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阳宜阳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引进40名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本文将深入解读此次引才计划的具体内容、岗位需求及应聘条件,为您揭示宜阳县在构建高质量宜居宜业环境中的新动向。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40名,其中:
(一)县直事业单位27名(政录企用9名);
(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8名;
(三)卫生系统事业单位5名。
具体引进计划、岗位条件、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详见《宜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原则
宜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不含专升本)。须取得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宜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被开除公职、学籍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种公开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6.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博士研究生免去面试环节,由本人申请后可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等以下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apply.lyrcrs.com/233/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身份证等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需与对应学历层次专业要求一致,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相似相近。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3.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之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宜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注册报名。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和打印报名表等事项的依据,请务必妥善保存。
4.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安排另行公告通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发放面试准考证,如考生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宜阳县2024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与报名表所粘贴的照片同底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半部为正面头像,下半部为背面签发机关,A4纸复印);
③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④在职应聘人员须另外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盖章)。
2.各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引进计划数,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3.通过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yzfw.gov.cn/)另行公布。
(三)面试
1.县直事业单位报名人员: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情绪稳定性等。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面试成绩并列时,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专业优先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专业均相同,则按照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2.教育系统报名人员:
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采取考生在现行高中相应学科的教材中随机抽取内容,讲授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回答评委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面试成绩并列时,按照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工作经历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均相同,则按照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3. 卫生系统报名人员:
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入考场平均成绩和加权系数计算。面试成绩并列时,按照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工作经历从长到短的顺序确定排名;如果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均相同,则按照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招聘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单统一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承诺书明确引进人才工作分配需服从组织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公示
拟引进人选在宜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后由县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安排在县直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其中:宜阳县人民医院、宜阳县中医院引进的人才为差额补贴事业编制),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资级别按七级职员执行,硕士研究生工资级别按八级职员执行;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表现优秀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三)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费用,最低服务年限内随工资按月平均发放。
(四)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2500元的“人才津贴”。
(五)配偶及子女。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的配偶愿意一同来宜阳工作的,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按照不低于宜阳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一年的生活补贴。引进人才的子女需在宜阳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六)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七)若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宜阳的,经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八)其他待遇。政录企用人才聘用后,在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派驻企业可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七、管理措施
(一)县直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系统)
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以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不得申请调离宜阳,擅自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已发放的安家费须全额退回。
(二)政录企用引进人员
1、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入编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企业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个人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由县人社局、县委人才办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
2、符合享受其他引才优惠政策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因政录企用人才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按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办理。
3、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日常管理由企业具体负责,组织人事部门给予指导监督。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由企业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情形的聘用人员,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政录企用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派驻企业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选择进入事业单位的,根据各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上岗的事业单位。选择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坚持诚信原则,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面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工作由宜阳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
宜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yzfw.gov.cn/)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十、组织领导
本次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宜阳县委、宜阳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的相关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专业人才。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