扶贫,开展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是促进青年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等,全力服务贫困家庭青年创业就业。围绕“双创”,做好创业扶持政策的解读、宣传和对接服务,积极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培训,帮助青年解决创业中的信息“瓶颈”、资金难题。探索“互联网+”模式,帮助贫困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实现脱贫致富,市县团委每年至少面向贫困青年开展电商培育1场次。支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瓜菜、林果、草畜等特色种养业;通过工岗快递、组织技能培训、提供见习岗位等方式,帮助青年转移就业,力争使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青年实现人人就业。
3. 围绕教育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助学行动。通过支持教育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重点瞄准因学致贫家庭,围绕青少年在学业方面的现实困难,广泛整合团内外资源,为移民地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助学服务。深化“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人均资助3000—5000元,对特别困难家庭可延伸资助满四年;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统筹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全覆盖,防止因学致贫。延伸“希望工程·共青团班”助学项目,整合各类资源,对3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中阶段在读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团委各筹集50%。拓展“希望工程·微善之家”项目,依托3个贫困村学校,建设3个“希望工程·微善之家”分站,针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开展助学活动,在助学的同时促进少先队德育工作。今后凡团内助学项目,优先向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4.围绕人才扶贫,开展贫困村青年人才支持行动。摆脱贫困,关键在人才。要着力培养本土青年人才,大力开展优秀青年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好青年、优秀农村青年教师等选树工作。要积极引入外部智力资源助力扶贫,市青联要发挥好青联农业、金融、科技等界别委员优势,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金融、送文化、送卫生等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青年,安排创业导师开展结对指导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乡镇倾斜,其主要任务是配合乡镇团委开展青春扶贫行动。
5.围绕公益扶贫,开展贫困青少年扶贫关爱行动。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扶贫,广泛动员各直属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努力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 进一步深化“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农村留守儿童为重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丰富服务项目和载体,开展“红领巾圆梦行动”、公益夏令营、“留守儿童乐游科博馆”、“乡村流动少年宫”等活动,积极争取为移民学校配建“七彩小屋”、“爱心书屋”,促进移民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对贫困家庭残疾青少年开展摸底调查,整合社会公益力量和公益资源,开展结对帮扶。实施 “希望工程·大病救助”计划,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大病青少年的关爱救助力度,降低因病致贫风险。开展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城乡少年手拉手等活动, 推动移民地区和非移民地区青少年的交友互助。探索推进网络众筹、众扶、众帮的扶贫模式,利用线上公益平台,广泛开展微捐赠、微公益活动,建立人人可参与的公益扶贫渠道。
6.夯实基层基础,开展贫困地区团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深化基层组织格局创新,持续建设乡镇直属团组织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最大程度实现对贫困青少年的有效覆盖和组织活力的逐步提升。加强脱贫攻坚重点乡镇红崖子乡和陶乐镇2个乡镇团委和红翔、红瑞、庙庙湖3个贫困村的团建工作,配齐配强团的领导班子,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将团干部“6+6”常态化下沉基层和“3+2”到基层向服务对象报到工作与青春扶贫工作相衔接,团市委、平罗县团委每年或每半年各下派1名专职团干部到脱贫攻坚重点乡镇团委(红崖子乡、陶乐镇)工作。积极争取和支持建设3个贫困村“青年之家”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移民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基础团务和运行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团、队组织活力。
1.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投身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的重大意义,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形成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要把青春扶贫助力行动纳入“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从为党分忧、为青年解难的角度谋划工作、探索实践,作为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联系服务青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发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的最强音。
2.完善机制,精准调度。按照“精准确定扶贫对象、精准设计扶贫项目、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精准开展考核评估”的要求,将青春扶贫助力行动作为共青团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层级工作责任制,团市委重点负责统筹协调、政策衔接、目标确定、项目规划、组织动员和督导检查,县级团委重点负责制定帮扶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团委负责做好项目和工作的衔接、需求和资源的衔接以及扶贫对象确定、需求调查、信息反馈等具体工作。积极面向贫困青年推介“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使其成为联系服务贫困青年、密切团青关系的“窗口”,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倾听和回应贫困青少年的诉求,推动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深度结合,实现扶贫资源与脱贫需求的精准对接。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立足党政工作大局,通过开展各类群众欢迎的活动和形式,及时广泛宣传推广党政在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工作上的新政策、新措施。注重总结经验,宣传好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助力脱贫攻坚和帮扶解困中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积极挖掘和宣传青年脱贫典型,在广大青年特别是贫困青年中倡导劳动光荣、勤劳致富的风尚。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计划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9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2019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五) 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 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六)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统筹中省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城区及其新区、开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建设,有效化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指导“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课程教学资源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计划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加大信贷支持精准扶贫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市财政筹集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撬动80亿元银行资金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用于发展蔬菜、刺葡萄、茶叶、白莲、烟叶、生态鱼、甜叶菊、芳香苗木等地域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殖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赣州农信社(农商行)、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邮储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作为“产业扶贫信贷通”的试点银行。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同步参与,对试点银行实行“试点—淘汰—递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列入全市2019年以后(含2019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符合银行贷款基本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贷款以户为单位,必须用于产业发展。
(二)农业企业(一产、二产、三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起新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的;
2.2019年起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3.2019年起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
四、条件设置
各试点银行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所支持产业的发展特点,开发出具体的“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
(一)贷款额度。试点银行对贫困户个人的贷款总额不得低于“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总额的50%。每户贫困户申请的信用贷款总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与贫困户签订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其贷款总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或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相应贷款总额的两倍。
(二)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三)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按季结息。
(一)给予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基金根据实际发放扶贫贷款总额的12.5%进行折算金额,按季存入专户。风险缓释基金对试点银行因发放精准扶贫贷款而产生的本息损失进行等额代偿,政府以风险缓释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按当年实际发生贷款损失金额进行代偿,直至风险缓释基金扣完为止。银行从贷款贫困户及处置完抵质押物或向保证人追债后,所追讨回的资金全额归还风险缓释基金专户。对“产业扶贫信贷通”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
(二)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在全市试点开展“产业扶贫信贷通”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由人保财险赣州分公司等保险机构作为承接保险机构,试点县(市、区)政府协同各贷款银行共同提供风险保障,按照一定比例分摊贷款本金损失,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支持贫困户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贷款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贴息扶持。县(市、区)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对贫困户的贷款贴息每季度结算一次,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贴息每年结算一次。
(一)对象申请。贷款申请对象对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条件准备好向意向试点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对项目进行论证签署意见后,统一做好贷款申请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贷款发放。试点银行依据信贷业务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是否提供信贷及具体额度。试点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市、县两级扶贫和财政部门。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与服务。
(三)风险缓释金缴存。市扶贫和移民办根据试点银行贷款发放情况提出风险缓释金额度计划,市财政据实将风险缓释金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再由县(市、区)财政拨付给试点银行。市财政按照试点银行扶贫信贷指导任务预拨一定比例的风险缓释金。
(四)贷款回收。贷款到期前30天,试点银行在7日内将还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借款对象。对象接到还款通知后,要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并按时归还借款。
(五)贴息支付。贷款期内应付利息由贷款对象自行结清后,试点银行以县为单位,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6号前,按批次将利息补贴名单和金额报县(市、区)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县(市、区)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据实审核拨付贴息资金。
市扶贫和移民办:负责向银行提供贫困户名单,安排管理风险缓释基金,提出风险缓释基金额度计划。
市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县(市、区)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市财政局:负责风险缓释基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果业局:负责指导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产业扶贫信贷通”工作的协调调度,与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协调银行相关工作,协调保险机构试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牵头对参与试点银行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精准扶贫货币信贷政策倾斜,支持试点银行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力度;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赣州银监分局:负责协助试点银行争取信贷规模,在“产业扶贫信贷通”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对试点银行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成立赣州市金融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市金融工作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蓝应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村委会、市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和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扶贫信贷工作的配合、协调和指导。
一是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对信贷工作滞后,造成财政资金沉淀严重的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