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是学生在3/4年的学制里,修完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许毕业,由学校颁发的一种凭证。毕业证书不能补办,但遗失了可以申请“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毕业证丢了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毕业证丢了几种办法
1、目前只能到原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业证书丢失后,应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并向毕业学校申请补办,写出书面材料,写清自己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所学专业、年龄、性别和现工作单位等。
3、业学校对其情况核查无误后,将其材料和录取审批表材料一同报省教育主管部门申办学历证明书。
4、省教育主管部门对其情况核准后,可补发学历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具体办理并加盖印章。
其实据教育部法规规定,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原证书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大家不慎丢失的情况下,返回原毕业学校补办就好。
毕业证书丢了补救方法
时至今日,毕业证书也不能补办,但遗失了可以申请“毕业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的效力。
具体步骤如下:
1、登报声明。需要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
2、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包括《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待业者提供档案存放部门有关证明或介绍信)、2寸本人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一般为蓝底)、自己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期刊、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等。(不同学校所需要的材料略有差异)
3、领取毕业证明书。经核查无误后,就可以拿到一份“毕业证明书”。
注: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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