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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7篇
2023年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7篇
时间:2023-07-03 15:46     小编:曹正杰a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3年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文明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市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动自行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上牌率达到100%;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

1、设置宣传提示牌。在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社区(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大楼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或摆放宣传提示语或提示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城区)

2、彩铃短信宣传。制作公益宣传短视频及短信,通过彩铃、短信进行传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小喇叭宣传。在全市交通路口、社区(小区)循环播放宣传提示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各相关城区)

4、城区在所辖单位、各市直单位在本单位本系统及所辖领域对服务管理对象多形式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宣传。例如:各城区对辖区内机关、学校、宾馆饭店等单位广泛宣传;市教育局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市国资委深入国有企业进行宣传等。(责任单位:各城区、各单位)

5、加大曝光力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加强正面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创城曝光台对不佩戴头盔人员进行曝光,涉及到相关单位公职人员予以书面通报。(责任单位:市创城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桂林广播电视台、桂林日报社)

(二)加强劝导

1、在路面上加强对市民的劝导。以主次干道为重点,设置宣传劝导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不上牌、不佩戴头盔的市民予以拦停并进行宣传教育。教育方式可以为:朗读或抄写交通安全法规;要求其在路口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佩戴安全头盔的内容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在机关单位加强对公职人员劝导。组织门卫、保安对进出办公大院人员进行提醒教育,骑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不予进入机关大楼。(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城区)

3、在社区加强对居民出行劝导。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小区门口、交通路口等开展志愿服务,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市民予以提醒、发放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各城区)

4、城区在辖区单位、各市直单位在本单位本系统及所辖领域对服务管理对象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开展劝导,进行教育。例如:市文广旅局要求市内宾馆饭店、景区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纳入员工管理;市住建局将“一盔一带”纳入建筑工地日常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责任单位:各城区、各单位)

(三)加强督查

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市直单位的督查力度,按条块进行督查通报,并建立红黑榜,对工作不力的城区、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创城督查约谈问责组)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骑行戴头盔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各城区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助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城区,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做好具体的工作方案及落实措施,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并争取市民的广泛支持。

(三)做好舆情监控。对有可能引起舆情的负面消息按程序报备、及时处置。

篇二: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__、平安__的总体目标和责任要求,将各村、镇属各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全镇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内容。采取“政府统一领导、村属地管理、派出所牵头整治、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提高我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未戴头盔、未系安全带造成的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__经济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驾驶和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篷伞;酒后驾驶;客车、面包车超员;货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区域:全镇范围内各主次干道;集镇街道以及中心村庄;摩托车集中停放的商场、小区、学校、医院、建设工地等区域。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阶段:各村发放镇政府印发的有关“一盔一带”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广泛开展“一盔一带”相关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高“一盔一带”知晓率、覆盖面。

(二)集中整治阶段:坚持高峰守点与平峰巡线相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逐个村逐条道路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全面提高“一盔一带”佩戴率、使用率。

(三)长效管理阶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差补缺,加强抽查考核,确保实现既定工作目标,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一套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党史教育为契机,以遏制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出发点,切实树立“一顶头盔一条命、一份保险一个家”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三)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落实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担综合治理责任,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四)督导调度,严明纪律。行动期间,镇督查办会同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组成督查小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纳入相关考评。各村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落实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每月__日前书面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__年__月__日前,各村、各成员单位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邮箱:

篇三: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和省厅交管局《20__年__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__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攻势,提高佩戴使用意识

1、紧盯任务目标,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中队要根据“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谋划、认真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宣传、发动、引导。在切实用好部局配发的宣传资料的同时,大队要创作一批宣传短视频和系列张贴画宣传海报,中队选其中一种,充分依托自身政务新媒体平台、传统宣传阵地,实现矩阵化、地域特色的宣传效果,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要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要联合当地主流媒体设立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主题的专栏、专题,分阶段开展宣传、引导。

2、紧盯重点源头,有针对性用好宣传手段。各中队要根据城乡、行业、群体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措施。要用好交管宣传阵地,在车管所、考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执勤执法站点等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视频,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要积极协调文明办、共青团、少工委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要积极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要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在公园、广场、幼儿园、小学门口等老年人活动、聚集区域宣传力度。

3、紧盯难点痛点,积极开展劝导提示宣传。对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警保合作劝导站作用,进一步健全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播报机制,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对交通出行量大的城区,要联合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推动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发挥劝导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要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4、紧盯习惯养成,注重倡导引导宣传方法。要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劝导、引导活动,加强对良好交通习惯养成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要引导私家车、出租车、网约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共享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5、紧盯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曝光工作力度。要紧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主题,收集、汇总本地近年来因未佩戴头盔、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加重事故伤害结果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通过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平台开展警示曝光宣传教育,突出案例危害后果,切实产生震慑、警示效果。

(二)配好“一盔一带”,做好安全保障

1、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为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2、开展示范引领。全体交警、辅警以身作则,特别是在执勤执法时带头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避免引发社会负面舆情。及时通知辖区内治安、城管等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部门,督促配备并佩戴安全头盔,加强示范引领,防止这些部门的执法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炒作。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及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带头使用安全带,加强示范引领。

3、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带完好。在机动车检验、执勤执法过程中,注意检查安全带状况,督促驾驶人予以重视,确保安全带安全可靠。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限期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严重违法违规运输企业和车辆,要采取联合约谈、警示曝光、依法处罚等方式推动整改。

4、推动溯源管理确保防护效果。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违法生产销售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推动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推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在流通领域禁止相关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或者实体店铺向个人销售安全带插扣等危害交通安全的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

1、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施策。深入分析研判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及时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将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突破口,先行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行《__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3、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要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常态化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要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乘人员,通过播放录音、喊话、开启电子显示屏的方式进行提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4、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加强日常测评,采取“一月一测”,路口、时间“双随机”抽查,测评人员、测评对象、审核人员“三不同”的方式,每月对本城区摩托车头盔佩戴率、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汽车安全带使用率开展测评,将测评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安全守护行动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注重通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全面采集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和安全防范效果。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__月__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每周五为全县统一行动日,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中队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一盔一带”工作开展。

(二)坚持依法治理。各中队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把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摩托车骑乘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三)严格队伍管理。各中队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捆绑销售安全头盔,严禁交警辅警参与经营活动。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加强执法安全防护,避免在执勤执法中发生交警辅警伤亡事件。要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对妨碍执勤执法的,一律严格依法查处。

篇四: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__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师生交通安全工作,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举措,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促使师生员工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力争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驾乘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达100%,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从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教育系统“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__任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办,席良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协调、组织、督办和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特别对驾乘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出行的,要建立台账,逐一提醒并要求他们签订承诺书,提醒广大师生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都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要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今后,每学期开学初,要对师生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出行方式情况摸排,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平安出行。

(二)开展各类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学校要通过安全课、安全主题班会和集中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发放倡议书、邀请公安交警部门进单位、进校园等方式,开展包括“一盔一带”在内的各类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事故为鉴,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安全文明出行。

(三)严格整治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各级学校要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及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上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严格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本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及学生骑电动车和跑车不戴安全头盔,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逆行、闯红灯等违规行为;严格整治学生乘坐超员、超速、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摩的等有安全隐患及非法营运的车辆。各学校要明确领导、值日老师和学校保安履行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劝导和管理职责,深化爱心护学岗制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学生及家长,要及时劝导提醒。

(四)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进行通报。市文明办、交警支队将每月向市教育局反馈学校门口、路面管理中发现或查处的涉及中小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及时通报各校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规行为和排名情况。

(五)推动干部师生文明安全出行。各级学校要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员工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等活动,全面推动师生员工文明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要求教师职工驾驶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停放入位,主动“礼让斑马线”。要求师生员工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骑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不乱停乱放;步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过街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翻越护栏;乘坐公交车时要文明乘车,自觉排队候车,按顺序上下车,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者让座,不乱丢垃圾,不车窗抛物,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各学校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评比交通文明之星、签订承诺卡、发放绿色安全出行奖励卡等方式,将学生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考核,推动师生员工文明安全出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组织,制定方案,迅速行动,广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切忌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多方联动,强化监督。要加强与属地政府、交通运管、交警、城管等部门联系,把“戴头盔保安全”活动作为“平安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强化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的监督指导,督促所属各单位各学校切实把情况摸排到位,把活动落实到位。

(三)考核奖惩,失职追责。市教育局将把本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平安校园考核,并将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教育活动不重视、开展不认真,效果不明显并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问责。

篇五: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结合勤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__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一盔一带”安全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分局(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勤务考核处,聂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____,电话:________。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各分局(大队)深入分析研判本地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勤务,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分类统计分析快递、外卖、客运企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辖区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齐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确保安全带能正常使用。

(二)强化路面管控,依法查纠不戴头盔行为。各分局(大队)要针对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重点路段和区域,调整路面执勤岗点,采取流动查纠、定点执勤、日常管控和突击行动等方式,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同时,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__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开展执法劝导和依法查纠工作。

(三)多措并举,从严查处不使用安全带行为。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要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用好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震慑一片的整治效果。

(四)强化劝导提示。各分局(大队)要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驻村扶贫干部、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的监管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要充分发挥停车场经营单位、小区物业作用,把好“出门关”,在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开展宣传提示。要联合辖区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高速支队要发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收费通道栏杆和沿线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滚动字幕提示。

(五)加强考核评估,巩固执法效果。勤务考核处要充分应用考核考评、明查暗访、视频抽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跟踪测评、定期通报各分局(大队)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事故处要注重通过事故处理工作发现问题,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要全面采集当事人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情况,科学评判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和安全防范效果。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__月__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开展多项宣传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每周二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每周五开展全省统一行动,每周一开展全市统计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教处要牵头各分局(大队)加强公益倡导主题宣传。大力倡导汽车驾驶人、乘车人依法使用安全带及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依法佩戴安全头盔,助推安全文明习惯养成;主动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一盔一带”宣传。

(三)坚持依法治理。各勤务单位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言行、讲究执法艺术、把握执法力度,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坚决避免因拦截不当造成摩托车骑乘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严格队伍管理。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捆绑销售安全头盔,严禁交警辅警参与经营活动。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加强执法安全防护,避免在执勤执法中发生交警辅警伤亡事件。要坚决维护执法权威,对妨碍执勤执法的,一律严格依法查处。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于__月__日前报送本地行动方案和部署情况。__月至__月,每月__日上午12时前报送上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情况小结以及报表,各单位__月__日前将总结报勤务考核处。

篇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__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省、全市及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确保全县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及各镇街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__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教导员伍__担任,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陋习。主要包括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开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主要包括在道路交叉口50米内以及公交站牌30米内乱停车、随意停靠上下客等违法行为。

(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跨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非法载客行为。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两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

(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

五、重点整治范围

(一)全县主次干道。

(二)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区域周边道路。

(三)客运站点、农贸市场、早市夜市、大型超市、大型居民区及影视城等旅游景点道路。

(四)其他交通秩序混乱的镇街道路。

六、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开展全县“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县教科局:教育引导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接送孩子上学、出行时系安全带。适时开展“交通安全进课堂”活动,引导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三)县住建局:督促全县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自觉系安全带。

(四)县交通局:督促全县所有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客及货运企业、出租车公司、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驾驶人、乘客,驾乘机动车出行自觉系安全带,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合格产品;鼓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随车赠送安全头盔。

(六)县应急管理局: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建立长效机制。

(七)县融媒体中心: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力度,定期曝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及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出行意识。

(八)各镇街:深入社区、村组及辖区企业,大力开展“车让人”“一盔一带”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摸清辖区两三轮车辆底数及驾驶人情况,建立台账;联合辖区交警中队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载客、非法加装车篷、车座及动力装置的车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既是提高城市文明的有力抓手,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车让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时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三)党员带头,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既是此次行动的宣传者、倡导者,也是参与者、守护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主动作为,引导身边的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篇七: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依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__月__日之前)

1、发布通告

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__县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专项整治行动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公安局)

2、社会宣传

(1)落实属地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组织村(社区)加强对本辖区群众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的宣传,劝导群众自行拆除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棚),教育群众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按规定佩戴头盔,驾乘汽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2)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宣传依法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专项整治行动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文广旅局、电视台、__早报社)

(3)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通过校信通、学校公众号等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专项整治行动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意义,并通过学生提醒家长,不骑乘加装遮阳伞(棚)的摩托车、电动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校)

3、示范带动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学校要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对使用加装遮阳伞(棚)摩托车、电动车的,督促其主动拆除,引导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其中,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做好表率,在20__年5月31日前自行拆除加装的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棚)。(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信局、教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1、开展源头整治

(1)集中整治城区加装或出售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棚)的商店,责令停止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棚)行为,倡导摩托车、电动车经销商开展买摩托车、电动车送保险、送头盔行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集中整治、取缔城区范围内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的摊点。(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3)各乡镇(办事处)要集中整治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加装遮阳伞(棚)的商店、商铺、摊点。(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

2、加强路面整治

县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开展城区道路、城乡结合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及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集镇道路、村村通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行为。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并对骑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警告、行政处罚,路边停放无法联系车主的一律当场拆除;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的,依法进行处罚;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

(三)长效巩固阶段(20__年__月__日以后)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落实常态化防控和监管工作措施,转入长效管理,防止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等现象出现反弹,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高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县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执法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路面巡查,对加装遮阳伞(棚)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加强宣传,对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棚)的商店、商铺及流动摊点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加装行为。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等行为加强查处,对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加强安全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成立__县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棚)专项整治行动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本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坚持文明、规范、理性执法,在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水平,有效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立情绪。

(三)重视信访维稳。要注意发现苗头性事件,及时依法处置,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要依法惩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在各阶段行动结束前将本单位工作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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