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劳动仲裁费用承担机制:解析我国法律对仲裁费用缴纳与责任分配的明确规定。劳动仲裁服务对当事人免费开放,但是参与仲裁的双方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仲裁相关费用,这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仲裁程序完成后,产生的费用将根据判决结果来分配:败诉方将承担所有仲裁费用;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即部分败诉,费用将根据责任比例分摊。若案件因申请人撤诉而未继续审理,撤诉方将负责支付已产生的仲裁费用。
一、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费用和流程
1、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动仲裁服务并不收取任何费用,然而,当事人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缴纳仲裁费用,该项费用主要分为案件受理费与处理费两大类别。
其中,案件受理费须由仲裁申请人先行垫付;
至于处理费用则涵盖了诸如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以及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各种实际支出,这笔费用需由当事人双方向接受案件受理通知书与申诉书副本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
2、待案件审理完毕并作出裁决之后,仲裁委员会将依据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的基本原则,对仲裁费用进行最终确认。若双方当事人均有部分败诉情况出现,则败诉方各自承担相应比例的仲裁费用;
3、若当事人选择撤回诉讼请求,那么所有相关费用皆由撤诉方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仲裁需要出庭吗
在劳动仲裁中,当事人具有重要地位,但他们并非必须亲自出席本场仲裁程序,亦可委派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表达意见和主张。在所有仲裁案件中,作为劳动争议主角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自然地成为了“劳动仲裁当事人”。当申请人成功接收到仲裁庭向其发出的书面通知后,若逾期不出席法庭,或未经授权擅自退席的话,都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了自己的申诉权利,仲裁庭将按照撤诉处理;而针对此种情况,被申请人如能提出合理理由,仲裁庭可适当考虑并做出相应安排,以确保维护双方立场的公正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政策指导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服务是免予收取相关手续费的,然而,相关当事人仍需要根据指定标准支付仲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此中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用以及处理费用。其中,案件的受理费用将由申诉人予以垫支;至于处理费用,则主要由实际发生的费用构成,例如差旅费、鉴定费用等等。在此类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有责任在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的五个自然日内,预先支付上述所有费用。待案件审理完毕之后,仲裁费用将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为败诉方,则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摊。若申诉方选择撤回诉讼请求,则其所产生的费用也将由该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