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时期管仲的著作《管子·地员篇》中就有“()”的记载,这是以数学的方法求得五声、七声音阶和十二律的理论。
在春秋时期管仲的著作《管子·地员篇》中就有“()”的记载,这是以数学的方法求得五声、七声音阶和十二律的理论。
三分损益法
三分损益法的记载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管子·地缘篇》,是同关于宫、征、商、羽、角五音的记载联系在一起的;到《吕氏春秋·音律篇》,又开始与关于黄钟、林钟等十二律长度规范的记载联系在一起。按三分损益法生律的次序 , 求上方五度音之律 , 古代称为“下生”;求下方四度之律,古代称为“上生”。从一律出发,下生5次,上生6次,便可得出十二律。但《吕氏春秋》只有生律方法而无具体数据,《淮南子》后者延续这个方法并计算了十二音的数据。然而这些数据于生律方法不尽相符。通过分析,可以解释《淮南子》中所呈现的这个矛盾,其实更符合书中所阐释的哲学观。过去学界认为在自先秦以来浩繁的乐律学文献中,这组数据是个孤例,1985年发现的天水放马滩秦简,则不仅为淮南律数提供了更早的源头,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已经拥有的乐律学认识
扩展知识
三分损益法是古代中国发明制定音律时所用的生律法。根据某一标准音的管长或弦长,推算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长或弦长时,须依照一定的长度比例,三分损益法提供了一种长度比例的准则。
中国音乐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创造。秦以前,中国已创造了乐器和乐曲,发明了乐律。汉唐盛世,中国音乐以歌舞音乐见长;宋元以后,则以戏曲音乐为主。当今世界公认的音乐律制,如五度相生律(中国称三分损益律)、纯律及平均律,中国皆独立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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