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中考也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考生们正在努力的学习,但是难免会因为紧张导致自己的发挥失误,离自己心仪的高中缺失几分,可以关注一下是否符合加分政策,小编今天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1中考加分政策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
2021白银中考加分政策
1.军人子女照顾政策按白银市教育局和白银军分区政治部《关于2013年中考招生照顾政策的补充通知》(白教发〔2013〕50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按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和甘肃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照顾政策按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按照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执行。
2.少数民族学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农村“两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30分;
4.“三侨”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各类照顾政策不累计计算。
2021九江中考加分政策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2021滨州中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同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加10分录取。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市政府关于关爱公安民警相关政策落实。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滨政联〔2020〕1号)规定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部队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 号)要求参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当年录取分值(2021年总考生考试总成绩位次的前70%)的相应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立功受奖人员(以省教育厅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办好十五件实事的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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