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社区创新基层“三事分流”工作法:“大事”即政府管理事项及公共服务,由政府部门负责解决;“小事”即村(居)公共事项及公益服务,由村(社区)“两委”牵头,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私事”即村(居)民个人事务和市场服务,由群众自行解决或寻求市场服务,这一做法:( )
A.创新了以政府管理为主、社区组织为辅的基层治理方式
B.厘清了政府、社区和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身份和职责
C.突出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
D.实施多元化治理,削弱了社区的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