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题库
>
1910年草拟的《内阁官制》中规定,侍郎
题目

1910年草拟的《内阁官制》中规定,侍郎、巡抚有奏事之权,但应经过内阁总理大臣。此项规定引发朝臣质疑不满。几经商讨,次年最终颁布的《内阁官制》中规定,例应奏事人员须经“国务大臣带领入对或代递”,除“特旨召见及法令有特别规定者”。这表明当时(  )
A.内阁危及君权    B.立宪之路艰难     C.内阁权力失控    D.君主权力加强

可圈可点用户
2021-05-24 12:55
优质解答

答案:B

解析:根据“侍郎、巡抚有奏事之权,但应经过内阁总理大臣”“例应奏事人员须经‘国务大臣带领入对或代递’,除‘特旨召见及法令有特别规定者’”可知,清末新政中侍郎、巡抚从起初有直接奏事之权,遭到保守势力抵制后其奏事权最终被限制,这表明当时立宪之路艰难,故选B项;清朝内阁仍然是君主专制的产物,不会危及皇权,排除A项;题干主旨围绕的是侍郎、巡抚的奏事权,而不是内阁的权力,排除C项;题干没有涉及君主权力的加强,排除D项。

查看答案
可圈可点用户
2021-05-24 17:55
相关题库
下载试题
复制试题

查看答案

限时优惠:
000000
热门

单次付费有效 3.99

用于查看答案,单次有效 19.99元

微信扫码支付

包月VIP 9.99

用于查看答案,包月VIP无限次 49.99元

登录后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
终身vip限时199
全站组卷·刷题终身免费使用
立即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