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目录和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目录,目录的变化体现了
1954年宪法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国家机构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85条~第103条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1982年宪法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33条~第56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 |
A.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备 B.人民民主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
C.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完善 D.“实行依法治国”被正式写入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